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172 |
颗粒名称: | 一、劳动保险 |
分类号: | C913 |
页数: | 3 |
页码: | 690-692 |
摘要: | 1953年,域内开始对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员工实行劳动保险,保险项目有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养老等。1982年,区内新招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岗工作期间,其物价补贴、交通补贴、困难补贴、住房、工伤、疗养、探亲假、婚丧假、女工生育、独生子女、死亡抚恤等待遇与本单位固定职工相同。退休后与固定职工一样享受社会养老保险。 |
关键词: | 劳动保险 劳动合同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