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编 文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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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213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五编 文献志
分类号: G256
页数: 22
页码: 605
摘要: 历史文献第一节旧志篇目辑要嘉靖《东乡县志》,秦镒主修,饶文璧编纂。明嘉靖三年修,嘉靖十六年刻立。本志记事到嘉靖十五年。今县志办公室存影印本。明万历十三年修。岁庚辰,余来令兹土,邑当诸省辏。夫孝岗在昔为墟落耳,经今而生聚教训,百里弦诵,俗且熙矣。
关键词: 文献学 东乡县

内容

第一章历史文献第一节旧志篇目辑要嘉靖《东乡县志》,秦镒主修,饶文璧编纂。明嘉靖三年(1524年)修,嘉靖十六年(1537年)刻立。共二册。卷首:序、县形胜之图、城池公署之图、东乡县表。卷上:原县、星分、城池(街巷附)、形胜、山川、水利、墟市、桥津、户口、土产、贡赋、力役、职制、公署、礼典、恤典、礼仪、武备。卷下:风俗、名宦、仕宦、人物、古迹、祥异、方外,著述、文类。本志记事到嘉靖十五年(1536年)。今县志办公室存影印本。
  万历《东乡县志》,诸大伦主修。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修。刻本今佚。
  康熙《东乡县志》,沈士秀主修,梁奇编纂。清康熙四年(1665年)修。共八卷。卷首:县境图、县城图、县署图、庙学图。卷一:天文志、地理志(建置——建置沿革、县署、行署、属司署、庙学、城池、坊巷、桥梁。疆域——里至、山川、乡都、市镇、津渡、陂渠)。卷二:户赋——户口、田粮、徭役。物俗——物产、风俗。祠祀——坛云壝、庙祠、寺观。卷三:人道志(官师——知县、县丞、主簿、典史、教谕、训导。选举——进士、乡贡、岁贡、征辟、封赠、例贡、武功、武科、椽辟)。卷四:人物志(宦绩、名贤、文学、忠义、隐逸、殉难、勇毅、节孝、善行、尚义。附杂志——灾祥、古迹、仙释、补遗)。卷五:艺文志上。卷六:艺文志中。卷七:艺文志中。卷八:艺文志下。今县志办公室存胶卷缩微本。
  康熙《东乡县志》,朱旋主修。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修。共五卷。首卷:新序二篇,旧序九篇,目录、例言、图。一卷:天文志(分野、灾祥)。二卷:地理志(建置一县古今所属、城池、里至、官治、行署、属司署、仓廒、学校、乡约、坛壝、庙祀、邮舍、冷铺、存恤、街衢、巷、井、坊、山川、乡都、市集、津渡桥梁、陂渠、古迹、景致、土产、风俗、寺观)。三卷:户赋志(户籍、粮赋)。四卷:人物志(官师——令、丞、簿、尉、教谕、训导、名宦附宦绩。选举——进士、乡贡、宾贡、征辟、封赠、例贡、武科、武职、椽辟、乡贤、文学、武功;忠义、勇毅、节孝,隐逸)。今县志办公室存复印手抄本卷首及一、二、三卷,缺第四卷。
  嘉庆《东乡县志》,周轼主修,吴嵩梁、黎中辅纂。清嘉庆十年(1805年)修。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北碚图书馆藏有此志,县志办公室缺。
  道光《东乡县志》,吴名凤主修,朱延庆编纂。清道光三年(1823年)修。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此志,县志办公室缺。
  同治《东乡县志》,李士棻、王维新主修,胡业恒编纂。清同治八年(1869年)修。共十册。卷首:序、跋、旧序、图。卷一:建置。卷二:疆域。卷三:赋役。卷四:水利。卷五:学校。卷六:坛庙。卷七:书院。卷八:风土。卷九:祥异。卷十:秩官。卷十一:选举。卷十二:名宦。卷十三:人物。卷十四:列女。卷十五:艺文。卷十六:古迹。卷末:志余。今县志办公室存全志十册。
  《东乡县乡土志》,吴辉汉编辑,清光绪末年出版。全志一册,编目分历史、地理、格致等部,分章逐课记述。本志记事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今县志办公室存全一册。
  民国《东乡县志》,东乡县修志馆(后改名县文献委员会)主修。饶肇基编纂。民国三十五年十月到三十八年五月(1946—1949年)修。东乡解放初期,原稿存饶肇基家。后毁。
  建国后第一次修《东乡县志》,中共东乡县委革命史编纂组主修,熊大柽、丁醒我等编纂。1961年10月油印,共3册。第一辑:概况(地理、历史沿革、人口、政治经济概况)。第二辑:政治(组织机构演变、人民反抗统治阶级斗争、光荣的革命斗争、政治运动、政治法律、人民武装)。第三辑:农业(农业生产、国营农业经济、林业、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水利建设、生产救灾)。第四辑:工业交通(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第无辑:财粮贸易(财政、金融、粮油、商业)。第六辑:文教卫生(文化艺术、教育、卫生工作、科学技术)。第七辑:社会福利及其他(优抚工作、社会救济、集体福利事业、其他)。第八辑:党的领导、幸福源泉(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中国共产党、工人运动、党的有力助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的解放)。今县志办公室存油印本3册。
  第二节旧志序跋明嘉靖《东乡县志》序嘉靖甲申秦子治东乡,乃礼聘饶子志东乡。志盖嘉志也。稿未脱,余适代秦子至。尝与饶子语志道矣,曰:“夫志,识也记也,记物之情以轨民也。记载不详则失之陋,考核不精则失之略,论议或诡而不纯则失之僻。陋、略、僻文之病,术之灾也;故可以观,可以兴,可以识,可以考,德信度焉者善也。夫志也者,不可失其记也。饶子唯唯。寻余以令且至去,罔观厥成焉。兹余复来,乃始得饶子之全文,读之则见夫新故毕该,详弗陋矣;华实悉咀、精弗略矣;理道是据,纯弗诡且僻矣。是故鸟兽、昆虫、草木、不厌纤细,辨方物也;城池、街衢、公署,必纪尺度,严侵越也;户口、力役、贡赋,各附以议,裨时政也;忠毅、勇敢、死难之节,深嘉屡叹,示民义也;祀典、恤典、礼仪,俾国朝之制,遵王度定民志也。飘飘乎!逸逸乎!复常格焉!盖自是读者得失见已,志意发已,智虑广已,上有考,下有信,邑之民,夫此轨也溥矣。鲜前三者之失,而四善集焉。君子曰:美哉!饶子得志道矣。秦子其以文焉饰吏治欤?或乃以人物一志,收予似滥病。噫!夫始未有是志也,邑有英贤,其谁纪之?徽焉?驳焉?散在野老之口者,固漫无与考也。今使若得指评之曰:某也贤,某也否,某也当予,某也当夺。不是非之爽,以俟订于将来,志者功也。故是志也不可谓失其记也。嘉靖丙戌秋七月望既大梁崔应极书。
