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编 军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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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066
颗粒名称: 第十六编 军事志
分类号: E2
页数: 13
页码: 349
摘要: 据旧志载,明正德年间,东乡农民起义军万余人,均为应招自愿入伍;清咸丰十一年,太平军第四次进驻东乡时,万余农民志愿加入太平军队伍。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红军采取志愿兵役制,以扩充队伍。解放后,广大青年踊跃参军参战。凡年满18~45岁的男子,在每年征集兵员时间,经检查合格抽签得中者,即征集入营。国民党政府强征抓兵,曾激起群众的反抗。服役年限:陆军3年、海军4年、空军5年。1978年后,规定义务兵役期满,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后,继续留部队当志愿兵。志愿兵服役期限规定1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岁。
关键词: 东乡县 军事

内容

第一章兵役制度第一节志愿兵役制据旧志载,明正德年间,东乡农民起义军万余人,均为应招自愿入伍;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太平军第四次进驻东乡时,万余农民志愿加入太平军队伍。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红军采取志愿兵役制,以扩充队伍。民国21年(1932年),弄里艾家一带30多个村庄开展了土地革命,许多青年参加红军;次年4月,中央红军第7军团19师攻占王桥及县城时,自愿要求入伍的青年有方春茂、冯树其等20余人。
  解放后,广大青年踊跃参军参战。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驻县部队向大西南挺进时,有61名青年随军南下;1950年6月至1952年7月抗美援朝期间,全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的青年共470名;土地改革运动中(简称“土改”),掀起了“保国、保翻身”的参军浪潮;1951年春,第一期土改结束时,有193名翻身农民志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到1951年底,全县自愿报名应征入伍青年共320名。
  第二节征兵制民国时期,国民党军队扩充兵员,实行征兵制度。民国24年(1935年),根据《江西省征兵法规(草案)》,县内开始征兵。凡年满18~45岁的男子,在每年征集兵员时间,经检查合格抽签得中者,即征集入营。由于国民政府政治腐败,地方官吏则利用征兵徇私舞弊,大发其财。虽然《征兵法规(草案)》中有“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缓征”的规定,但有钱有势的官绅,家有兄弟数人却免予服役;贫苦人家即使是单丁独子也要强征。其中常见的弊端有:1、买兵:中签壮丁,不愿服役者,可买人顶替;买一个兵需要稻谷60~80担,而乡、保长从中索取10~20担。2、躲兵:适龄壮丁不愿服役又无钱买兵,便逃往他乡;躲兵者常株连家属,搞得鸡犬不宁。3、卖兵:一是乡、保长私自增加征兵数额,私吞卖兵钱谷;二是兵痞赌棍代人当兵,群众称之为“卖壮丁”,到了部队则贿赂军官,“开小差”逃走。4、捉兵:应征者逃走,或乡、保长私卖壮丁,其缺额,便强抓非应征农民和过境青壮年抵数。民国31~34年(1942~1945年),全县被强征捉拿人营的青壮年达4872人,其中民国31年(1942年)1080人,民国32年(1943年)1519人,民国33年(1944年)1404人,民国34年(1945年)869人。民国38年(1949年)春,国民政府实行一甲一兵,全县征集入营者达2000多人。国民党政府强征抓兵,曾激起群众的反抗。民国32年(1943年)8月,强征服役期满回乡的壮丁再去当兵,当时小璜、愉怡一带曾自发组织“壮丁集合团”200余人,拿起土枪土炮与国民党政府对抗。
