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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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87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医药卫生
分类号: R199.2
页数: 13
摘要: 民国时期,乐安虽有私营的郎中及中药店,但由于广大的劳动人民生活贫困,请医生治病的很少,一般多依靠中草药、针灸、灯火治病,甚至病情严重时也还是求神问卜,请“神医”巫婆,把生命寄托于神灵保佑。民国23年,政府创立了一所“乐安县卫生院”,但经费少,设备差,劳动人民的健康根本得不到保障。建国后,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先后建立并健全各级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药物管理等机构,培养众多的医疗卫生人才。乡村有增田、招携、湖坪、牛田、戴坊、龚坊、公溪、南村等地私人开设的中药店共45家,从业人员89人。县中医院 1982年6月筹建,1984年8月正式成立。
关键词: 医药 卫生 乐安县

内容

民国时期,乐安虽有私营的郎中及中药店,但由于广大的劳动人民生活贫困,请医生治病的很少,一般多依靠中草药、针灸、灯火治病,甚至病情严重时也还是求神问卜,请“神医”巫婆,把生命寄托于神灵保佑。民国23年(1934年),政府创立了一所“乐安县卫生院”,但经费少,设备差,劳动人民的健康根本得不到保障。
   建国后,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先后建立并健全各级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药物管理等机构,培养众多的医疗卫生人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力充实医疗设备,提高医疗技术,在妇幼保健、疾病治疗和地方病防治等方面均取得了很大成绩。
   第一节 医疗 一、中医 机构设施 民国时期,卒县没有公营的中医医疗机构,只有个人行医的“郎中”和私营的中药店及医药兼营的中药店。县城有“长春”、“惠元”、“平民”、“济春”、“黄祥庆”、“詹春香”、“曾发祥”、“詹锦星”、“黄宝树”、“胡庆元”等10家中药店。乡村有增田、招携、湖坪、牛田、戴坊、龚坊、公溪、南村等地私人开设的中药店共45家,从业人员89人。
   表4—13 民国时期乐安县私营中药店情况表 建国后,随着人民卫生事业的发展,1951—1954年,由个体集资,全县办起了12个中医联合诊所。
   表4—14 建国后乐安县中医联合诊所情况表 注:各地中医联合诊所随着当地公社建立改称公社卫生院(所),为大集体医疗单位。
   县中医院 1982年6月筹建,1984年8月正式成立。现有中医药师及行政人员64人,其中高级医务人员6人,中级医务人员22人。分设门诊部、住院部和药剂科。门诊设内、妇、儿、疮疡、皮肤、按摩、检验7个诊室。住院部有病床30张,医疗器械配备较全。据1985年统计,每月就诊患者达6000人次,收入超过2万元。
   疾病治疗 民国时期,中医师(郎中)为数不多,在民间较有名声的有:县城李少白,咸口吴竹经,水南丁孔彰、游澄甫,招携董文祥、唐仙生,东堆杨幼曾、吕应和,流坑董演四,水南丁甘棠等。他们都以自己的住所为诊所,方便患者就医。医师、药师的培养,多是父传子,或拜师求学,或自学成才,从无科班出身的医务人员。由于民间处于缺医少药状况,患者求医要药十分艰难。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中医中药人员进行了统一安排,并从学校中选拔37名有志从事中医的青年,学习中医和中药的业务知识,同时选送了中医学徒20名参加江西中医院函授大学学习(学制2年)。如今他们都成为本县中医药战线的骨干力量。
   本县中医师在辨证论治中,主要是从六淫、七情、脏腑、经络、气血几个方面的变化,根据这个变化进一步探索其在表、在里,为寒、为热,属虚、属实,是真、是假症候的真象对症下药而进行治疗,解除了患者的疾苦。
   附:本县中医所用中药验方: 1、运用大黄的经验。
   大黄合菖蒲开痰泄火,治痰火神昏失态者。
   处方:生大黄(冷水泡浸)、玄明粉(冲服)、生地、玄参、石菖蒲、郁金。
   病例:1952年春,治一壮年男子,暴发癫狂,高声哭笑,打骂不避亲疏,经诊脉弦滑数有力,服上方两剂,便下如羊矢,神志转清,脉转和缓。后以养阴、清火化痰收功。
