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财产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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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2137
颗粒名称: 一 财产保险
分类号: F840.65
页数: 4
页码: 1364-1367
摘要: 运输工具保险 船舶保险。1951年至1952年,专区保险公司试办船舶保险,两年共收保费仅11.67元,随即停办。1981年复办船舶保险业务,到1983年已承保大小帆船600多艘,所承保船只全部在赣江、鄱阳湖、长江中航行,难以管理。1995年承保35艘船,收取保险费6.9万元,赔款47万元,赔付率681%。1996年承保两艘船,保险费收入0.5万元,赔款4.9万元,赔付率980%。此后,原承保船只统一转由省保险公司和九江保险公司承保,区内停办该项业务。 机动车辆保险。1953年,专区保险公司在抚州市、黎川、广昌等地开办汽车保险业务。不久便停办。1980年下半年,全区恢复汽车保险业务,1981年承保汽车123辆,保费收入7.9万元,赔款7000元。1983年将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1984年区内各级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理赔速度,使机动车辆承保量大增,实收保费130.7万元,赔款100.9万元,赔付率77%。1995年,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过程中,区内对展业、理赔程序进行严格规范。1995年承保车辆7573辆,保费收入2709.1万元,赔付案件3890件,赔款1582.2元,赔付率为58%,机动车辆保险开始稳步发展。1997年,进一步规范汽车零部件价格,各级保险公司根据车辆拥有权新情况与各级交警及各民营车队加强配合,进一步规范服务及理赔工作,当年全区保费收入3340.6万元,赔付金额1804.4万元,赔付率降至53%。至2000年,全区保费收入增至4668万元,赔付率为52%。2000年3月,人保财险公司汽车消费分期付款信用保险开办,当年扶植南城、广昌等一些运输大县共几十家汽车租赁公司,大大推动当地运输业的发展。但由于该险种风险巨大,于2004年初停办。2006年7月1日,《国务院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面实施,汽车(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迅速发展。同月,抚州市6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签订《抚州市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市场竞争逐步走向规范。 企业财产保险 1980年,地区人民银行先后在乐安、临川、崇仁等6个县开展此项代理业务,承保企业财产93户,保险金额13200万元,共收保费17万元。1981年,中保抚州中心支公司依靠现有代办机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文件精神,开展企业财产保险业务,使投保企业由1980年93户增至354户,保险金额达36900万元,实收保费63万元,比1980年增长近4倍。1984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全区各县相继成立保险支公司。是年企业财产险保费收入123万元,1985年企业财产保费收入151万元。1986年共承保1395户,保险金额达85765万元,保费收入162万元。此后,经营面不断扩大,保费连年增长。1980年—1995年16年中,全区企业财产保险费累计收入4207万元,年均增长33%,共受理各种企业财产赔案6638件,赔款金额2191万元,赔付率为52.08%。1996年人身保险系统分业经营。新分设的中保财产保险抚州分公司到1996年底共承保企业1113户,保险金额达26亿元,保费收入762万元。1997年中保财产保险抚州分公司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挖掘企业财险潜力。这年,虽然承保企业户数较1996年减少41户,但保险金额较1996年增加1.473亿元,保费收入910万元,较1996年增长19.42%。此险种保费收入在此后几年均有增长。 家庭财产保险 1981年,抚州地区保险公司刚恢复,配合省保险公司在抚州市区范围内进行家庭财产保险试点。试办范围仅限于市区内开展家庭财险及其附加盗窃险。1981年全区仅收家庭财产保费150元。1984年,中保总公司颁发《家庭财产两全保险规定》,两全家庭财险是用保险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期满后,无论发生赔款与否,储金到期退还。