  第三节义务兵役制 1954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7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从此,征兵工作按兵役法办理。男女青年年满18~20周岁,思想品德好,政治历史清楚,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应征。服役年限:陆军3年、海军4年、空军5年。1978年后,规定义务兵役期满,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后,继续留部队当志愿兵。志愿兵服役期限规定1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岁。据统计,全县征集义务兵额:1956年180名,1960年64名,1964年423名,1969年320名,1976年352名,1979年321名,1985年101名。
  第二章武装力量第一节地方武装明嘉靖《东乡县志》载:县署设武秩职官管理军事,尚有机兵和弓兵设置:建县初有机兵620名。珀玕、古饩、横山分别设立巡检司,各置弓兵30名。
  清同治《东乡县志》载:县署设驻防外委(又称把总)1员,掌管守城等武备。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有守营兵额20余人,另设巡警员11人,巡军10余人。
  民国初期,县设警备队。民国18年(1929年)设靖卫队,有枪38支;民国19年(1930年)改为警察队,编制44人;民国22年(1933年)将原有各种自卫组织整编为保卫团,由县长兼任团长,有团丁220名;民国23年(1934年)6月,县保卫团改为保安总队,县长兼任总队长,经费由省统筹统支;民国27年(1938年)保安总队易名为县人民自卫队,队员120名;民国29年(1940年)1月,改编为东乡县国民兵团,团部编制15人,团长由县长兼任,并设专职副团长1人;民国34年(1945年)9月底,裁撤国民兵团,征兵、防空、保安等军事事宜,统由县政府第五科(后改军事科)管理;同时建立县保安警察大队,县长兼大队长,下设1个中队,1个直属分队,有队员76人。
  1949年9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44军157师469团3营,编为东乡县人民武装大队。
  1950年11月,县人民武装大队改为东乡县民兵支队部,下设军事、政工两个股。1952年改为县人民武装部,隶属上饶军分区。1954年下半年改为兵役局,下设动员、预备役干部、预备役军士、征集和民兵5个科。1961年复名县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政工两个科。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对公安、消防、邮局等单位实行“军管”。1968年10月,县人武部隶属抚州军分区;1974年增设后勤科;1982年整编时撤销后勤科,只设军事、政工两个科。
  解放初,县人民武装大队下设孝冈、小璜、愉怡、军岭、马墟、瑶墟等6个区中队,每个区中队约30余人。1952年,取消各区中队,设立区人民武装部,配专职武装干部1~2名,负责全区武装工作;撤区以后,公社以及以后的乡(镇),均设人民武装部。
  东乡县人民武装部领导人更迭表表16-1 表16-1续附:东乡驻军明正德七年(1512年)两广目兵及地方官军数万人,在黎墟、冶塘等地驻扎年余。
  清咸丰七年(1857年)八月,清军总兵李定泰统兵驻防于城西大桥岗及将军岭一带,同年,太平军驻县城。
  民国21年(1932年)6月中旬,赣东北赤色警卫师在小璜下湖村驻营,协助赣东北河南(指信河以南)分区委员会开辟新的革命根据地。同年,国民党第53师和第5师驻扎在珀玕一带,镇压土地革命运动。
  民国22年(1933年)上半年,中央红军3军团和7军团19师部分兵力,先后短期驻扎王桥、县城等地。
  民国26年(1937年),国民党79师、40师先后在詹墟的荫岭。幕塘一带,各驻防一月有余。
  民国28年(1939年),国民党26师在东乡,进贤县边界驻防。
  民国29年(1940年),国民党19师在詹墟荫岭一带驻防。
  民国30年(1941年),国民党102师在长林、何坊等村驻营。
  民国38年(1949年)2~3月,实行“一甲一兵”,国民党13师某部在县境征兵。
  1949年5月,解放军第二野战军48军161师解放东乡县,留下少量兵力驻扎县城附近,维护铁路和地方治安。
  同年9月,第四野战军44军157师469团3营1连进驻县城、火车站、寺前及余江县的杨溪、进贤县的衙前等处,主要是保护铁路;11月曾往虎形山一带剿匪,以后调往上饶。接着469团9连进驻县城及火车站。
  1950年解放军某部4965工地修理营驻防于长林乡的西庄村,至1983年撤离。某部防化连也在此驻营。
  1959年2月至1985年,先后有解放军某部2012、335、925、370、32296等部队,在长林、小璜等地驻营。
  1960~1961年,解放军某高炮部队一个营,先后两次来幸福水库及长林公社部分村庄驻营演习。
  1966年,解放军6800、6015部队,对东乡磷肥厂实行“军管”。
  1967年,解放军6018、6015、335等部队部分干部、战士先后进驻东乡“支左”,至1975年4月全部撤离。
