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021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东乡县人民代表大会 |
| 分类号: | D624 |
| 页数: | 3 |
| 页码: | 312 |
| 摘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县一级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三年,到1985年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全县进行了八次换届基层选举工作。县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就县政重大事项作出了下列决议: 1954年3月,举行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150人,作出了《关于东乡县人民政府1954年工作计划的决议》。1955年2月27日至3月4日,举行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代表154人,缺席39人。审查通过了年度各项工作报告;依照中共中央 |
| 关键词: | 东乡县 人民代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