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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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240
颗粒名称: 四、统一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分类号: F244
页数: 2
页码: 745-746
摘要: 2006年1月1日,全市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阳光津贴”),实施范围与对象为党政群机关、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含工人),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及建老人员(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退休前仍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老干部、老职工)。
关键词: 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 津贴补贴

内容

2006年1月1日,全市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阳光津贴”),实施范围与对象为党政群机关、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含工人),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及建老人员(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退休前仍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老干部、老职工)。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在职人员分为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全市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为年人均15000元;离休人员生活补贴为同职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的100%,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为同职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的80%。2010年10月1日,全市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为年人均18600元,离休人员生活补贴为同职级在职人员的95%,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为同职级在职人员的75%。2011年7月1日,经省政府批准,抚州市直机关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标准调至年人均25800元,离休、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仍分别为在职人员的95%、75%。各县(区)根据本级财力,相应制定、调整本县(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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