  明万历《东乡县志》序东乡旧隶临汝,置治始,端敏胡公靖东人之哗云,时劫略甫定,规模创置未备,盖十又三年而东乡始有志,迄今又越六十年所矣。世代绵邈,其间注厝失得,习尚善败,户口息耗,及文献之污隆,将今昔异状,备物垂轨,兴利创规,以传信而诏来,其谓之何?是非为民之意也!岁庚辰,余来令兹土,邑当诸省辏。民疲则亟讲休息,民以少和顾,其地割自邻壤,粮浮田漏,民至鬻妻输官。于是首议均地,法为部属原陧丈籍,条教驯习,令民咸乐生业;使邮亭监门皆勤督率,以厚缮城腰,然后缉(葺)黉廨;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畜养,置仓种树,不辞烦瘁。夫孝岗在昔为墟落耳,经今而生聚教训,百里弦诵,俗且熙矣。吏民便者转相传语,宜光册籍,以相参考,而邑诸播绅博士之徒,复造余刺刺请志其事。余惟不敏,虑或不称,以负当伫惠爱遐陬之心,讵能勒之篇帙,以待所不知;既而深惟余为若令,即不敢自旌其伐,而忽生民利病莫讲,置哲人之嘉言峻履不述,且也当代令甲,一新寓内,并登于理,独东土无闻,罪莫大焉!乃为请于两台、司府檄博士弟子员相与校订,而核之搢绅间,纤巨不捐,政俗指掌,补旧志之阙略,阐昭代之鸿骏,其或有所弹射,窃僭附于古之直笔,亦无非为邑民计者。志成,为卷八,邑士大夫以宪章托重在斯,咸乐观之,为之志建置曰:不劳不逸,享兹逸者,其有思乎?为之志疆域曰:名山大川,乡都辐辏,大国之风也;为之志祠祀曰:壝宇肃肃,荐以馨香,神其福诸;为之志产俗与杂记日:赡而不秽,直陈而意微,志之良也;为之志官师选举曰:存其世,列其人,造士作人之迹可镜也;为之志艺文曰:美哉!郁郁乎文物之区已;为之志户赋日:君之惠存焉,无贫富众寡佥得所矣;为之志宦绩曰:吏斯者其有兴乎?为之志人物曰:芳躅在册,民其向慕哉!兹役也,实邑士大夫之力,而顾以归余,余何当焉?独计为天子吏无内外,要以惠养元元。汉汲长孺愿出入禁闼,乃一麾出守,即精勤吏治;而或者至高自标植,闭阁不与民亲,旦夕待迁去,遂令规制典章湮漏靡核,则民何赖?往余承乏省垣,有所建白,意未尝不在民,兹亲民矣,乌忍计身之显晦,以谩忽民事,而负汉臣之义?览斯志者,即不敢日惠民之迹,庶几谅予之心哉!赐同进士出身文林郎知东乡县事前兵科给事中姚江诸大伦撰。
  清康熙四年《东乡县志》序今上龙飞二年癸卯,夏四月朔六日,予奉简命来莅东汝。下车时,首询县志,用备考稽,以观一邑之盛概。佥曰旧板无存,即断简残篇,因金王兵燹后,亦化为乌有,予不肯休,乃博求之弟子员,反复大索者历数月,有乐生谱、何生天诏,各持一部来投,览其颠末,始知经修于万历十一年秋,盖八十年来于兹矣。无怪乎旧板无存,即断简残篇亦寥寥无几也。越三年甲辰,督抚两台檄行府宪,转行各属邑,重加纂修,俾缺者补,断者续,勿坠实录,致叹于文献之莫征。予乃礼聘乡老先生,敦请通庠诸名彦,设局采辑,维勤维慎,宁详毋略,宁严毋滥。经始于秋仲,告成于岁终,阅月者五,易稿者再,付之剞劂氏,而乙巳夏五月报竣。卷分为八,若天文地理,若建置沿革,若城池庙坛,若衙署坊表,以及山川人物之繁盛,官师选举之森列;小而市镇、桥梁、渡津、陂塘,微而户口、粮差、土产、风俗,杂而艺文、古迹、灾祥、仙释,无不灿然明备,今倍于昔,庶几无愧实录,有光文献也。任斯举者,虽云各有分司,或访之耆老,或录之碑记,或自为传颂,或广搜群书,咸出所得,以供茹纳;而提纲挈领,纤细靡遗者,则梁公奇,吴生云鸿、王生如桂、张生凤馨之功居多焉,例应并书,以昭来兹,且使后之嗣是而兴者,不患于远而莫稽,阙而难补,便莫便于斯,快莫快于斯,其继往开来之效,奚啻中流一柱,予即不敢自诩日功在一时,然亦可自信曰谅不至开罪百代哉。是为序。时康熙四年乙巳夏五月之吉文林郎知东乡县事荥波沈士秀撰。
  又续引是志也,经始于甲辰仲秋,至岁暮而稿脱,授梓于乙巳春,迄仲夏而书成,中间誊写正副本,俱出梓人一手之力;兼之剞劂纷忙,未免点画差讹,贻讥豕亥;况事属创举,恐缺略尚多,亟欲厘定增补,以成全书,此予意也。阅明年丙午乡试,予奉檄入闱,是科东土获隽者三人,说者成称予南门改吉之验;且谓志成未几,不妨续入。今特取是书,详加校订,疵误者正之,遗漏者补之,重复者删之,并附三子于选举卷内,亦庶几于盛事有光云。时康熙丁未秋八月之吉荥波沈士秀美涵氏题于东汝公署。
  清康熙五十六年《东乡县志》序周礼大宗伯之属,有小史、外史,掌四方邦国之志,以稽其土地、风俗、物产、贡赋;又大司马有职方氏掌天下之舆图,形方氏辨九土之封域;又古天子岁遣輏轩之使,采山川风土,途谣巷议,上之当伫,察民苦乐,观政治盛衰,以大行庆让,志之为道,其合是数者而一以贯之欤?考班、范以来,诸史之中,变龙门八书之名,而作诸志天文、地理、历律,刑法。但总括一朝之典则,与天下之事迹,分途别类,著之于册,而不与今志同规。盖古志以一朝一类名篇,今志以一郡一邑起例,其实互异,其名从同,凡此皆以会一统之车书,而备万邦之文献者也。抚属东乡为邑,作自明中。旧志亦经三续,乃卯辰烽火,板毁无存。余承乏来,征索四年,卒不可得,为怅然者久之。今幸圣人在上,久道化成良牧,监司芟烦握要,俾守土之吏,得以因时举事,废坠粗修,念志书为邑中不容久缺之编,监古宜今,将于是乎在。又考历来修续之任,令总其劳,而尤念此一邑之中,更有经制相沿,风土弗合者,殚思极虑,欲为之斟酌而条陈之,自分力绵,未遑立举,思笔之于册,与其人民物产,并相留播,以俟后之君子,出其深心,大力为吾民兴除益损,谋万世之安全焉。用是不惜资费,续故增新,断自理裁,不从浮议,历数月而剞劂告成。是举也,本一邑之秘书,实同文之大典,上以供圣天子驿乘皇华之采,前以存古周礼小史、外史之遗,补缺典而备成规,亦官斯土者分内事耳。而何力之与有哉?若其征引附会,涂泽华腴,则窃自愧于寡见渺闻,无能为此邦生色也。时康熙五十六年岁舍丁酉桃华之月望前一日,邑令闽漳朱旋题。
  清嘉庆《东乡县志》序一古今史体莫难于志,前人论之详矣。抚属六县,东乡建最迟,合三府接壤而成邑,其间征文考献,未能画一,故志东乡为尤难。予承乏于兹,访览山川风土,乐其泉甘而土肥,俗尚敦朴,与予相安;独惜学宫颓坏,适奉功令敕建文昌宫,因公余延接士绅商之,扩明伦堂旧规,以其□(原书缺一字,疑为“侧”字)构两翼为考棚,而立文昌宫,肖像崇祀于其后;且以次修理文庙、魁星阁,两载之间,工俱告竣,巍焕改观,其经费皆邑人捐助之力,而张君英独出一千三百金为之倡,予甚嘉之;且深幸诸君子踊跃趋事,樽酒落成。又以县志将越百年,板久漫漶,宜加修葺。遂属孝廉吴君兰雪,黎君莲乡董其事;而诸君子并乐赞襄,张君复捐金七百,以资剞劂,不逾年志成。予受而阅之,分门别类,详明得体;综核各志异同,参互而增删之;订讹撤蔀,远胜于前。夫邑志昔号为难,以今观之,追古作者何多让焉?盖兰雪尊甫镜泉,莲乡尊甫健亭,两先生皆以经述为循吏,文章事业卓有本原,二君皆承其家学故也。抑维此乡山水奇特,毓秀降灵,往往出类拔萃,荆国王公创制义,启文明之运;伯宗吴公占大魁,开科名之首;艾天佣子高踞选席,力挽文运之衰,三公固间气所钟。周览全志,文武正途外,或以学术,或以智勇材能,或以暗修笃行,自世家勋阀以及闺门里巷、凡忠孝节烈义举豪情有关风化者,大书特书,复不一而足,何兹土之多贤也!藉非诸君修不朽之业,发潜阐幽,安能流芳若是!异日登承明著作之庭;笔墨垂休,后先辉映,岂徒邑乘云乎哉,予更有厚望焉矣!时嘉庆十年冬十月知县周钟泰。
  清嘉庆《东乡县志》序二昔人谓修史之难莫难于志,窃尝反复其故,大抵两存其说则去取难,互争一端则剖断难,识见不广则任己难,好恶不公则任人尤难,于此数者,稍有未协,是皆谓文之病,术之灾也。稽古周礼,有小史、外史掌四方邦国之志,职方氏掌天下之舆图,形方氏辨九土之封域,而知星野不分不足以验天时,山川无纪不足以考方域,吏治不书不足以成政教,人物不传不足以觇风气;至于物产之盈虚,钱谷之出入,城垣廨宇之沿革,与夫灾祥水旱之在天,忠孝节义之在人,莫不条分缕析,纲举目张,握百里之管钥,控六典之权舆,岂不与国史并重哉?东乡处豫章南鄙。抚之属为邑六,惟东乡最后建,前明正德七年,东割安仁,西割临川,南割金溪,而北割余干、进贤,于是始有孝岗之邑治。越十有三年,别驾秦君镒来视邑事,乃网罗典籍,博考前贤,创成县志;又越六十年,姚江诸公大伦以右谏议摄东乡,复修此志,自是而遭兵燹,秦志、诸志皆无复有存焉者。至国朝康熙二年,沈君士秀下车时,即首访邑志,博求之弟子员,得乐生谱,何生天诏各持一部而来谒,始知经修于万历十有一年。其中间多故,版片无存,欷献太息不已。惟有礼聘乡先生,敦请郡邑中名贤硕彦,设局续修,维勤维慎,阅月者五,易稿者三,然后命付剞劂氏。诚无愧乎实录,有光于文献也。卒之又赖有梁公奇,吴生丹桂,张生凤馨,诸名士相与采辑而修之,其功亦复不小。迄于今,历年久远,志又阙而不全,兹所据者,即康熙五十四年朱公旋之旧本也。夷考其志,体例多乖,如孝子杂列女卷中,德行次高隐之后,官制年号倒置无伦,甚至诗文汇为一册,文与事歧,刘知几所谓非复史书,更成文集者矣。今幸得本邑孝廉黎君中辅,与诸君子证以旧乘,益以新裁,经始于甲子,告成于乙丑。首天文,次地理,次户赋,次人物,次著述,及种种分列卷数,上自贤人君子之生于斯,宦于斯,侨寓于斯者,咸得备书;即下至匹夫匹妇之细行,亦纤悉靡有遗漏,毋滥宁严,毋略宁赜。地之灵,人之杰,罔不昭示来兹,而志乃大备,岂徒舛者正之,缺者补之,遂足有继前哲而光史册也哉!后之官斯土者,毋以此志为掌故陈迹,慨然广先贤之教化,后学之薪传,胥于是乎在。黎君来属叙于余,余甫莅孝岗,簿书钠辘,且自惭识非左史,才乏班杨,谢不暇,又谢未能,间于案牍公余,披览全志,乐观厥成,用敷俚意,以志胜事云耳。嘉庆十年乙丑嘉平月既望知县周轼。