  1978~1979年,江西省军区炮兵营在县境驻防。
  第二节民兵一、民兵组建民国16年(1927年)3月,在中共东乡支部领导下,组织了东乡农民自卫队;6月底有队员60名,长短枪40余支,成为维护工农利益的中坚力量。民国21年(1932年)5月,弄里艾家一带,曾组织赤卫队、梭标队等群众武装,配合工农红军及河南分区游击队作战,并维护土地革命和地方治安。
  1950年冬,东乡开始建立民兵组织。1952年冬,全县普遍建立民兵队伍,有15个基干民兵连,58个排、198个班,共2335人;86个乡民兵中队,计234个分队,619个小队,共8016人;基干与普通民兵共为10351人。至1953年,又增加民兵70%。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在毛主席“大办民兵师”的号召下,开展“全民皆兵”的群众运动,全县成立5个民兵师,计92个营,328个连,27个基干民兵大队,民兵总数达7万余人。
  1959年,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全县缩减为4个民兵师,计16个团,48个营,214个连,598个排,1776个班,其中基干民兵团2个,计16个营,54个连,301个排,915个班。男女民兵共35516人,其中基干民兵12871人。
  1961年,全县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取消民兵师。全县民兵组织编成21个团,计45个营,312个连,1767个排;民兵总数为63559人,其中基干民兵为26924人。
  1962年战备期间,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全县民兵组织在1961年基础上,重点扩建了一个武装营,计5个连、15个排,60个班,1159人。
  1970年,组建1个独立团,2个独立营,10个独立连。全县共编为13个团,计46个营,115个连,1195个排。民兵总数60817人,其中基干民兵30997人,独立团、营的民兵1394人。
  1973年,恢复民兵师建制。成立县民兵师1个,下设19个团,128个营,616个连,1786个排;基干民兵为44803人(男27395人,女17408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2140人,普通民兵31523人(男19519人,女12004人),合计76326人。至1979年又撤销民兵师。
  1981年,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较大整顿,降低民兵年龄要求,减少参训人员,取销女普通民兵和武装基干民兵的名称,统称基于民兵和普通民兵。至1985年全县设1个团,计18个营,23个连,229个排,797个班;民兵总数为7590人。
  二、军事训练根据“劳武结合”的原则,民兵每年冬季以乡(公社)、镇、场为单位进行军事训练。步兵不少于15天,专业技术兵不少于20天。训练内容以“射击、投弹、战术、爆破、刺杀、队列”等基本课目为主。1969年以后,民兵军训重点突出“三打”(打飞机、打伞兵、打坦克)和“三防”(防原子弹、防化学武器、防细菌战);专业技术分队侧重技术训练。训练对象以基干民兵为主,普通民兵一般进行基础知识教育。乡(公社)、镇、场武装干部由军分区或县人武部培训;村(大队)营、连长,基干民兵连、排长和专业技术分队骨干、小队教员,由县人武部统一集训,基干民兵由乡(公社、场)镇组织训练。据几个年度的统计,全县参加训练的民兵:1979年步兵2569名,专业技术兵124名;1980年步兵3262名,专业技术兵252名;1983年步兵2534名,专业技术兵362名。
  每年训练结束,县人武部分别进行考核。据王桥公社典型调查:1962年,全社组织武装基干民兵228人,进行列队动作和步枪训练,历时15天,总评成绩良好。1975年,全社组织基干民兵142人,集中训练16天,测验成绩是:参加实弹射击141人,其中优秀者45人,良好者56人,及格者22人,不及格者18人,总评成绩良好;参加手榴弹投弹111人,其中优秀者15人,良好者42人,及格者31人,不及格者23人,总评成绩良好;1977年,全社组织武装基干步兵排30人,侦察排30人,炮排16人,通讯排30人及连干部7人,进行为期11天的训练;经测验成绩优良,被评为地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
  三、民兵模范作用 1957年,全县组织民兵45000人(占民兵总数75%)参加兴修幸福水库。以后,各地民兵普遍参加兴修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1973年,仅王桥公社就出现了3个典型:新修蛮桥水库时,民兵连长张清华舍己救人,成为抚州地区民兵学习的榜样(详见《人物志·张清华传》);在农田基本建设中,出现了大塘大队“硬骨头”民兵排;在科学种田中,蔡湾大队女民兵班被誉为“铁姑娘”民兵突击队。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均受到县、地两级的表扬。
