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文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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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824
颗粒名称: 第四编 文化
分类号: G127.564
页数: 65
摘要: 内容包括:文化艺术、教育、医药卫生、体育、新闻。
关键词: 文化 教育 医疗 体育 新闻

内容

第一章文化艺术宋、明两代,乐安的文化艺术事业较为发达,经籍与文学著述甚富,有书目可查者达126部;民间文娱如傩舞、龙舞、花鼓戏等均极盛行。迄至清代,由于民族隔阂,学术著作大为逊色,民间文娱活动也逐渐衰落。到了民国,在资产阶级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本县的文化艺术稍有起色,然而频繁的兵事,又使文坛复趋衰落。
  建国后,本县的文化艺术事业,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政策指引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机构亦相继建立和发展起来了。本县的文化艺术虽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厄运,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又获得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在机构上由县一级的文化馆、图书馆、新华书店而拓展为县、乡、村三级文化网。
  第一节群众文化一、文化馆(站)、俱乐部文化馆(站) 民国30年(1941年)成立了县民众教育馆。设有阅览室,订有少量省、县级报纸,藏书约300余册;并设有游艺室,内置棋类、弹子盘等,有职员5人、工人2人。建国后,于1949年10月改为乐安县人民教育馆;1952年经过整顿后,正式成立乐安县文化馆;随着业务的扩大,至1985年,工作人员已由5人增加到16人,分设文学创作、美术、摄影、群众文艺、报刊阅览及橱窗宣传等5个组,备有康乐球、棋类。馆门外两侧建有14米长的宣传橱窗和8幅大型宣传画板等;1985年起又增办录象放映。
  县以下的文化站,1982年仅有公溪、增田、湖溪、南村、招携、坪溪、金竹、牛田、湖坪等9个站。1983年发展到15个,1985年进而扩展至21个,实现了乡乡设文化站的规划。每个文化站基本上都设有3室(图书室、阅览室、游艺室)1栏(宣传栏)。同时,全县各乡(镇)60%的村委会所在地设有文化室,初步建成了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点。
  工人俱乐部 1954年,在县总工会主办下设立了工人俱乐部,活动场所是由旧民房改建的。购置图书2400余册和文娱、体育设备等,除每天按时开放图书、游艺室外,并组织了业余歌咏、舞蹈、球赛、小型戏剧演出等活动;还不定期地举办学习辅导会、报告会、故事会及时事讲座等。“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会瘫痪,工人俱乐部相应停止活动。1980年,借用革命历史纪念馆的部分馆舍恢复设立工人俱乐部。1981年新建占地400平方米、高20米的5层工会大楼,购置了图书4000余册,订阅了报刊90多种,开展经常性的借阅;不定期地与县体委和县文化馆合作,组织职工开展体育比赛、歌咏和演唱以及科普知识讲座等。1985年又在大楼门前两侧设置了20米长的宣传橱窗。
  二、创作展览文学创作本县的文学创作在宋、明两代较为兴盛。建国36年来,本县业余文学爱好者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的文学作品,据1985年统计有戏曲2篇,小说10部,故事8篇,散文6篇,诗歌10首,杂文5篇。
  民歌搜集本县的民歌,历来富有语言通俗朴实、音调悠扬活泼的特点。1980年后县文化馆派专人深入农村搜集,至1985年已搜集到各类民歌300多首,编印成《乐安民歌选》,其中的《撑排哥哥真可怜》、《手拿锄头开荒田》、《洗黄瓜》等被选入《中国民歌千首》;其中有50首选入省民歌卷;70首选入抚州地区民歌卷。
  附:选入《中国民歌千首》的三首民歌撑排哥哥真可怜 (山歌、排歌) 牛田、街上汉族手拿锄头开荒田 (山歌) 湖坪、贺立汉族洗黄瓜 (山歌) 石陂、罗山汉族0. 艺术创作书法清代初期,本县流坑董士标,精通各家书法,且善于金石雕,有《真实斋印林》、《四体千字墨刻》行世。民国时期本县擅长书法者颇有其人,邹令修的正楷笔力刚劲;杨士髫的行书活泼秀丽;詹鸿飞的大小楷匀正苍劲;黄承香篆、草、隶诸体兼善。建国后,尤其是1980年后,涌现了一批书法新秀。
  绘画清乾隆时,本县画家袁国栋,绘画构思独特,画技高超,曾经召试宫廷,选取第一,誉称“画状元”。建国后,本县业余绘画创作为数甚多,1955年,江西人民出版社采用发行的年画2幅;参加1975年省美术展览的作品有721幅。
  摄影摄影艺术在本县虽很年轻,但新秀脱颖而出,县文化馆詹楚强的摄影作品,曾发表于《江西日报》、《中国农民报》、《前线报》、《前线民兵》、《江西科技报》等报刊杂志。
  三、民间艺术傩舞傩舞是古代举行大傩(一种驱鬼逐疫的迷信祭仪)时跳的舞,传入本县的历史甚早。相传北宋哲宗时(1087年),流坑董敦逸曾在朝廷任御史,后告老还乡,将宫廷的傩舞资料带回乐安,组织家乡的子弟学习表演,一直流传至今。流坑村的傩舞于农历正月初二至十四日活动,表演节目丰富,现流传下来的有:钟馗扫台、天官赐福、书生董永、七仙女下凡、魁星点斗、天将布阵、和尚上香、张飞闯帐、唐僧取经、桃花女与周公、关公斩蔡阳、白玉蟾、滚盾牌、走报、真武、和合、三官、土地、财神等30多个节目;县城詹、游、元、何、乐各姓和罗山村曾姓的傩舞系属“武傩”,活动于每年端午节(旧历五月初一至初五),以双人相对各执金瓜、月斧、关刀、鞭、戟、铁帚、圈、鎚等武器(这些武器都是竹木制的代用品)作武术表演,最后由扮演判官、雷公、神锣鼓者作逐疫动作而终场。还有增田沙仔排的傩舞能表演“婆婆撕麻”和猪、鸡等动作的禽兽舞,别有风趣。1984年,中国舞蹈协会曾派著名舞蹈家戴爱莲、省舞协陈希贤等深入流坑、沙仔排等地搜集傩舞资料和学习傩舞动作。
  民间乐队民国期间,本县有些大宗族或人口稠密的村落往往有组织“龙灯会”、“朝华会”和“迎神会”等集会活动,在集会时往往借助于各种乐器而增添热闹气氛。从而逐渐形成了大小不等的民间乐队。乐队组合的种类大致分为打击乐(锣、鼓、钹)、丝竹轻音乐、吹奏乐(主要是唢呐)3种。他们不但在大姓族村落组成的集会中出场演奏,有时在婚梅泰和王龙贵韩树芳詹德昌乐龙跃余重阳黃更昌万陆生丧喜庆时也应邀演奏。全县的丝竹乐队以流坑董姓的乐队最为出色,相传其乐曲牌调是明代董裕在朝廷任刑部尚书时,带领家乡子弟到宫廷乐队学习而得来的。其中《浪淘沙》、《水底鱼》、《麻婆子》等曲牌,其音调婉转、幽雅动听。
  民间工艺纸扎建国前,本县不论城镇或农村都不难遇见纸扎工艺的能手。他们每逢春节闹元宵,不仅扎出神气活现的龙灯,而且还扎出各式各样形形色色的彩灯供人观赏;亦有扎制祭祀死人用的灵屋、纸家具、送殡开山神、四大天将等封建迷信用品。民国初期,纸扎工张姑手艺闻名全县,本县旅省巨商“游泰顺”在南昌举行旅省经商30周年纪念时,聘请他往南昌市扎制彩牌楼一座,以造型别致巧夺天工而轰动省城。其后有名叫涂教化的纸扎工,所扎飞禽走兽、花草树木、古今人物等,栩栩如生。
  剪纸是我县建国后新绽的一枝民间工艺花朵。教师陈祖葵的剪纸作品曾发表予《解放军报》、《民兵》、《江西日报》、《江西教育》、《摇篮》、《儿童文学报》、《赣东报》等报刊,据1985年统计已达218幅。其中《采药》和《益友》两幅剪纸画获省军区、抚州军分区和县人武部的奖励。
  篾织是本县的传统民间工艺。建国后,更是推陈出新,篾工丁云中编织的竹器和工艺品形象逼真,色彩均匀,他在1960年编织的“毛泽东军装像”、“龙凤鹿马摇床” 以及“八角形提篮”等,参加了省艺术展览馆和广州交易会的展出,深获观众赞誉。
  民间传统文娱舞龙我县的舞龙活动有龙灯、草龙和板凳龙三种。龙灯是一种规模较大、投资较多的群众提灯娱乐活动,县城和较大的圩市在每年农历元宵节都有举办。有些地方还设有专门主持这种活动的组织叫“龙灯会”。活动的主体是一条用彩纸和彩布扎制的9至11节长龙,配以“12花神”、“精怪”、“罗汉”、“采莲船”、“花篮”、“戏剧故事”等纸扎像,龙体内和各套扎像的四周,均装有燃着的清油灯。每套灯配以丝竹或锣鼓乐队,每年农历元宵节前后,舞龙队伍分别到机关单位和群众家中、商店等进行表演。草龙是以稻草扎成的9节长龙,龙身插满点燃的线香,舞动时活像一条火龙,故又称“火龙”。活动于每年中秋或大早年月。板凳龙是在一条长板凳上以稻草扎成龙形,龙身披以彩布并插满点燃的线香,由一人舞动按锣鼓乐器的节奏作各种姿态的表演。板凳龙多在节日或大早年月出现于较小的村庄。
  舞狮俗称“打狮”,是一种国术表演的娱乐。每年春节期间,有些爱好国术的青壮年组成“舞狮队”,到县城或较大圩市、村庄表演刀、枪、棍、棒或拳术,最后以一人举木制狮头套黄布的狮身作狮子滚翻姿态。
  龙舟建国前,本县公溪、流坑、官庄、员陂等地每年端午节都有举行龙舟竞渡,其船只等设备由祠堂庙宇公产中开支。建国初,流坑仍有这项活动,1960年后停止。
  儿郎故事这种活动的形式,是以10岁左右的儿童化妆扮饰某出古装戏的某个场次,作塑像矗立于倒置的方桌面或特制的小台面上,用2或4个人抬着,配以乐队、彩旗,游街串巷供人观赏。本县南村、湖坪、流坑等地在中秋节前后,多流行这种活动。
  船歌赛俗称“船里鼓”。这是民国21年以前流行于县城的一种赛歌活动。每年农历四月十三日晚,县城各姓为了显示各自的文风,选派一些读书人组成赛歌队,抬击一面大鼓串游街巷,当两姓歌队相遇,即展开赛歌。每赛开头都必须冠唱“阳对月”三字,再唱出主句。败队者须停鼓熄灯给胜队让路。
  木偶戏俗称“木脑崽戏”,何时开始流行我县无资料可考。建国前,因迷信活动盛行,各农村遇上六畜发生瘟疫或蝗虫侵害五谷严重时,乡人则雇来木偶戏班在村里搭台演唱一段时间,结束时,戏班伶人击动大锣大鼓提着木偶丑角(俗称“矮古崽”),挨家“扫荡”一番,说是“驱邪”。
  灯谜县城在农历元宵前后,以几盏大型彩灯贴满谜语供群众猜忖,猜中者可获少量物质奖励。建国前,这种灯谜活动曾被某些大姓族借以显示本姓文才丰茂。建国后,则成为测验智力的群众文娱活动。
  装席面这是本县在建国前的一种独具风格的娱乐活动。它的形式有二种:其一是搜集各家珍藏的古玩文物,挑其最罕见者,摆设于八仙桌上;其次是雇聘名厨师制作精美菜肴,装设在八仙方桌上,然后以2至4人抬起这些桌子,配以乐队吹吹打打地游街展览。
  唢呐吹奏流传于本县历史甚早,曾经出现过不少演奏高手。建国后的丁茂旺、董梅香等,唢呐的演奏造诣甚深,他们的演奏特点是:指法熟、音色美、感情充沛;特别是董梅香善于运气,一口气能演奏1个多小时,曾在抚州地区业余文艺会演中获奖。
  渔鼓道情俗称“崩崩腔”,这种曲艺在乐安已流传300余年。它的唱本多是长篇传统故事,如:《缪白宝汗巾》、《攀弓带》、《梁祝姻缘》等,唱词口语化,通俗风趣,颇受群众欢迎。建国前,每到夏令乘凉或举办喜事的茶余酒后,往往请来这种曲艺人唱上半天或一日,以遣余兴。民国时期,擅长这种曲艺者有耨姑、健颈、南安瞎子等(其真实姓名均缺考)。因为这些唱“崩崩腔”的艺人,都是当时进“养济院”的贫苦残废人,被人蔑视为“下九流”,故后继乏人,建国后未及时抢救,致以失传。
  第二节电影戏剧一、电影最早是在民国28年(1939年),曾经有一支南京来的电影队在县城中山场(今县总工会址)公映了两次无声电影。建国初,由江西省中苏友协电影队在县城、善和、招携等地作了一次慰问放映。1954年3月以后,本县建立了电影队,置有苏联出产的乌克兰型放映机和美国出产的25型发电机各1台。至1957年,增至2个电影队,购置了16毫米放映机两台。1961年以后,分配一个队下乡巡回放映;另一队常驻县城,每晚在工人俱乐部售票放映1场。至1965年,增至4个县办16毫米电影队,成立了县电影管理站。1969年起,在公社、厂矿中发展电影队。1970年,县城建立了电影院,购置了国产35毫米松花江牌5501型座机两台。1974年开始发展大队办电影队,每个公社有2—3个队办电影队。1980年开始发展集镇电影院、售票点,全县电影工作向更加普及、更加现代化、更加优质服务方向迈进。
  1981年,成立了乐安县电影放映发行公司,设有行政、业务两股和县电影院,配备工作人员27人;截至1985年,共发行各种型号电影拷贝1710部。其中:国产片90%,翻译片10%;故事片90%,戏曲片5%,纪录片5%;35mm的拷贝发行对象以城镇为主,16、8.75mm的拷贝主要是向广大农村发行。从电影队成立后,开展了电影宣传、机修、技检人员培训和器材供销等工作。1985年后,还增加了电影录像带的发行和放映。此外,1975年冬,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来本县金竹公社为上海知识青年综合厂摄制了《高山峻岭安新家》的纪录片;上海电视台为本县金竹公社10对上海知识青年举行集体婚礼拍摄了《火红青春献山区》的电影片,分别在全国各地播映。
  表4—1 几个年份乐安县电影事业建置、设备及放映5项指标的完成统计表表4—2 1980—1985年县电影拷贝发行情况表二、戏剧剧目创作建国前,本县的剧目创作是一个空白点。建国后,在党的“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文艺方针指引下,本县的剧目创作园地逐步繁荣。1954年,青年文学爱好者詹文耀以移植话剧的方式,改编成地方戏“母女俩”,初时发表在《江西文艺》,后经推荐,由中国戏剧出版社于1955年刊印单行本发行全国。从1958年至1981年的23年中,本县城乡业余剧团先后创作了大型现代戏《映山红》、《苦珠树下》以及反映乐安革命斗争历史的戏剧《金岭春雷》、《笋姑》等剧目,在参加地区业余剧团调演中获得好评。1966年,篾工丁云中创作了活泼风趣、词句流利的快板书《—把篾刀》,在省三届职工业余文艺会演上演出,被评为全省9个优秀节目之一,荣获表演奖第三名。1984年熊寿松创作的采茶剧《三送礼》参加抚州地区戏曲汇演,获创作奖。在发展剧目创作的同时,县采茶剧团对民间传统剧目进行发掘、整理,更新了《卖花记》、《丝缪带》等传统古装戏55个剧目。
  业余剧团乐安业余剧社是在民国32年(1943年)由民众教育馆组织县城的一些京剧爱好者成立的。购置了部分旧戏服,用篾、纸作材料,制扎成各类盔帽,利用业余时间排演京剧,在新年或纪念日公演。民国38年(1949年)4月该剧团解散。
  农村业余剧团建国初期,本县牛田、流坑、湖坪、杏园、竹山等地先后自发地组成唱采茶戏的业余剧团。1956年以后,通过每年县办的调演活动,本县农村业余剧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招携公社12个生产大队成立了14个业余剧团。经过1982年整顿后,截至1985年止,全县共有业余剧团58个,能坚持经常演出的25个,其余的多在农闲季节或年节喜庆时开展演出活动。这些业余戏剧组织有一特点,越在文化生活贫乏的偏远山区,越活跃兴旺。