通过大力宣传,吸收居民投保,到年底共有8358户投保此险种。1987年,根据省保险公司《城镇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将房屋、家用电器、生活资料,列为投保内容,凡单位统一投保,保险费可相应优待10%,年底共承保24.9万户家庭财产,保险金额3.9亿元,实收保费78万元。1990年,该项业务得到突破性进展,年底共承保23万户,保险金额62500万元,保费收入125万元,储金73.2万元。1997年,家财储金业务回升。共承保家庭产险58568户,1年期保费收入174万元,储金收入786万元。家财保险业务自恢复到1997年止,全区共收保费1581.6万元,处理各种家财险赔案30113件,赔款金额1338.5万元,赔付率高达84.63%。此后,此项保险并入“财产险”项目核算。2009年10月,人保临川支公司开办和谐家园保险业务,责任包括自然灾害、盗窃等。 货物运输保险 1951年—1955年,在温圳、南城、南丰、广昌、崇仁、宜黄、乐安、浒湾等地先后开展木船及木排货物运输保险业务。1983年开展汽车公路运输保险业务,以百货日用品为主。在资溪、黎川开办驿运货运业务保险。在温圳火车站开展铁路运输保险。1985年开始,在抚州北站、崇仁、东乡、临川、资溪等铁路车站开展业务,并委托铁路部门代办。2000年,全区共收取货物运输保险费281万元。2007年5月,人保财险公司正式试营运电话直销业务和货运险电子商务业务,使业务来源渠道多元化。 产品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保险 1990年,全区开办首笔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承保金额260万元,实收保费2万元,从此营业面逐步扩大。此项保费不久后并入财产险项目核算。 农业保险 耕牛保险。1951年在区内开办,至1953年1月停办;1982年复办,1988年赔付率高达250%,次年停办。生猪保险。1953年始办,实收保费38.2元,赔付37.4元,随即停办。1985年复办,因业务量太小,于1992年停办。 其他保险1984年始,保险公司在区内先后开办家禽、养鱼、水稻、柑桔、森林、棉花、烟叶保险,到2000年底,除森林保险外,其余皆因管理难度大而陆续停办。2002年3月,人保财险公司在广昌、乐安等县试办烤烟保险业务,同年7月,在南丰试办柑桔保险。2007年4月,在资溪、黎川试办森林保险,有力配合林权改制,同年9月,全市人保财险各县支公司开办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年底累计承保73258头,赔款287万元。2008年,在东乡、黎川、南城、金溪等支公司试办奶牛保险,共承案500余头。2009年1月,人保财险临川支公司试办农村低保户补充医疗保险,使低收入农民医疗水平显著提高。
关键词: 财产保险 抚州

内容

(一)险种 运输工具保险 船舶保险。1951年至1952年,专区保险公司试办船舶保险,两年共收保费仅11.67元,随即停办。1981年复办船舶保险业务,到1983年已承保大小帆船600多艘,所承保船只全部在赣江、鄱阳湖、长江中航行,难以管理。1995年承保35艘船,收取保险费6.9万元,赔款47万元,赔付率681%。1996年承保两艘船,保险费收入0.5万元,赔款4.9万元,赔付率980%。此后,原承保船只统一转由省保险公司和九江保险公司承保,区内停办该项业务。
   机动车辆保险。1953年,专区保险公司在抚州市、黎川、广昌等地开办汽车保险业务。不久便停办。1980年下半年,全区恢复汽车保险业务,1981年承保汽车123辆,保费收入7.9万元,赔款7000元。1983年将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1984年区内各级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理赔速度,使机动车辆承保量大增,实收保费130.7万元,赔款100.9万元,赔付率77%。1995年,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过程中,区内对展业、理赔程序进行严格规范。1995年承保车辆7573辆,保费收入2709.1万元,赔付案件3890件,赔款1582.2元,赔付率为58%,机动车辆保险开始稳步发展。1997年,进一步规范汽车零部件价格,各级保险公司根据车辆拥有权新情况与各级交警及各民营车队加强配合,进一步规范服务及理赔工作,当年全区保费收入3340.6万元,赔付金额1804.4万元,赔付率降至53%。至2000年,全区保费收入增至4668万元,赔付率为52%。2000年3月,人保财险公司汽车消费分期付款信用保险开办,当年扶植南城、广昌等一些运输大县共几十家汽车租赁公司,大大推动当地运输业的发展。但由于该险种风险巨大,于2004年初停办。2006年7月1日,《国务院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面实施,汽车(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迅速发展。同月,抚州市6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签订《抚州市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市场竞争逐步走向规范。
