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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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190
颗粒名称: 一、机构管理
分类号: D63
页数: 2
页码: 697-698
摘要: 机构是指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办事单位,分行政、事业和企业3种性质。机构编制部门主要对行政、事业机构进行管理。
关键词: 机构管理 行政机构

内容

机构是指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办事单位,分行政、事业和企业3种性质。机构编制部门主要对行政、事业机构进行管理。
   行政机构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党政群机构通称行政机构,一般依据宪法、组织法、章程规定或机构改革方案、上级要求设置。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均需报请上一级批准。1951年、1954年、1958年、1962年的机构调整或精简,均执行省里根据中央精神制订的方案,方案对地(市)、县(市、区)、乡(镇)机构设置都有明确规定。1984年、1995年的机构改革,2002年的党政机构改革,2010年的政府机构改革等重大机构改革,地(市)委、行署(市政府)都根据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制定抚州机构改革方案,对各级党政群机构设置作具体安排。从1996年党政机构改革开始,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对本级行政机构制定“三定”(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各部门及内设机构职责、人员结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并进行控制和管理。从2001年开始,省里对市、县(区)、乡(镇)机构设置只作限额规定,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和上下对口的原则设置机构。
   事业机构管理 事业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1985年地直、县(市)事业单位比照行政机关定级别。1987年7月前,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由同级党委、政府和编委管理。1987年7月省编委《关于加强全省各级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几点意见》规定,地区正处级事业机构设置由地区编委审核,经地委、行署讨论后报省编委审批。县(市)正科级事业单位设置报地区编委审批。2000年,全区事业单位有4000多个,其中,地直173个(副厅级1个,正处级12个,副处级32个,正科级115个,副科级8个,股级1个,未明确级格4个)。地区编委可直接审批科级及科级以下事业机构,改革方案所涉及内设机构及较重要机构编制调整需报地委、行署审批。2007年,省委、省政府规定,各地副县(处)级以上事业单位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和名称,由设区市机构编制部门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县(区)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和名称,由县(区)机构编制部门报设区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一般由同级编委审批,市直科级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设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职能确定与调整、机构撤并、改变名称、内设机构变动等由同级编委管理。从1997年开始,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登记,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至2011年底,全市事业单位共5542个,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50个(副厅级1个,正处级22个,副处级37个,正科级231个、副科级16个,股级30个,未明确级格13个)。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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