   又如大黄配甘草汤加味,消解胃肠积热;大黄合代赭石,治气火上逆、阳络受伤的吐血衄血症;大黄合干姜细辛汤,温宣通下,治寒症里结外喘症等。
   2、运用砂仁草果汤治诸骨卡喉症。
   处方:砂仁3克 草果仁8克 威灵仙10克 厚朴12克 甘草5克 水煎加醋徐徐咽下,适用于鸡、鱼等骨卡喉不下。
   3、运用香附益母汤加减,治疗妇科诸症。
   香附益母汤组合,能行气解郁,消淤止痛,调整胞宫气血,根据病情加减运用,对妇科的“淤经”“月经不调”“带下”“不孕”“子肿”有一定疗效。
   处方:香附10—15克益母草20—50克根据病状加味:偏寒加桂枝、艾叶;偏热加丹皮、栀子;气滞加木香、乌药;血淤加桃仁、红花;有痰加陈皮、半夏;兼湿加黄柏、苍术;气虚加参、芪;血亏加当归……运用本方加减,不少妇科患者得到康复。
   此外,还有运用““提壶揭盖”治尿闭,以及“推拿接骨”等,均受群众称赞。
   二、西医 机构设施 民国23年(1934年)设有1所公立西医诊所,配有所长、护士、司药、工友各1人。民国26年(1937年)扩大为县卫生院,设院长、医师、护士、助产士、司药、事务员各1人。院址设在一所破旧的祠堂里。医疗设备简陋,不仅没有病床,连一般医疗器械也不齐全。兼之当时群众大都不相信西医,因此,西医业务难以开展。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内设有卫生科,1955年改为“乐安县卫生局”,管理全县的医疗卫生事业。
   县人民医院 1949年10月在接管民国时期的卫生院的基础上建立了“乐安县人民医院”。当时只有5名医务人员,1951年扩充至18名,开设了门诊部,1953年医护人员增至33名,增设了住院部,分内、外、妇产、手术、检验等科室,设有病床12张。1954至1965年医护人员相继增加到60名(其中大中专毕业的医务人员28名),病床增至40张。1966年至1970年初,医护人员已增至100名,病床123张。70年代后期,已有行政、护士长、医护人员168人,各科病床210张。各科室都配备了科室主任和主治医师。护理方面设总护士长、护士、护理员。1985年医护人员已增至209人,病床205张。
   乡社医院 1952年,全县建立了8个区卫生所,当时仅有医务人员16名。1959年已建立了招携、湖坪、公溪、龚坊、戴坊、牛田、鳌溪、南村、金竹9个卫生院和石陂、潭港、增田、航桥、湖溪、竹山、山砀、东堆、望仙、太平、谷岗、罗陂、万崇、坪溪、鹏洲等15个卫生所,共有医药人员128人,病床42张。70年代后期,公社卫生院、所有医药、检验、防疫各科专业卫生人员292人,其中有师级以上医师38人,士级医药卫生人员104人,其他卫生人员150人。县属厂、矿、场医务所共有医务人员21人,病床172张。
   合作医疗站 60年代后期,本县192个大队普遍成立了合作医疗站,拥有赤脚医生421名。其中,男337名,女84名,担负着全县各乡(镇)大队的卫生防疫、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的技术指导等工作。1981年起,农村大队医疗站均改为个体医疗人员承包。
   疾病治疗 民国时期,本县的卫生院由于经费缺乏,医疗设备条件极差,兼之医务人员只看钱势而不认真看病,失掉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很少有人前去看病。建国前夕,该院院长乘社会混乱之机,竟将库存药品、器械及省救济分署拨给乐安的一批贵重器材盗走,县医院仅留下旧房1幢和4个医护人员。
   建国后,乐安县人民医院除1950年3月开始门诊外,又于1953年设住院部,接收远道就诊及急重病患者住院治疗。50年代中期,县医院已能进行剖腹产、阑尾切除、胃切除和疝气、肠缝合等多种腹部手术,以及一些疑难病、重病的诊断和抢救处理。自1966—1970年,医药人员增至百名,门诊部分设内、外、妇、儿、五官、中医等科;住院部分设内、外、妇儿、传染、五官、矫外等科。1980年县医院外科首次开颅手术成功。1985年新开展了针灸、胃镜、X断层摄影、B型超声波、免疫检验、酸学反应诊治等。
   县医院为全县医疗技术指导的中心,在医疗技术上,开展了纤维胃镜检查、血流阻抗图、超声波检查、心电图示波监护、骨髓象检查、脑血管造影、小儿肠套叠空气复位、X光断层摄影、肝穿刺和各种生化细菌、血液病理检查、肿瘤病理切片,还开展了理疗、胸外、矫外、肝大叶切除、肾内取石、颅脑手术、血管缝合术、五官科乳突根治术。由于治疗成效显著,门诊人次逐年增加。1985年门诊接待患者126426人次,平均每日万余人次。
   三、中西医结合 1960年,全县中医诊所与当地公社医院合并,成为公社中西医结合的大集体医疗卫生单位。