  专业剧团三角班又称花鼓班,清朝乾隆时从宜黄传入本县,是一种由生、旦、丑三角,以采茶调(俗称花鼓调)作唱腔在舞台表演的专业戏剧组织,分为季节和长年两种性质。由于参加演出的人员少,道具简单,费用不多,所以建国前经常活跃于全县各农村。
  半班据说是在民国25年(1936年)前后,由丰城白马寨一些爱好戏剧的泥木工人来乐安做工时带到本县来的一种地方戏种。开始无固定组织,只在农历新春期间自由结合公演一二晚节目,后来逐渐演变成季节或长年性的专业演出组织。半班唱腔简单,只有上下两句腔调,外加一检板(即数板)。其组成人员却在12人以上,能演出《丝带记》、《攀弓带 》、《卖花女》等大型传统节目;乐器和服装道具都比“三角班”齐备些,群众称它为“半班”。建国前,本县有好几个这种“半班”在城乡演出,其成员大多数是手工业工人。
  乐安采茶剧团成立于1958年6月,最初的组成人员来源于各农村业余剧团的优秀演员。成立后常年活跃于本县城镇和农村,有时也赴外县演出。多次参加省、地文艺汇演。“文革”期间(1968年)被迫解散,演员全部下放农村。1976年10月重新恢复,至1982年,在编的演职员53人。能演出大型传统戏《十五贯》、《白蛇传》和现代剧《白毛女》、《洪湖赤卫队》等,乐队不仅备有丝弦、吹奏、打击等民族乐器,而且能伴奏大小提琴和小号、拉管、长笛、单簧管等西洋乐器。1982年冬,实行了分队承包负责制,全团分成两个演出队,使演出场次增至203场。1985年元月,根据中共乐安县委批复县文化广播局《关于暂时解散剧团人员》的文件精神,精简为18人,停止了演出活动,改营放映电视录像的业务。
  表4—3 县采茶剧团1977—1983年演出场次表第三节博物馆书店图书馆一、博物馆(含革命历史纪念馆) 1977年1月,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乐安县革命历史纪念馆,改用“文化大革命”中建造的“万岁馆”为馆址,筹备阶段由县文化馆兼管,1978年秋,正式配备工作人员6人,分资料、宣传、美术摄影、财务保管三项业务。1983年3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改名为博物馆,工作人员增至9人。
  该馆成立以来,开始着重于本县革命文物的收集和展览工作,收藏了革命文物955件,其中有毛泽东使用过的马灯,朱德使用过的办公桌,苏区银行发行的纸币、硬币、苏区公债券、红(赤)军武器86件。同时征集到革命史料2100件,其中有朱德、周恩来等人签发的战斗命令和撰写的军事论文。1982年兼办文物普查业务。1983年后,又增添了古文物考证和发掘工作。现经查考落实的古文物有:古遗址7处,古城址1处,古墓葬7处(其中罗隐坟尚未落实),古建筑13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了两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20处。收藏了历史文物1066件,内有一级藏品34件,其中除古器、古印纹陶、软硬陶片以及大量的炭化谷(即“乌米””)外,尚有全国罕见的元代枢府瓷斗笠碗等。所收藏的革命文物和古文物分别陈列于6个展览厅,坚持每天开放展览,每年接待参观者约3万余人次。从1981年起,在馆址旁的交通要道上设置了文物宣传橱窗,并编撰了史料专辑28篇。
  1982年4月,中国博物馆学会吸收乐安革命历史纪念馆为团体会员,同年9月,抚州地区文物普查会议评选乐安县文物普查办公室为先进单位,荣获一等奖。1984年10月和1985年9月先后将珍藏的元代枢府瓷斗笠碗送往北京参加建国35周年文物精华展览和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参加世界古瓷展览。1985年12月,馆长梅绍裘曾出席全国文博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大会,并被评为全国文博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获镀金奖章和奖金。
  二、书店民国15年(1926年),县城设有群益书店。民国24年(1935年)开设了绮云轩书店。民国33年(1944年)由当地豪绅开设了一所鳌溪文化社,不久,绮云轩书店倒闭。这些书店都是以经营印刷、文具为主,售书业务不大,仅兼营小学课本和销售少量通俗小说而已。
  建国后,1950年鳌溪文化社被接管,更名为乐安县文具印刷书店。1952年改为抚州地区书店乐安门市部。1955年正式成立乐安新华书店。36年来,乐安新华书店的业务人员由3人增加到17人,并建有1200平方米的售书大楼。经销的图书分4部分18类:(1)马、恩、列著作和革命老一辈的文集;(2)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法律、史地、文艺等书籍;(3)医药卫生、工业、农业、科技等著作;(4)少儿读物、综合参考书等,经售书目达2000余种。从1984年8月份起,增设了开架售书部。
  1956年后,逐步在全县各圩镇建立了图书发行点,1958年全县有12个代销站;1978年扩大到18个发行点;1981年增加到23个发行点,至1985年已形成了遍布全县的图书发行网点。图书的发行量,在正常情况下,逐年有所增长。50年代,年平均21万余册,金额4万余元;60年代,年平均44万余册,金额8.7万余元;1981—1985年,年平均157万余册。在“文革”期间,很多古今中外的文化名著和科技书刊被诬为“封、资、修”“大毒草”,禁止出售,因而图书发行量急剧下降,1975年的发行量只有31万册,金额6.8万余元。为了加强对本县工矿区的图书发行工作,1985年在公溪莲塘增设书亭1座、古城分店1所。
  表4—4 几个年份乐安新华书店图书发行情况表三、图书馆民国26年(1937年),县城设立图书馆,馆长由当时的县教育科长兼任,内设专职馆员2人,仅购置图书300余册。民国30年(1941年)并入县民众教育馆,藏书仅300余册。建国后,在1984年以前,图书、报刊借阅工作一直由文化馆办理,藏书1.6万册,订阅报刊150多种。1984年8月,同文化馆分开,正式设立图书馆,有工作人员7人,藏书约2万册(不包括文化馆原有藏书),连环画720本,订有杂志120种,报纸35种。设置借书室,阅览室(成人、儿童分开设置)。据1985年统计,年开放时间达290天,借阅图书达4.62万人次。
  从1985年以来,全县21个文化站的图书室均藏书在1000册(包括杂志)以上,订有报刊25—40种,据不完全统计,每个文化站每年借书者约在1万人次左右。
  第四节历代著作要目辑存表4—5 清以前县人编著图书目录表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表4—6 民国期间县人编著图书目录表表4—7 建国后县人著译图书目录表 (续上表) 第二章教育乐安县的教育事业在建国前发展极为缓慢,科举取士时期,仅有儒学一、二员学官管理士子的科举事宜,官宦富室和宗族祠宇设立少数私塾、书院作为子弟学习场所,而受惠者仅其家族与亲朋,广大劳动人民只有望门兴叹。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设学校,取消儒学,改设劝学所,也只设立一所官立高等小学堂和一所女子高等小学堂。入学人数寥寥无几,其中绝大多数仍是豪门富室的子女。民国6年(1917年),县南、北二乡增设了二三所乡办高等小学,偏远乡村仍维持私塾教学形式。民国16年(1927年)城乡陆续又增设了二三所私立小学,但入学人数并不多。民国24年(1935年)以后,县政府才开始推行国民义务教育,各区设中心小学,乡、保设初级小学。据资料统计,民国27年(1938年)全县有小学175所,教职员工201人,入学儿童6732人,教育经费(法币)15157元,但因贯彻执行不力,普及面依然不广,贫苦儿童失学者仍多。民国28年(1939年)初步发展中等教育,创设县立初级中学1所。民国34年(1945年)又增设简易师范1所。但两校学生总和都未超过300人。
  建国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发展教育事业,除将接收民国时期遗留的学校加以改造和扩充外,并加强和健全各级教育行政建设,县设教育科,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作,区设教育辅导区,管理初、村小学工作。1957年撤销教育科,成立文卫局,负责全县文教卫生工作,同年局以下增设教研室。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文卫局,成立教卫组,在这期间教育工作完全处于瘫痪状态,直到1976年才恢复了活动。1977年撤销教卫组,重建文教局,管理全县文化教育工作。1984年撤销文教局,文化、教育分家,成立教育局至今。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本县教育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获得可喜的成绩,1985年已达到了基本无盲县标准。全县拥有幼儿园24所,教职工104人,入园儿童1697人;各级小学613所,教职工2873人,学生47829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中等学校24所,教职工782人,学生11045人。此外,在业余教育方面也有很大的发展。建国以来,本县教育战线为大专院校输送了不少优秀学生,培养出许多专业人材和学者。
  第一节私塾、书院、县学私塾有二种形式,一为蒙馆,一为经馆,均无定制和学制。有的由教书先生自己设馆招生,有的由学生的家长凑资或祠堂公产拨资兴办。蒙馆只招收启蒙学童,授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七言杂字》等识字本和习写毛笔字;经馆的学生一般经过启蒙教育后,进而学习《四书》、《五经》之类,习作诗、词、歌、赋和八股文、应用文等,以备应试。本县自宋至民国初期,县城各姓宗族和较大农村集镇都设立了私塾。
  书院是应试士子进修和研究学术的场所。本县规模较大的书院是元代大德年间(1297—1307年)县人名士夏友兰捐田500亩,在县城东门外首创的鳌溪书院,当时设山长、大学训导、直学、学正、库子各一员,门子二员。后夏友兰之子又续捐田160亩补助书院经费。明代以后,书院教务改由县儒学主持。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鳌溪书院被毁后,便以其剩余的学田并增募经费在县城大圳上另建立乐庠书院(初称乐庠庄)。道光三年(1823年)县人何文芬捐田2800余石,又在城西兴建安浦书院。道光三十年(1850年)以公产建尚义书院于学官之后。随后,县南二乡集资建义云书院于水南的茶园(原址现已改建牛田农中),建步云书院于万崇。其他小型的私人捐建的书院自宋及清有64所之多,但这些书院仅供其本家子女或族众学习之用。
  县学是中试生员分科(礼、乐、射、御、书、数)进修之所。本县县学设于孔庙右侧,由儒学教谕、训导任教,另设有门子、斋夫杂役,学员中部分优秀生员由县供学膳,称为廪生。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县学改为县立高等小学堂。
  牛田茶园中学第二节幼儿教育民国32年(1943年),本县开始创办幼稚园,园址设县城添乐社旧房(原址现已改建公安局),设主任1人,教员2人,招收幼儿35名,分为两班,因经费不多,设备简陋。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幼儿教育甚为重视,一般完全小学均设有幼儿班。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幼儿教育更得到普遍发展,县城除有县办的幼儿园外,商业局、二轻局、林业局、县医院等单位都自办了幼儿园。18个乡镇和大马头垦殖场都先后办起了中心幼儿园。至1985年,全县各地共开设了幼儿园54个班,教职工104人,入园儿童1697人,其中以县幼儿园的发展更为迅速,从1975年初创时2个班、幼儿84人,教工8人,发展至1985年,有12个班,幼儿509名,教工50人,从1977年到1985年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
  表4—8 乐安县幼儿教育发展情况对照表第三节初等教育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兴学校,本县将原县学改办为官立高等小学堂。宣统二年(1910年)又于县城由义堂(象山脚下)创立女子高等小学堂。
  民国元年(1912年),官立女子高等小学堂改办为女子纺织学堂,与此同时,各乡村的大族利用村(姓)的公学款产,也建立了一些初级小学。
  民国6年(1917年),县立高等小学有所发展,乡村高等小学也逐渐建立,如水南建罗宿高等小学,万崇建步云高等小学,戴坊建培基高等小学。教材一律采用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的国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英文等科课本。学制初小4年,高小2年。当时入学的学生年龄一般都较大,工农子女甚少。
  民国19年(1930年)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县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苏区政权,各级苏维埃政府都建立了教育领导机构,县、区苏维埃政府都设有文化教育部,乡设有文化委员,具体管理教育工作。招携、坪溪、大金竹、湖坪等地,当时办起了列宁小学60余所,学生2000多人。此外,各地还有识字班,吸收男女参加业余学习。
  民国21年(1932年),原县立高等小学和私立乐育小学合并成为县立城区小学。
  民国23年(1934年),国民党军27师进驻乐安县城二年期间,师长冯安邦(号化民)在城内大圳上创办化民小学,入校学生一律免费。有学生200多人,设有初小4个班,除授文化课外,还着重军事纪律教育,取得一定成绩。部队开走后,交给镇公所接办,声誉日下,不久即停办。
  民国24年(1935年),开始普及国民义务教育,各地小学全部改为公立,各区设区中心小学,各乡、保设保国民学校(初级)。到民国27年(1938年),全县有小学170所,教员195人,学生6244人。但办学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有的保国民学校有名无实,开学后上了几天课就关门休课。
  民国30年(1941年),各区中心小学改为中心国民学校。这时,规定在校学生可缓兵役,各中心国民学校的学生人数稍有增加。
