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168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体育活动 |
| 分类号: | G812.7 |
| 页数: | 3 |
| 页码: | 503 |
| 摘要: | 明、清时期,民间有拳术、挤棍、撑石对子、踢毽子、划龙船、叠罗汉等自发性体育活动,但开展不经常。民国23年学校才有篮球活动。民国34年后,增加足球、乒乓球、单杠、双杠等体育项目。民国35年10月10日至12日,举行学生秋季运动会,参加运动会的有全县24所中、小学的运动员354名,举行了跳高、跳远、赛跑等项目的比赛。民国37年10月16日,在县城举行了全县秋季运动会。建国后,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下,全县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体育、幼儿体育、老年人体育日益活跃。1974年,在抚州地区第四届运动会中,由各单位职工组成的县男子篮球队获第三名。1985年5月18日,抚州地区老年体育协会钓鱼活动在东乡举行,参加人数219人。 |
| 关键词: | 体育事业 东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