  注:嘉庆《东乡县志》始修于嘉庆九年,而告成于十年,知县周钟泰系于七年到任,而周轼于十年继任。县志成于两令交接之间,故各有序。
  清道光《东乡县志》跋道光三年,岁次癸未,凤承乏东汝,屡奉大宪檄修邑乘;书成解省,以为通志嚆矢。考县志,于嘉庆癸亥经周前令,同吴兰雪中翰,黎莲乡孝廉,暨邑人士,开局纂修,体例详明,洵称善本。惟查旧志中,尚有崔应极为秦署令初立志书叙,及沈公士秀再修自叙,又《抚州府志》名宦门有前明知县蔡公结、王公杨基,遗爱门皆为立传,国朝知县有汪公基远,官师表载崇祀名宦,而县志名宦祠内,均佚其名;宾贡门朝代前后,亦有颠倒错误之处;志版后残缺七十余页,皆宜补正,计癸亥至今二十年,如职官、选举有案可稽,惟节孝一项采访宜周。兹据士民陆续呈报,分类增修,志局即设学宫、请两斋广文董其事。朱余斋司训历俸最久且谙,独司编纂之役。于是旧者考之,新者增之,讹者订之,阙者补之,越两月而脱稿,付剞劂氏焉。凤自束发受书,读制艺知有艾千子,读古文知有王半山,尚未识为何许人;今来东汝,过段墟访天佣子故里,过上池拜王荆公遗像;披阅县志,名公巨儒,璘璘炳炳,鸣呼盛矣!近年以来,科第联蜚,人文蔚起;更拟谋诸绅耆,建立书院,俾美士英才共勉为明体达用之学,庶几与志中所载乡先辈后先媲美焉,则凡登志者,不惟其名,惟其实也。他日汇载通志,登诸国史,亦惟其人之所自致而已。书成,略题数语,为志其缘起如此。知县吴名凤。
  清同治《东乡县志》序余去东乡九年矣!其山川道里,风土人情,未尝一日去诸怀。邑人士来见,劝勉之余,辄咨访地方近情,以考旧政得失;尤谆谆于邑志之宜急修也。同治戊辰夏,因公复至,驻留三月,胡孝廉业恒出其与前邑令李君士菜所纂志稿相商订。见其志建置疆域觉前所躬亲治临者,风景如昨也;志忠孝节义,则昔所表扬幽隐者,无虞湮没也;惟志水利书院,归美于余,余以设施未竟,转滋愧焉。遍览全书,喜其体例精严,征引明确,校正旧志尤详慎;一邑大掌故,洵赅备已。爰属太守许君应〓暨令尹王君维新,裁定付梓,越岁工竣;王君以序请,时余方摄粮巡道篆,义不容辞,而追维前事,更有难已于言者;且夫历世不沿袭,因时有变通,志岂一成不易哉?忆余初莅斯邑也,贼莽甫除,政务棼若,亟欲搜求邑乘,以资治理,而板刻就毁,久乃获其残本,由是景仰前徽,循绎遗文。读周公相名宦传,惜其金鸡水门之建未遂也,于是创立通汝闸;读诸公大伦清丈田亩议,服其法之均平,能苏民困也,于是核减漕兑脚费;读鲁邵二公浒湾抚城漕仓诸记,知水次辽远,乡民苦于挽输也,于是近建马墟仓。四年中举行者,虽不尽是,而此数大端,非志有以引其绪,则胸无取裁。于穷变通久之道,几未由措手。是志之关于吏治民生甚重,而谓可一日无哉?曾唯志成矣,尤愿后之守斯土者,勿徒以是编征文考献,博一时之记诵,必将审成迹,修废坠,使邑中父老子弟晓然矩镬之宜,守以朴诚,慎谦自安,风俗渐臻于古,斯足补余治所未迨,而于志有光也。爰述而序之,邮寄王令尹,并质之许太守,以为何如?同治八年岁次己巳仲夏署江西督粮道,分巡南抚建地方粤西周溯贤撰。
  清同治《东乡县志》跋岁戊辰秋七月,予在上高任,闻东乡以漕务龃龉,八月奉调莅任斯土,过府治时,太守为番禺许公星台,以名进士来守是郡,因请其所以治东邑者,公谓东邑经寇乱后,民贫可矜,势几致泯棼,是宜宽猛相济,鼓舞振兴,兼修志书,以文治为化导。并出前县令李芋仙、邑孝廉胡晓鹤所重纂东乡县志底本,命携去校阅而付诸梓。予谨诺。八月念五日下车,先时桂平周公葭浦观察因公来县,两月事毕将旋节,因谒送请训。盖观察前宰东乡时,惠闻廉声,口碑载道;此次之至,真慰邑人慈父母之望。观察于东乡民情风俗知之最深,而一切兴利除害事言之最详,亦以修刻县志为嘱。自维愚鲁,仰承知遇之恩,敢不勉力图成。一月后,即取李明府、胡孝廉原稿细读之,自建置以迄志余,约三十余万言,皆原原本本殚见洽闻,炳炳烺烺鸿文巨制,诚可想李明府之明允为怀,胡孝廉之经营惨淡矣。惟笃行一门,以孝友尚义武功逸士附列其中,似无区别,于体例稍有未合;因窃附己意,细为剖分,取传中无愧独行者,别为笃行一门,余仍旧,俾阅者了然。而列女一门,先贞女,次孝妇,次节妇,已请旌建坊者居首,已请旌而未建坊者次之;旧志及新增年例已符,待采访事实再补请旌者又次之;其咸丰三四年粤寇入境殉节妇女,附列于后。亦犹遇害丁男,附列于忠义门后,盖以类相从意也。两阅月而稿定,始付剞劂,虽难免狐裘羔袖之诮,然仰先民之矩镬,发潜德之幽光,采耆老之旧闻,纂〓邑之志乘,又何敢率尔操觚哉?是役也,周葭浦观察,许星台太守,暨权郡侯官陈公朴园实提倡之。因李明府、胡孝廉所纂修,而予重加厘定,与幕友熊君树侯商榷雔校,以终其事。所谓青云之士,附骥尾而名益显,不可谓非幸也。是为跋。同治八年已巳仲冬补用同知,署东乡县篆务,上高县知县王维新谨跋。
  注:同治志出版于同治八年,实际编纂于知县李士棻(芋仙)任内,即同治五年至六年之间,出版时,知县已是王维新,为之写了跋,但并无李士棻之序,而由咸丰七至十一年间的前知县周溯贤为之写序。这里并录周序、主跋。
  第三节碑碣文一、增修文庙十项工程碣嘉庆八年癸亥兴工修理文庙启圣殿魁星阁改建明伦堂忠义节孝周诸合祠新建文昌官考棚凌云塔共十项工程俱于乙丑十二月告竣所有经收乐助银钱姓□汇开于后。
  (以下题名多处剥落不清故从略) 二、建县署碑新建县署记考查县志本县署创建于明代正德七年历经明嘉靖四十四年明万历八年清康熙五十五年清乾隆四十二年清道光二十一年先后增建或重修规模始臻完备其间三百余载虽政局频易治乱相乘阊阎几遭浩劫独此公廨安然无恙论者归功于地灵然耶否耶民国二十六年秋东夷日本悍然兴师犯我中原二十七年京都金陵失守二十八年省会南昌沦亡本县陷于抗敌前线频遭敌机轰炸县署遂失完整三十一年夏敌扰赣东本县被敌盘踞三月撤退时残余县署复遭一炬从此破瓦颓垣空留□□县府亦移治于长林为暂安计三十二年夏森荣奉调回乡主政凭吊丘墟离离之感倍之亟谋重建俾释绅民徬徨而增强其抗战必胜之信念然际时劫后满目疮痍〓材匪易筹款尤艰经商决于邑□□□先行成立建设委员会预筹化私为公之款购储工程必需之材历时载半计划完成遂于三十三年冬招工承建迄三十四年八月会议厅办公厅职员宿舍及厨房饭厅均次第完成适时日本投降□□乃趁抗战胜利声中迁入新署同时为完成涵义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图案设计起见仍继续建□大礼堂冀能促进邑人思想集中不陷以往党派纷歧影响地方自治之实施三十四年冬森荣感于□□乡邦可成□□□□失败本先圣可止则止之训经向省府陈情乞退幸邀垂察准卸仔肩惟其□大礼堂工程□□□建完成不无遗憾幸邹县长□□先生□□□□同情创造以督以察赖竟全□□溯自兴□田□□一□□□于民一石一木未派于民时仅年余得能完成此种建筑厥功谁归□乃建委会□□□□□□□□□□□□□划全始全终诚恐后之贤者本此精神□□两旁劫后荒□□□□扩充建筑□□□□□□□□□□□恢复明清两代建筑之大观致劫前敌祸遗迹难寻御侮□□□□警惕□…… 邑人戴森荣谨志陈禧书彭绍蔚敬刊中华民国国十国年岁次丙戌之春月谷旦立注:□为原碑破损难以辨认之字,至于□中加字乃原字虽不清,但可推定者。
