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东乡县的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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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12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东乡县的师资
分类号: G451.2
页数: 4
页码: 414
摘要: 第一节 队伍 民国35年,全县有教员295名,其中初中及简师教员25名,余为小学教员。民国36年,全县有小学教员380人,中学教员36人;附设幼稚班教员2人,共计418人。这一年是解放前全县教职员工人数最多的一年。1949年春,全县教工总数189人,其中小学180人,中学9人。建国后,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教师队伍随之壮大。民国时期的师资:中学校长由县报省批准任命;中学教员由校长聘请报县批准任用;小学、保学校长由县遴选委任;小学教员由校长聘请报县批准任用。另有非现任教员290人,其中合格者124人,不合格者166人。1985年2月4日,召开全县第二次“庆教龄”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114人;被授予省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关键词: 东乡县 师资

内容

第一节 队伍 民国35年(1946年),全县有教员295名,其中初中及简师教员25名,余为小学教员。民国36年(1947年),全县有小学教员380人(其中私立小学40人),中学教员36人;附设幼稚班教员2人,共计418人。这一年是解放前全县教职员工人数最多的一年。1949年春,全县教工总数189人,其中小学180人,中学9人。建国后,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教师队伍随之壮大。
   东乡县几个年度各类学校教职员工人数表 表19-7 单位:人 第二节 选用与管理 明、清时期,选用教师大体有任命、聘请、自任三种形式:蒙馆先生,由学生家长聘请;经馆先生,多为名士自行设馆聚徒讲学;县学则由教谕、训导任教。
   民国时期的师资:中学校长由县报省批准任命;中学教员由校长聘请报县批准任用;小学、保学校长由县遴选委任;小学教员由校长聘请报县批准任用。中师、简师、师训班毕业生任教员无试用期。高、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经试用合格始可任用;中小学教师由县教育科统一管理和调配。据《东乡统计》载:民国35年(1946年)进行小学教员检定,结果是:全县在职小学教员270人,其中各种师范毕业及无试验检定合格者183人,不合格者87人。另有非现任教员290人,其中合格者124人,不合格者166人。
   建国初,中学校长由专署任命,中学教师由专署文教科分派,小学教师由县文教科调派。1956年后,中小学校长均由县任命,中、小学教员由县文教科调派,民办教师由社队自行选用,报县文教科备案。
   1976年始,县文教局对全县民办教师进行过四次文化和工作考核。到1982年止,全县参加考核的民办教师1335人,获任用证书的807人,获试用证书的405人。对实在不能胜任教学的民办、代课教师进行了调整,从1982年起先后辞退民办教师150名,解除临时代课教师合同300余人。1984年,从民办教师中择优转为公办教师的26人。从此,民办教师的工资报酬由工分制改为工资制。
   1984年7月始,学校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组建;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均由校长提名,报县教育局任命。改革前,全县中学23名正副校长中,具有大专水平者仅4人;改革后,中学校长(含副职)全部是大专毕业生,平均年龄比原来降低10岁;小学校长均达中师水平,平均年龄降到38.7岁。
   第三节 培训 民国时期,采取暑期办讲习班的形式培训师资。以非师范毕业生为对象;三民主义、总理遗教以及教育原理、教材教法为主要学习内容。
   建国始至70年代初,每年利用寒暑假部分时间,集中教师到县城或公社学习时事政策及教学业务。平时各校普遍建立了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每周不少于4~6小时。
   文化学习主要有函授、轮训、离职进修和电视学习等形式: 函授 1955年10月始,江西师范学院函授部在东乡建立函授站,设兼职正副主任各1人,兼职辅导员4名(中文、数学各2名);在中、小学教师中招收大专函授生50名。1961年招收第二批函授生50名。每批分中文与数学两个班,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及格者,发给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同年,开办中师函授,学制二年,招收学员450名,设专职教师两名;县以下设函授辅导站21个,配兼职教师21人,利用星期日进行面授讲课。到1965年,中师函授学员达780人,兼职教师42人。1966年函授停办;1973年恢复,大专函授招生150人,中师函授招生3100人。由于教学内容偏重谈论政治,轻视文化知识,学习逐步流于形式以致中断。
   短期轮训 1952年以来,先后在东乡县中(一中)、三中、东乡师范、长林中学举办在职小学教师轮训班10期,共轮训教师550名,每期学习半年(前两期为一年)。1959年,抽调小学教师20名在县中听课半年,结束后,分派到新发展的农村中学任教。1977~1978年,在一中和共大分别举办英语教师培训班各1期,学员共100名。
   电视学习 1979~1985年,全县有86名教师参加省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其中12名离职到抚州师专电大班学习两年,其余均在职学习。
   建国以来,尽管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培训师资,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但由于“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受极左思潮的干扰,中学规模发展太快,造成师资不足,产生“挤小学、压小学”的现象,使中、小学教育质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以1979年为例,全县中学教师492名,大学水平的仅占22%;小学教师2326名(含职工),中专以上水平的仅占40%。在中、小学教师中,还有相当部分不合格。要改变这种现象,除继续调整学校网点布局外,还必须加紧师资培训,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几个年度各类教师文化程度及教龄统计表 表19-8 单位:人 第四节 待遇 解放前,流传着“家有三斗粮,不做孩子王”的民谣,足以说明教师的政治、物质生活的低劣和厌教情绪。建国后,人民教师视成人类灵魂工程师,逐步受到社会的尊重,物质生活得到不断提高。
   一、政治待遇 1950年,学校开始建立党、团组织;1951年建立工会组织。到1984年,全县各级学校共建党支部28个,党员137名;团支部41个,团员545名;基层工会44个,会员1542名。
   1952年,教师列入国家干部编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正了错划右派分子58名;平反冤、假、错案201人起。1984~1985年,按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标准,提拔44名教师为中、小学校长、完全中学教导主任和团委书记等职。
   1980年9月10日,召开全县第一次“庆教龄”大会,39名具有30年以上教龄的教师代表出席了会议。
   1985年2月4日,召开全县第二次“庆教龄”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114人;被授予省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建国以来,县、乡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县政协,均有适量的教师代表和委员:1981年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教师代表18人;1984年县第九届人大有教师代表6名,第二届县政协有23名教师为委员。
   二、工资待遇 40年代初、中期,法币贬值,教员工薪以粮食折算。私塾先生工薪报酬,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面议每年稻谷20~30石(每石108斤);一种是学生轮流供膳,并适当缴交学费,作为先生的薪金。公办教师的工薪报酬,乡中心国民学校教员,每人每月领取稻谷4担8斗9升6合;保学教员平均每月2担;中学教员平均每月6担。最苦的是保学教员,大多受保长、劣绅的克扣和敲诈,连微薄的工薪也不能如期按数领取。
   解放初,教师工资仍以大米计算:小学教工,每月90~150斤;中学教工每月150~300斤。1953年改为货币工资: 小学教师每月20~40万元;中学教师每月40~50万元(以上均为旧人民币)。以后,经过多次调整和改革。1958年教师工资按学历、教龄、工作质量评定级别,教师工资普通有所增加: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34.25元,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46.75元。1963年30%的教工增加工资,部分教师增加两级。1973年,对1960年以前参加工作、其工资不及3级工的教师,普遍增加1~2级工资。1977~1979年,三年中连续三次对教工调擎工资,调整面分别为40%、2%、40%。1981年,除对教师先行普遍加一级工资外,还有456名骨干教师加两级工资。至此,全县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47.32元,与1958年比,增加13.07元;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53元,与1958年比,增加6元。1985年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72.71元,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81.44元(包括津贴)。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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