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东乡县的灾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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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08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东乡县的灾害救济
分类号: C913.7
页数: 1
页码: 372
摘要: 民国元年,县境久旱不雨,夏粮歉收,县公署呈报省都督,要求免征钱粮,拨款救灾;经派员访察,灾情属实,批准粮赋“征三免七”。民国23年,夏秋大旱,早稻基本无收,中稻减产七成。省政府批准核减本年田粮税,并向灾区发放了一批救济米。1950年,人民政府把救灾度荒,恢复生产作为当时农村工作的中心。据33年累计,共发放救灾款336.85万元,灾情减免公粮3000多万斤。1954、1973、1982年三年大水,1978年大旱,1983年大风,是33年来县内五个大灾年。县委、县人民政府负责人都带领干部和医务人员奔赴灾区进行抗灾保收和安置工作。五年共发放救灾款165万元。
关键词: 东乡县 灾害救济

内容

民国元年(1912年),县境久旱不雨,夏粮歉收,县公署呈报省都督,要求免征钱粮,拨款救灾;经派员访察,灾情属实,批准粮赋“征三免七”。
  民国23年(1934年),夏秋大旱,早稻基本无收,中稻减产七成。省政府批准核减本年田粮税,并向灾区发放了一批救济米。
  1949年,受国民党军队骚扰,兼之旱灾严重,当年农业歉收;次年青黄不接,发生饥荒。1950年,人民政府把救灾度荒,恢复生产作为当时农村工作的中心。发动农民向地主减租减息,清理公产积谷和粮仓;组织群众互助互济,并在城镇居民和机关干部中开展“每人每天节约一两米”运动,支援灾区人民渡过饥荒;同时,政府给予必要的扶助。1951年全县发放各种贷款2.89亿元(旧人民币);1952年,发放救灾款1.4亿元(旧人民币),救灾粮46.6万斤。
  1953~1985年,县境多数年份遭受程度不同的水旱灾害,灾区干部和人民开展了以生产自救为主的抗灾斗争,政府给予必要的救济,支援灾区恢复生产。据33年累计,共发放救灾款336.85万元,灾情减免公粮3000多万斤。
  1954、1973、1982年三年大水,1978年大旱,1983年大风,是33年来县内五个大灾年。县委、县人民政府负责人都带领干部和医务人员奔赴灾区进行抗灾保收和安置工作。五年共发放救灾款165万元。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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