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与预备役结合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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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769
颗粒名称: 民兵与预备役结合编组
分类号: E282
页数: 1
页码: 1010
摘要: 1955年7月,国家颁布兵役法,将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合二为一”。抚州专区以互助组、合作社组织为核心,把民兵同预备役人员结合编组,年满18周岁~30周岁的一类预备役人员和18周岁~25周岁的二类预备役人员全部编入基干民兵;31周岁~40周岁的一类预备役人员,26周岁~40周岁的二类预备役人员和18周岁~25周岁不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青年编为普通民兵。1955年全区基干民兵增加8638人。
关键词: 民兵 预备役 编组

内容

1955年7月,国家颁布兵役法,将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合二为一”。抚州专区以互助组、合作社组织为核心,把民兵同预备役人员结合编组,年满18周岁~30周岁的一类预备役人员和18周岁~25周岁的二类预备役人员全部编入基干民兵;31周岁~40周岁的一类预备役人员,26周岁~40周岁的二类预备役人员和18周岁~25周岁不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青年编为普通民兵。1955年全区基干民兵增加8638人。
   1956年,抚州专区结合撤区并乡工作,对民兵进行编组,把符合条件的18岁~25岁男性青年编为基干民兵,26岁~40岁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在组织形式上,小组3人~5人、小队9人~15人,每个分队辖2个~5个小队,中队辖2个~5个分队;小队设正副队长,中队设正副中队长、指导员,乡队设正副乡队长、教导员。是年全区建立民兵乡队359个,基干中队732个、分队2265个、小队6135个,编有基干民兵74989人,配备各级民兵干部29188人。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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