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东乡县的劳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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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09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东乡县的劳动管理
分类号: F243.1
页数: 1
页码: 379
摘要: 清末至民国时期,县私营厂商,用工自由,业主按照自己的意愿,制订厂规店约,监督约束雇用人员。建国初,工商企业采取自由招收、政府介绍、临时雇用等多种用工形式。1958年“大跃进”,企业人员猛增,初步形成了以固定工为主的用工制度。在企事业单位中按劳动计划指标招收合同制工人,到1985年止,全县招收合同制工人98人。招收的办法一般是实行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试用六个月后签订合同,合同期3~5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则续订合同。国家对合同制工人,政治上一视同仁,经济上同工同酬,工作和生活给予保障。在改革用工制度的同时,对固定工制度从工作调配、技术考核、职工奖惩、工资形式、津
关键词: 东乡县 劳动管理

内容

清末至民国时期,县私营厂商,用工自由,业主按照自己的意愿,制订厂规店约,监督约束雇用人员。
  建国初,工商企业采取自由招收、政府介绍、临时雇用等多种用工形式。从1953年起,实行“统包统配”的就业体制,劳动力招收由政府劳动部门介绍。1958年“大跃进”,企业人员猛增,初步形成了以固定工为主的用工制度。60年代,刘家岭煤矿和东乡糖厂先后实行亦工亦农的轮换工制度,但未坚持和推广。“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临时工制度作了否定,使全县用工制度向“固定工”单一化形式发展。到1976年,全县固定工占全民所有制职工总数的90%以上。
  1982年,贯彻中央提出的“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提倡发展集体经济,同时支持和鼓励待业人员自谋职业。由于集体和个体经济的发展,1985年集体职工占全县职工总数的比重,由1978年的10.8%上升到50.9%。
  1980年起,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单位在劳动计划之内,对招工对象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文化考试由县劳动局统一组织进行,然后再由招工单位择优录用。
  1983年,实行劳动管理制度改革。在企事业单位中按劳动计划指标招收合同制工人,到1985年止,全县招收合同制工人98人(不包括省、地属驻县企业)。招收的办法一般是实行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试用六个月后签订合同,合同期3~5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则续订合同。国家对合同制工人,政治上一视同仁,经济上同工同酬,工作和生活给予保障。在改革用工制度的同时,对固定工制度从工作调配、技术考核、职工奖惩、工资形式、津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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