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东乡县的议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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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03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东乡县的议政机构
分类号: D627
页数: 5
页码: 329
摘要: 民国31年,成立县行政会议常驻委员会,行使审议县政、监督政府工作的职权。民国33年2月,江西省政府审定东乡县议员人选,由议长徐兼善和议员24人组成东乡县临时参议会;同时,撤销县行政会议常驻委员会。1980年8月,成立县政协筹备委员会,通过与各人民团体、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推荐协商、审定政协委员,组成了首届县政协。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县政协每届任期三年。1983年3月12日至16日,举行县政协首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席委员60人,增选了苏英为县政协副主席。两届县政协组织委员120余人次,进行了五次视察活动。
关键词: 东乡县 议政机构

内容

第一节参议会民国31年(1942年),成立县行政会议常驻委员会,行使审议县政、监督政府工作的职权。
  民国33年(1944年)2月,江西省政府审定东乡县议员人选,由议长徐兼善和议员24人组成东乡县临时参议会;同时,撤销县行政会议常驻委员会。
  民国33年(1944年)10月,开始筹备第一届县参议会的选举工作,民国34年(1945年)10月28日结束;选出了县参议员22人,正式组成县参议会,何志道当选为参议长,韩拔群为副参议长,戴森荣为省参议员。
  县参议会属民意机关;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县参议员有权列席县政会议,对县财政预算、决算和县政兴废事项有审查、建议权。
  第二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机构设置 1962年,中共江西省委批准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乡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协);由于当时某些原因和条件的限制,中途停止组建。
  1980年8月,成立县政协筹备委员会,通过与各人民团体、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推荐协商、审定政协委员,组成了首届县政协。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县政协每届任期三年。1984年换届,由首届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委员人选,组成了第二届县政协。各届县政协有中国共产党、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各界代表、特邀人士等19个界别参加。首届委员会安排委员72名,其中中共党员占39%,非中共党员占61%;第二届委员会安排委员120名,其中中共党员占38.2%,非中共党员占61.8%。
  第一届县政协,设立工业、农业、文教卫生、财贸、工青妇、民族宗教对台侨务、文史资料7个工作组(无专职干部);政协委员按工作性质和特长编入各组。第二届县政协设工业、农业、教育、文化、财贸、医药卫生、宗教对台侨务、工青妇、文史资料九个工作组。
  1982年,县政协成立了常设提案审查委员会。1985年,成立常设学习委员会(均无专职干部)。
  县政协办事机构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政协日常事务。
  二、全体会议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每年举行一次。按《政协章程》规定,全体会议行使审议、通过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上一次全体会议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参与对县政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协商,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等职权。
  县政协全体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新情况、新特点,各次会议分别安排了下列议程: 1981年2月23日至28日,举行县政协首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席委员57人,听取了县政协筹备工作报告;选举了梅登龙为首届政协主席,徐顺喜、周龙为副主席,谢子忠为秘书长,蔡修永、王师、张祖华、黄兰阶、蔡追福、祝景堂、黄国良、张福生、李志新、任希文、饶欣荣、陈汝东、曾师江为常务委员。会议号召全体委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中央关于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在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团结的重大方针,努力完成国民经济调整任务。