   1966年以后,县人民医院成立“中医”科,开展中医门诊及中西医会诊。根据中西医结合的要求,县人民医院制定科研项目,已写出了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胃十二指肠溃疡”、“冠心病”、“慢性铅中毒”、“急腹症”等论文。现在县人民医院各科均配有中医,对多种疾病的患者多采用中西医结各治疗。在实践中,采用中西医结合对慢性病、慢性肾炎、肝硬化、胃十二指肠溃疡、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铅中毒、慢性支气管炎等病,已取得满意的疗效。
   县中医院以中医为主,但也配备了较强的西医人员。设备上配有“显微镜”、“心电图仪”、“X光机”、“超声波仪”、“理疗仪”、“电子按摩器”等,对急性病抢救等方面,均采用西医治疗,配合中医辅助治疗,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表4—15 乐安县1985年全县医药卫生人员情况表 第二节 防疫 保健 一、防疫 爱国卫生运动 1952年,中央发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号召后,本县成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消灭传染病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清洁卫生大扫除,户与户、村与村、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互相检查评比活动。在全县城乡清除了垃圾、污物、瓦砾150万担,清理阴阳沟圳5.88万多米,改良厕所、粪窖1165座。在这次爱国卫生运动中,本县招携街荣获全省丙等模范单位,获得了省人民政府锦旗和人民币400元的奖金。
   1953年春,全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月。整顿了城镇市容,清除垃圾、粪窖,阴沟,为农业提供卫生肥料78万余担。1958年全县开展以“五净”(衣服净、锅碗净、房院净、畜圈净、身体净)为内容的卫生运动。公溪口前大队(今航桥乡口前村)荣获全区甲等卫生模范单位红旗奖。1961年冬,县人民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召开三次除害灭病广播动员大会,掀起除害灭病高潮;同时江西医学院50多名师生到本县参加了此项活动和对浮肿病的防治工作。1962年冬,开展以挖蛹灭蝇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城乡挖蛹280斤。1964年,全县掀起了夏令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开展了饮食行业卫生管理,对饮食服务行业实行饮食卫生“五四”制监督,农村开展了灭蝇及改井、打井,以保护水源清洁,把住“病从口入”关,防止肠道疾病传染。1977年,全县沿用民间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元旦前搞好清洁卫生的习惯,一年开展四次大扫除。农村开展“二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井、改烟灶、改厕所、改猪圈、改环境)运动。牛田公社莲河大队获得了全县卫生村的称号,受到了地、县政府的嘉奖。1978—1980年,全县开展了灭蚊抗疟和交通沿线饮水消毒、饮食服务行业卫生监督,预防“二号”病传入等工作;并参加“两省”“3地”“11县抗疟联防”活动,使全县疟疾发病率逐年下降,也预防了“二号”病传入。
   环境卫生 本县1952年成立了“鳌溪环境卫生管理所”,当时只有卫生员1人,以清扫县卫生院院内卫生为主,1954年11月增至2人,使用土轮车装运垃圾。
   1959年至1974年,环卫所先后划归县卫生防疫站及城关医院管理,清洁工增至6人,改用大板车清运垃圾。
   1981年5月,环卫所改属县卫生局,为县大集体单位。9月购买翻斗拖拉机一台清运垃圾,人员增至16人,划为“拉窖、扫街、扫厕所、清运””4个组,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1984年9月,环卫所划归县城建局管理,工人已增至20多人,购置四轮拖拉机二辆,解放牌翻斗汽车一辆,清运垃圾出城销毁。
   为了防病,消灭病菌,环卫所还派出消毒人员进行环境消毒。计1982年消毒214300m 2,1983年消毒225403m2,1984年消毒236700m2,1985年消毒50400m2。
   饮食卫生 本县城乡群众多数饮用井水,少数地方还有饮河水的习惯。县卫生部门在1984和1985两年进行水质分析检验,其检验结果是: 1984年检验21件,其中合格的只有3件,不合格的18件。