  建国后,废除了旧的教育制度,教育战线在“向工农开门”的方针指引下,实行了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在农村广设学校,动员广大贫下中农子女入学。同时对教师队伍进行了整顿和充实,利用寒暑假时间,举办各种集训班,组织全县教师学习,以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1956年,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到来,广大群众学习文化的要求也更加迫切,本县开始贯彻中央“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当年下半年,除巩固和发展各乡镇的完全小学外,另办起民办小学44所,学生2080人,到1959年止,全县共有民办小学126所,学生3073人。
  1958年,按照“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根据力所能及的原则,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各学校陆续办起了工厂,如木工厂、草鞋厂、粪箕厂、缝纫厂、理发室等等。在规模较大的完全小学,还办起了小农场,搞试验园地,种蔬菜、栽水稻。还组织学生搞小秋收活动,捡橡子、茶子等。
  1965年,响应党中央号召,实行“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的方针,小学教育发展较前加快,特别半耕半读学校有了新的发展,出现了全日制、早晚班、儿童班等多种办学形式,学生达5003名,是本县小学教育事业的大发展时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先后停课。1967年下半年,各小学虽先后“复课闹革命”,但学制和正常教学秩序遭到严重破坏,小学学制由六年缩短为五年,教师大批下放农村劳动。城乡中、小学由工人、贫下中农管理。
  1971年,“四人帮”抛出了“两个估计”,污蔑“文化大革命”前17年教育战线是“黑线专政”,把教师说成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臭老九”。
  1972年提出“普及初中”教育的口号,大队的小学遍设“戴帽” 初中班,中、小学被改为“五七”学校,反对“师道尊严”,实行开卷考试,全班升级,使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教育事业又重新走上正轨,教学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也提高到90%以上,基本上普及了小学教育。
  表4—9 乐安县几个年份小学校数、学生数、教工人数表第四节中等教育一、普通中学建国前,本县在1939年9月,始创建一所初级中学。初创时校址设在水南茶园,校长1人,教师4人。首届招生44人,备取36人,分两班授课,一年半后迁入县城元姓祠堂。以后陆续发展至6个班,教职工17人,学生180余人。
  建国后,人民政府接管了这所初级中学,给予改造和扩充。1952年新建校舍于城南桥背,1958年又迁城北今校址,开始招收高中班。同时,龚坊、湖坪、招携、南村等四个公社都创办了初级中学。1965年本县普通中学发展了8所,学生1344人;农业中学3所,8个班,学生172人;半耕半读中学2所,学生100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读高中不出公社,读初中不出大队”的错误口号影响下,全县有名无实的中学越来越多了。到了70年代初期,所有大队小学都附设了初中班。普通中学的过度发展,给本县教育事业带来了许多难以解决的困难。教师水平赶不上要求,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平静的教育战线风浪骤起,一时学生围攻教师的大字报铺天盖地。是年5月,县委成立“文革领导小组”,派出5个工作组分赴乐中和湖坪、龚坊、招携、南村等中学,领导“文革”运动。在工作组指挥下,不少教师和学校领导被扣上“黑帮分子”、“三反分子”的帽子,勒令停职反省,实行群众专政,行动失去自由。10月,学校开始“停课闹革命”,组织“红卫兵”,成立“战斗队”,杀向社会破“四旧”,大搞无政府主义,学校的门、窗、桌、凳、板壁、图书、仪器惨遭破坏。11月,部分教师和校长被揪斗,定为“走资派”。有的被迫挂黑牌、戴高帽、游街、游巷,百般凌辱、丑化。学校处于瘫痪状态。
  1967年3月,中央发出“复课闹革命”的通知,各中学开始上课。9月,县武装部进驻乐安中学搞军训。在这之前,由于观点不同,学生分“井红”、“红大”两派,展开激烈的斗争。上课的内容只是学习毛主席语录和诗词,写大字报、批判稿,搞军事训练,跳“忠”字舞,办“三忠于”展览馆和随时批斗“走资派”、“黑帮”教师等等。
  1968年2月,贫宣队进驻农村学校,工宣队进驻城镇学校管理校政,只搞阶级斗争,不抓课堂教学,“读书无用论”思想一时泛滥成灾。
  1975年4月,县革委政治部召开教育工作会议,着重灌输“朝农经验”,要把学校办成“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在打着为农业服务的口号下砸烂课堂,走出校门。如南村中学高中班,分成四个专业班:一个为“写作班”,专门下乡写调查报告,美其名曰“文科以社会为工厂”;一个为“财会班”,专门学珠算,学记账,美其名日“为农村输送会计人员”;一个是“文艺班”,天天学唱戏,下乡去宣传,美其名曰“为农村培养文艺骨干””;还有一个“农机修理班”,只是专门下乡为生产队修理喷雾器等简单的农具。
  本县教育在“朝农经验”影响下,实行走出校门办学,学生可以随便进出,自由散漫,秩序混乱,纪律松弛,成绩下降。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1977年教育部恢复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为了搞好教学工作,各级学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守则》又制订出一套有利于教学的规章制度,使学校工作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混乱状态中彻底解放出来。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学教育发展更快,学制改为五年制(初中3年、高中2年),同时在县城南门外桥背村的招仙观,削平几个山头,新建校舍3508平方米,成立乐安第二中学,当年由县一中调入学生250名,有教职工28名。原乐安中学改称为县第一中学,以后经省批准为全县重点中学。
  1978年秋,全县普通中学进行了调整,保留完全中学5所(即县一中、县二中,龚坊中学、湖坪中学、公溪中学);职业中学8所(含林中、农中各一所);保留初级中学15所,小学附设(戴帽)的初中班全部停办。中学调整后,全县每年在校中学生均在1.5万人左右,与建国前相比,中学数增加了23倍,在校学生数增加了80多倍。本县在1977年考取高校学生127名,考取中专学生73名。加上1978年至1985年8年中录取数(详见表4—11),全县共为高等院校输送新生1012名,为中等专业学校输送新生707名。
  表4—10 1985年乐安县普通中学概况表表4—11 乐安县1978年—1985年考取大、中专人数统计表二、专业学校简易师范 1944年春,本县为了发展国民初等教育,解决师资短缺问题,开办3期国民教育师资训练班,附设在县立中学内。招收高等小学毕业的社会青年30余名,入学训练6个月,结业后分配任初级小学教师。
  1945年,为了把培养小学教师工作纳入正轨,创设了乐安县立简易师范一所,新建校舍于鳌溪中心国民学校(后改为简师附小)。县长兼任校长,另设校务主任1人,专职教师4至5人,又陆续聘请兼课教师数名。后因经济困难和师资缺乏,于1949年秋停办。
  教育学校为了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1964年起,全县各辅导区都办起了函授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教师达395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停办。1976年10月,教师的函授学习重新恢复。1979年为了加强这一工作的领导,文教局指定专人管理,各辅导站(区)聘请一二名有经验有水平的中学教师兼任函授辅导员,定期讲课,单科突击,要求不满中师水平的公办、民办教师,通过3年学习,达到中师以上水平,并给予中师结业证书。
  乐安教育学校创办于1985年9月,校址设在城东池头,原名乐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学生来源是退休教师顶替人员,首班学生人数42人,教职员工12名,该校正在继续扩充。
  抚州地区卫生学校乐安分校 1978年春,抚州地区卫生局和抚州卫生学校拨款5万元,委托本县创办卫生学校乐安分校。当即在县医院北端兴建三层教学大楼一幢,秋季招收三年制助产士一班,计51人。以后逐年续招了公卫医生、护士、妇幼医士各一班,并培训了中药泡制和外科人员3期。1984年撤并于南城卫校。
  表4—12 抚州卫生学校乐安分校1978—1983年招生情况表农业中学农业中学是培养农技人才和农林牧副渔管理人员的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部分高小毕业生,实行半耕半读,毕业后仍回乡从事农村社会主义建设。自1966年起,本县各公社均设有农业中学,1968年,各公社中学和农业中学合并,改称公社“五·七”中学。
  1979年在调整学校网点布局的基础上,于1980年秋将牛田公社“五·七”中学改为牛田农业中学,校址设在水南茶园村,由初期的3个班,师生百余人,发展到现在有8个教学班,学生391人,教职员工32人。
  该校以高中为重点职业班,学制两年,开设了“柑桔栽培”、“土壤与肥料”、“农业机械”等专业课。学校现有水稻基地14.8亩,早地15亩,成立了科技小组,开展科研活动。
  种植了优质大米“波惠粘”和“黑米稻”以及“海花一号” 花生等,推广柑桔苗的嫁接、培育活动。现已栽种柑桔500余棵,枳壳苗1万余棵,油桐树2亩。在专职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实践。
  1982年后,该校教学质量大有提高,多次被评为省、地、县先进单位,该校84级初三班荣获省、地“文明班级”称号。
  林业中学根据本县山区特点和发展林业生产的需要,于1983年秋在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同时,创立了招携林业中学,它的前身是招携中学。该校自创建以来,全校拥有8个教学班,其中初中部6个班,高中部职业班2个,在校学生达469人,教职员工36人。初中部学制8年,高中部职业班学制2年,设有专业课两科。农业专业开设“农业基础”与“作物栽培学”;林业专业开设“造林学”与“森林学”。
  建校3年来,为林业部门输送了林业专业骨干135人。
  职业中学为适应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1984年10月,县教育局将第三中学和石陂中学合并,成立乐安县职业中学。建校之初招收了初中毕业生87人,开设2个高中班。1985年增至5个高中班,学生增至249人。高中职业班开设了畜牧、农技课程。1985年7月由该校初中、高中毕业生考取中等专业学校的有3人,为各行各业输送技术人材25人。
  共大乐安分校创于1965年5月1日,校址设在戴坊镇麦坑村。校部开设农、林、畜牧、兽医、农机、卫生、财会等7个专业班。每个专业班都按规定进行了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并安排了一定的校内实习时间,寓教于劳。16年来,入学的学生达2100多人,从外地考入该校学习的有150余人。在该校毕业的1982名学生,均初步掌握了一门专业技能,走向社会后受到欢迎。
  由于共大是实行“社来社去”的分配制度,生源奇缺,于1981年停办,交县林业局接管。
  第五节业余教育一、夜校扫盲民国31年(1942年),省教育厅派巡回教育团来本县进行巡回教育。在县郊区附近没有设立小学的西边、尧坊、唐家等村设点,进行扫盲活动,一些成年人和学龄儿童受到初级教育,但1年后,省巡回教育团被裁撤,该团设立的几所学校亦随之停办。
  1943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通令各地国民小学都要兼办民众识字夜校,着重开展扫除文盲活动。当时牛田的水南和南村的前团先后办起了民众夜校,但由于经费、师资等问题难以解决,不久便停办了。
  建国后,党和政府对扫盲工作十分重视。1952年10月,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地关于“推行速成识字法及开展冬季扫盲运动”的指示精神,县、区、乡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领导扫盲工作。县教育科于1952年底,组织教师200余人,集中学习解放军某部祁建华创造的《速成识字法》(即以注音字母拼读汉字的方法),并在全县范围内普遍推广应用,经过测验收效显著。根据“能识1500字以上者”方可摘除文盲帽子的标准,这一年全县有2400名青壮年摘掉了文盲帽子,占当年参加扫盲学习人数的19.2%。
  1953年,全县办起了157所夜校,参加学习人员有3146人,义务教师227人。至1956年,夜校入学人数激增至27399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虽办有政治夜校,但有名无实,时办时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十分重视扫盲工作,全县办起了农民夜校148所,工人业余学习班120个,入学工人农民达5291人。
  1985年冬,经抚州地区教育局检查验收,本县被列为基本无盲县。
  二、职工业余学校 1979年下半年,县总工会恢复后,就开始创办了1所职工业余学校,开设初中英语、初中数学、高中数学3个单科班,有学员120名。此后,学校规模逐渐扩大,学员人数逐年增多。1983年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被批准为正式职工学校,并改名为“乐安县职工学校”。
  该校自1979年秋到1985年底,累计入学人数达2824人,其中达到初中单科结业1818人,达到高中单科结业1179人,高中毕业11人,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结业341人。曾被评为抚州地区先进职工学校。