  第二章当代文献第一节修志文件中国共产党东乡县委员会关于编纂新县志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公社(场、镇)党委、县直机关、厂矿、学校党组织: 根据中央首届地方史志学术讨论会及省、地委有关会议精神,今年三月二十日,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以张羽鹏同志为组长的“东乡县编史修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筹划、组织、修订、编写新县志工作。半年来,按既定计划,已拟订出《东乡县志》纲要,开始了资料收集工作;八、九月份先后两次由县委主持召开了县直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该项工作,并把《东乡县志》纲要分发各单位征求意见,要求各机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搜集资料,编写本部门的发展史。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党组织必须正确认识编纂地方史志的重要意义。我国有千余年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它为我国的自然、社会和人文保存了极其丰富的有价值的历史资料。批判地继承这一珍贵的史学传统和文化遗产,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资料编纂新的县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一项千秋大业。它反映本县的历史现状,就可以为本地区的四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并为研究和编写国史、省志奠定基础。因此,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关心、支持编写新志的工作和纂写本部门的专志、发展史,作为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
  二、资料是志书的基础。收集资料的工作刻不害缓,必须立即着手。征集资料除县委编史修志办公室有计划地进行社会调查、采访口碑、查阅档案、发动老同志写回忆录外,还要求各公社(场、镇)编写公社(场、镇)志、省属东乡铜矿、磷肥厂、地属东乡化肥厂、东乡师范、县属东乡糖厂、水泥厂、刘家岭煤矿等厂矿及县医院、孝岗镇医院、共大、一中、一小、幼儿园、红星中学等单位,编写专志,县属机关单位编写本部门的发展史。上述三种史志都是作为一段历史真情实况的记载,给后人留下一份可供考证借鉴的文献资料,又为研究和编纂县志奠定基础。因此,各公社(场、镇)及应编写专志的单位党组织要立即成立志书编写小组,县直属机关单位亦应指定一名有写作水平的专人,负责筹划、组织史志的编写工作。编写小组成员和专职人员名单于十一月十五日前报县委编史修志办公室,以便加强联系。公社(场、镇)志、厂矿、重点学校专志和部门发展史,要求在1982年春节前拿出初稿,经本单位党组织认可后,印出样本,上报审阅。如不符合要求,再行修订。
  三、编写史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贯彻“详今略古,立足当代,回首过去,放眼未来”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史实,认真调查研究,占有详细资料,综合分析,抓住地方或部门特点,真实地反映本公社本部门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各种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防止一般化。在编写中,文风要严谨、朴实、简明、通畅。史志的文体,一律用语体文,记述体。记述要有材料根据,编者不予描绘,不发空论,引文要忠实,不要任意删取,并注明出处。
  四、各公社(场、镇)、厂矿、机关、学校党组织,必须加强史志编写工作的领导,专职人员应主动与县委编史修志办公室联系,与之共同研究史志纲要,互通情报,按照既定要求完成编写任务。
  以上通知希认真研究执行。
  中国共产党东乡县委员会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抄送:东铜、东磷、东化、红星垦殖场党委东乡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关于编修<东乡县志>议案》的决议 (一九八三年四月十日通过) 东乡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编修<东乡县志>的议案》。会议认为,编修东乡县志是一项非常重要、非常繁重的工作,对于推动我县四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部门、各单位、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都应予以重视,热情支持,积极收集并提供文史资料,共同努力,把我县的新编《东乡县志》这一历史性文献编纂好,为四化建设服务。
  附件:东乡县人民政府关于编修《东乡县志》的议案东乡县人民政府关于编修《东乡县志》的议案东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东乡自明正德七年(1512年)建县以来,迄今已有四百七十年的历史。其间曾修志九次,尚有七种版本存世,为全县人民留下了宝贵的历史遗产。
  “盛世修志”是我国的历史传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变。在新的历史时期,用马克思主义的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编修一部社会主义的新县志,既是继承修志的优良传统,又把这种传统发扬光大。编修新志,将为本县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不仅可为各学科的科学研究服务,还将作为难得的乡土教材,把前人的丰功伟绩真实地记录下来.让后人从这份宝贵的历史遗产中受到教育和激励。
  1981年5月,本县修志工作已经开始,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要编好一部社会主义新型县志,是不容易的。这是传之后世的千秋大业,涉及自然、社会的各个领域,工程浩繁,十分艰巨,只有贯彻群众路线,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采取各级领导、专家、学者、人民群众和修志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办法,群策群力,才能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有鉴于此,特提出议案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作出相应决议,把编修新县志这项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事业用法律形式加以肯定,动员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参加编史修志工作,取得社会的支持和赞助,以开创“众手修志”的新局面。