   1985年检验11件,其中合格的只有1件,不合格的10件。
   为了确保城乡人民饮水清洁,在每年夏秋季节,县环卫所对县城等处110口饮水井进行了消毒。
   为了贯彻《食品卫生条例》及《国家食品卫生法(试行)》,对饮食服务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历年检验结果就见表4—16。
   表4—16 1979—1985年乐安县食品卫生检验情况表 在食品从业人员的体检中,如检查出有“五病”者,就立即调离饮食行业。
   表4—17 乐安县食品从业人员体检情况表 疫病防治 建国前,由于人民生活贫困,兼之缺医少药,对传染病缺乏防治,仅从清代至民国就发生过几次严重瘟疫,造成了死亡相藉的惨状。如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天花(俗称“大娘娘”)流行,传染的人死亡过半,幸免的也难免成为麻脸。民国元年(1912年)望仙乡水西村,有5人患上流行性脑脊髓炎,患者全部死亡,全村迁走,致使村庄倒塌,田园荒芜。民国25年(1936年)流行麻疹,较大的圩镇村庄每天都有几名患儿死亡。民国30年(1941年)7—8月间,南村、谷岗山地疟疾流行,患者占居民60%,致使成熟的禾苗无法收割,群众生活濒于绝境。民国34年(1945年)7—8月,牛田因乙型脑炎流行,儿童死亡甚多,无法救治,人心惶惶。
   建国后,县委和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号召,从1951年起,进行牛痘、霍乱等菌苗接种,杜绝了“天花、霍乱、鼠疫”三大烈性传染病的发生。
   1958年成立了“乐安县地方病防治站”,有医务人员5名;1960年增至9名,“文化大革命”中机构被撤销。
   1967年,因各地“红卫兵”大串联,本县曾一度发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患者达1219人。中国人民解放军173医院流脑防治医疗队进驻我县,协助开展防治工作,很快控制了疫情。
   1972年恢复“乐安县卫生防疫站”后,即开展了各种预防传染病工作,在县城人口密集的地方进行药物灭蚊的疫点处理。每年6—10月流行季节,开展全县性的为期半个月的预防服药,以控制疟疾的传播。
   国家对法定25种传染病进行了调查,本县只有“麻疹、白喉、百日咳、流行性感冒、伤寒、痢疾、疟疾、传肝、乙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狂犬病,小儿麻痹症、钩端螺旋体”等13种。
   表4—18 1971—1985年乐安县预防接种人数统计表 麻风病的防治 在建国前,麻风病被认为是一种无法治愈的恶性传染病,各地宗规族法大都建立了一种非常残忍的“活埋、火烧”等处理麻风病患者的土办法。
   建国后,1982年初,由国家拨款4.5万元在潭港乡白竹村的偏僻山区场地兴建一所专门收治麻风病人的医院——乐安县皮肤病医院。内有一幢隔离病房,配备专业医护及行政人员6名,负责收治崇仁、乐安2县的麻风病患者,其费用由两县的卫生部门拨款近万元。
   该院先后共收治麻风病患者45名,患者的生活费由乐安和崇仁两县的民政局按每人每月发给10元的救济费,同时还由皮肤病医院组织轻型病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如种菜、打柴、烧木炭、种田等劳动,以改善病员生活。至1985年止,麻风病患者除4名因年老体弱并患有其他慢性病死亡外,已治愈出院的有23人(其中本县17人,崇仁6人),尚有18人(其中本县5人,崇仁13人)继续在院治疗。
   二、保健 新法接生 建国前,本县妇女生孩子都是请稳婆接生,既无产前检查,临产又不消毒,若产妇发生难产、褥热病及产后婴儿脐风等,都是听天由命,不少产妇与婴儿断送了生命。民国30年(1941年)北京高等助产学校毕业的助产士周恩佳来县任助产士,处理了不少难产,产妇与小孩均平安无恙。不久,周恩佳调走,医院无助产士补充,县卫生院长周霁模(未学过助产专业)凭自己摸索的经验也处理了一些难产,但只限于城市,广大农村的新法接生仍是一个空白。
   建国后,自1951年开始,本县人民医院配备了专职助产士,并大量培训了农村新法接生员,控制了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褥热病。1952年本县有助产士5名,农村接生站17个,接生员58人,新法接生婴儿194人。1953—1960年,助产士增至8名,农村产院217所,接生站167个,接生员217名,新法接生27318人。1961—1970年,助产士9名,农村产院67所,接生站119个,接生员203人,新法接生60295人。1971—1980年,助产士11人,农村接生员260人,新法接生69475人。1981—1985年,有助产士17人,新法接生16251人。