  三、电视大学 1982年3月,江西电视广播大学首次在本县招生,录取理科11名,文科9名,主要用电视讲座和信函传授的方式进行教学。学生有全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三种形式。1982—1985年共招收学员74名,学习课程以中文为主,兼学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科。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配有专人负责电大教学的管理工作,先后聘请4名兼职教师任课。1985年首届毕业生有文科8名、理科10名,享受大专毕业生待遇。
  四、函授大学 1984年2月,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本县文科录取12名,理科录取9名。课程:文科有现代汉语、写作、逻辑学等24种之多;理科主要有物理、化学、数学等学科。由江西师范大学函授部和地区教育局函授站领导和管理。由大学教授、讲师兼课。中文专业在临川集中面授,每学期授课时间一般为20天,考试时间2—3天。学制五年,前三年学习专科,后二年为本科学习。每学期集中考试一次,毕业时,考试科目全部及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享受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待遇。
  第六节教师一、概况民国初期,小学校长由政府委派,小学教师多由校长聘用。1930年后,中学、师范毕业生增加,少数聘为中心小学教师,大多数聘为初小或保国民学校教师。乐安中学的首任校长是法国留学生游家训硕士,中学教师以师范、中学毕业的居多,很少有大学毕业的。至建国前夕,中学教师只有17名,小学教师227名。
  建国后,党对教师队伍进行了整顿和充实。建国初,除基本留用原有教师外,1950年又从有一定文化程度的青年学生中,经过考试选拔了一批人员充实教师队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又每年分配了一批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充实了教师队伍。此外,各地还选用和推荐了大批民办教师。至1985年止,全县共有中、小学教师3655人,其中小学教师2873人(含公办1363人、民办1510人),中学教师782人。
  为了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县委和政府对师资的培训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每年利用寒暑假组织教师学习政治、文化,提高教师政治、业务水平。1952年2月,招收了49名有一定文化程度的知识青年,培训半年,充实教师队伍。
  1978年在乐安共大用了3个月时间,培训了38名中学理化教师。1980年8月,在二中利用暑假期间,举办了一期初中英语教师训练班,学员120名。1981年2月,又在县城纪念馆,以半年时间培训了42名初中英语教师,通过三批培训,初步解决了本县英语、理化教师奇缺的困难。
  二、待遇本县教师生活待遇,在清末、民初的私塾先生,每人一年工资不满80元(银圆,全由学生负担),最多月支也不超过7元。抗日战争期间,小学教师工资月支两担谷(每担108市斤),中学教师待遇稍高一些,但也未超过300市斤(稻谷),那时的教师地位很低,受歧视。建国初期,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月薪大米290市斤至320市斤(按当时米价折现金)。后改工资制,每人月支薪俸29至50元。从1952年开始,中、小学教师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生活困难者,可享受福利费补助。1977年10月,政府调整40%教师的工资,1978年又调整20%教师的工资,1979年又调整40%教师的工资。1981年10月,对1978年以前在编教师又全面调整工资,每人加薪2级。1985年工资改革,全县中、小学教师都得到加薪。
  建国后,中国教育工会乐安县委员会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先后参加了工会,成为工人阶级一员。各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均有教师代表参加。中共乐安县委还吸收大批优秀教师入党,有的升为学校和乡镇领导。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四人帮”竟把教师诬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臭老九”,恶意贬低教师的社会地位。
  1977年4月,县委举行了全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有210人,会上,评选出28名先进个人和单位代表,出席地区教师先代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和文教局于1978年起对“文化大革命”中教育界的冤假错案,包括1957年错划右派的教师,实事求是进行平反昭雪,并对他们的工作作了适当的安排。
  1985年,国家教育部为了“尊师重教”,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经批准每年9月10日定为“教师节”。是年,本县各地均隆重庆祝第一个“教师节”。
  第七节教学改革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兴学校,本县将原有私塾、书院逐渐改为高等小学堂。取消“四书”、“五经”,改用新式白话文课本,设有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音乐、体育、图画等课程。学制为“四二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一直至民国时期不变。
  建国初期,本县教育制度仍沿用旧制。1955年在部分小学试行“五年一贯制”。
  1958年本县中学增设高中部,学制“三三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1968年后,初高中改为“二二制”。1976年后,初中恢复为三年。1981年后,高中亦逐渐恢复为三年。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教学改革工作,对旧的教育进行彻底改革,废除了旧的教育制度,取消体罚的奴化教育,实行民主管理,教导合一,使用新教材,并在教育科设专职视导员负责教学改革工作。
  1953年教育部提出“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本县中、小学在教学改革方面十分重视教学质量的提高。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苏联凯洛夫教育学,五级记分法以及五个教学环节(组织教学、课前提问、新授、巩固新授、布置作业)。但在教学中对其精神实质掌握不够,因此在实际使用上仍然有些呆板。如五级记分法:级差大,不准确,1957年始停止使用。至1958年在教育大革命中仍然恢复了我国传统的百分法。又如教学过程,听课检查,都要检查五个环节,缺一不可。1964年学校狠抓贯彻毛主席的“十大教授法”,提倡“少而精、启发式”的教学原则,废止“注入式”克服“满堂灌”。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教学改革实践,提高了教师的业务水平。如在“启发式”、“五个环节”方面,都有一定的收效。
  1966年“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展,学校领导和不少教师被揪斗,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被撤销,教学秩序被打乱,主张开卷考试,树立“白卷英雄”,废除了考试制度。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教育事业重新走上正轨。
  1977年教育部恢复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重新使用全国统编教材,为本县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利条件。
  1978年重新发表和贯彻《中小学工作条例》和《中小学学生守则》,又制定出一整套有利于教学的规章制度,使本县教学秩序迅速好转,教师积极性空前高涨,教学质量显著提高。
  1983年至1984年,本县鳌溪一小遵照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三个面向”的指示,紧扣部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统编教材,遵循教育规律和小学生的认识规律,在小学课堂教学中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作为教学的突破口。在教学中,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训练为主线,以培养学生的能力和发展他们的智力为主要目标”的原则。在备课时,由单纯研究教师怎么教,转移到重点研究培养学生读懂课本的能力上来;讲课时,由单纯传授知识转移到教给学生自己获取知识的方法上来;练习时,由单纯的完成作业转移到调动学生多种感官知识的全面训练上来。为了使教学改革落到实处,该校特别重视对传统的课堂讲授法的改革。几年来,该校对课堂讲授法作了大胆的改革,实行了以引导学生多练和教会学生掌握读书方法为主要内容的10项课堂教授法进行教学,取得了很大的收获。1981—1985年,该校有40多名学生的习作分别发表在地区、省以上的报刊上;科技作品也分别荣获省、地、县的奖励;语文、数学智力竞赛总分在全县名列前茅;1—4年级的抽考和毕业班升学统考,多次夺魁。
  第三章医药卫生民国时期,乐安虽有私营的郎中及中药店,但由于广大的劳动人民生活贫困,请医生治病的很少,一般多依靠中草药、针灸、灯火治病,甚至病情严重时也还是求神问卜,请“神医”巫婆,把生命寄托于神灵保佑。民国23年(1934年),政府创立了一所“乐安县卫生院”,但经费少,设备差,劳动人民的健康根本得不到保障。
  建国后,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先后建立并健全各级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药物管理等机构,培养众多的医疗卫生人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力充实医疗设备,提高医疗技术,在妇幼保健、疾病治疗和地方病防治等方面均取得了很大成绩。
  第一节医疗一、中医机构设施民国时期,卒县没有公营的中医医疗机构,只有个人行医的“郎中”和私营的中药店及医药兼营的中药店。县城有“长春”、“惠元”、“平民”、“济春”、“黄祥庆”、“詹春香”、“曾发祥”、“詹锦星”、“黄宝树”、“胡庆元”等10家中药店。乡村有增田、招携、湖坪、牛田、戴坊、龚坊、公溪、南村等地私人开设的中药店共45家,从业人员89人。
  表4—13 民国时期乐安县私营中药店情况表建国后,随着人民卫生事业的发展,1951—1954年,由个体集资,全县办起了12个中医联合诊所。
  表4—14 建国后乐安县中医联合诊所情况表注:各地中医联合诊所随着当地公社建立改称公社卫生院(所),为大集体医疗单位。
  县中医院 1982年6月筹建,1984年8月正式成立。现有中医药师及行政人员64人,其中高级医务人员6人,中级医务人员22人。分设门诊部、住院部和药剂科。门诊设内、妇、儿、疮疡、皮肤、按摩、检验7个诊室。住院部有病床30张,医疗器械配备较全。据1985年统计,每月就诊患者达6000人次,收入超过2万元。
  疾病治疗民国时期,中医师(郎中)为数不多,在民间较有名声的有:县城李少白,咸口吴竹经,水南丁孔彰、游澄甫,招携董文祥、唐仙生,东堆杨幼曾、吕应和,流坑董演四,水南丁甘棠等。他们都以自己的住所为诊所,方便患者就医。医师、药师的培养,多是父传子,或拜师求学,或自学成才,从无科班出身的医务人员。由于民间处于缺医少药状况,患者求医要药十分艰难。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中医中药人员进行了统一安排,并从学校中选拔37名有志从事中医的青年,学习中医和中药的业务知识,同时选送了中医学徒20名参加江西中医院函授大学学习(学制2年)。如今他们都成为本县中医药战线的骨干力量。
  本县中医师在辨证论治中,主要是从六淫、七情、脏腑、经络、气血几个方面的变化,根据这个变化进一步探索其在表、在里,为寒、为热,属虚、属实,是真、是假症候的真象对症下药而进行治疗,解除了患者的疾苦。
  附:本县中医所用中药验方: 1、运用大黄的经验。
  大黄合菖蒲开痰泄火,治痰火神昏失态者。
  处方:生大黄(冷水泡浸)、玄明粉(冲服)、生地、玄参、石菖蒲、郁金。
  病例:1952年春,治一壮年男子,暴发癫狂,高声哭笑,打骂不避亲疏,经诊脉弦滑数有力,服上方两剂,便下如羊矢,神志转清,脉转和缓。后以养阴、清火化痰收功。
  又如大黄配甘草汤加味,消解胃肠积热;大黄合代赭石,治气火上逆、阳络受伤的吐血衄血症;大黄合干姜细辛汤,温宣通下,治寒症里结外喘症等。
  2、运用砂仁草果汤治诸骨卡喉症。
  处方:砂仁3克草果仁8克威灵仙10克厚朴12克甘草5克水煎加醋徐徐咽下,适用于鸡、鱼等骨卡喉不下。
  3、运用香附益母汤加减,治疗妇科诸症。
  香附益母汤组合,能行气解郁,消淤止痛,调整胞宫气血,根据病情加减运用,对妇科的“淤经”“月经不调”“带下”“不孕”“子肿”有一定疗效。
  处方:香附10—15克益母草20—50克根据病状加味:偏寒加桂枝、艾叶;偏热加丹皮、栀子;气滞加木香、乌药;血淤加桃仁、红花;有痰加陈皮、半夏;兼湿加黄柏、苍术;气虚加参、芪;血亏加当归……运用本方加减,不少妇科患者得到康复。
  此外,还有运用““提壶揭盖”治尿闭,以及“推拿接骨”等,均受群众称赞。
