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873 |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医药卫生 |
| 分类号: | R199.2 |
| 页数: | 13 |
| 摘要: | 民国时期,乐安虽有私营的郎中及中药店,但由于广大的劳动人民生活贫困,请医生治病的很少,一般多依靠中草药、针灸、灯火治病,甚至病情严重时也还是求神问卜,请“神医”巫婆,把生命寄托于神灵保佑。民国23年,政府创立了一所“乐安县卫生院”,但经费少,设备差,劳动人民的健康根本得不到保障。建国后,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先后建立并健全各级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药物管理等机构,培养众多的医疗卫生人才。乡村有增田、招携、湖坪、牛田、戴坊、龚坊、公溪、南村等地私人开设的中药店共45家,从业人员89人。县中医院 1982年6月筹建,1984年8月正式成立。 |
| 关键词: | 医药 卫生 乐安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