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精简下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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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81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精简下放
分类号: F249.275.64
页数: 1
摘要: 1983年对精简人员符合退职条件的办理退职手续,,一律每月按原工资的40%发给退职金共3500元。1984年每月发给退职金共5600元,对其余生活确有困难的定时发给补助款2.16万元;1985年每月发给退职金计5650元,对其余生活有困难的定期发给补助款2.31万元。对上述下放干部,从1972年起陆续调回原单位或另行安排工作。下放知识青年先后通过多种渠道得到安置和就业。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精简职工

内容

一、精简 1961年7月至9月20日全县精简职工及城镇居民共1875人(其中职工1328人、干部116人、居民38人、家属299人、社会知识青年94人),下放农村参加农业生产。1962年精简干部446人、职工92人,城镇居民2534人,参加农业生产。1983年对精简人员符合退职条件的办理退职手续,,一律每月按原工资的40%发给退职金共3500元。1984年每月发给退职金共5600元,对其余生活确有困难的定时发给补助款2.16万元(计205人);1985年每月发给退职金计5650元,对其余生活有困难的定期发给补助款2.31万元。
  二、下放 1957年12月12日,县属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抽调干部、职工、教师200人,下放至本县大马头垦殖场劳动锻炼。下放人员经过一定时间的劳动锻炼,仍回机关工作。
  1958年2月2日,继续抽调各机关单位职工224名,下放到农村、厂矿和商店轮流锻炼。
  1968年10月4日,贯彻毛泽东“五、七”指示,将干部职工651人、城镇居民849人下放到农村安家落户,参加农业劳动。
  1969年4月上旬,在各社建立了“知青点””64个,将先后从上海下放来县“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2000人及本省、本县知识青年1904人,安置参加农业生产劳动。
  197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下达了(21)和(30)号文件,再次掀起了上山下乡的高潮,本县各青年点又安置从南昌、抚州、721矿、261队和25公司等单位下放的知识青年2000余名,将知青点调整为50个,并派干部领导。
  对上述下放干部,从1972年起陆续调回原单位或另行安排工作。下放知识青年先后通过多种渠道得到安置和就业。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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