  东乡县人民政府一九八三年三月十日中共东乡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编史修志领导小组征集文史资料启事根据上级指示植神,经县委研究决定,我县已经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和“编史修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党史资料征集和县志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纂工作。鉴于解放前资料极为残缺,特通告全县人民各机关团体征集如下文史资料: (一)历代县署、县政府散失在民间的文书档案、法令、布告、公告、启事、年鉴、图表、诉讼稿件及报刊杂志等历史资料。
  (二)历代东乡社会团体和学校的会刊、校刊、同学录、同乡录、题名录、纪念册等资料。
  (三)历代东乡工商业者的证书、帐册、合同、契约、章程、商标、广告、厂规、店规以及发行的纸币、流通券等实物和回忆录。
  (四)历代东乡的兵灾、匪灾、水灾、旱灾、虫灾、风灾、瘟疫、地震、彗星等纪实文字,以及日寇屠杀东乡人民的暴行回忆录。
  (五)东乡民间的家谱,县内流行的古代艺术、民间故事、民歌、民谣、民谚、传说、奇闻、轶事,以及解放前农村土地买卖、典当、出租的文契、债契等实物和回忆录。
  (六)原籍东乡,解放前后曾在东乡或外地任过县、团级以上职务的军政人员,以及革命烈士、英杰名流和各界知名人士(如教授、研究员、博士、高级工程师、清末进士以上学位人员,历代科学家、艺术家、名医、运动健将,曾出国访问、考察、讲学、驻外机构任职,以及类似人员)的传记、诗文、著作、笔记、日记、手稿、讲稿、函电等实物及其主要事迹的回忆录。
  (七)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各个时期的文件、布告、标语、口号、照片等革命文物及当时革命斗争史迹的回忆材料。
  (八)古代的城址、遗址、寺院、牌坊、墓葬、石刻、古建筑;东乡出土的陶瓷、青铜器、诗碑、墓志,以及革命遗址等重要文物资料或照片。
  (九)历代出现过的异常现象,如怪胎、怪兽,特异人物、百岁以上老人的纪实文字或照片。
  (十)对我县历史上发生过的重大事件,亲历、亲见、亲闻者写出的回忆录。
  凡提供的革命文物和历史资料经采用后,均酌给适当报酬。珍贵的资料和文物,应征人要求自行保存者,经我们阅录、复制后,归还原件。
  有关征集事宜,均请与东乡县编史修志办公室联系(地点:县委院内)。
  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二日 (请张贴、请宣传) 第二节文告东乡县人民政府布告查砂糖为本县主要特产之一,糖税亦是税收中的重要税源。为了了解本年砂糖的实际产量及照顾农民简化手续的原则下,严密控制税源、杜绝偷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强抗美援朝的物质力量,特根据中央货物税暂行条例及斟酌本县具体情况制定《东乡糖税管理办法》一种,希我县全体人民及各地收购糖商一体遵照执行为要!特此布告周知。
  附:《东乡县糖税管理办法》一份。(略) 县长张汉城公元一九五一年十月日东乡县人民委员会关于颁布“幸福水库施工方案”的命令东乡县幸福水库工程计划任务书业经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1957年7月30日第二届县人民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施工方案。为确保水库工程善始善终地完成,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幸福水库工程浩大,任务艰巨,是东乡有史以来最大的水利建设工程,必须动员全县人民力量投入战斗。因此,各级政府要大力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宣传兴建幸福水库的重大意义,用今年战胜旱灾的事实打破群众“靠天吃饭”的思想;加强“天下农民是一家”的整体观念和“互助互利”的政策教育,使劳动力服从调配,召之即来,来之安心,支援水库工程建设。
  二、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行动起来,从各个不同角度和方面,积极努力,尽职尽责,大力支援幸福水库建设。根据工程施工方案,各单位务必从实际出发,制订配合工程进展的具体计划,把支援水利建设作为本单位1957年下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三、为了确保水库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县人民委员会决定抽调一批强有力的干部充实水库工地的领导骨干。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按调干名单保证调谁给谁,不得强调客观,不准讨价还价;被调干部务必安心工作,坚持始终。
  施工计划由幸福水库工程委员会全权组织实施。
  此令县长周全公元一九五七年八月日东乡县人民委员会关于迅速加强森林管理制止乱砍滥伐的布告 ——经第三届第六次县人民委员会通过解放队来,我县林业生产,有了飞跃的发展,造林面移已达十万余亩,不但栽得好,而且管得好。生产了大批木材,支援了工农业生产和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但对实现“大地园林化”的要求,还相差很远,特别是去年太闹钢铁后,对森林管理有所放松,因而乱砍滥伐有所滋长,并有个别地区,将成片森林砍成光头,如不及时制止,势必影响社会主必建设用材的需要和山区人民生活的改善。为此,特颁发布告如下。
  第一,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各乡人委、公社管理委员会、生产大队、生产队、生产组必须加强林业生产的领导,充分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公社应迅速本着“便于领导,有利生产”的原则,建立与健全森林管理机构,实行层级负责,分山、分段负责保护管理。除此以外,各人民公社,应组织一定力量(即专业林业队10—15人),由乡长之一管理森林,以加速实现全县“大地园林化”。
  第二,坚决贯彻护林政策和森林管理制度,严密审批手续。
  凡人民公社因用材需要砍伐树木、茅竹,在一百根(不是大树)以上,报请县人民委员会批准;10-100根公社批准;大队和生产队砍伐少量的树木、茅竹,凡10根以下由大队批准;社员私人不得擅自砍伐一树一竹。
  并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数量砍伐,按违犯护林政策论处。对公共食堂和工厂、机关、团体、学校日常用柴,应积极设法烧煤,砍茅柴或打树技、挖树兜及枯死的树,但不得将用材林木充当燃料。
