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769 |
| 颗粒名称: | 民兵与预备役结合编组 |
| 分类号: | E282 |
| 页数: | 1 |
| 页码: | 1010 |
| 摘要: | 1955年7月,国家颁布兵役法,将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合二为一”。抚州专区以互助组、合作社组织为核心,把民兵同预备役人员结合编组,年满18周岁~30周岁的一类预备役人员和18周岁~25周岁的二类预备役人员全部编入基干民兵;31周岁~40周岁的一类预备役人员,26周岁~40周岁的二类预备役人员和18周岁~25周岁不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青年编为普通民兵。1955年全区基干民兵增加8638人。 |
| 关键词: | 民兵 预备役 编组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