  二、西医机构设施民国23年(1934年)设有1所公立西医诊所,配有所长、护士、司药、工友各1人。民国26年(1937年)扩大为县卫生院,设院长、医师、护士、助产士、司药、事务员各1人。院址设在一所破旧的祠堂里。医疗设备简陋,不仅没有病床,连一般医疗器械也不齐全。兼之当时群众大都不相信西医,因此,西医业务难以开展。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内设有卫生科,1955年改为“乐安县卫生局”,管理全县的医疗卫生事业。
  县人民医院 1949年10月在接管民国时期的卫生院的基础上建立了“乐安县人民医院”。当时只有5名医务人员,1951年扩充至18名,开设了门诊部,1953年医护人员增至33名,增设了住院部,分内、外、妇产、手术、检验等科室,设有病床12张。1954至1965年医护人员相继增加到60名(其中大中专毕业的医务人员28名),病床增至40张。1966年至1970年初,医护人员已增至100名,病床123张。70年代后期,已有行政、护士长、医护人员168人,各科病床210张。各科室都配备了科室主任和主治医师。护理方面设总护士长、护士、护理员。1985年医护人员已增至209人,病床205张。
  乡社医院 1952年,全县建立了8个区卫生所,当时仅有医务人员16名。1959年已建立了招携、湖坪、公溪、龚坊、戴坊、牛田、鳌溪、南村、金竹9个卫生院和石陂、潭港、增田、航桥、湖溪、竹山、山砀、东堆、望仙、太平、谷岗、罗陂、万崇、坪溪、鹏洲等15个卫生所,共有医药人员128人,病床42张。70年代后期,公社卫生院、所有医药、检验、防疫各科专业卫生人员292人,其中有师级以上医师38人,士级医药卫生人员104人,其他卫生人员150人。县属厂、矿、场医务所共有医务人员21人,病床172张。
  合作医疗站 60年代后期,本县192个大队普遍成立了合作医疗站,拥有赤脚医生421名。其中,男337名,女84名,担负着全县各乡(镇)大队的卫生防疫、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的技术指导等工作。1981年起,农村大队医疗站均改为个体医疗人员承包。
  疾病治疗民国时期,本县的卫生院由于经费缺乏,医疗设备条件极差,兼之医务人员只看钱势而不认真看病,失掉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很少有人前去看病。建国前夕,该院院长乘社会混乱之机,竟将库存药品、器械及省救济分署拨给乐安的一批贵重器材盗走,县医院仅留下旧房1幢和4个医护人员。
  建国后,乐安县人民医院除1950年3月开始门诊外,又于1953年设住院部,接收远道就诊及急重病患者住院治疗。50年代中期,县医院已能进行剖腹产、阑尾切除、胃切除和疝气、肠缝合等多种腹部手术,以及一些疑难病、重病的诊断和抢救处理。自1966—1970年,医药人员增至百名,门诊部分设内、外、妇、儿、五官、中医等科;住院部分设内、外、妇儿、传染、五官、矫外等科。1980年县医院外科首次开颅手术成功。1985年新开展了针灸、胃镜、X断层摄影、B型超声波、免疫检验、酸学反应诊治等。
  县医院为全县医疗技术指导的中心,在医疗技术上,开展了纤维胃镜检查、血流阻抗图、超声波检查、心电图示波监护、骨髓象检查、脑血管造影、小儿肠套叠空气复位、X光断层摄影、肝穿刺和各种生化细菌、血液病理检查、肿瘤病理切片,还开展了理疗、胸外、矫外、肝大叶切除、肾内取石、颅脑手术、血管缝合术、五官科乳突根治术。由于治疗成效显著,门诊人次逐年增加。1985年门诊接待患者126426人次,平均每日万余人次。
  三、中西医结合 1960年,全县中医诊所与当地公社医院合并,成为公社中西医结合的大集体医疗卫生单位。
  1966年以后,县人民医院成立“中医”科,开展中医门诊及中西医会诊。根据中西医结合的要求,县人民医院制定科研项目,已写出了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胃十二指肠溃疡”、“冠心病”、“慢性铅中毒”、“急腹症”等论文。现在县人民医院各科均配有中医,对多种疾病的患者多采用中西医结各治疗。在实践中,采用中西医结合对慢性病、慢性肾炎、肝硬化、胃十二指肠溃疡、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铅中毒、慢性支气管炎等病,已取得满意的疗效。
  县中医院以中医为主,但也配备了较强的西医人员。设备上配有“显微镜”、“心电图仪”、“X光机”、“超声波仪”、“理疗仪”、“电子按摩器”等,对急性病抢救等方面,均采用西医治疗,配合中医辅助治疗,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表4—15 乐安县1985年全县医药卫生人员情况表第二节防疫保健一、防疫爱国卫生运动 1952年,中央发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号召后,本县成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消灭传染病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清洁卫生大扫除,户与户、村与村、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互相检查评比活动。在全县城乡清除了垃圾、污物、瓦砾150万担,清理阴阳沟圳5.88万多米,改良厕所、粪窖1165座。在这次爱国卫生运动中,本县招携街荣获全省丙等模范单位,获得了省人民政府锦旗和人民币400元的奖金。
  1953年春,全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月。整顿了城镇市容,清除垃圾、粪窖,阴沟,为农业提供卫生肥料78万余担。1958年全县开展以“五净”(衣服净、锅碗净、房院净、畜圈净、身体净)为内容的卫生运动。公溪口前大队(今航桥乡口前村)荣获全区甲等卫生模范单位红旗奖。1961年冬,县人民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召开三次除害灭病广播动员大会,掀起除害灭病高潮;同时江西医学院50多名师生到本县参加了此项活动和对浮肿病的防治工作。1962年冬,开展以挖蛹灭蝇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城乡挖蛹280斤。1964年,全县掀起了夏令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开展了饮食行业卫生管理,对饮食服务行业实行饮食卫生“五四”制监督,农村开展了灭蝇及改井、打井,以保护水源清洁,把住“病从口入”关,防止肠道疾病传染。1977年,全县沿用民间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元旦前搞好清洁卫生的习惯,一年开展四次大扫除。农村开展“二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井、改烟灶、改厕所、改猪圈、改环境)运动。牛田公社莲河大队获得了全县卫生村的称号,受到了地、县政府的嘉奖。1978—1980年,全县开展了灭蚊抗疟和交通沿线饮水消毒、饮食服务行业卫生监督,预防“二号”病传入等工作;并参加“两省”“3地”“11县抗疟联防”活动,使全县疟疾发病率逐年下降,也预防了“二号”病传入。
  环境卫生本县1952年成立了“鳌溪环境卫生管理所”,当时只有卫生员1人,以清扫县卫生院院内卫生为主,1954年11月增至2人,使用土轮车装运垃圾。
  1959年至1974年,环卫所先后划归县卫生防疫站及城关医院管理,清洁工增至6人,改用大板车清运垃圾。
  1981年5月,环卫所改属县卫生局,为县大集体单位。9月购买翻斗拖拉机一台清运垃圾,人员增至16人,划为“拉窖、扫街、扫厕所、清运””4个组,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1984年9月,环卫所划归县城建局管理,工人已增至20多人,购置四轮拖拉机二辆,解放牌翻斗汽车一辆,清运垃圾出城销毁。
  为了防病,消灭病菌,环卫所还派出消毒人员进行环境消毒。计1982年消毒214300m 2,1983年消毒225403m2,1984年消毒236700m2,1985年消毒50400m2。
  饮食卫生本县城乡群众多数饮用井水,少数地方还有饮河水的习惯。县卫生部门在1984和1985两年进行水质分析检验,其检验结果是: 1984年检验21件,其中合格的只有3件,不合格的18件。
  1985年检验11件,其中合格的只有1件,不合格的10件。
  为了确保城乡人民饮水清洁,在每年夏秋季节,县环卫所对县城等处110口饮水井进行了消毒。
  为了贯彻《食品卫生条例》及《国家食品卫生法(试行)》,对饮食服务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历年检验结果就见表4—16。
  表4—16 1979—1985年乐安县食品卫生检验情况表在食品从业人员的体检中,如检查出有“五病”者,就立即调离饮食行业。
  表4—17 乐安县食品从业人员体检情况表疫病防治建国前,由于人民生活贫困,兼之缺医少药,对传染病缺乏防治,仅从清代至民国就发生过几次严重瘟疫,造成了死亡相藉的惨状。如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天花(俗称“大娘娘”)流行,传染的人死亡过半,幸免的也难免成为麻脸。民国元年(1912年)望仙乡水西村,有5人患上流行性脑脊髓炎,患者全部死亡,全村迁走,致使村庄倒塌,田园荒芜。民国25年(1936年)流行麻疹,较大的圩镇村庄每天都有几名患儿死亡。民国30年(1941年)7—8月间,南村、谷岗山地疟疾流行,患者占居民60%,致使成熟的禾苗无法收割,群众生活濒于绝境。民国34年(1945年)7—8月,牛田因乙型脑炎流行,儿童死亡甚多,无法救治,人心惶惶。
  建国后,县委和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号召,从1951年起,进行牛痘、霍乱等菌苗接种,杜绝了“天花、霍乱、鼠疫”三大烈性传染病的发生。
  1958年成立了“乐安县地方病防治站”,有医务人员5名;1960年增至9名,“文化大革命”中机构被撤销。
  1967年,因各地“红卫兵”大串联,本县曾一度发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患者达1219人。中国人民解放军173医院流脑防治医疗队进驻我县,协助开展防治工作,很快控制了疫情。
  1972年恢复“乐安县卫生防疫站”后,即开展了各种预防传染病工作,在县城人口密集的地方进行药物灭蚊的疫点处理。每年6—10月流行季节,开展全县性的为期半个月的预防服药,以控制疟疾的传播。
  国家对法定25种传染病进行了调查,本县只有“麻疹、白喉、百日咳、流行性感冒、伤寒、痢疾、疟疾、传肝、乙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狂犬病,小儿麻痹症、钩端螺旋体”等13种。
  表4—18 1971—1985年乐安县预防接种人数统计表麻风病的防治在建国前,麻风病被认为是一种无法治愈的恶性传染病,各地宗规族法大都建立了一种非常残忍的“活埋、火烧”等处理麻风病患者的土办法。
  建国后,1982年初,由国家拨款4.5万元在潭港乡白竹村的偏僻山区场地兴建一所专门收治麻风病人的医院——乐安县皮肤病医院。内有一幢隔离病房,配备专业医护及行政人员6名,负责收治崇仁、乐安2县的麻风病患者,其费用由两县的卫生部门拨款近万元。
  该院先后共收治麻风病患者45名,患者的生活费由乐安和崇仁两县的民政局按每人每月发给10元的救济费,同时还由皮肤病医院组织轻型病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如种菜、打柴、烧木炭、种田等劳动,以改善病员生活。至1985年止,麻风病患者除4名因年老体弱并患有其他慢性病死亡外,已治愈出院的有23人(其中本县17人,崇仁6人),尚有18人(其中本县5人,崇仁13人)继续在院治疗。
  二、保健新法接生建国前,本县妇女生孩子都是请稳婆接生,既无产前检查,临产又不消毒,若产妇发生难产、褥热病及产后婴儿脐风等,都是听天由命,不少产妇与婴儿断送了生命。民国30年(1941年)北京高等助产学校毕业的助产士周恩佳来县任助产士,处理了不少难产,产妇与小孩均平安无恙。不久,周恩佳调走,医院无助产士补充,县卫生院长周霁模(未学过助产专业)凭自己摸索的经验也处理了一些难产,但只限于城市,广大农村的新法接生仍是一个空白。
  建国后,自1951年开始,本县人民医院配备了专职助产士,并大量培训了农村新法接生员,控制了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褥热病。1952年本县有助产士5名,农村接生站17个,接生员58人,新法接生婴儿194人。1953—1960年,助产士增至8名,农村产院217所,接生站167个,接生员217名,新法接生27318人。1961—1970年,助产士9名,农村产院67所,接生站119个,接生员203人,新法接生60295人。1971—1980年,助产士11人,农村接生员260人,新法接生69475人。1981—1985年,有助产士17人,新法接生16251人。
  妇女保健 1958年,县妇幼保健站认真贯彻农村妇女劳动“三调三不调”(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即分派干地农活,不分派水田农活;哺乳期调近不调远,即调离家近处,不分派远地干活;怀孕期调伸不调弯,即调直着身子干,不调弯着腰干的农活)制度。
  1962年,开展了妇女因“乐安事件”引起的干瘦病普查工作,采取了治疗、营养、休息三结合的治疗措施。
  1979年开展妇女“二病”(尿漏病、子宫脱垂病)的普查和免费治疗。已查治尿漏患者84人,子宫下垂患者863人,大多数得到康复。
  对妇女保健的检查,在城镇1981年重点检查了鳌溪镇妇女1014人,1982年检查了2012人,1985年检查了298人。在农村,1983年重点检查龚坊乡妇女426人,1984年重点检查鹏州乡妇女105人。已检查出妇女病的均全部实行免费治疗,并积累了防治妇女病的一手资料。
  儿童保健建国后,本县历年在“六一”儿童节日,对城镇托儿机构的儿童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对家长宣传儿童保健知识。自1952年开始,城乡进行了牛痘、白喉菌苗与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和注射。1970年起,每年进行小儿麻痹症糖丸预防服药。1971年起,每年进行麻疹减毒疫苗注射。1979年,对全县1—2岁儿童进行免费驱蛔治疗,服药儿童计59756人,排虫率达62.5%。
  1983—1985年,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共检查15897人,查出患儿1244人(其中有缺陷儿童672人)。1985年“六一”儿童节检查县属机关及幼儿园与街道散居儿童1107人,查出有缺陷的儿童417名,占受检儿童37.7%。其中砂眼60人,皮肤病31人,中耳炎6人,龋齿160人,结膜炎2人,疝气2人,隐睾10人,佝偻病83人,营养不良35人,其他病28人。