  第三,各机关、团体、学校、厂矿所需用少量木材,应事先提出计划(大量的向外购买)报县人委审核,由农垦部门供应,或索取伐木许可证,在指定的范围内,按照批准数量进行砍伐。对森林资源较多的垦殖场和人民公社,应作出全年伐木计划,由农垦部门收购,不得随意向外签订购销合同。
  第四,为了扩大森林资源,加速全县绿化,凡属下列森林和树木,除衰老和枯死必须进行更新外,应划为禁伐林,不准砍伐。
  (1)水库周围1—2公里和江河及其主要支流两岸各宽一公里范围内的森林; (2)通过山区和水土流失地区的公路、铁路两侧的森林; (3)国防保安林、农田防护林,村前屋后城乡风景林; (4)划定采种的母树,留作天然下种更新的母树; (5)油茶、油桐、栓皮栎、乌桕、樟树等贵重用材和经济林。
  第五,各地对于新造幼林,稀疏残林地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地,应正确进行封山育林,为了照顾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进行封山育林的时候,通过群众讨论,因地制宜采用季节封、轮流封、定期封的办法。在开山时期内,由公社或国营垦殖场统一领导,进行抚育,合理采伐,斩杂修枝等工作,以促进林木生长速度。
  第六,凡保护森林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烧毁山林,偷砍盗伐,违反护林政策,以及不遵守森林管理制度和审批手续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惩办。
  以上各点,希全县人民认真贯彻执行。
  此布县长杨福行一九五九年四月七日东乡县革命委员会关于保护四旁植树,严禁乱砍滥伐的布告搞好公路和“四旁”绿化,对于稳固路基,美化环境,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护农田,加强战备和保障行车安全都有重要作用,同时可以为国家和集体增加木材和经济收益,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改善人民物质生活都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
  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和国务院(79)275号文件精神,严密造管制度,加速我县公路和“四旁”绿化建设步伐,特发此布告。
  一、各级干部要继续深入宣传贯彻《森林法》和《国务院护林布告》,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模范地执行森林政策、法令,树立护林光荣、毁林可耻的新风尚。
  二、坚决贯彻执行谁造谁管谁有的林业政策,凡干线公路和县社公路由县统一规划,经过那个公社的公路,由所在公社组织造林。公社、大队、生产队要一级一级落实地段,划清管理范围,坚持谁造、谁管、归谁所有,其他河渠两侧,水库周围,工矿区、机关、学校、部队营房及村庄周围都由所在单位规划和营造。包栽包活,成林成材,国造国有,队造队有,合作造管的收益按比例分成;社员在房前屋后和生产队分给的自留山所栽的树木、毛竹、果树归社员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严禁毁林开荒、毁林搞副业。集体和个人不准在公路两旁的林带上种植作物,违者以破坏公路绿化论处。不论集体或个人,凡毁坏一棵树者,罚栽五株,罚款五元;损失一个桠枝者,罚款三元;报禁者,得奖给罚款百分之八十。
  四、严格执行公路两旁树木采伐更新手续。干线公路树木采伐更新,必须经省公路管理部门批准;县社公路树木的采伐更新,必须经地区公路主管部门批准。凡未按批准权限砍伐公路两旁树木的单位和个人,按布告第三条的规定查处,砍的树木没收。
  五、公社和公路管理部门及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和协助护林人员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管好公路树林。对于殴打、捆绑、刁难护林人员者,必须依法惩办。
  此布一九八0年三月二十日东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家畜检疫工作的通告开展家畜(禽)的检疫、检验工作,是发展畜牧业生产,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四化建设和国计民生的大事。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必须认真对待,高度重视,切断疫源,控制传染。根据抚行发(1983)63号文件精神,特通告如下: 一、为防止有病家畜(禽)传人,决定在王桥公社三叉路口,珀开公社东街口,杨桥公社港西桥头等地设立家畜检疫卡,由当地工商行管所和兽医站负责检验、检疫工作。
  二、凡运载活畜、活禽、蜜蜂以及畜禽产品出入县境的车辆(包括铁路运输和在东乡站停靠的车辆)都必须进行检疫,有关单位和货主、驾驶人员要积极支持检疫,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对于无检疫证件的畜、禽及其产品要进行检疫,按有关规定收检疫费。对有检疫证件的要进行复检,检疫费可免收。未经消毒的车辆,要就地购药消毒。如发现患有烈性传染病的家畜(禽),一律交当地农牧部门的兽医站进行处理,所需费用由货主负担。
  三、凡进入市场交易的家畜,必须凭检疫证交易,交易员凭有关部门发给的身份证介入交易活动。买卖双方及牲畜交易人员,必须接受市管人员和检疫人员的检查监督。
  实行交易保险,由牲畜交易所按生猪交易头数收押健康保险金,为期一墟,代押卖户50%的价款,在保险期内,牲畜如发病死亡等,费用由卖户负责;安全无病则由交易所发还押金,并向买户收取代办费每头壹角。
  四、市场出售的肉食品,必须进行健康检验,并按规定缴纳检验费。上市销售的猪肉要持有“三证”(健康证、购猪证、纳税证)。严禁无证出售,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没收。
  五、检疫人员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检疫规定,切实把好检疫关卡。对于拒不执行检疫规定,危害安全,甚至谩骂、殴打检疫人员的,要按照治安管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即日起实行。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一日东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赌博活动的通告近年来,赌博活动在城乡的一些地方蔓延发展,败坏社会风气,妨碍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秩序,破坏家庭和睦,甚至导致犯罪,对社会治安危害很大。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特就严禁赌博活动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利用牌九、麻将、朴克、红宝、骰子和其他物品进行赌博和变相赌博。
