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037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东乡县参议会 |
| 分类号: | D693.22 |
| 页数: | 1 |
| 页码: | 329 |
| 摘要: | 民国31年,成立县行政会议常驻委员会,行使审议县政、监督政府工作的职权。民国33年2月,江西省政府审定东乡县议员人选,由议长徐兼善和议员24人组成东乡县临时参议会;同时,撤销县行政会议常驻委员会。民国33年10月,开始筹备第一届县参议会的选举工作,民国34年10月28日结束;选出了县参议员22人,正式组成县参议会,何志道当选为参议长,韩拔群为副参议长,戴森荣为省参议员。县参议会属民意机关;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县参议员有权列席县政会议,对县财政预算、决算和县政兴废事项有审查、建议权。 |
| 关键词: | 东乡县 参议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