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2422 |
| 颗粒名称: | (一)种植规模 |
| 分类号: | S604+.6 |
| 页数: | 3 |
| 页码: | 1450-1452 |
| 摘要: | 抚州植棉始于宋元之际或更早,距今700年以上。 元代初期,抚州区域种有棉花。明代东乡县万石塘是棉布集散地。朝廷每年向江西征取棉布10万匹,其中,不少取自抚州、建昌两府。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抚郡农产考略》载:“棉布以临川、崇仁为多,顿市庄尤好,同治间棉布价高一疋值钱二千,贫家妇女恒恃纺织以自活。” 民国时期,域内棉花栽培已很普遍。临川、东乡、进贤等县为产棉区。临川1.5万亩,东乡8000亩。亩产皮棉最高是东乡县8.25千克,中等水平是金溪县6千克,最低是临川县4.65千克。抗日战争期间,棉花生产衰落,面积、产量下降很快,至1949年,仅有棉田6554亩,总产皮棉1.645万千克。 新中国成立后,棉花生产有很大发展,但几经起落。50年代初,政府十分重视棉花生产,制定一系列奖励政策和措施,有棉粮比价、棉田粮田同等负担、棉田可以棉花抵交公粮、棉花分级标准和优棉优价等。同时,采取棉花收购部门与棉农订立棉花收购合同,预付一定比例预购定金;调进大批豆饼优先供应棉农;农业部门引进大量改良棉种免费发给棉农;派出技术人员驻在棉区进行技术指导等措施。域内棉花面积、单产、总产迅速上升,1952年亩产皮棉提高到11千克。1953年稻谷提价,棉花降价,比价由1952年的1:16.5降到1:14.1。1954年遭严重洪涝灾害、伏秋旱,致使棉田失收或减产,连续两年面积、单产、总产大幅下降。1955年—1960年,江西省人民委员会重新重视棉花生产,成立棉花生产领导机构,适当提高棉花收购价格,棉粮比价上升到1:14.9,并制订每交售50千克皮棉奖售大米5千克,棉布3.33米的措施,同时实行按棉花预购数付10%~15%定金,加强药械、肥料、粮食供应工作,域内棉花生产呈现良好发展势头。1960年棉田面积扩大到27.98万亩,为域内历史上植棉最多年。1961年—1962年,受公社化“一大二公”等极“左”思想支配,加之在粮食收购价格提高同时未能相应提高棉花收购价格,棉粮比价降到1:10.2,棉花奖售政策停止实行,挫伤棉农种棉积极性,域内棉花生产出现大幅下降。1962年种棉面积、亩产皮棉和总产量锐降。随后,抚州地委、专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各项促进棉花增产政策:即棉区棉农口粮安排,保证不低于邻近粮产区农民口粮标准;提高棉花收购价格,棉粮比价提高到1:11.1;恢复发放15%~25%预购定金;增加奖售物资,对超产棉的奖售标准也大为提高;实行用棉布换购自留棉。同时,地、县、乡三级再次成立棉花生产领导机构,社队也相应确定专人抓棉花生产。国务院从1962年起连续5年,每年召开一次全国集中产棉县棉花生产工作会议,域内植棉3万亩以上的临川县、崇仁县年年参加会议。3年调整时期,域内棉花生产逐年回升。 “文化大革命”期间,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对棉花生产领导时紧时松,奖励政策和措施时有时无,域内棉花生产处于不稳定和下降状态。每年植棉徘徊在10.88万亩~13.77万亩,亩产皮棉15.68千克,年均总产量193.98万千克。80年代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家连续3次提高棉花收购价格,棉粮比价由1:11提高到1:12.6;确定定购基数,超购部分再加价30%;规定每交50千克皮棉,奖售磷肥10千克,省产氮肥25千克,调拨氮肥40千克;超定购基数部分,每交售50千克皮棉还有50千克大米,0.2立方米木材奖售。1984年,域内棉田面积调减,棉花单产显著提高,首次达到49.5千克。80年代中后期,全国棉花连续5年大幅度增产,库存较多,域内出现“卖棉难”;同时,江西省从1985年起,收购价由原基数法改为按“正四六”比例(即60%按统购价,40%按超购加价,每50千克平均为163.3元)执行,比1983年、1984年按基数法平均收购价170元有所降低;1987年后,由于粮食提价,相应提高棉花价格,但幅度小于粮食,棉粮比价降至1:10.3~1:10.7,种棉不如种粮的问题再趋突出,致使连续4年域内植棉面积不足2万亩,总产量也随之减少。由于棉花生产布局较为合理,植棉技术不断改进,棉花单产大幅度提高。1988年域内皮棉单产又创64千克的历史新纪录,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临川秋溪乡5000亩棉花,平均亩产皮棉97.3千克。1989年,抚州行署狠抓棉花高产栽培技术推广,域内亩产皮棉超100千克的村委会有27个,超150千克的农户有100多户。是年,地区农牧渔业局荣获农业部“棉花创高产活动奖”。90年代,随着棉纺工业快速发展,域内自产棉花远远不能满足需要,3个国营棉纺厂9万纱锭,每年要从区外、省外调进皮棉600多万千克。1990年抚州地委、行署决定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棉田结构,用好田种棉,扩大旱涝保收、水改旱高产棉田面积,鼓励发展棉花生产,确定从1990年新棉上市起,棉农每交售皮棉50千克,返销口粮(稻谷)325千克;新增棉田(占用粮田面积)核减粮食合同定购任务,棉花定购预付定金在国家规定每亩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实行化肥、柴油、农药奖售和专供,每交售皮棉50千克,奖售平价化肥50千克(其中,标氮45千克,钾肥5千克),柴油2.5千克,按实种面积每亩供应棉花生产专用肥10千克(标氮),甲铵磷1千克;地区财政按实种面积,每亩拨给0.75元培训和引种经费;每收购皮棉50千克,奖励乡、村有功人员助购费3元。1991年行署将棉花种植计划列为指令性计划,层层签订种棉责任状;地区、临川县、崇仁县成立棉花生产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生产。农业科技人员深入棉区办培训、抓示范、开展技术指导,狠抓棉花单产提高和总产增加,大大促进棉花生产发展。1993年皮棉单产75千克,再创域内植棉单产新纪录。1995年、1997年,域内棉花种植面积超过9.6万亩,1996年、1997年亩产皮棉超过70千克,1997年总产创造域内棉花总产最高纪录。 1998年—2000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纺织品出口受阻,棉花价格下滑,调销不畅,库存积压。域内植棉面积和总产量大幅下降。2000年后,棉花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影响棉农植棉积极性,域内棉花种植面积呈下降趋势,但单产上升,年产量保持在4000吨左右。 |
| 关键词: | 种植规模 棉花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