   妇女保健 1958年,县妇幼保健站认真贯彻农村妇女劳动“三调三不调”(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即分派干地农活,不分派水田农活;哺乳期调近不调远,即调离家近处,不分派远地干活;怀孕期调伸不调弯,即调直着身子干,不调弯着腰干的农活)制度。
   1962年,开展了妇女因“乐安事件”引起的干瘦病普查工作,采取了治疗、营养、休息三结合的治疗措施。
   1979年开展妇女“二病”(尿漏病、子宫脱垂病)的普查和免费治疗。已查治尿漏患者84人,子宫下垂患者863人,大多数得到康复。
   对妇女保健的检查,在城镇1981年重点检查了鳌溪镇妇女1014人,1982年检查了2012人,1985年检查了298人。在农村,1983年重点检查龚坊乡妇女426人,1984年重点检查鹏州乡妇女105人。已检查出妇女病的均全部实行免费治疗,并积累了防治妇女病的一手资料。
   儿童保健 建国后,本县历年在“六一”儿童节日,对城镇托儿机构的儿童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对家长宣传儿童保健知识。自1952年开始,城乡进行了牛痘、白喉菌苗与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和注射。1970年起,每年进行小儿麻痹症糖丸预防服药。1971年起,每年进行麻疹减毒疫苗注射。1979年,对全县1—2岁儿童进行免费驱蛔治疗,服药儿童计59756人,排虫率达62.5%。
   1983—1985年,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共检查15897人,查出患儿1244人(其中有缺陷儿童672人)。1985年“六一”儿童节检查县属机关及幼儿园与街道散居儿童1107人,查出有缺陷的儿童417名,占受检儿童37.7%。其中砂眼60人,皮肤病31人,中耳炎6人,龋齿160人,结膜炎2人,疝气2人,隐睾10人,佝偻病83人,营养不良35人,其他病28人。
   第三节 药物 药检 一、药材供应 民国时期,各中药店都是从樟树采购药材,全县并无统一的药材批发供销商店。
   建国后,1956年1月成立了“中国药材公司江西省乐安县公司”。1959年,县供销社经管西药部分移交县药材公司统一管理,改名为“乐安县中西医药公司”,其业务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实行人、财、物、产、供、销由省医药公司统一管理,在地方归口经委的体制。县公司内设人秘保卫股、财会股、中药生产业务股、药品机械股,另设江边医药批发站(主要为矿区服务)。鳌溪与公溪各设一个国营药房。县城专设中药材收购门市部。
   二、药材生产与收购 本县有山地、有丘陵,而且气候温和,野生药材资源丰富,但建国前却很少有人采集利用。 建国后,本县开展了有组织、有领导地种植木本药材。截至1982年底,全县已种植木本药材面积1300余亩,其中:厚朴922亩,杜仲126亩,黄柏193亩。200亩以上的木本药材基地有4处(谷岗公社登仙桥大队鱼子坑生产队、金竹大队、南村公社西坑大队林场、牛田公社莲河大队林场)。这些单位的药材长势良好,成片成林。目前正计划恢复和发展的品种有白术、菊花、桔梗、茯苓、苏叶,并着手莘荑花野生变家种的试验。
   药材收购,除医药公司收购部收购外,还委托公社卫生院和基层供销社代购。本县列入三类品种的中药计有杜仲、厚朴、白术、菊花、桔梗、黄枝子、枳壳(枳实)、薪蛇、白花蛇、青皮、白前、防杞、米仁、钩藤、金银花等70多个品种,尤以黄枝子、金银花、薪蛇、厚朴、防杞、白前、枳壳的收购量最多。除解决了本县的医疗需要外,还支援了国家和兄弟省市。
   药政药检 1980年,本县成立了“药品检查所”。已开展的业务是:中药材真伪鉴别、化学药品的定性定量和杂质检查。pH值测定及其他药政管理工作。内设专职检验人员4人,1985年增至8人,其中专职高级检查员1人,中级4人。检验设备有:电冰箱、电烘箱、紫外分析仪、电子交流稳压器、图盘旋光仪、酸度计、高倍显微镜、分光光度计、箱型电炉、电热蒸馏水器、千分之一分析天平等精密仪器。