  二、严禁聚赌抽头,从中营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赌具和进行掩护、望风及通风报信。
  三、未经特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制造、销售花牌、牌九、麻将、红宝、骰子等赌具。
  四、严禁以任何方式教唆、诱骗、煽动、纵容、资助他人参加赌博活动。
  五、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娱乐活动,如打康乐球、高尔夫球,摆棋局等进行赌博。
  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和阻挠公安、司法等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查禁赌博的工作。
  七、今年以来参与过赌博活动和非法制造过赌具的人员,都要在本通告发布后的十五天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保卫处、科,或乡人民政府进行登记,具结悔过,由当地政府、政法机关视情节轻重,悔改表现,分别处理。对偶尔参加赌博,情节轻微的,在其登记交待清楚并揭发其他赌博人员,作出今后不再重犯的保证后,不再追究;情节严重的,如能彻底坦白、悔改,可以从宽处理;对逾期不登记和隐瞒重要情节的,或屡教不改,抗拒禁赌的,要加重处罚。
  八、凡是用于赌博的工具、赌资和非法所得,一律没收,赌债一律废除。
  九、任何公民发现赌博活动都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政府表扬和保护检举揭发赌博活动的群众,奖励协助查禁赌博活动有功者。对打击报复检举人的,一定依法惩处。
  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伉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七日东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千克秤”“米尺”的通告为贯彻“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扩大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统一我国的计量单位,使我国的计量单位与国际计量单位相一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规定对我国贸易中目前采用的市制进行改革。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命令》,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县市制改革,推广使用“千克秤,”“米尺”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从1986年元月1日起,各交易经营单位,个体商贩使用的市制木秤、尺,改用“千克秤”、“米尺”;原市制秤、市尺停止使用。
  二、从1985年11月1日起,各衡器修造单位和个体秤工,一律停止市制木秤的生产、修理。
  三、严格执行计量检验制度,凡生产修理的杆秤均必须送交县标准计量局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加盖合格印(证)方可出售;未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杆秤不准出厂、销售、使用。
  四、从1986年元月1日起,各种商品均按法定计量单位明码标价。
  五、凡新设计、制造、印刷的各种商标、装璜、广告、票证等,一律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六、对拒不执行国务院《命令》,拒绝改制,阻挠法定计量单位在我县实施,或围攻、谩骂、殴打计量人员的单位、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查封、没收产品、工具,罚款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一九八五年十月三日第三节其他东乡县解放初军管工作座谈纪要姚传德杜竹林中共东乡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同时成立于一九四九年五月底。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奋勇前进,消灭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军队,对蒋介石匪帮穷追猛打的伟大解放战争中建立起来的。当时中共东乡县委和县政府的干部队伍,是第二野战军的南下支队第六大队的干部。为了适应战时的情况,县委和县政府的组建班子,在江西的行军中就初步配备起来了。由于干部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缺乏。组织机构是很不健全的。
  县委的组建情况:姚传德(县委书记)、杜竹林(组织部长)、于振东(委员)、刘法文(委员)。县委秘书是裴惠民。县委设一个党支部。
  县人民政府的组建情况是:于振东(县长)、孙德祥(县府秘书)、康阜(民教科长)、李洁亭(财粮科长)、朱生(工商税务科长)、李志平(金库负责人)、刘法文(公安局长)、李基熔(铁路军代表)、刘广洛(职务不详)、华文亭(县大队教导员)。县政府下属的单位有:邮电局、火车站、机米厂、仓库。县政府设一个党支部。
  为了接管后马上投入工作,各区委和各区政府的领导班子,也是我们到达鹰潭,在中共贵溪地委领导下配备起来的。当时各区委和区政府的负责人是:1、城关区:王洪范(区委书记)、张芳苓(区长)、徐法生(区委组织委员)。2、军岭区:王风瑞(区委书记)、王永健(副区长)、林金玉(组织委员)。3、愉怡区:吴振江(区委书记)、冯保平(区长)。4、小璜区:杜仲文(区委书记)、刘书善(区长)、颜承贵(组织委员)、梁金柱(公安委员)。5、马墟区:朱学周(区委书记)、周金庆(区长)、孙芳明(组织委员)。6、瑶墟区:孙瑞民(区委书记)、(区长不详)。
  解放初期,我们在东乡的几个月中,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毛主席和朱总司令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约法八章)的精神,贯彻执行我党在新解放区的一系列政策,如农村工作的政策、工商业政策、对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士绅的政策等。在这期间,舒同同志曾给当时的中共东乡县委写过一封信,信的意思是:东乡是他的家乡,红军时代有党的地下组织,方志敏同志领导的红军曾在东乡一带战斗过,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在这封信中,舒同同志从有利于开展工作出发,还向县委介绍了几个他熟悉的人,如俞哲、张宗衡等。这封信我们可能办移交时留给四野的同志了。