  1982年4月10日至15日,举行县政协首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席委员63人,听取了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省政协全体委员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增选了蔡衍泉为县政协副主席,许道仙、王贵宗、李朔尧为常务委员。会议号召全体委员进一步振奋精神,奋发图强,努力完成全县1982年的各项任务。
  1983年3月12日至16日,举行县政协首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席委员60人,增选了苏英为县政协副主席。
  1984年6月25日至30日,举行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席委员103人,缺席12人。会议选举了梅登龙为第二届县政协主席,操和元、徐顺喜、李光显、程对馒、蔡衍泉、饶雪贵为副主席,沈毅为副秘书长,周贵斌、章德华、陆正中、洪先文、何国平,宗镇保、饶欣荣、熊大柽、刘奇、任希文、徐协康、刘庭辉、张福生、黄秋香、陈汝东、李斯炯、艾炉㚢,傅玉英、黄国良为常务委员。会议号召全体委员同心同德,奋发努力,勇于改革,开拓前进,进一步开创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三、主要活动常务委员会会议 1981~1985年,县政协常务委员会举行了38次会议,按《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决定变动和健全县政协工作机构。其间,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的主席办公会议共举行了86次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对政协委员22人的历史遗留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逐人逐事地落实了政策。1984年,向县委提出了兴建舒同书法院的书面建议。
  民主协商依照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历次出席县政协全体会议的委员都列席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协主要人选,在县政协全体会议上进行了充分协商和讨论;1984年机构改革,中共东乡县委书记就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的领导班子情况,在政协常委会议上作了通报。
  1982年5月至7月,组织政协委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草案)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草案),进行了四次讨论,对《宪法》(修正草案)提出四条修改意见,对《政协章程》(修正草案)提出了十条修改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各个时期的重大决策,都在县政协常委会议上作了传达和讨论。
  1981年至1985年,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各个年度的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经济体制改革设想、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及其他重要政事,都在县政协常委会议上作了通报,征求意见。
  两届县政协组织委员120余人次,进行了五次视察活动。各工作组分别组织本组委员进行了专题调查十次,参观考察六次,开专题座谈会七次。通过这些活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了对中共东乡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1982年5月,财贸组对县城工商行政管理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六条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1985年,农业组对全县红壤开发项目进行考察,写出六篇可行性论证文章,为世界银行评估团两次到东乡考察红壤利用提供了比较系统的科学依据。1983年,政协委员26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建议、意见57件,被采纳实施21件。1985年,政协委员27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建议、意见26件,被采纳实施11件。
  两届县政协全体会议,共收到委员提案203件,经转送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办理,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有168件,占提案总数的82.7%;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有35件,占17.3%。
