园区优惠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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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3680
颗粒名称: 园区优惠政策
分类号: TU984.13
页数: 1
页码: 1913
摘要: 为鼓励国内外投资客商兴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县域实际,县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
关键词: 工业园区 优惠政策

内容

为鼓励国内外投资客商兴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县域实际,县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
   土地。在工业园区兴办企业的用地实行“5通1平”供地。工业用地按4万元/亩(含土地办证费用)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对新入园企业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奖励;对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企业,实行“一厂一策,一事一议”的奖补政策。
   财税。凡新办工业企业,自正式投产年度起,前2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第3年至第5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按5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经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定,属高新技术产品或高新技术产业的延长3年扶持期限);企业所缴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25%),由受益财政前3年分别按80%、70%、60%进行奖励。3年后,企业年纳税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按县委、县政府《企业纳税上台阶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发展在黎川、贡献在黎川的工业企业,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每项专利奖励2万元;获得省优秀(重点)新产品证书的,每个新产品奖励2万元;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证书的,每个新产品奖励5万元;企业设立的技术中心,经省认定并授牌为省企业中心的,一次性获得10万元;获得江西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企业上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技改投入达300万元的项目,给予3万元奖励,每增加100万元,则加奖1万元,以此类推。
   水电。普通工业用电0.763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0.637元/千瓦时;工业园生产、生活用水1.05元/吨。
   规费。省以上的按规定标准的下限执行,市以下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服务。客商兴办工业企业过程中,涉及该企业的县以下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客商及配偶、子女可免费办理城镇落户手续,其子女在县内学校就读免收借读费。对在黎川县投资的重点客商和企业实行“绿卡保护”制度。客商到黎川县投资,简化办事程序,自客商提出立项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统一由跟踪服务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办妥县内一切手续,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行政服务中心优先为客商投资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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