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募兵制与征兵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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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925
颗粒名称: 一、募兵制与征兵制
分类号: E289..564
页数: 1
摘要: 募兵制:清朝末年,曾施行募兵制,民国前期沿袭旧制。
关键词: 募兵制 征兵制 乐安县

内容

募兵制:清朝末年,曾施行募兵制,民国前期沿袭旧制。
  征兵制:民国22年(1933年),国民政府公布《兵役法》,实行征兵制。按规定“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比例用拈阄或抽签方式确定应征对象。民国25年(1936年)9月,国民政府发布“征兵令”,并颁布了《兵役法实施暂行条例》,对免役、缓役、禁役、停役等作了具体规定,本县开始实行征兵。民国26年(1937年),县政府增设兵役科,负责征集兵员工作。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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