  第三节药物药检一、药材供应民国时期,各中药店都是从樟树采购药材,全县并无统一的药材批发供销商店。
  建国后,1956年1月成立了“中国药材公司江西省乐安县公司”。1959年,县供销社经管西药部分移交县药材公司统一管理,改名为“乐安县中西医药公司”,其业务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实行人、财、物、产、供、销由省医药公司统一管理,在地方归口经委的体制。县公司内设人秘保卫股、财会股、中药生产业务股、药品机械股,另设江边医药批发站(主要为矿区服务)。鳌溪与公溪各设一个国营药房。县城专设中药材收购门市部。
  二、药材生产与收购本县有山地、有丘陵,而且气候温和,野生药材资源丰富,但建国前却很少有人采集利用。 建国后,本县开展了有组织、有领导地种植木本药材。截至1982年底,全县已种植木本药材面积1300余亩,其中:厚朴922亩,杜仲126亩,黄柏193亩。200亩以上的木本药材基地有4处(谷岗公社登仙桥大队鱼子坑生产队、金竹大队、南村公社西坑大队林场、牛田公社莲河大队林场)。这些单位的药材长势良好,成片成林。目前正计划恢复和发展的品种有白术、菊花、桔梗、茯苓、苏叶,并着手莘荑花野生变家种的试验。
  药材收购,除医药公司收购部收购外,还委托公社卫生院和基层供销社代购。本县列入三类品种的中药计有杜仲、厚朴、白术、菊花、桔梗、黄枝子、枳壳(枳实)、薪蛇、白花蛇、青皮、白前、防杞、米仁、钩藤、金银花等70多个品种,尤以黄枝子、金银花、薪蛇、厚朴、防杞、白前、枳壳的收购量最多。除解决了本县的医疗需要外,还支援了国家和兄弟省市。
  药政药检 1980年,本县成立了“药品检查所”。已开展的业务是:中药材真伪鉴别、化学药品的定性定量和杂质检查。pH值测定及其他药政管理工作。内设专职检验人员4人,1985年增至8人,其中专职高级检查员1人,中级4人。检验设备有:电冰箱、电烘箱、紫外分析仪、电子交流稳压器、图盘旋光仪、酸度计、高倍显微镜、分光光度计、箱型电炉、电热蒸馏水器、千分之一分析天平等精密仪器。
  药检所成立以来,已检验药品1000余件,其中合格的占75%,查处伪劣淘汰药品350件,折合金额10余万元,在打击不法游医药贩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四节医疗制度公费医疗本县自1952年起对国家干部、职工实行公费医疗。50年代国家按每人每月1.2 乐安县中药资源分布图元,60年代按1.5元,70年代后期按2.5元的标准划拨公费医疗的经费。由县卫生局发给个人《公费医疗证》,凭证向指定医院看病。70年代后,医疗费由医院分级管理。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凭看病收据在指定公费医疗单位报账,向县卫生科结算,由国家报销,但门诊的挂号费5分则由个人负担。
  公费医疗经费,在60年代前,尚能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70年代开始,随着干部、职工年龄增长、身体差、疾病多(特别是慢性病),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加之十年动乱的影响,管理制度不严,公费医疗体制的弊端日益突出,药品浪费现象严重,造成了公费医疗经费的年年超支。据统计,全县总超支逾40余万元,除占用了卫生经费12万余元外,大部分由县地方财政每年拨款解决。
  表4—19 1973—1985年乐安县享受公费医疗人数及开支经费情况表合作医药 1965年,本县原有半农半医的卫生所17所(增田2所、戴坊2所、南村2所、牛田2所、湖坪3所、招携1所、龚坊3所、公溪2所),1968年6月,在此基础上改为合作医疗站。1969年1月,全县合作医疗掀起高潮,11个公社、117个大队兴办合作医疗站98个,1970年底扩展到103个。1971年有合作医疗站116个。1972年随着行政机构的变更,全县13个公社、129个大队办有合作医疗站128个。由于合作医疗经费筹集和管理等问题难以解决,至1973年底,全县实行合作医疗的只有110个。1974年全县15个公社159个大队实行合作医疗的有132个。1975年全县19个公社198个大队实行合作医疗的165个。1976年全县172个大队实行合作医疗。1979年全县207个大队有201个大队成立了合作医疗站。
  合作医疗站的经费,由参加合作医疗站的社员、生产队、生产大队共同解决。1976年以前,一般是社员每人每年1.5至2元,生产队每人每年5角,生产大队5角。
  合作医疗站“赤脚医生”的报酬,主要由大队公积金及地、县财政拨款补助等支付,其标准与大队副书记的报酬相同。
  社员看病需交5分钱挂号费,不收医药费及注射费。外出看病,只报销医药费,不报销住院费。有的大队医疗站只报销西药费,不报销中药费;也有的只报销医药费60%或80%不等。1978年以后,全县仅保留4个大队医疗站(即龚坊公社的乐家、语塘;谷岗公社的登仙桥;增田公社的长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完善,已改变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结构,农村合作医疗站已由村委会的乡村医生、卫生员联办,或乡村医生、卫生员个人承包的方式所代替。
  第四章体育乐安在民国前,体育事业非常落后,民国时期,虽有少量简陋设备,但无经常性竞赛活动。
  建国后,党和政府对体育工作极为重视,特别是1973年成立了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以来,本县体育工作在普及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发展。体育设备逐步充实,竞赛活动日益经常化,竞赛成绩也有显著提高。
  第一节学校体育一、开设体育课清代以前的书院制度,没有体育课。民国时期的中小学,对体育课也视为杂科。体育成绩不列为学生升留级的考试标准。建国后,本县中小学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每周都安排了两节体育课。除了每天坚持早操或课间操外,还在课外活动时间每周安排一节体育活动。有的学校还推行了眼保健操。特别是把体育课的成绩作为升留级的标准。1979年以后,城镇中学都配备了专职的体育教师。
  二、推行各种体育锻炼标准本县于1957年开始在县城中学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参加劳卫制的学生数至1980年止共有85600人。1980年后停止推行。
  1980年我县中小学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活动的计6500人,到1985年底有4860人达到标准。
  第二节业余体育一、民间体育活动民国时期,本县民间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只有拳术(含太极拳)。其中拳术群众较为爱好。如万崇乡的上罗村,增田乡的带陂村,石陂乡的南阳、罗山、上罗坪,以及鳌溪的东门外郊区等地,都聘有拳师教拳。
  在民国31—36年(1942—1947年)抗日战争中,沦陷区避难来本县的难民中有些擅长太极拳者,往往义务传授,因而其时本县民间练太极拳之风甚盛。
  建国后,城乡群众爱好体育之风逐渐盛行。每天清晨有的攀登革命烈士纪念塔、练太极拳、大雁功;有的沿公路慢跑等;也有手旋健康球漫步街头的。此外,篮球、乒乓球、康乐球等体育活动也深为群众喜爱。
  二、职工体育建国前,本县职工体育几乎是空白。建国后,从50年代中期开始,职工体育才逐渐活跃起来。自县体委成立以来,节日期间每年会同县总工会在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五—”、“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及园庆节等举行长跑、篮球、乒乓球、太极拳、围棋等单项竞赛活动,县城各单位爱好体育活动的职工都自动报名参加。同时,有的单位之间彼此互相挑战应战,经常举行各种单项友谊赛。
  三、少年业余体校根据国家体委关于“从小培养、少年训练,打好基础”的方针,于1974年11月创办了县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从县城各学校学生中选拔。学习时间安排在早晨和课外活动时间,一般每天不少于3个半小时的锻炼。每年寒暑假期间则集中训练。
  少年业余体校的室内体育练习房设有扛铃、哑铃等器械;校外的体育训练则借用300米长的人民体育田径场。
  四、老人体协 1985年成立乐安县老年体育协会,有会员120人。开展了钓鱼、象棋、扑克等各项比赛,并组织全县离休干部赴抚州、南昌等地参加有关老年体育竞赛活动。
  第三节竞赛活动建国前,本县在民国34年至36年(1945—1947年)举行过三次全县运动会,此外,篮球比赛也不定期地举行过多次。
  建国后,特别是县体委成立以来,积极地贯彻了“因地制宜” 、“业余自愿”和“小型多样”的原则,广泛地开展了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一、参加省、地运动会 1956年,参加抚州专区职工运动会。
  1959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二届运动会。
  1962年,参加抚州地区射击比赛,取得团体总分第四名。
  1963年,参加抚州地区篮球等级联赛(男子组),升为甲级队。
  1965年,参加抚州地区中学生乒乓球比赛,取得团体总分第三名。
  1970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三届运动会,分别取得篮球比赛男子第三名,女子第二名,乒乓球比赛男子团体总分第三名,女子第四名。
  1973年,参加地区中学生运动会,分别取得篮球比赛男子第三名,女子第二名;乒乓球比赛男子团体总分第三名,女子第四名;排球比赛男子第三名,女子第二名。
  1974年,参加抚州地区第四届运动会,分别取得篮球男子组第三名,女子组第三名;排球男子组第五名,女子组第三名;乒乓球男子团体总分第三名,女子第八名;篮球比赛团体总分第四名;田径比赛团体总分第七名。
  1978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五届运动会,分别取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篮球男子组第三名,女子组第二名;排球男子组第五名,女子组第五名;乒乓球男子团体第四名,女子组第四名;羽毛球团体第三名,女子组第一名;棋类(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团体总分第四名。
  1979年,参加抚州地区中学生运动会,取得排球男子组第二名,篮球女子组第四名。
  1981年,参加抚州地区中学生“三好杯”排球比赛,取得男子组第四名。
  同年十月,参加抚州地区第六届运动会,分别取得小足球第二名;篮球男子组第二名,女子组第五名;乒乓球男子团体第二名;羽毛球男子团体第一名,女子第一名;羽毛球男子单打亚军、女子单打冠军。
  1982年,721矿职工子弟中学及县第二中学组队参加抚州地区第二届小足球“新苗杯”赛和地区第三届中学生“三好杯”田径、篮球赛,721矿职工子弟中学取得小足球“新苗杯”赛第三名。
  同年8月,继1981年10月在抚州地区第六届运动会上,分别取得羽毛球团体赛男女冠军,女子单打第一名、第二名,男子单打第三名;乒乓球团体赛男子第二名,男子单打第四名;篮球男子组第二名,女子组第四名;田径总分第六名(其中一人破地区跳高纪录)。
  同年参加省运动会,有三人取得航空模型比赛第一名和第二名;—人取得马拉松比赛第五名和5000米赛跑第六名。
  1983年,县一小、县一中分别参加在崇仁举行的抚州地区中学生“三好杯田径和第三届小足球“新苗杯”比赛,一小取得第四名。
  同年,在参加抚州地区青年篮球比赛中取得男子组第二名,女子组第三名。
  1984年5月,本县组织围棋、中国象棋选拔赛,参加在崇仁县举行的全区职工棋类比赛,取得比赛第四名。
  同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先后选派老干部参加南城、南丰两地举行的全区老年人“重阳”登高活动和桔城长跑比赛。
  同年11月上旬,本县篮球代表队在抚州举行的全区职工篮球比赛中取得男子、女子组第三名。
  1985年,本县体育代表团参加抚州地区运动会,分别在田径、乒乓球、棋类等项目比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共得金牌一枚,银牌18枚,铜牌9枚。
  同年,县老人体协组织老干部参加抚州地区在东乡、广昌、黎川、临川、抚州、宜黄等地举办的老年人体育比赛。
  二、参加全县运动会表4—20 (续上表) 附:县优秀运动员单项成绩 1974年陈华玲(女)参加抚州地区第四届运动会跳高,成绩1.45米。
  翁凤英(女)参加全省中小学田径运动会铅球(4公斤)赛,成绩12.05米。
  李桂(女)参加抚州地区青年田径训练手榴弹(500g),成绩65.26米。
  薛萍(女)参加全省少年田径运动会跳高,成绩1.42米。
  1978年李南参加全省第五届运动会100米成绩11秒,200米成绩23秒。
  第四节场地设备建国前,本县虽于1942年修建过一个体育场,设有转盘车、大翻车、秋千、浪桥、滑板等简单运动器械,但至建国前夕,只剩下一个野草丛生的荒坪,那些简陋的体育设备已荡然无存。
  建国后,1960年开始在广场修建了水泥篮球场一个(后装了灯光)。其后陆续地修建了水泥灯光球场8个。1981年2月,在乐安一中新建了一座体育场,建成有300米6条跑道的田径赛场,可作为召开全县田径运动会及小足球比赛的场地。
  县以下的中学都建立了篮球场,有的还建立起200米田径场。1985年2月,又在县第二中学建成一个200米的田径场。
  第五节队伍建设一、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的培养 1968年以来,本县先后发展等级运动员19名,其中二级篮球运动员12人;二级乒乓球运动员7人。发展等级裁判员31名(国家篮球一级裁判员3人,二级裁判员4人,三级裁判员9人;排球一级裁判员1人,二级裁判员2人;乒乓球二级裁判员2人,三级裁判员2人;羽毛球一级裁判员1人;二级裁判员2人,三级裁判员2人;足球三级裁判员1人;田径三级裁判员2人)。
  二、太极拳和广播操领队员的培训县体委为了广泛开展太极拳活动和普遍开展第六套广播体操活动,举办了太极拳训练班1期,广播体操领操员训练班两期,参加学员65人(其中女15人),学习时间为1个月。