   企业财产保险 1980年,地区人民银行先后在乐安、临川、崇仁等6个县开展此项代理业务,承保企业财产93户,保险金额13200万元,共收保费17万元。1981年,中保抚州中心支公司依靠现有代办机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文件精神,开展企业财产保险业务,使投保企业由1980年93户增至354户,保险金额达36900万元,实收保费63万元,比1980年增长近4倍。1984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全区各县相继成立保险支公司。是年企业财产险保费收入123万元,1985年企业财产保费收入151万元。1986年共承保1395户,保险金额达85765万元,保费收入162万元。此后,经营面不断扩大,保费连年增长。1980年—1995年16年中,全区企业财产保险费累计收入4207万元,年均增长33%,共受理各种企业财产赔案6638件,赔款金额2191万元,赔付率为52.08%。1996年人身保险系统分业经营。新分设的中保财产保险抚州分公司到1996年底共承保企业1113户,保险金额达26亿元,保费收入762万元。1997年中保财产保险抚州分公司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挖掘企业财险潜力。这年,虽然承保企业户数较1996年减少41户,但保险金额较1996年增加1.473亿元,保费收入910万元,较1996年增长19.42%。此险种保费收入在此后几年均有增长。
   家庭财产保险 1981年,抚州地区保险公司刚恢复,配合省保险公司在抚州市区范围内进行家庭财产保险试点。试办范围仅限于市区内开展家庭财险及其附加盗窃险。1981年全区仅收家庭财产保费150元。1984年,中保总公司颁发《家庭财产两全保险规定》,两全家庭财险是用保险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期满后,无论发生赔款与否,储金到期退还。通过大力宣传,吸收居民投保,到年底共有8358户投保此险种。1987年,根据省保险公司《城镇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将房屋、家用电器、生活资料,列为投保内容,凡单位统一投保,保险费可相应优待10%,年底共承保24.9万户家庭财产,保险金额3.9亿元,实收保费78万元。1990年,该项业务得到突破性进展,年底共承保23万户,保险金额62500万元,保费收入125万元,储金73.2万元。1997年,家财储金业务回升。共承保家庭产险58568户,1年期保费收入174万元,储金收入786万元。家财保险业务自恢复到1997年止,全区共收保费1581.6万元,处理各种家财险赔案30113件,赔款金额1338.5万元,赔付率高达84.63%。此后,此项保险并入“财产险”项目核算。2009年10月,人保临川支公司开办和谐家园保险业务,责任包括自然灾害、盗窃等。
   货物运输保险 1951年—1955年,在温圳、南城、南丰、广昌、崇仁、宜黄、乐安、浒湾等地先后开展木船及木排货物运输保险业务。1983年开展汽车公路运输保险业务,以百货日用品为主。在资溪、黎川开办驿运货运业务保险。在温圳火车站开展铁路运输保险。1985年开始,在抚州北站、崇仁、东乡、临川、资溪等铁路车站开展业务,并委托铁路部门代办。2000年,全区共收取货物运输保险费281万元。2007年5月,人保财险公司正式试营运电话直销业务和货运险电子商务业务,使业务来源渠道多元化。
   产品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保险 1990年,全区开办首笔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承保金额260万元,实收保费2万元,从此营业面逐步扩大。此项保费不久后并入财产险项目核算。
   农业保险 耕牛保险。1951年在区内开办,至1953年1月停办;1982年复办,1988年赔付率高达250%,次年停办。生猪保险。1953年始办,实收保费38.2元,赔付37.4元,随即停办。1985年复办,因业务量太小,于1992年停办。
   其他保险1984年始,保险公司在区内先后开办家禽、养鱼、水稻、柑桔、森林、棉花、烟叶保险,到2000年底,除森林保险外,其余皆因管理难度大而陆续停办。2002年3月,人保财险公司在广昌、乐安等县试办烤烟保险业务,同年7月,在南丰试办柑桔保险。2007年4月,在资溪、黎川试办森林保险,有力配合林权改制,同年9月,全市人保财险各县支公司开办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年底累计承保73258头,赔款287万元。2008年,在东乡、黎川、南城、金溪等支公司试办奶牛保险,共承案500余头。2009年1月,人保财险临川支公司试办农村低保户补充医疗保险,使低收入农民医疗水平显著提高。