  在解放初期的那段时间里,经我们回忆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第一,首先接管了敌伪政权及其一切要害部门,对旧职员进行了登记工作;接着,查封了当时极为不全的敌伪档案;对公立、私立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和一些公益事业进行了保护。第二,为了安定全县的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人民武装即县大队,各区建立了区队;与此同时,初步整顿了社会治安,稳定了社会秩序,打击了蠢蠢欲动的死硬反革命分子。第三,统一战线,是我党的三大法宝之一,在新区做好统一战线的工作尤其重要。我们根据党中央的指示,接管东乡之后,就开始了做统一战线工作。我们首先向当时东乡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物,交待讲明我党对他们的政策,团结教育他们,通过他们做了各阶层上层人物的工作。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支援解放军解放全中国,支持人民政府的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第四,根据约法八章第六条即“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的精神,收缴了国民党散兵游勇、旧职人员、伪乡保甲人员以及地主的一批枪枝弹药。第五,征集粮食,是当时的中心工作。当时,每天有数千部队从东乡的铁路上和公路上经过,需要大批的粮食供给。在东乡人民的大力支援下,我们征集了一大批粮食,支援了前线,保证了路经东乡的人民解放军的供给。第六,发行人民币,进行了税收工作。当时,国民党的旧币已经废除,市场上流通的只是“光洋”,因而物价很不稳定,有时连起码的蔬菜、油盐也买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发行我们的人民币,对安定民心,稳定物价,起了保证作用。第七,根据中央关于“凡有一技之长而无严重的反动行为或严重的劣迹者,人民政府准予分别录用”的政策,以及吸收知识分子的政策,录用了一批旧职员,培训了一批千部,这对当时全县各地开展工作,解决干部缺乏的状况,起了很好的作用。
  关于东乡干校的情况,它的全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兵团军政大学东乡分校。东乡分校的组建情况是:学校设校长,下设中队和班,校长是杜竹林,校部办公室负责人为李林轩。下设的四个中队的队长兼指导员是:焦范杰、房本广。每个中队下设若干班,每班十五人左右。东乡分校没有分期,共有学生五百多人。学生的分配情况是,随军西进的六十一人,其余的移交给四野的同志,分配情况不详。
  注:东乡解放后第一任县委书记姚传德、组织部长杜竹林得知东乡编史修志,表示非常关心和支持,当即由他二老发起,致函贵州、四川各地,邀请当年在东乡工作过的九位老同志,于1982年8月10日来到贵州省贵阳市座谈,就东乡解放初军管时期,县、区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忆,会后,写成了这篇座谈纪要。
  方毅为《舒同字帖》写的前言书法艺术是我国的宝贵文化遗产,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在历史长河中,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都涌现过许多书艺精湛、风格各异的书法大师和书艺精品。如所传李斯的篆书,王羲之的行书,颜真卿、柳公权的楷书及张旭、怀素的草书等等,他们都以各自的独特书风反映了当时的时代风貌。
  随着时代的演变和历史的发展,书法艺术不断得到完善和创新。今天,书艺普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广泛,书法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特别是中国书法家协会成立以来,书法艺术的普及和提高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充满时代气息的新书风逐步形成,书法事业的新局面开始展现。一大批新的具有时代精神的人民的书法家登上书坛,舒同同志就是这个时代的一位久负盛名的突出代表。
  舒同,一九〇五年生,江西省东乡县人,早年毕业于江西抚州省立五年制师范学校。一九二六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党的县委书记;后来参加了红军,经历了中央苏区第一、二、三、四、五次反“围剿”和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舒同同志担任过党政军的多种领导职务,曾当选为党的八大中央委员,现在是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全委、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有人对舒同同志作过这样的评价:战争年代,他是蜚声大江南北的“红军书法家”;和平时期,是深孚众望的“国内一支笔”。
  舒同同志自幼喜爱书法,曾系统地临研过古代碑帖,师法颜真卿、柳公权、何绍基等名家,并注意取其精华,逐渐形成自己的书法风格。人们赞誉他的书作结体宽博端庄,笔法内在含蓄,圆浑有力,字形雍容大方;称他的字为“舒体”。所谓“舒体”,按照广大书法爱好者的概括,就是以颜、柳之楷为本,取各家各体之长,使圆浑之劲,用藏锋之功,寓巧于拙,借古于今,创独特风格,立“七分半”字体。这个“七分半”,可以说是“舒体”字的精华,即结体上楷、行、草、篆、隶五体各取一分,风格上颜、柳各取一分,何绍基取半分,合称“七分半”。尽管这些概括不那么准确,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舒体”字的深厚基础和面貌特征,给人以具体的认识。应当说,“舒体”字的形成,不只是艰苦的书艺探索,更重要的是意志和毅力的磨练。他的墨海生涯从十四岁在乡间小有乡誉时起,至现在已整整六十五个年头。在漫长的岁月中,不管是硝烟弥漫的战场,还是“十年浩劫”的动乱,不论在工作繁忙的领导岗位上,还是在罹难挨斗的“牛棚”里,他与书法结下不解之缘,始终没有中断书艺研究和临池实践。“舒体”字的独特风格正是在坎坷道路上的曲折经历中形成的。
  由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的“舒体”字帖,按照作者本人的设想和中国书法家协会的计划,先出版楷、行、草三体字帖,以后尽可能陆续出版七分半和篆书、隶书。舒同同志今年七十八高龄了,要继续完成这一计划,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劳动。虽然他公务繁忙,但精神不减当年,临池不懈,精心制作,锐意创新。他所书写的内容都是健康向上的,洋溢着强烈的时代气息,是书法专门家和广大书法爱好者赏读和临摹的珍品。舒同同志字帖的出版,将为繁荣我国书法艺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产生良好的影响,为提倡社会主义新书风,进一步开创书法事业的新局面作出贡献! 一九八三年五月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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