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东乡县的劳动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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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09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东乡县的劳动保护
分类号: X922
页数: 1
摘要: 民国时期,受雇于业主的工人、学徒及卖劳力者,劳动条件低劣,生产无章可循,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劳动安全毫无保障。“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规章制度和安全机构遭到破坏,劳动保护工作陷于混乱状态,伤亡事故时有发生。1971~1973年,三年中仅刘家岭煤矿因工伤事故而死亡者3人。新建、扩建、改建和挖潜工程的劳动保护措施实行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企业伤亡事故明显下降。1978~1985年,八年中全县厂矿企业工伤事故仅死亡8人,受伤2人。但1982年以来,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多数企业的生产场所狭小而陈旧,设备简陋,职工缺乏安全训练,生产上的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
关键词: 东乡县 劳动保护

内容

民国时期,受雇于业主的工人、学徒及卖劳力者,劳动条件低劣,生产无章可循,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劳动安全毫无保障。
  建国后,人民政府十分再视劳动保护工作,县劳动局配有专职劳动保护干部,工业主管部门及厂矿企业设置了安全生产科,车间设安全小组,班组配安全员;每台工业锅炉有安全监督员,并分别建立了操作规程、机器保养、防火防毒、工业卫生、工人健康检查等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使广大职工的劳动安全有了基本保障。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规章制度和安全机构遭到破坏,劳动保护工作陷于混乱状态,伤亡事故时有发生。1971~1973年,三年中仅刘家岭煤矿因工伤事故而死亡者3人。
  1976年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全县工矿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了“调整、整顿、改革、提高”的方针,以及中央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状况有明显好转。新建、扩建、改建和挖潜工程的劳动保护措施实行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企业伤亡事故明显下降。1978~1985年,八年中全县厂矿企业工伤事故仅死亡8人,受伤2人。
  但1982年以来,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多数企业的生产场所狭小而陈旧,设备简陋,职工缺乏安全训练,生产上的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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