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东乡县武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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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07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东乡县武装力量
分类号: E08
页数: 6
页码: 353
摘要: 明嘉靖《东乡县志》载:县署设武秩职官管理军事,尚有机兵和弓兵设置:建县初有机兵620名。珀、古饩、横山分别设立巡检司,各置弓兵30名。清同治《东乡县志》载:县署设驻防外委1员,掌管守城等武备。光绪三十二年有守营兵额20余人,另设巡警员11人,巡军10余人。民国初期,县设警备队。1949年9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44军157师469团3营,编为东乡县人民武装大队。解放初,县人民武装大队下设孝冈、小璜、愉怡、军岭、马墟、瑶墟等6个区中队,每个区中队约30余人。步兵不少于15天,专业技术兵不少于20天。训练对象以基干民兵为主,普通民兵一般进行基础知识教育。
关键词: 东乡县 武装力量

内容

明嘉靖《东乡县志》载:县署设武秩职官管理军事,尚有机兵和弓兵设置:建县初有机兵620名。珀玕、古饩、横山分别设立巡检司,各置弓兵30名。
  清同治《东乡县志》载:县署设驻防外委(又称把总)1员,掌管守城等武备。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有守营兵额20余人,另设巡警员11人,巡军10余人。
  民国初期,县设警备队。民国18年(1929年)设靖卫队,有枪38支;民国19年(1930年)改为警察队,编制44人;民国22年(1933年)将原有各种自卫组织整编为保卫团,由县长兼任团长,有团丁220名;民国23年(1934年)6月,县保卫团改为保安总队,县长兼任总队长,经费由省统筹统支;民国27年(1938年)保安总队易名为县人民自卫队,队员120名;民国29年(1940年)1月,改编为东乡县国民兵团,团部编制15人,团长由县长兼任,并设专职副团长1人;民国34年(1945年)9月底,裁撤国民兵团,征兵、防空、保安等军事事宜,统由县政府第五科(后改军事科)管理;同时建立县保安警察大队,县长兼大队长,下设1个中队,1个直属分队,有队员76人。
  1949年9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44军157师469团3营,编为东乡县人民武装大队。
  1950年11月,县人民武装大队改为东乡县民兵支队部,下设军事、政工两个股。1952年改为县人民武装部,隶属上饶军分区。1954年下半年改为兵役局,下设动员、预备役干部、预备役军士、征集和民兵5个科。1961年复名县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政工两个科。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对公安、消防、邮局等单位实行“军管”。1968年10月,县人武部隶属抚州军分区;1974年增设后勤科;1982年整编时撤销后勤科,只设军事、政工两个科。
  解放初,县人民武装大队下设孝冈、小璜、愉怡、军岭、马墟、瑶墟等6个区中队,每个区中队约30余人。1952年,取消各区中队,设立区人民武装部,配专职武装干部1~2名,负责全区武装工作;撤区以后,公社以及以后的乡(镇),均设人民武装部。
  东乡县人民武装部领导人更迭表表16-1 表16-1续附:东乡驻军明正德七年(1512年)两广目兵及地方官军数万人,在黎墟、冶塘等地驻扎年余。
  清咸丰七年(1857年)八月,清军总兵李定泰统兵驻防于城西大桥岗及将军岭一带,同年,太平军驻县城。
  民国21年(1932年)6月中旬,赣东北赤色警卫师在小璜下湖村驻营,协助赣东北河南(指信河以南)分区委员会开辟新的革命根据地。同年,国民党第53师和第5师驻扎在珀玕一带,镇压土地革命运动。
  民国22年(1933年)上半年,中央红军3军团和7军团19师部分兵力,先后短期驻扎王桥、县城等地。
  民国26年(1937年),国民党79师、40师先后在詹墟的荫岭。幕塘一带,各驻防一月有余。
  民国28年(1939年),国民党26师在东乡,进贤县边界驻防。
  民国29年(1940年),国民党19师在詹墟荫岭一带驻防。
  民国30年(1941年),国民党102师在长林、何坊等村驻营。
  民国38年(1949年)2~3月,实行“一甲一兵”,国民党13师某部在县境征兵。
  1949年5月,解放军第二野战军48军161师解放东乡县,留下少量兵力驻扎县城附近,维护铁路和地方治安。
  同年9月,第四野战军44军157师469团3营1连进驻县城、火车站、寺前及余江县的杨溪、进贤县的衙前等处,主要是保护铁路;11月曾往虎形山一带剿匪,以后调往上饶。接着469团9连进驻县城及火车站。
  1950年解放军某部4965工地修理营驻防于长林乡的西庄村,至1983年撤离。某部防化连也在此驻营。
  1959年2月至1985年,先后有解放军某部2012、335、925、370、32296等部队,在长林、小璜等地驻营。
  1960~1961年,解放军某高炮部队一个营,先后两次来幸福水库及长林公社部分村庄驻营演习。
  1966年,解放军6800、6015部队,对东乡磷肥厂实行“军管”。
  1967年,解放军6018、6015、335等部队部分干部、战士先后进驻东乡“支左”,至1975年4月全部撤离。
  1978~1979年,江西省军区炮兵营在县境驻防。
  第二节民兵一、民兵组建民国16年(1927年)3月,在中共东乡支部领导下,组织了东乡农民自卫队;6月底有队员60名,长短枪40余支,成为维护工农利益的中坚力量。民国21年(1932年)5月,弄里艾家一带,曾组织赤卫队、梭标队等群众武装,配合工农红军及河南分区游击队作战,并维护土地革命和地方治安。