  第五章新闻建国前乐安的新闻事业极不发达,除办过几种小型报纸外,广播和电视都是空白点。
  建国后于1951年至1961年期间,由县委宣传部主办过《乐安报》。1955年起开办有线广播。1976年开始逐步普及电视。
  第一节报刊 《鳌声周刊》 创办于民国18年(1929年),由何占魁主编。是毛边纸三开石印版的周报。每期印量100份左右,内容除刊载国内外新闻外,并载有反共言论,未办1年就停刊。
  《抗敌三日刊》 民国27年(1938年)县抗敌后援会为了报导抗日战争消息,鼓舞民众的抗日情绪,创办了《抗敌三日刊》(初期系周刊)。设编辑,缮写各1人,系毛边纸三开的石印版。每期发行量约200份。
  民国29年(1940年)县抗敌后援会改名“动员委员会”,原抗敌后援会主办的《抗敌三日刊》也随之改为《动员三日刊》。改刊后的版面、内容及发行量仍维持原状。民国31年(1942年)又随动员委员会裁撤而停刊。
  《乐安实验简报》 创刊于民国33年(1944年),是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直辖的江西四个实验简报之一。设社长、编辑、记者及缮写人员各1人。
  该报为毛边纸三开单面两版的石印三日刊。每期印量约为300份,除转载国内外新闻外,还刊登文艺小品,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不久停刊。
  《乐安报》 1956年4月20日创刊。系中共乐安县委机关报。由县委直接领导,宣传部具体管理。
  编辑机构 《乐安报》创办之初,设编辑小组,由3人组成。具体负责约稿、编辑和发稿、设计版面、校小样、对清样及送签付印等工作。
  1957年5月以后,随着形势的需要,进行改版,编辑机构也同时作了调整,设立编辑委员会,由报社秘书、印刷厂厂长、编辑部主要编辑组成。总编辑由县委宣传部部长或副部长兼任。
  版面改进根据形势发展和广大读者要求,经县委决定,从1956年7月起由过去油印不定期8开2版改为石印8开2版5日刊。从1957年5月(第6期)以后,又改为铅印8开4版3日刊。1958年起又改为8开4版隔日刊(其中1961年8月至10月还出版过日刊)。
  栏目设置 《乐安报》初创时系8开2版:一版为要闻版,二版为本县生产动态及农技版。改为铅印8开4版隔日刊后,栏目有很大调整,版面更为活跃:一版为要闻版。设有《要闻简讯》,《花边新闻》,《快讯》等14个专栏。每逢节日及国内外出现重大事件时,还用套色圈边。二版为经济版。设有《技术交流》、《经验介绍》、《农业顾问》、《说唱新闻》,以及《孙悟空游记》、《孙家婆婆游公社》等通俗易懂深受群众喜爱的栏目。三版为政治生活、副刊版。设有《党的生活》、《团的生活》、《好党员》、《榜样》、《小镜子》、《小品文》等专栏。在庆祝建国10周年时,该版还开辟了《光辉十年》、《王大娘看展览》、《十年巨变话乐安》等专栏。四版为国际新闻版。将新华社、《人民日报》、《江西日报》的国际新闻改写成《简明新闻》,力求通俗。此外,不定期的栏目还有《读者呼声》、《读者来信》及《大家办报》等专栏。
  办报经费 《乐安报》初创办时一切经费开支由地方财政拨款,编辑人员工资由原单位发,印刷纸张费由县委拨给。从1957年改为铅印后至1961年3月采取“以厂养报”的方针,报社所需经费由乐安印刷厂供给。
  发行工作 《乐安报》由邮局发行,发行对象为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学校、机关、县乡村干部以及农民、居民。发行量最高达4000份,最低为800份。
  《乐安报》从1958年4月20日创刊以来,历时5年,共出800期,于1961年3月19日停刊。
  第二节广播本县于1950年春建立了收音站,设在当时县政府的门楼上,隶属县人民政府文教科。设备简陋,只有1台直流电子管收音机。开始用墙报形式抄写《广播新闻》张贴于县城中心地点。1951年秋,将墙头《广播新闻》改为油印刊物。1955年夏购入25瓦卧式扩音机1台,除供大会扩音外,又与文化馆合办“街头广播”。这是本县有线广播的开端。
  1957年,本县正式成立县广播站。当时省广播局配备了1台立式500瓦扩音机。第一批安装舌簧喇叭70只,利用电话传送广播讯号,通至各区乡重点农业生产合作社。每天晚上的广播需占用电话线路两小时,广播开放时,电话一律停止。1969年7月,县社两级安装了载波机,将县城至公社的电话线送音频讯号改为送载波讯号,这样既通广播,又通电话,但广播与电话互相干扰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解决广播与电话互相干扰的问题,1973年,先后用县财政拨款和广播事业费架设了县城鳌溪至石陂、增田、望仙以及坪溪(载波中转)、金竹、湖坪(载波中转)、罗陂等公社的木杆广播专线计45公里。
  1982年8月,又利用县财政拨款和地区财政补助,架设了县城至潭港和大马头垦殖场,以及公溪、湖坪等公社的水泥杆广播专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县广播事业在整顿、提高的基础上大有发展,公社(乡)所在地全部建立了广播站,县城至乡村的广播专线有潭港、鹏洲。1985年全县共有扩大机32台(功率147000W)。戴坊、龚坊、山砀、航桥、公溪、鳌溪及大马头垦殖场全部实现了水泥杆专线化(全长85公里,221线公里)。有125个村委会,381个自然村畅通广播,有喇叭8700只,本县调频广播试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县南部10个乡镇全部实现了调频广播覆盖。全区调频广播试播现场会曾于1984年在本县召开。
  乐安县调频专线建设示意图第三节电视 1976年7月,县广播站购入上海牌14吋黑白电视接收机1台,采用室外高天线接收江西梅岭电视中心发射台讯号,获得成功。此后逐年发展,1985年底全县有黑白和彩色电视机8700多台。
  由于本县是大功率电视发射台覆盖薄弱地区,电视讯号很弱,需要建立大功率电视差转台。县广播站于1980年4月21日在县城建成10瓦电视差转台一座,同年9月21日又在洞口(乌马岭)建成10瓦电视差转台一座,在坪溪(梅坑当)建成0.5瓦电视差转台一座。此外国营721矿在1979年建成一座5瓦电视差转台1座,江西261地质队也于1980年建成1瓦的电视差转台1座。至1985年,全县共有差转台12座,总功率达228瓦(含中央及省属单位)。
  第六章文物胜迹乐安,历史悠久,山青水秀,文物胜迹甚多。建国以后,县委和县政府对文物工作极为重视。于1977年设置了专管文物工作的机构,并积极开展了文物普查工作,先后在鳌溪镇的寨上、山砀乡的营盘边等地,发现新石器时代和西周时期的遗址7处。博物考古人员,从遗址地面、文物层采集到不少磨制石斧、石镞、石锛和印纹陶片等遗物,根据出土文物证明,本县远在四千多年以前就有人类栖息活动。宋、元、明时,文风兴盛,人文荟萃,古建筑、古艺术颇富。鳌溪镇的7层玲珑宝塔、水口村的龙图学士坊、流坑村的砖雕壁画等遐迩闻名,特别是出土元代枢府瓷更是稀世瑰宝。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本县是中央苏区的北大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足迹遍及县南的山山水水,留下的革命旧址、旧居和革命文物极为丰富。谷岗的登仙桥畔,是粉碎国民党军第四次“围剿”的主要战场之一。
  本县名山甚众,华盖山素有江南绝顶三峰之称,山势峻峭,奇峰险壑,洞、岩、石、泉星罗棋布。所建楼、台、亭、阁独具匠心,并有许多诗情画意的奇闻传说。
  第一节文物一、古代历史文物古遗址寨上新石器时代遗址: 1976年,考古工作者在鳌溪镇城北端发现一遗址,长为1300米,宽为320米,总面积约0.396平方公里。从地面上发现有石斧、石镞、石锛、石矛、石刀和陶纺轴等实物。1977年考察现场,采集到砺石、豆脚、羊角器脚和大量的绳纹软陶。1984年发掘1.3米厚度的文化层,考古人员在该地拾回印有方格纹、米字纹等软硬陶片。
  破脑上新石器时代山坡遗址:1983年12月,在南村乡的街圩南700米处,发现这个山坡遗址,长1600米,宽700米,总面积0.56平方公里。从遗址采集到石斧、磨制石锛、石刀、石齿、石镞和印纹陶片不少。
  语塘甲山新石器时代遗址:1985年冬,在龚坊乡语塘北发现的台地遗址,长350米,宽120米,总面积0.42平方公里。从遗址采获的石刀、石镞、石斧等石器,均为质细坚硬的岩石磨制而成,在遗址中心千米范围内,发现不少印纹陶片,其中的松软夹沙红陶、灰色硬陶陶片饰有叶脉纹和粗细不等的方格纹。
  排上村新石器时代台地遗址:位于万崇乡万坊村1.2公里处,台地呈不规则的圆形,东低西高,面积约2000平方米。文物普查工作组根据在台地发现的砺石、陶器脚、印纹陶片等考证,断定该地为新石器时代遗址。
  营盘边西周遗址:营盘边位于山砀乡的山砀村南端,长260米,宽180米,总面积0.208平方公里。从遗址地面暴露出不少的石刀、石铲、石齿,并有大量印纹陶片,陶片的纹饰有粗绳纹、细绳纹、大方格纹、小方格纹、网结纹、菱形纹、米字纹、交错绳纹和大块变体雷纹等。全部印纹陶片,质细松脆,灰褪色,其质坚硬。
  肖坊坑春秋战国时遗址:位于潭港乡林头湾处,采集出土遗物有卜方格纹,经考证为兴平县遗址。
  天子脑春秋遗址:位于湖坪乡的天子山,采集出土的实物有:泥灰色印陶纹、方格纹硬陶、炭化谷(乌米)等。
  古墓葬黄法氍墓:位于县城西案山村的黄元岭(黄司空岭),黄法氍于梁太建九年(577年)逝世于寿阳,后归葬于此,墓碑已被人挖走。
  曾旧墓:位于增田乡吊鸡岭,曾旧为唐末右仆射、中书门下平章事。
  武齐基:位于县北湖溪村的灵宝山深坑,明成化二年(1466年),刑部尚书武齐葬于此。
  董裕墓:位于县南招携镇的禄元村,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刑部尚书董裕葬于此,墓碑、牌坊、两厢装饰的石人、石兽保存尚好,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近年墓穴多次被盗,公安、文物部门正在追查中。
  罗隐基:位于县南增田乡罗家潭,潭水枯落,直现墓石,有“罗隐”字样。罗为唐末文学家,曾任节度判官、给事中等职,其散文小品,笔锋犀利,多为讽刺现实之笔。罗晚年客居望仙、增田一带,民间有不少奇闻传说。
  骆公墓:位于县北湖溪乡严陀寨西北,现墓碑已毁。
  古城堡公溪古城:古城为梁时城垣旧址,当时为土筑城墙,梁普通三年(522年),巴山郡治设于此,梁敬帝太平二年(557年),置高州,辖临川、安城、豫宁、巴山等郡,郡治设在古城。
  县城墙:创建于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年),县治初设古塘(今北门口),次迁学宫侧(今县委大楼址),再迁詹圩(今实验小学址),初时筑土为垣,建栅为闾。明正德年间增土筑城,城高1.5丈,宽广3里,纵长4里,周围10里。明嘉庆年间,始垒石成城,城墙延袤10余里,高1.7丈。明崇祯年间,挖去旧基墙,扩改建石城,城墙延袤10里多,高出地面2.3丈,有2180垛,立有谯楼5座,分东、南、西、北和小南5门,每门高8.6尺,俱用铁皮包裹,坚固难损。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改为1600垛,内垣增高2尺余,有如省府城。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再次固修,历时三载而成,规模定型,邑举人邹峄贤记:“大功告成,日夕登陴,百雉与万山相巩,邑之利赖远矣。”民国28年(1939年),日本侵略军陷南昌后,为适应战时需要,县政府奉令拆除城墙,以利开展游击战争。现尚残留有城墙遗迹。
  神运城:在县南湖坪圳上村内,旧名罗城(卢城),因地形似铜壶状,又名铜壶寨,为唐代旧土城址,境内“打铁店”、“卖牛场”等遗址,至今乡民尚能指点辨认。
  严陀寨:在县北湖溪乡境,该山东北壁立,西南稍可攀登,唐元和年间(806—820年),乡境屡遭兵扰,朱伦聚集乡众,筑城堑,立门关以为寨,自保安宁。宋统一全国后,乡民各自回归,寨自废。自山下村盘旋3里始至山巅,有平坦空旷地5亩,寨建于此,峰南平坦地为练兵场,场延伸有宽1丈余、长3里多的环峰跑马道,寨下峰有人工开凿的梯田及占地7亩的水库,平时引水灌田,临战放水御敌,以解山寨之危。
  羊罗寨:在县东离城10里的鳌溪境,山上五峰峨然,其中三峰平坦,有岩洞可居,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县士民议守此山以避兵乱。
  古书院西山书院:在县南牛田镇流坑村,宋真德秀幼就学曾丰(樽斋)于此,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亦曾寓此,并题诗咏云:“流溪原是古流溪,金鼓峰前草木齐。”现仅有遗址,院舍全废。
  鳌溪书院:在县城东门外鳌溪河上,故名鳌溪书院。元大德四年(1300年),县儒士夏友兰捐资兴建,明初兵乱院舍被毁,明正德和清道光年间两度重修改建,现院舍无存。
  义云书院:在县西南牛田镇,清康熙时,丁溥捐建正栋,其余为云盖、忠义两乡捐修,故又名两乡书院。门楣上有青石雕刻的“义云书院”四字,两边对联云:“义路礼门君子所履;云龙风虎大人之占”。清光绪年间废科举、兴学校,县人邹希孟等倡议捐资重修“义云书院” ,改名为“罗宿小学”。民国28年(1939年),县立初级中学创办于此。建国后,牛田中学、农业中学先后设于此,为古书院的仅存者。
  古寺院天仙古寺:别名天子堂,在县东谷岗乡境,始建于元代,清道光十年(1830年)重修,民国时期,主持僧德跃募资再修。“文化大革命”后,再次修缮一新,现有佛堂3幢,塑菩萨3尊,并有膳宿房供游人香客休憩。
  石桥寺:在县西潭港往白竹的路旁,平坦的丘陵地面突矗出一圆顶石山,山腰有一天仙古寺巨大通孔,形成独孔拱桥,孔高8米,桥长23米,蔚为壮观,乡人疑为“仙造”,遂名“仙人桥”。唐天宝三年(744年),在桥下建造寺宇,取名“石桥寺”,南宋文天祥曾在此就读,以后并捐资修缮,民国时兵祸连绵,寺宇倒塌无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再度重修,已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观性寺:在县南望仙乡境,宋乾德五年(967年)创建,寺内种有花卉,花开时有如滴滴金花。宋建炎间孟太后幸此,并题咏:“一种黄花类似菊,分明枝叶有争差,若教滴滴成金后,岂存寻常百姓家。” 登仙桥古石桥登仙桥:位于县东南谷岗乡的谷岗水上游。桥始建于宋绍圣以前,距今已千年,桥首建在红门村口,遂名““红门桥”,后改为“登仙桥”。民国元年(1912年),山洪暴发,桥被冲毁。民国11年(1922年),于距原址半里许的今址重修。建成亭式单孔拱桥,宽2丈,长6丈余,高1丈8尺,用青麻石砌成,桥墩嵌于岩石中,桥身坚固,上建“将军庙”。民国22年(1933年),周恩来、朱德指挥红一方面军在此地打响前哨战,追至宜黄南部,全歼国民党军52、59两个师。
