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东乡县的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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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09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东乡县的人事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3
页码: 382
摘要: 明、清时期,知县的铨选,由大区总督或省行政长官巡抚察举,奏请升调免黜;知县以下官员,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出身,皆须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明代县吏员,任主官自辟;清代县吏员的升迁,须服役六年才能议叙。知县可聘请若干幕僚协助自己处理行政事务,称师爷,不算国家正式官吏。1949年5月东乡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南下支队第六大队部分干部进驻县城,姚传德为县委书记,于振东为县长。8月下旬,第二野战军进军西南,由第四野战军东北九省南下干部大队朱贤忠等34人接管东乡。
关键词: 东乡县 人事

内容

第一节干部任免明、清时期,知县的铨选,由大区总督或省行政长官巡抚察举,奏请升调免黜;知县以下官员,凡初由考试或捐纳(用钱买官)出身,皆须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明代县吏员,任主官自辟;清代县吏员的升迁,须服役六年才能议叙。知县可聘请若干幕僚协助自己处理行政事务,称师爷,不算国家正式官吏。
  民国16年(1927年),根据国民政府考试院有关规定,县长由省政府考选、铨叙处任命;县政府秘书、科长等佐治人员,由县长遴选呈报省政府审查委任;其他公务人员由县长选定任用。
  1949年5月东乡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南下支队第六大队部分干部进驻县城,姚传德为县委书记,于振东为县长。6月上旬,开办人民解放军第五兵团军政大学东乡分校(即政民干部学校),招收社会知识青年、旧职人员和教师共500余人,学习三个月后,除随军向西南挺进的61人外,其余均分配到县、区、乡政府当干部,部分教师回原校任教。8月下旬,第二野战军进军西南,由第四野战军东北九省南下干部大队朱贤忠等34人接管东乡。周燮衡为副县长,10月,丁碧岩调任县委书记,1950年4月周燮衡奉命任县长。1953年始,先后任命为县长的有张汉城、马建国,代理县长梁思维;为副县长的有董贤、饶雪贵。其间,还选拔了一批土改中的农民积极分子,充实县、区、乡干部队伍。
  县长从1954年起,县委书记从1956年起,按照国家法律和党章的有关规定,分别通过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县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呈报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必要时,由上级党、政机关先委派到职视事,后经法定程序补选。
  一般干部的增员,主要来源于农村基层干部积极分子、社会知识青年,解放军转业干部及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国家干部政策和县内缺编情况,80年代初,经过文化考核,从工人和社会知识青年中择优录用了一批国家干部;1982年,从农村不脱产的基层干部中选拔转为国家干部的28人,落实政策转编30人;1984年,招干168人,以工代干转干290人,落实政策转编32人。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党和国家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1984年以来,在机构改革中,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知识分子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改变了干部的年龄、文化结构。其时,中共东乡县委常委9人,平均年龄由51岁下降到39.6岁;原常委都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调整后有大专水平的5人,高中水平的3人,初中水平的1人。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6人,平均年龄由47.3岁下降到38.7岁;原领导班子大专文化水平的只有1人,其余都是初中以下水平,调整后有大专水平的2人,中专(含高中)水平的3人,初中水平的1人。局、委、办领导干部87人,平均年龄由49.6岁下降到43.7岁,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由29.2%上升到62.1%,其中大专文化水平的占23%,新选拔担任局级干部的34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39.1%。
