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886 |
| 颗粒名称: | 合作医药 |
| 分类号: | R199.5 |
| 页数: | 1 |
| 摘要: | 1965年,本县原有半农半医的卫生所17所,1968年6月,在此基础上改为合作医疗站。1969年1月,全县合作医疗掀起高潮,11个公社、117个大队兴办合作医疗站98个,1970年底扩展到103个。1972年随着行政机构的变更,全县13个公社、129个大队办有合作医疗站128个。由于合作医疗经费筹集和管理等问题难以解决,至1973年底,全县实行合作医疗的只有110个。1979年全县207个大队有201个大队成立了合作医疗站。合作医疗站的经费,由参加合作医疗站的社员、生产队、生产大队共同解决。合作医疗站“赤脚医生”的报酬,主要由大队公积金及地、县财政拨款补助等支付,其标准与大队副书记的报酬相同。 |
| 关键词: | 合作医药 合作医疗站 乐安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