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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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61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
分类号: F832.756.4
页数: 1
摘要: 本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农业生产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实行独立核算制度,其盈利转作公共积累,充实信贷资金,由信用社支配。本县初建社时,只是从事简单的存款贷款业务,后逐步发展到承办农村转帐结算和社队会计辅导及现金管理等农村金融各项业务。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农村信用合作社

内容

本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农业生产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实行独立核算制度,其盈利转作公共积累,充实信贷资金,由信用社支配。
  本县初建社时,只是从事简单的存款贷款业务,后逐步发展到承办农村转帐结算和社队会计辅导及现金管理等农村金融各项业务。现在成为农村各项经济部门资金活动的纽带;农村社队的一切生产活动、积累、分配,商品流动,都要从信用社业务活动中反映出来。1985 年全县有农村信用社21个,职工65人。
  1980年,社员存款余额673.4万元,贷款余额137.1万元。
  1981年,存款余额680.9万元,贷款余额131.9万元。
  1982年,存款余额745.7万元,贷款余额144.4万元。
  1983年,存款余额942.9万元,贷款余额196.3万元。
  1984年,存款余额1082.6万元,贷款余额312万元。
  1985年,存款余额1327.6万元,余额贷款450.5万元。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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