  金鳌桥:在县城南门口,枕鏊河上,遂名“金鳌桥”,历史上曾名为“广平”、“通四”、“南津”、“安浦”和“鳌溪”等桥,后名叫“金鳌桥”。明万历四年(1576年),由游升汉族众21人、曾国光族3人、余日望族3人和潘岳峻、岳以周、詹念廷等捐资兴建。为3孔空腹式拱桥,曾数度被洪水冲毁,复由原捐建人子孙修复。建国后改为公路桥梁,1969年被特大洪水冲毁桥墩,县交通局重建,现为全长50米,跨径2×18米,并有2×1米行人道,属等截面悬链式乱石拱桥。
  大元桥:建在县西潭港乡大元村沿河而上之两山间。桥系麻石砌三孔拱桥。桥墩有二,长7丈许,高1.5丈,拱高2.5丈。桥系明代创建,从未修葺,现已多处损坏。
  世昌桥:在县南罗山村口,为青麻石砌成的单孔拱桥,桥拱宽1.6丈,桥身高1丈余,长2丈,宽1.3丈。桥创建年代无稽考,据桥头《罗山曾氏重修世昌桥记》载:皇明天启三年(1623年)季春月重建,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孟秋月重修,桥身今保存无损。
  道山桥:在县西潭港乡东坑境,是一座3孔麻石拱桥,长9丈,宽1丈,高1.5丈,拱高2.5丈。桥系明朝县人陈澄捐资创建,清代维修一次,1962年被洪水冲坏,再次重修,今仍保存。
  青山桥:在县东南谷岗乡境,靠登仙桥村,屹立于两山之间,为青麻石砌成单孔石桥。宽1丈,长4.5丈,拱高2丈余,拱宽3丈余。民国22年(1933年),周恩来、朱德指挥红军在桥附近与国民党军52师李明部激战,取得胜利。
  古塔楼坊宝塔:建立于县城中心,高10丈多,底基围4丈多,为花岗岩建成的等边八角形七级浮屠,底层辟一门出入,其他6层均辟八门,门分真假两种,假门作为装饰,真门又有虚实之分,虚门为迷门,误入虚门必背壁而退始得出,实门则供游人出入与上下,每层有飘出尺许的人行道,门内有螺旋形石阶,游人可借石阶和人行道盘旋上下出入,一直可至七级眺望全景,塔顶上垒有七铁钵作小塔状的铁顶。全塔设计独具匠心,古人有诗赞云:“浮屠千仞出,高处近星文,日午全无影,天空自有云,光明上界澈,铃声上方闻,不是攀登处,何因静世氛。”塔建于明万历十至十六年(1582—1588年),经历明、清、民国,“文革”中作为“四旧”而被拆毁。
  状元楼:在县西南牛田镇的流坑村。宋绍兴年间,流坑董姓族众,为恩科状元董德元而建,状元楼匾额为同科进士朱熹题书,后经几次修复重建,现在保存的状元楼为清代所建,楼已倾斜。
  状元楼明代建筑——水南牌坊龙图阁学士坊:在县西南罗陂乡水口村,彭姓族众为缅怀五代十国时南唐工部尚书彭彦昭而立,始建于明洪武元年(1368年),为木质结构楼坊,1984年,省文物单位拨款修缮一新,申请列为省保文物单位。
  楼坊为四柱三间二楼式样。两侧为砖砌翼墙;横楼上用斗拱屋檐起楼,未用冲天柱;四柱排列整齐,中门左右柱围均为0.9米,门宽2.80米,高3.15米,两侧门宽1.76米,高3米,楼坊全高8米多。楼为单檐歇山顶,顶有壶形刹,刹下有莲花座,承托屋顶的全为如意拱斗,每跳均出约4.5度斜拱三个,相交而成复杂的网形斗拱。拱斗底都有凹弧线。一、二楼平板坊上都承托五层斗拱至撩檐坊。中间门楣以上,有大小额坊三层,小额坊上原有人物浮雕像,两端配有龙头。楼坊大额坊上横刻有“龙图学士”四个大字,此坊建造款式,省内尚属稀有。
  古石浮雕坊:在县西北龚坊乡同富村,牌坊前后面嵌有“簪缨接武”、“科甲传芳”八个大字,此坊始建何时不详,牌上有明隆庆已乙年(1569年)秋月重建字样。
  文武三元坊:在县西南牛田镇流坑村,坊为恩科状元董德元、武状元董藻、会元董良史、解元董传、董极、董经等而建,坊建于明万历以前,系木质结构,“文革”时被拆毁。
  同时文宗坊:在县城老街(今实验小学与鳌溪镇人民政府间址),为明代御史董裕、詹事讲而建,坊为石质浮雕,玲珑别致,坊上题有“同时文宗”四字,右书董裕官衔及年月日立字样,从右而左书写,左书詹事讲官衔及年月日立等字样,从左而右书写,石坊建于明万历年间,“文革”期间被拆除。
  百岁坊:在县西南牛田镇的水南村,清乾隆年间,奉旨为丁春魁百岁大寿而建,牌坊工雕精致,已有倒塌之虞。
  宅第壁画官厅宅第:在县南增田乡舟坊村内,为典型的明代宅第建筑,现已破旧不堪。
  砖拼壁画.在县西南牛田镇流坑村,为明代进士董燧(号蓉山)宅第壁画,用二百多块正方形磨砖拼造高5米、长10.40米的三幅雕刻各异壁画,每幅均雕饰有奇卉异物,走兽飞禽,布局合理巧妙,花纹清晰,为罕见壁画造型,申报列为省保文物单位。
  出土文物东阪湾银器:1977年9月,修筑航桥乡东陂湾水库,挖出一批银器,其中双鱼盘38件,构图严谨、花纹细致的匙22件,椭圆形汤勺1件,上方下圆银箸22双,高足杯20件,夹层合成的凸花杯1件,玉壶春式瓶2件,平口短颈壶2件,文字牌2件,其中一件制有北宋王禹俘所作《黄州竹楼记》,另一件制有宋欧阳修所作《醉翁亭记》。这是本县首次大批出土文物,总计100余件,重13市斤,品种和数量之多、质量之佳在省内尚属首见。
  元代枢府瓷:1984年初,在鳌溪镇寨上出土一批元代名贵瓷器。其中:(1)卵白釉福寿印花盘5件。盘敞口,深腹微鼓,内底宽平,碗心下凹,圈足,足壁宽厚,砂底,有突出尖鸡心,底足内墨书“德星”二字。盘高3.9厘米,口径13.6厘米,底径4.2厘米。瓷盘内壁模印“枢府”、“太禧”、“福禄” 、“福寿”字样,为元代官窑出品。(2)卵白釉斗笠印花碗2件,碗敞口,深腹斜削,浅圈足,沙底。碗呈斗笠形状,通体施以卵白釉,釉质肥厚莹润。内壁压印连续回纹花边一道,边内饰有对称凤凰和飞蝶图,纹饰精美,构图严谨,印纹清晰规整。碗高5.6厘米,口径13.5厘米,底径3.1厘米,底足墨书“德星”二字。(3)卵白釉印花盘,共2件,盘敞口,浅腹腰弧鼓,内底宽平,碗心微下凹,圈足,足壁宽厚,沙底,有突出尖鸡心,施用卵白釉,有棕眼。内壁压印缠枝牡丹图案,盘高3.9厘米,口径15.7厘米,底径5.2厘米;(4)卵白釉“枢府”印花盘4件,盘敞口,浅腹微斜,内底宽平, 碗心微下凹,圈足稍为宽厚,沙底,有突出尖鸡心。施着卵白釉,釉汁厚润,有棕眼。内壁内底满饰模印缠枝牡丹图案,纹饰繁复而不乱,内壁花纹空隙处压印楷书阳文“枢府”二字,清晰可见。盘高4.1厘米,口径13.5厘米,底径4.3厘米。
  本县出土的元代枢府瓷,现为稀世之物。1984年10月和1985年9月先后选送至北京建国三十五周年文物展览会和我国在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举办的文物展览会上参展。
  其他器物:县博物馆成立以来,先后发现并收藏有西周时的铜鼎、铜斧,西汉时的弩机,晋朝的铜洗、铜釜,宋代时的铜镜等40余件。西汉时的印纹陶罐、印仿陶罐等20余件,东汉时的四系青瓷罐,晋时的青瓷小碗、四系青瓷钵、四系长顶青瓷罐、六系圈青瓷罐,南北朝时的瓷酒壶,宋代影青罐、粉盒、执壶、刻花小罐、长顶影青执壶等。并在鳌溪镇、龚坊乡等地出土古钱币数批,其中东汉的五铢钱,唐代开元通宝、乾元通宝、乾元重宝、日本钱等,对研究汉唐时的政治、经济、文化都有一定的价值。
  二革命文物革命遗址大金竹上屋:1930年1月26日,毛泽东率领红四军第一纵队,从宁都东韶来到大金竹村,住在此屋。
  丁家垴指挥部:在县城西门外高地,1932年8月中旬,毛泽东、周恩来、朱德指挥红一军团攻县城,指挥所设在此地,是役全歼国民党军二十七师吕如珂旅3千余人。
  县城游氏大祠:1932年8月17日,红一军团攻占县城后,周恩来居住此屋。
  县城大街隆兴号:1932年8月17日,红一军团攻占县城后,毛泽东居住此屋。
  辂南迪德堂:1933年2月下旬,红军与国民党军52师激战登仙桥,红二十一军政治部设在此屋,当时在壁上记有战役经过“留志”,至今清晰可辨。
  毛泽东旧居攻打乐安县城指挥部旧址周恩来旧居朱德旧居登仙桥河畔:1933年2月下旬,红一方面军全歼国民党军52师战役旧址,是役生俘国民党军59师师长陈时骥。
  南村乡港下屋:二战时期,乐安中心县委旧址,1933年5月,邓小平被贬任南村区巡视员时,曾居住此屋。
  善和乡庵下砖院屋:1933年5月中旬,红三军团在大湖坪整编;红五军团在善和整编,朱德、康克清住此屋。
  谷岗袁进才屋:1933年夏,红一方面军总部在此召开政治工作会议,当时国民党军飞机进行轰炸,王稼祥在此负伤。
  邓小平同志旧居大金竹张英墓:1931年张英因被诬“AB”团分子致死,葬于大金竹黄塔坑中嵊。
  革命纪念物县文物专业机构创建于1985年,收藏整理革命文物900余件,现择要分类叙述如后: 1、苏区银行发行纸币,面值“5元”的13件,面值““1元”的2件,面值“1角”的11件,面值“2角”的5件,面值“5分”的18件。
  2、苏区银行发行金属硬币,面值“2角”的12件。
  3、苏区发行公债券,面值“5元”的2件,面值“2元”的1件,面值“1元”的2件。
  4、苏区米票1件,借谷凭证1件,印花2件(现为罕见之物)。
  5、苏区红军赤卫军武器86件。
  6、鲁迅与张禅林1932年合影照片3张。
  7、《红色中华》原件1份。
  8、红一方面军总部在招携发出命令1件,中央军委在招携发出训令1件,叶季壮收万崇区交款收据1件(复制品)。
  9、乐安县农民协会会员证2枚。
  苏区时期用过的纸、硬币苏区赤卫队袖章及徽标 10、乐安县苏维埃政府发刘四祥、曾黑姑通行证2件。
  11、苏区“识字课本” 1件。
  苏区游击队用的部分武器弹药苏区公章、证件革命纪念设施革命烈士纪念塔:该塔为纪念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以来我县2034名革命烈士,于1964年5月建立于县城北仕山之巅。塔身由汉白玉砌成,雄伟壮观,纪念塔依山势建有112级水泥台阶,塔周围的杉、松、柏、枫、樟、栗、竹、桐等,翠绿如茵,景色幽美宜人,瞻仰游人络绎不绝。
  战地纪念碑:1985年,在县东南谷岗乡登仙桥河畔,竖立了一块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战地纪念碑。
  第二节名胜华盖山华盖山(别名大华山),位于本县东南,离城20公里,海拔996米,周围百余里,原属崇仁县,1950年划归本县管辖。山自衡岳发脉,属雩山余脉,由宁都北向逶迤入县境,经鹿角峰至南村和太平间,山势耸拔而起,状如莲花宝盖,遂名华盖山。
  华盖山,诸峰耸拔云表,浮邱峰、五岳峰、着棋峰三峰对峙,素有江南绝顶三峰之称,相传有邱、王、郭三仙在此得道飞升,为本县道教活动中心。
  唐大历四年(769年),颜真卿任抚州剌史时,寻得隋乐安名山——大华山开皇五年(585年)华盖山旧碑文,据此考证撰写《桥仙观记》,自后各朝公卿大夫和文人墨客多慕名而来,宋工部尚书谢谔、江西路转运司李冲元、德庆大守曾丰、元著名理学家吴澄、虞集,明文学戏剧家汤显祖、刑部尚书董裕、状元罗伦等,莫不慕名前来游览,目睹山势危峭,奇峰险壑,都留下了铭记和诗篇,罗伦的《登华盖山》诗云:“华盖山几千年,三峰峨峨高插天,上有金殿凌紫烟,青鸾白鹤相往返,下有桑麻松竹参差连,风景一似桃花源……” 由于公卿名士的渲染,历代君王的注目,宋熙宁八年(1075年),神宗皇帝赐名“华盖山”及“崇仙观”匾额,此后邱、王、郭“三仙”累加封号,于是华盖山声誉日盛,遐迩闻名。
  华盖山不仅峰、洞、岩、石、泉、涧自然天成,风物奇秀,并各有奇闻传说,引人向往,而且建造规划布局严谨,观、坛、宫、堂配与楼、台、亭、阁;南真观、玉亭观、桥仙观、林仙观等建造工巧,各具匠心;自山趾至山巅造建的“大华盖山”、“敕赐崇仙观”、“蓬莱仙境”三门,壮观宏丽。由崇仙观至峰顶10公里,峰顶建有“三仙正殿”,匾曰“大华山”,中有“园光亭”、“憩霞轩”、“天官坛”、“宾仙阁”诸胜,规制更为宏丽。随着岁月流逝,华盖山胜迹历经毁修,现存者无几。
  大华名山,景物秀丽,地势险要,石达开部曾在此与清军鏖战数月;1933年,在第四次反“围剿”中,周恩来、朱德指挥红军在华盖山周围歼灭了国民党军两个师。
  芙蓉山芙蓉山,在县的东部,离城15公里,海拔1071米,连绵10公里,横贯崇仁巴华山,秀丽如出水芙蓉,遂名芙蓉山。
  芙蓉山旧有三庵,皆砖木结构,颇为宏丽,民国36年(1947年),农民烧田坎起火,三庵全毁,仅留残垣,上庵有“杀虫石”,庵东有所谓“出油石”,相传“日出食油四两,供庵人食用,后因庵人浪费,从此不复出油”。山的西南有“仰天湖”,现为淤泥地。
  苏区革命时期,邻县新淦妇联干部曾秀英、黄清香、邓洪祥、张素英、聂菊英等5人,在反“围剿”战斗中突围至芙蓉山,坚持苦战一寒冬,终因弹尽粮绝于1934年3月的一天砸枪跳崖壮烈牺牲。
  大龙山大龙山,位于县的东南离县城65公里的坪溪乡境,海拔1326米,绵延25公里,界于乐安、宜黄、宁都三县间。
  大龙山四面群山环绕,诸峰腾跃,山顶突现平地,宽广约百亩,有苍松翠竹,流水潺潺,山峻秀丽甲三县。
  宋嘉祐八年(1063年),严塘邓日升集资倡修寺庙,垦地奠基,抡材建宇,寺前有塘常浮云气,有似龙云雾雨,寺遂名“龙泉古寺”,四周银杏古树参天,翠竹风摇,景物秀雅,寺内供奉关圣帝君、玄女仙娘,往昔游人香客如流,几朝铜铸关帝神像,虽寺庙历经焚毁,现尚保存无损,“文化大革命”期间,龙泉古寺遭受厄运,1983年重修。
  附鳌溪旧八景 1、芙蓉寒流:为县东芙蓉山即景,山峰秀丽如出水菡苕,鳌溪水发源地,青山绿水,故有此景。
  2、象山秋色:县城东象山即景,因山状如象眠状,又名象眠山,山色秀丽,茂林修竹,山上先后建有“三月堂”、“东狱庙”等舍宇,现俱废。
  3、金华仙迹,为金华山即景,在县北龚坊乡语塘村,山高33米,绵延百多米,形状如覆瓢,山下建有“玉仙观”,往旧香火绵绵,明代刑部尚书县人董裕有记述。
  4、鳌浦春潮:为县南鳌溪石附近即景,因鳌溪水流击鳌石,波漾回旋,春水澎湃得名。鳌溪石已毁。
  5、梅潭夜雪:为县南25公里的梅仙潭即景。
  6、石屋奇峰:在县北20公里的三溪桥侧,因一峰突起,中空而明,似天然石屋,登临山上眺望,一水清澈而逝,诸峰献奇,故有此景描绘。
  7、印池夕月:在县城西郊,有西溪池和一巨石如印状,池石月色互映,故有此景。
  8、宝塔朝岚:为县城中心七级浮屠即景,塔高30余米,基围14米余,造工精致,“文化大革命”期间拆毁。
  第三节文物保护 1970年,本县在组织《毛主席在乐安伟大活动》的陈列活动时,开始了对文物进行保护和征集工作。1971年“9、13”事件后,文物征集及保护活动停止。1977年,省批准成立“乐安县革命历史纪念馆”,归口为省文化部门领导的一级文物事业单位,才重新恢复文物征集、收藏、保护工作。1980年11月,县革命委员会公布本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13处。1983年3月,县人民政府批准革命历史纪念馆更名为“乐安县博物馆”,为职能文物单位,更广泛深入地开展征集、保护文物工作。同年10月,县人民政府又批准公布了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7处。
  表4—21 乐安县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续上表) 表4—22 乐安县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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