  1950年冬,东乡开始建立民兵组织。1952年冬,全县普遍建立民兵队伍,有15个基干民兵连,58个排、198个班,共2335人;86个乡民兵中队,计234个分队,619个小队,共8016人;基干与普通民兵共为10351人。至1953年,又增加民兵70%。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在毛主席“大办民兵师”的号召下,开展“全民皆兵”的群众运动,全县成立5个民兵师,计92个营,328个连,27个基干民兵大队,民兵总数达7万余人。
  1959年,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全县缩减为4个民兵师,计16个团,48个营,214个连,598个排,1776个班,其中基干民兵团2个,计16个营,54个连,301个排,915个班。男女民兵共35516人,其中基干民兵12871人。
  1961年,全县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取消民兵师。全县民兵组织编成21个团,计45个营,312个连,1767个排;民兵总数为63559人,其中基干民兵为26924人。
  1962年战备期间,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全县民兵组织在1961年基础上,重点扩建了一个武装营,计5个连、15个排,60个班,1159人。
  1970年,组建1个独立团,2个独立营,10个独立连。全县共编为13个团,计46个营,115个连,1195个排。民兵总数60817人,其中基干民兵30997人,独立团、营的民兵1394人。
  1973年,恢复民兵师建制。成立县民兵师1个,下设19个团,128个营,616个连,1786个排;基干民兵为44803人(男27395人,女17408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2140人,普通民兵31523人(男19519人,女12004人),合计76326人。至1979年又撤销民兵师。
  1981年,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较大整顿,降低民兵年龄要求,减少参训人员,取销女普通民兵和武装基干民兵的名称,统称基于民兵和普通民兵。至1985年全县设1个团,计18个营,23个连,229个排,797个班;民兵总数为7590人。
  二、军事训练根据“劳武结合”的原则,民兵每年冬季以乡(公社)、镇、场为单位进行军事训练。步兵不少于15天,专业技术兵不少于20天。训练内容以“射击、投弹、战术、爆破、刺杀、队列”等基本课目为主。1969年以后,民兵军训重点突出“三打”(打飞机、打伞兵、打坦克)和“三防”(防原子弹、防化学武器、防细菌战);专业技术分队侧重技术训练。训练对象以基干民兵为主,普通民兵一般进行基础知识教育。乡(公社)、镇、场武装干部由军分区或县人武部培训;村(大队)营、连长,基干民兵连、排长和专业技术分队骨干、小队教员,由县人武部统一集训,基干民兵由乡(公社、场)镇组织训练。据几个年度的统计,全县参加训练的民兵:1979年步兵2569名,专业技术兵124名;1980年步兵3262名,专业技术兵252名;1983年步兵2534名,专业技术兵362名。
  每年训练结束,县人武部分别进行考核。据王桥公社典型调查:1962年,全社组织武装基干民兵228人,进行列队动作和步枪训练,历时15天,总评成绩良好。1975年,全社组织基干民兵142人,集中训练16天,测验成绩是:参加实弹射击141人,其中优秀者45人,良好者56人,及格者22人,不及格者18人,总评成绩良好;参加手榴弹投弹111人,其中优秀者15人,良好者42人,及格者31人,不及格者23人,总评成绩良好;1977年,全社组织武装基干步兵排30人,侦察排30人,炮排16人,通讯排30人及连干部7人,进行为期11天的训练;经测验成绩优良,被评为地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
  三、民兵模范作用 1957年,全县组织民兵45000人(占民兵总数75%)参加兴修幸福水库。以后,各地民兵普遍参加兴修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1973年,仅王桥公社就出现了3个典型:新修蛮桥水库时,民兵连长张清华舍己救人,成为抚州地区民兵学习的榜样(详见《人物志·张清华传》);在农田基本建设中,出现了大塘大队“硬骨头”民兵排;在科学种田中,蔡湾大队女民兵班被誉为“铁姑娘”民兵突击队。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均受到县、地两级的表扬。
  全县学雷锋活动始于1963年。1982年,全县评选民兵先进单位6个,先进集体代表和个人共1120人。民兵中还成立了学雷锋小组和多种形式的学雷锋服务队。
  1985年,在“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活动中,县人武部分别在东乡制药厂及虎墟乡搞了两个“军民共建点”:1、4月至9月,县人武部领导及干部深入制药厂进行宣传发动,与民兵共同出板报、宣传橱窗100余期,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各种棋赛、球赛;厂篮球队曾参加全县国庆节篮球锦标赛,被评为“精神文明球队”。每星期六,参加厂里打扫卫生,培育盆景,使厂容貌大为改观,促进了生产。是年,全厂总产值649.64万元,比上年增长18.78%。2、在虎墟乡“军民共建”中,全乡9个村民委员会,普遍成立了民兵民事调解组、民兵治安和科技扶贫小组,村风、民风明显好转;全乡2个村委会、28个村民小组被评为文明单位,210户被评为文明家庭,137人被评为先进个人。虎墟乡还被授为全县普法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和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并出席了地区民兵民事调解座谈会。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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