  全县学雷锋活动始于1963年。1982年,全县评选民兵先进单位6个,先进集体代表和个人共1120人。民兵中还成立了学雷锋小组和多种形式的学雷锋服务队。
  1985年,在“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活动中,县人武部分别在东乡制药厂及虎墟乡搞了两个“军民共建点”:1、4月至9月,县人武部领导及干部深入制药厂进行宣传发动,与民兵共同出板报、宣传橱窗100余期,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各种棋赛、球赛;厂篮球队曾参加全县国庆节篮球锦标赛,被评为“精神文明球队”。每星期六,参加厂里打扫卫生,培育盆景,使厂容貌大为改观,促进了生产。是年,全厂总产值649.64万元,比上年增长18.78%。2、在虎墟乡“军民共建”中,全乡9个村民委员会,普遍成立了民兵民事调解组、民兵治安和科技扶贫小组,村风、民风明显好转;全乡2个村委会、28个村民小组被评为文明单位,210户被评为文明家庭,137人被评为先进个人。虎墟乡还被授为全县普法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和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并出席了地区民兵民事调解座谈会。
  第三章重要兵事一、东乡义军与官兵之战明正德初,县境内爆发了农民起义。正德七年(1512年)五月,徐仰四、艾茹七领导的东乡起义军已联合成三股:高湖一股以徐仰四、傅杰一为首领;南坊一股以乐庚二、陈邦四、揭端三、艾茹七、艾茹八、甘蔼十一、王赛一等为首领;冶塘一股以王珏五为首领。其时义军共有万余人之众,杀贪官惩污吏。朝廷甚为震惊,屡次镇压无效,遂遣都御使陈金调来两广目兵,会同官军进剿。令徐蕃、陆潮等屯毋城;高宾、王爵等屯黎墟;李嘉言、杨懋屯冶塘。两广副总兵张勇统领官军,岑夔、岑猛统领目兵,分道并进,包围义军。起义军寡不敌众,先失利于熟塘,再受挫于南辽,最后败于赤岸、荫岭。这次战役,义军及百姓被杀1.3万余人,被俘750余人,被破坏营寨265栅。
  正德八年(1513年)四月,一些被迫受招抚的义军密谋在县城暴动。其时,兵备副使胡世宁利用义军叛徒王赛一等为内应,残酷镇压义军,义军就义罹难者共300余人,首领乐庚二、陈邦四等被俘解往京师,慷慨就义。
  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抚州知府陈槐,召集官军和乡勇,远离府城,声讨宸濠。东乡义军余部,乘府县空虚,即率众攻打府城及附近县城,共击毙官兵300余人。金溪典史率兵进剿,为义军所杀。
  二、太平军四战东乡清·咸丰六年(1856年)二月,太平军由临江攻人东乡,知县吴朗与平江营李元度,率军前来围剿;三月,太平军转入抚州。十月,另一支太平军又从安仁攻入东乡,在驻抚州太平军援助下,打败清军,杀死知县吴朗。
  七年(1857年)八月,总兵李定泰领兵数千,盘踞大桥岗,扎营36处;知县周溯贤驻守将军岭,为清军转运兵米。十月,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率领太平军进军东乡,在当地群众配合下,包围大桥岗,全歼驻守清军,观察帅远烽、同知庄兆熊等被杀。
  八年(1858年)四月,援江后军刘长佑、肖启江统官兵窜入东乡,太平率暂退。
  十一年(1861年)七月,太平军自瑞州(今高安)、临江(今清江县属地)回东乡;在东乡、临川、金溪、进贤等县抗击前来围剿的清兵。
  太平军自咸丰六年(1856年)二月至十一年(1861年)七月,先后4次进入东乡。虽然每次驻扎时间不长,因其反霸安民、济贫扶危,乡民为之献柴、献粮、参军、参战。
  三、下湖战斗民国21年(1932年)6月中旬,赣东北赤色警卫师800余人,在中共赣东北省委巡视员邵式平和师长祝荫龙率领下,从横峰葛源出发,途经余江县的三周地方时,打垮了倪亚彬的靖卫团,俘敌116人,缴枪200余支。农历五月十九日(1932年6月22日),警卫师进入东乡境内,当晚攻打小璜区公所,活捉土豪徐墨清、徐彦生、何元旦等,缴获步枪3支。次日,因狂风大雨,山洪暴涨,放弃攻打县城的计划。全师留驻下湖村附近。
  农历五月二十一日(1932年6月24日)晚,警卫师冒雨出征河渡(戴森荣家),至王家桥遇风暴雨,又返师下湖村。农历五月二十四日(1932年6月27日),国民党从资溪、余江等地调动了第53师和第5师的兵力,采取分进合击的战术,包围警卫师,因而造成下湖战斗。由于敌我实力过于悬殊,以致战斗失利,警卫师师长祝荫龙牺牲,一位团长负伤。邵式平指挥部队突围,向东北部游击,打下黄金埠,强渡信江,撤回葛源镇。