   (二)防灾检查 1980年恢复保险业务以后,抚州地区保险公司向保户普及防火、防汛以及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等知识,每年配合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门进行防灾安全检查。公司从1982年起将防洪防涝列为防灾重点,在汛前成立抗洪抢险领导小组,参与域内防洪抢险,深入重点承保企业进行防洪检查,帮助低洼地区转移保险物资。并且,每年从保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防灾工作。
   抚州人保财险公司加大对防灾工作的投入,每年投入保险企业排洪、转移物资的防灾经费在20万元以上。公司积极履行防灾防损职能,及时完善修订完善防洪预案,成立防洪抢险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任务,对防洪堤垸的承灾能力及防洪涝、暴雨的重点进行了详细描述、分析。对重点单位开展防灾检查,提出防灾意见书。对易涝地保险财产及时派出人员转移至高处。运用95518平台,对特殊天候发短信提醒。开展安全教育,通过散发交通安全宣传册、出宣传栏、召开驾驶员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增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三)理赔 1980年恢复财产保险业务后,保险公司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勘查核赔,至2000年底,共理赔财险案件115423起,理赔金额共14182万元。其中重大理赔案件有:1982年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全区各种水灾赔款共计82万多元。1983年7月16日,由郭大龙驾驶的赣托货2288号铁壳机帆船,因遇风浪及暴雨发生倾覆事故,地区保险公司核赔243000元。同年11月9日,由广昌保险公司承保的江西35/35239跃进双排座货车在南京追尾碰撞江苏丰田车,核赔102617元。1995年9月13日,赣F70171车在浙江桐乡与温州市邮电局浙C0383车发生交通事故,核赔99076.09元。1997年4月29日,赣F31130车在浙江富阳与浙GB0022车发生交通事故,赔付95946.05元。1997年东乡县恒安卫生巾厂发生一次罕见火灾,东乡县保险公司赔付300万元。1998年,区内部分县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全区水灾理赔共计790万元。同年,抚州长安宾馆发生特大火灾,由地区保险公司理赔280万元。2008年1月—2月,抚州市遭受50年不遇的冰雪灾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赔付供电等企业和个人财产损失3000多万元,保证受灾企业、群众迅速恢复生产、生活。2009年,中国人寿财险抚州市中心支公司承保的赣F11695、赣F34705车在杭金高速公路上饶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3死1伤,公司根据保险责任支付赣F11695车赔款36.94万元,支付赣F34705车赔款49.07万元,合计赔款86.01万元。2010年6月,抚州市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公司为此支付赔款600多万元,保持社会稳定。2010年6月29日,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车赣F15293在余干县和万年县交界处的昌万公路上与三轮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重伤,公司理赔30.08万元。2011年6月11日,天安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中赣F2778号厢试运输车在沪昆高速上饶段往浙江方向行驶时,冲撞中间绿化带后,与该路段往南吕方向西行驶的贵GB9192号金龙大客车前部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33人受伤,此案共赔付64.95万元。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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