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186 |
| 颗粒名称: | (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 分类号: | C913 |
| 页数: | 1 |
| 页码: | 696 |
| 摘要: | 2011年7月,乐安、黎川、宜黄、崇仁、广昌、东乡、资溪7个新农保试点县同步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每人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每百元一档,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规定、管理部门均与新农保相同。 |
| 关键词: | 城镇居民 养老保险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