  四、赦家碑战斗民国21年(1932年),东乡东部土地革命进入高潮时,国民党第5师和江西保安团,先后对我苏区赦家碑(离弄里艾家4华里)连续发动了3次进攻。根据地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游击队进行反击,三战三捷。
  农历六月十二日(1932年7月15日),国民党第5师以一个团的兵力,占领赦家碑,向根据地发动了第一次进攻。邵式平采取“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战术,当晚分兵埋伏,突然袭击,打死打伤敌军各1人。因夜深天黑,怕遇伏兵,敌人慌忙溃退。
  同年农历六月十六日(1932年7月19日),国民党第5师又从邓家埠调来一个团,进兵赦家碑,向我苏区发起第2次进攻。游击队长于冬高获悉敌情后,当即率领游击队一个连及群众武装200余人,采取声东击西的战术,敌人以为遇红军主力,边打边退,游击队乘胜追击,追至王家渡时,俘敌4人,截获敌供给船1只,子弹40多箱,步枪2支。
  敌人第二次失败后不久,省保安团又以两个团的兵力窜进赦家碑,向根据地发起第三次进攻。趁敌人未到之前,群众武装700余人与游击队紧密配合,抢先占领了赦家碑四周的高地,敌军立足未稳,仓惶逃退。第三次反围攻又取得了胜利。
  五、柏树底战斗民国21年(1932年)7月上旬,为了使“打土豪分田地”的工作顺利进行,游击队派遣了80多名游击队员进驻柏树底。土豪于开元、于森太窃取这一情报,即向驻在珀玕的国民党53师告密;旋即调一个营的兵力,分两路并进奔袭游击队:左路经锄头到玉湾港潜伏;右路经姜家直窜高墩塘岭上,形成夹击之势。游击队掌握敌情后,即以部分兵力埋伏在竹脚山,主力潜伏在奶奶坟和洪家屋背。待敌发起进攻后,引敌进伏击圈,游击队员一涌而起,四面突击,当场击毙敌排长1人,士兵数人,敌人因遭袭击而逃回珀玕。
  六、红军两克东乡城民国22年(1933年)1月,红军第3军团某部由中央苏区出发,途经金溪,到达东乡县境的王桥乡。城里官吏豪绅闻风而逃,红军不费一枪一弹直入县城,没收了土豪劣绅的家产分给贫民;缴获了县政府的部分文件档案;同时,打开监狱,释放了被禁的革命同志及无辜的百姓。三天后,第3军团向贵溪县上清宫进军与红军第十军会师。
  同年4月,红军第7军团19师又从金溪进入县城。红军纪律严明,沿路广泛开展革命宣传, 王桥及县城的市场照常营业。其时,还接受了方春茂等20余人参加红军。这次红军占领县城10多天。
  七、赛阳关之战民国31年(1942年)农历9月上句的一天,日本侵略军从县城去黎圩抢劫。日军行至赛阳关村时,被驻扎在当地的国民党第19师一个连狙击,经一昼夜激战,打死打伤日军100余人;终因寡不敌众国民党军队边打边退。日军进村后,百姓被杀死1人,杀伤1人,村庄40多户人家被烧得只剩下两幢房屋。
  同时,驻在大石下的国民党军队也对日军进行了狙击,战斗一天,国民党军队败退;大石下村被日军烧毁一光。
  附:日本侵略军暴行录抗几时期,战祸蔓延东乡。从民1国28(1939年)~30年(1941年),日本侵略军飞机先后袭击县城20余次。尤以民国28年(1939年)更为频繁:农历二月十八日(1939年4月7日)上午7时许,9架日本飞机轰炸南门,炸死80余人(内有南昌难民70余人);11时许日机重来,放下燃烧弹两颗,共烧毁城南、城中房屋90余栋。
  民国31年,农历四月二十一日(1942年6月4日),日本侵略军窜入县境,沦陷时间达2个半月。据调查,店前乡便塘村人口不到400人,被杀死21人,杀伤5人,遭强奸致死的妇女有7人;全村被烧房屋96间,被劫猪牛68头,其它财产难以计数。同年农历七月十一日(1942年8月22日),日军撤退时,县城被烧毁店铺和民户40余栋。
  据民国35年(1946年)4月,省政府统计处编印的《江西省抗战损失调查总报告》载:东乡县抗战伤亡2177人,其中重伤489人,轻伤619人,死亡1069人。全县财产损失总值979041万元(法币,下同)。其中直接损失706582万元,即:机关学校建筑物器具、文卷等折合10317万元;农业方面房屋、农具、农副产品折合521442万元;工业方面厂房、机器、原材料、产品等折合115774万元;商业方面房屋、货物、用具等折合52652万元;公教员工损失的房屋、家具、图书等折合1070079万元。此外,抗战财产间接损失272458万元。
  日本侵略军的暴行,激起了群众的怒火。民国31年(1942年)农历五月初,李现攸在虎形山田尾、周坊村附近,打死日1军1人。同年农历六月十日(1942年7月22日),岗上积乡毛栗岗村饶嘉贵、饶福英兄妹俩打死进村抢劫的日军3人(详见“人物志”饶嘉贵、饶福英合传)。同年(1942年)7月初某夜,城郊群众在龙山打死日1军1人,抛尸于会龙桥下。同年农历七月十四日(1942年8月25日),向石荣在珀玕乡七星桥村打死日军1人;次日,珊璧、小浆等村被日本侵略军放火烧毁房屋百余幢。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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