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乡县的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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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031
颗粒名称: 一、东乡县的县署
分类号: D035.5
页数: 1
页码: 317
摘要: 明正德七年建县后,县署为全县最高行政机关,知县为一县行政长官,属官有县丞、主簿、教谕、训导、巡检。县署内分设六房: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知县聘请幕僚协助自己处理政务的胥吏有刑房师爷、民房师爷、钱谷师爷、承发师爷、帐房师爷。乾隆年间,增设驻防处委,职官把总,掌武备。自清康熙至嘉庆年间,乡以下设保、甲、牌三级,保管10个甲、甲管10个牌、牌管10户人家。保长亦名保正,甲长亦名牌头。道光二十年以后,清朝廷为镇压起义军,采取了强化地方政权的一系列措施,乡办团练,加强保甲,以巩固地方政权。
关键词: 东乡县 县署

内容

明正德七年(1512年)建县后,县署为全县最高行政机关,知县为一县行政长官,属官有县丞、主簿、教谕、训导、巡检。县署内分设六房: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知县聘请幕僚协助自己处理政务的胥吏有刑房师爷、民房师爷、钱谷师爷、承发师爷、帐房师爷。差役分设三班:壮班、快班、皂班。
  清沿明制。乾隆年间,增设驻防处委,职官把总,掌武备。同治年间,县署裁主簿、巡检。
  县署以下建制:明清时期,县署下设乡。自清康熙至嘉庆年间(1662~1820年),乡以下设保、甲、牌三级,保管10个甲、甲管10个牌、牌管10户人家。保长亦名保正,甲长亦名牌头。道光二十年(1840年)以后,清朝廷为镇压起义军,采取了强化地方政权的一系列措施,乡办团练,加强保甲,以巩固地方政权。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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