   药检所成立以来,已检验药品1000余件,其中合格的占75%,查处伪劣淘汰药品350件,折合金额10余万元,在打击不法游医药贩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四节 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 本县自1952年起对国家干部、职工实行公费医疗。50年代国家按每人每月1.2 乐安县中药资源分布图元,60年代按1.5元,70年代后期按2.5元的标准划拨公费医疗的经费。由县卫生局发给个人《公费医疗证》,凭证向指定医院看病。70年代后,医疗费由医院分级管理。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凭看病收据在指定公费医疗单位报账,向县卫生科结算,由国家报销,但门诊的挂号费5分则由个人负担。
   公费医疗经费,在60年代前,尚能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70年代开始,随着干部、职工年龄增长、身体差、疾病多(特别是慢性病),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加之十年动乱的影响,管理制度不严,公费医疗体制的弊端日益突出,药品浪费现象严重,造成了公费医疗经费的年年超支。据统计,全县总超支逾40余万元,除占用了卫生经费12万余元外,大部分由县地方财政每年拨款解决。
   表4—19 1973—1985年乐安县享受公费医疗人数及开支经费情况表 合作医药 1965年,本县原有半农半医的卫生所17所(增田2所、戴坊2所、南村2所、牛田2所、湖坪3所、招携1所、龚坊3所、公溪2所),1968年6月,在此基础上改为合作医疗站。1969年1月,全县合作医疗掀起高潮,11个公社、117个大队兴办合作医疗站98个,1970年底扩展到103个。1971年有合作医疗站116个。1972年随着行政机构的变更,全县13个公社、129个大队办有合作医疗站128个。由于合作医疗经费筹集和管理等问题难以解决,至1973年底,全县实行合作医疗的只有110个。1974年全县15个公社159个大队实行合作医疗的有132个。1975年全县19个公社198个大队实行合作医疗的165个。1976年全县172个大队实行合作医疗。1979年全县207个大队有201个大队成立了合作医疗站。
   合作医疗站的经费,由参加合作医疗站的社员、生产队、生产大队共同解决。1976年以前,一般是社员每人每年1.5至2元,生产队每人每年5角,生产大队5角。
   合作医疗站“赤脚医生”的报酬,主要由大队公积金及地、县财政拨款补助等支付,其标准与大队副书记的报酬相同。
   社员看病需交5分钱挂号费,不收医药费及注射费。外出看病,只报销医药费,不报销住院费。有的大队医疗站只报销西药费,不报销中药费;也有的只报销医药费60%或80%不等。1978年以后,全县仅保留4个大队医疗站(即龚坊公社的乐家、语塘;谷岗公社的登仙桥;增田公社的长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完善,已改变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结构,农村合作医疗站已由村委会的乡村医生、卫生员联办,或乡村医生、卫生员个人承包的方式所代替。
   第四章 体育 乐安在民国前,体育事业非常落后,民国时期,虽有少量简陋设备,但无经常性竞赛活动。
   建国后,党和政府对体育工作极为重视,特别是1973年成立了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以来,本县体育工作在普及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发展。体育设备逐步充实,竞赛活动日益经常化,竞赛成绩也有显著提高。
   第一节 学校体育 一、开设体育课 清代以前的书院制度,没有体育课。民国时期的中小学,对体育课也视为杂科。体育成绩不列为学生升留级的考试标准。建国后,本县中小学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每周都安排了两节体育课。除了每天坚持早操或课间操外,还在课外活动时间每周安排一节体育活动。有的学校还推行了眼保健操。特别是把体育课的成绩作为升留级的标准。1979年以后,城镇中学都配备了专职的体育教师。
   二、推行各种体育锻炼标准 本县于1957年开始在县城中学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参加劳卫制的学生数至1980年止共有85600人。1980年后停止推行。
   1980年我县中小学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活动的计6500人,到1985年底有4860人达到标准。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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