  学习两届县政协,组织全体委员学习讨论会两次,常委学习会24次,常委和部分委员专题学习座谈四次,举办工商界人士读书班三期。
  咨询服务两届政协任期内,农业组科技人员在县内红壤开发项目区大富岗,帮助专业户制订了100亩红壤开发利用的综合规划,使之成为红壤开发的先行试点户。教育、科技组的讲师、工程师分别为县委党校、县妇联文化学习班、教育学校、东乡磷肥厂子弟学校和工业企业管理学习班讲学10多次;向余干县禾斛岭垦殖场食品厂提供冰糖增白的技术服务;为九江磷肥厂化验室有关硼肥分析方法进行技术咨询,帮助解决了技术难题;组织政协委员和部分教学、科技人员举行六次专题报告会和技术讲座。1981年以来,县政协向党政机关推荐人才,有25名政协委员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其中县级领导4名,局级领导10名,局以下基层领导11名。
  附:清末民初三起抗官事件一、北路抗粮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复,遇百日大旱,禾苗尽枯,官府不恤民困,逼赋追粮。其时,北路移风乡(今愉怡乡)桐岗艾家村,由农民艾苟仔和武师王有水兄弟俩领头,邀集当地农民100余人,手持枯槁禾苗到县署请愿,要求免粮赋;知县戚阳口头答应减免,实则差役仍在乡村日夜穷追硬逼,于是北路数百农民再次拥进县城请愿。戚阳在群众的压力下,便伪善应允免粮,而差役下乡催粮逼赋的势头却越来越凶。戚阳还急忙上书省总督请兵镇压。艾苟仔、王有水、王龙水等闻讯商量对策,决定坚持抗粮斗争,组织愉怡、文七位、东村、王源、岭下等村共四十八族农民1000余人,第三次攻打县署。县署官吏闻风而逃,农民群众便夺走了户粮房的部分钱粮,逮住了户粮房职官邹木荣的儿子。
  次年春,知县戚阳亲赴南昌向省总督请来官兵80余人,镇压农民反抗。此时,农村饥荒日趋严重,北路农民为生活所迫,群起打进了住在愉怡的县署录事闵道生家,开仓济贫;继而向县城进发,准备打县署户粮房,不料在离县城3里路的三江口遭到官兵阻击,农民用土枪、土炮击毙官兵数人,战斗相持半天,终因农民一武器太差,只得退却,清官兵追击到愉怡,农民生命财产遭到严重损失。这一事件,后人称之为“北路四十八族打漕案”。
  二、东路闹漕民国元年(1912年),久旱不雨,夏粮减产五成以上,有的颗粒无收。当时,县公署根据各乡上报的灾情,上书省都督李烈钧,请求免征粮赋,拨粮救灾。经都督派员实地访察灾情后批示:“征三免七”。知事于培仁竟不顾农民疾苦,私将都督批文纂改为“征七免三”,并张贴布告,派出役吏,催收粮赋。
  由于灾情严重,民不聊生,催粮紧促,望济不得,是年7月15日,由东路小璜村农民何燕波与东鲁村武秀才鲁梅典牵头,邀集邻村都、里农民代表商议,组织了一支二、三百人的农民抗粮队伍,准备声讨县公署;东路各都农民闻风响应,几天之内,抗粮队伍扩展到2000余人。他们首先分别冲击与县知事有勾结的当地士绅,然后,汇集围困县城数日。这时,各地士绅纷纷逃避于邻县,役吏不敢下乡催收粮赋;县知事于培仁旋即将农民抗粮事件呈报知府,转呈都督。十月,都督派要员何保耕来东乡巡视,经月余访察,查清了农民抗粮赋的起因,获悉县知事奸情。都督依据调查实情,批文下达,云:“东乡县知事于培仁私改征税批文,图谋私利,引起民愤,撤职查办;征税仍为‘征三免七”,由州府拨粮救灾。”这一事件,历时5月有余,至腊月中旬才告平息。后人称之为“东路闹漕”。
  三、打“丈田费” 民国25年(1936年)6月,全县完成了土地整理业务中的航空测量任务。民国26年(1937年)开始土地登记工作,7月,小璜区成立土地登记局,规定在土地登记的同时,收取航空测量费(农民称之为“丈田费”),收费标准每坵田一块光洋(银元),延期不交者,十日翻一番,一个月加三番。
  民国26年(1937年)8月下旬,东路上八都农民为“丈田费”所逼,由辜墩辛二万、下湖徐火良、九房徐胜泉、洞门底徐祥俚、樟源宋凤初、象鼻乐坤解、珊璧吴俄仔等人发起,在上辜墩“串都吃酒”,酝酿抗交“丈田费”斗争,并从于家山请来了不畏强暴,一贯支持农民斗争的小学教师于汝梅先生当参谋。不料,当地的保联主任窃取了这一情况,立即向小璜土地登记局告密。8月24日,于汝梅便以抗交“丈田费”策划者罪名被捕,关押在珀玕炮台。次日上午,闻讯来自各方手持各式武器的2000多农民,包围了珀玕,打死守卫在炮台里的两名警察,夺枪两支,救出于汝梅。当天,县政府得到警察丧命的情报,26日黄昏,调动了全县武装警察,星夜围攻上八都辜墩村,镇压农民斗争;捉拿于汝梅落空,便在村里搜索、抢劫,一直闹到天亮,胡乱抓获辛德太、汤丑苟两位无辜农民方罢休。当警察路过樟源磨头岭下的垄畈时,潜伏在山岭草丛里的农民一拥而上,土枪齐发,警察吓得四处逃命,被抓的辛德太、汤丑苟就在这荒乱中被警察枪杀。潜伏在山岭前侧的农民,当头截住警察的去路,活捉了杀人凶手,立即结果了他们的性命。
  此后,小璜地区到处张贴着“打倒土地登记局”、“打倒贪官污吏”的标语,农民抗交“丈田费”的热潮波及全县。杨桥区农民自发组织起来,捣毁了刚刚成立的“土地登记局”,抓到两名登记员直解小璜斗争。
  民国26年(1937年)12月,县政府向驻南城的第七行政区专员公署上书求援,调来一个连的军队(100余人),驻守在小璜区的七星桥,镇压农民反抗。而小璜地区联合八、九、十、十一都的农民5000余人,有计划、有准备地用土枪土炮与国民党军队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此后,官兵便经常流窜到各个村庄捉拿于汝梅,一次又一次扑空。民国27年(1938年)2月,军队撤回南城。
  小璜地区农民抗交“丈田费”的斗争,到民国27年(1938年)腊月,于汝梅被捕入狱后,历时两年才告平息。这一斗争,后人称之为打“丈田费”。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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