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办民兵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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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770
颗粒名称: 大办民兵师
分类号: E282
页数: 1
页码: 1010
摘要: 1958年全区大办民兵,以复员、退伍军人为骨干,以原有基干民兵为基础,将政治上可靠,16岁~30岁和31岁~50岁男女公民分别编入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组织。在农村,以人民公社为单位编组;在城市,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按照党的领导关系编组。是年全区共编组2个基干民兵师,16个基干民兵团,27个普通民兵师,151个普通民兵团;有民兵54.5万人,基干民兵16.5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40.2%;民兵师下设团、营、连、排、班建制。
关键词: 民兵 抚州

内容

1958年全区大办民兵,以复员、退伍军人为骨干,以原有基干民兵为基础,将政治上可靠,16岁~30岁和31岁~50岁男女公民分别编入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组织。在农村,以人民公社为单位编组;在城市,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按照党的领导关系编组。是年全区共编组2个基干民兵师,16个基干民兵团,27个普通民兵师,151个普通民兵团;有民兵54.5万人,基干民兵16.5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40.2%;民兵师下设团、营、连、排、班建制。公社编为民兵团(不足2000人编为营),大队编为民兵营(少数大队因适龄民兵少,由几个大队合编为1个营)。各机关、学校、工矿、企业和城市居民中的适龄公民均编入相应民兵组织。各县、公社、大队的书记(支书)、县长(社长、大队长)分别兼任民兵师、团、营的军政主官。
   1959年,全区民兵师调整,由1958年29个调整为15个,民兵数由1958年占全区人口总数40.2%调整为23%。
   1960年,全区在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以下称民兵整组)的同时,完成民兵技术兵编组。全区共编民兵师18个、团102个、营277个、连2565个、排11731个,民兵总数分别占全区人口总数和16岁~50岁适龄人口的43%和86.4%。基干民兵有254663人,占民兵总数40.7%;全区共建立民兵特种兵团3个、营21个、连131个、排603个,有高炮兵、水兵、工程兵、汽车兵、卫生兵、防化兵、通信兵、铁道兵、装甲兵、雷达兵、军械兵、侦察兵等兵种共24809人,占民兵总数3.9%;全区有各级民兵干部32576人。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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