  全县干部的文化素质:1956年,在编干部436人中,大专水平的11人,占干部总数的2.5%;中专(含高中。下同)水平的87人,占20%;初中以下水平的338人,占77.5%。1979年,在编干部2639人中,大专水平的317人,占干部总数的12%;中专水平的1133人,占42.9%;初中以下水平的1189人,占45.1%。1984年,在编干部3223人中,大专水平的425人,占干部总数的13.1%;中专水平的1913人,占59.4%;初中以下水平的885人,占27.5%。
  县、局两级干部的任免权:1950~1955年,县级正、副职由省批准任免,局级正、副职由地区批准任免;1956年始,局级副职改由县批准任免;1980年,县级副职改由地区批准任免;1981年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副县级及正局级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
  一般干部调配:中共县委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政协、群众团体、公安、检察、法院机关及乡镇级一般干部调动,由县委组织部办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干部调动,由县劳动人事局办理;1985年9月始,教师、医务人员的调动,改由教育局、卫生局分别办理。
  第二节人员编制旧志载,明嘉靖三年(1524年),县署设知县1名,佐官有县丞1名,属官有主簿、典史、教谕、训导、巡检、训科、训术、僧会、道会各1名;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配吏员25名(司吏12名,典吏13名),力役配皂隶41名,马夫40名,门子16名,库子4名,禁子6名,斗级3名,弓兵110名,坪塘税课局巡栏4名,儒学斋夫6名,膳夫2名,驿传110名。
  清沿明制。乾隆年间增设驻防外委,配把总。同治八年(1869年)裁主簿;同治县志载,县署设知县1员,佐官有县丞1员,属官有典史、教谕、训导各一名;力役配门子6名,皂隶22名,仵作3名,马快8名,民壮15名,看监禁卒7名,轿伞扇夫7名,库子4名,斗级4名,斋夫3名,马夫2名。
  民国2年(1913年),县署改为县公署,配知事、秘书各1人,下设4科,各科职官为科长,下设6股,各股配主稿员1名,下置书记(相当雇员)20名,临时书记24名。
  民国16年(1927年),县公署改为县政府,置1室4局,配县长、秘书各1人,局长4人,每局配局事务员、书记各1至2人,外设政务警察14人。
  民国33年(1944年),县政府设6室7科,包括县长、秘书、主任、科长、指导员、技士、技佐、督学、科员、雇员、事务员等,编制共105人。县属机关单位编制:国民党县党部12人,临时参议会10人,经征处21人,司法处8人,田粮管理处32人,合作社联合社16人,税务查征所15人,中国农民银行农贷通讯处3人,江西裕民银行东乡办事处4人,民众教育馆5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共152人;30个乡镇公所共240人,合计各级公务人员623人,公役244人,兵警264人。
  民国38年(1949年),县政府公务人员编制48人,其中荐任县长1人,委任一级秘书1人,委任六或七级助理秘书各1人,委任三至八级科长、主任共8人,委任七至十二级技十、技佐、 指导员、视导员、督练员共9人,委任五至十级科员、人事管理员共12人,委任七级督学3人、委任十四至十六级事务员5人,雇员7人;全县19个乡(镇)公所,各配乡(镇)长1人,乡(镇)队副1人,干事4人(分管民政、经济、文化、户籍),事务员、书记员各1人,丁役4人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行了、企事业干部编制不断增加。
  中共东乡县委员会配书记1人, 副书记1~4人,下设部、委、办,各配部长、主任及副部长、副主任1~2人,秘书、干事若干人。纪律检查委员会,配书记及副书记1~2人,科长、秘书、干事若干人。县总工会配主席及副主席1~2人,干事若干人。团县委配书记及副书记1~2人,干事若干人。县妇女联合会配主任及副主任1~2人,干事若干人。县人民政府配县长及副县长1~5人,下设局(科)、委、办各配局(科)长、主任1人、副职1~3人,秘书、股长、委员若干人;区(镇)党委会配书记及副书记、干事若干人;区(镇)人民政府配区(镇)长及副职1~3人,下设办公室秘书及武装、民政、公安、财粮、农林水、文教等专职干部各1人。
  1949年底,全县在编干部321人,其中县级干部5人,区级(局级)干部37人。
  1952年底,全县在编干部712人,其中县级11人,区级76人。
  1955年底,全县在编干部813人,其中县级17人,区级147人。
  1959年底,全县在编干部总数790人。
  1971年,全县各级干部总数1073人,其中县级机关行政干部336人,县属企事业单位干部412人,公社(镇、场)干部325人。
  1978年底,全县在编干部1795人,其中县级机关行政干部403人,县属企事业干部1142人,公社(镇、场)干部250人。
  1982年,全县干部总数2808人,其中各级行政干部535人,县属事业干部1749人,县属企业干部524人。
  1985年,全县各级干部定编人数共3360人,其中行政干部1013人,事业干部1777人,企业干部570人。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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