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887 |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体育 |
| 分类号: | G812.756.4 |
| 页数: | 6 |
| 摘要: | 乐安在民国前,体育事业非常落后,民国时期,虽有少量简陋设备,但无经常性竞赛活动。体育设备逐步充实,竞赛活动日益经常化,竞赛成绩也有显著提高。民国时期的中小学,对体育课也视为杂科。体育成绩不列为学生升留级的考试标准。参加劳卫制的学生数至1980年止共有85600人。同年十月,参加抚州地区第六届运动会,分别取得小足球第二名;篮球男子组第二名,女子组第五名;乒乓球男子团体第二名;羽毛球男子团体第一名,女子第一名;羽毛球男子单打亚军、女子单打冠军。 |
| 关键词: | 体育 体育事业 乐安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