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东乡县的县级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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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0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东乡县的县级选举
分类号: D034.4
页数: 3
摘要: 民国33年(1944年)2月,县行政会议常驻委员会改为县临时参议会,由徐兼善出任议长。 是年11月底,各乡(镇)设乡(镇)民代表大会,开始筹备第一届县参议会的选举。民国34年(1945年)10月,共选出县参议员22人,其中19个乡(镇)每乡镇1人,职业团体3人;12月29日正式成立县参议会,选出何志道为参议长,韩拔群为副参议长。
关键词: 东乡县 选举

内容

民国33年(1944年)2月,县行政会议常驻委员会改为县临时参议会,由徐兼善出任议长。
  是年11月底,各乡(镇)设乡(镇)民代表大会,开始筹备第一届县参议会的选举。民国34年(1945年)10月,共选出县参议员22人,其中19个乡(镇)每乡镇1人,职业团体3人;12月29日正式成立县参议会,选出何志道为参议长,韩拔群为副参议长。
  民国35年(1946年),成立县选举事务所,开始国民大会代表的竞选工作。以此为契机,徐、乐两派展开了激烈斗争,两派头目分别到省会南昌活动,争夺候选人;因徐派头目徐兼善、李树芳历任县党部执行委员、书记长,是国民党在东乡的代理人,争夺结果,徐派得胜,省政府批准徐兼善为国民大会代表候选人,李树芳为候补候选人;选举结果,徐兼善当选为东乡县出席国民大会的代表。
  1950年9月18日,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选出主席丁碧岩、副主席杨时民、乐炎初,委员周燮衡、高凤来、顾凤文、赵海卿、董黎明、梁思维、马中、揭汝东、饶兰香、李实、徐文达、张金仁、刘正喜、陈木水,组成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设委员会。
  1954年3月,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董贤为县长,饶雪贵为副县长,于先一、王世新、曲酬、郭若珊、赵海卿、朱珍、李云和、李春生、周龙、惠敬忠、赵显章、鲁活能、高在阳、周锡龄、贾世英、周益农、俞云娟(女)、吴菊香(女)、颜文生、徐益林、叶居莘为政府委员。
  1954年7月,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出饶雪贵为县长,陈接福、黄兰阶为副县长;并选出饶雪贵、颜文生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3月4日,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依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依法重新选举组成人员,选出县长饶雪贵,副县长陈接福、黄兰阶,委员董贤、袁秀芳(女),叶居莘、曲酬、贾世英、王立才、周全、王师、颜文生;并选出王师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饶雪贵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9月26日,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补选赵瀛洲、杨福行、危繁盛、饶均兰(女)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1956年6月20日,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吴贵良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1956年11月27日,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换届选举,选出县长周全、副县长李桂华、梅登龙,委员王立才、任希文、危慎予、李金华、吴荷竹(女)、周益农、胡宽恭、陈接福、陈芳、张福生、侯长桂、叶居莘、乐式颜、颜文生;并选出吴贵良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全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7年4月9日,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选危繁盛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1958年5月10日,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换届选举,选出县长杨福行,副县长吴贵良、梅登龙,委员王立才、任希文、危慎予、李金华、吴荷竹(女)、熊省三、陈接福、陈芳、张福生、乐式颜、艾正阶、危繁盛;并选出艾馨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福行、颜文生、龙标桂、况步才、吴飚言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9年2月24日,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选危繁盛、乐式颜、周龙为副县长,梁花谋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1960年6月8日,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补选吴贵良为县长,张羽鹏为副县长;并选举吴贵良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1年5月20日,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换届选举,选出县长吴贵良,副县长危繁盛、张羽鹏、高秋生、杨运彪,委员任希文,危慎予、汪长贤、陈芳、吴荷竹(女)、艾正阶、胡克明、胡晓阳、徐先竹、张福生、俞省龙、杨福行、熊省三、颜文生。
  1962年12月2日,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增选副县长梅登龙、赵显章。
  1963年9月1日,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换届选举,选出县长白纯义、副县长梅登龙、张羽鹏、徐顺喜,委员王珍、何新祥、周明、何友顺、乐观模、张同兴、宋自立、章保龙、陈芳、熊省三、任希文、张福生、吴荷竹(女);并选举艾馨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志诚、吴〓言、朱仙舫、白纯义、唐继章、陈冬梅(女)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6年3月16日,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换届选举,选出县长白纯义、副县长梅登龙、张羽鹏、徐顺喜,委员王珍、赵显章、何友顺、吴荷竹(女)、周明、乐观模、杨早林、宋自立、章保龙、陈芳、熊省三、任希文、张福生;选举艾馨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志诚、吴飏言、朱仙舫、白纯义、唐继章、陈冬梅(女)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8年4月29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宣布袁峰为主任,尹云海、赵和庭、彭文佑、钟青兰、陈和尚为副主任;崔玉民、刘成顺、梅登龙、徐顺喜、汪长贤、何新祥、李木才、曾志罗为常务委员。到1980年止,先后调任县革命委员会主任的有罗志远、张振刚、白纯义、汪长贤,调任副主任的有王金芳、刘均仔、樊国平、何平、陈黄钟、乐高山、黄俊秀、邱美孙。
  1980年,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81年2月28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照新《选举法》规定,实行差额选举,选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明海,副主任乐式颜,常务委员陈黄钟、于友、程对忮、周龙、李光显、王治平、陈河恩、乐济南;选出县长吴科山,副县长乐文全、毛希生、何新祥、黄琪琳;并选举徐延春为县人民法院院长,辛仲西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2年4月14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增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友、饶雪贵、程对塌、祝景堂,常务委员邹秀英、吕纯泉。
  1983年3月15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李明海、王承祺、李朔尧、李明志、饶国珍、黄国良、揭来龙、洪水娥(女)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4年6月29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换届选举,选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羽鹏,副主任于友、王添荣、乐式颜、祝景堂,常务委员阮时忠、李光显、陈祖芬、蔡铁乡、黄兰阶、车士明、吕纯泉、陈向军、肖斌;选出县长吴科山,副县长颜承荣、袁任民、李朔尧、何新祥;并选举游雪田为县人民法院院长,辛仲西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5年4月10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选县长颜承荣。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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