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东乡县的落实各项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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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973
颗粒名称: 3.东乡县的落实各项政策
分类号: D613
页数: 2
页码: 24
摘要: 1983年,根据党的政策,在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为爱国民主人士、原工商界人士、起义投诚人员落实了政策。对“文化大革命”中下放农村的工商业者35人全部收回,安排了适当工作,并补发了原被扣除的工资13293元,被查抄的金银首饰和衣物,全部折价归还;把原划为工商业者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156人,从中区别出来;对错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102人,全部给予改正,其中重新安排工作的53人,补发了17人被停发的工资19885元。县委统战部和对台机构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党的对台政策的宣传。从台湾第一个回县定居,1984年当选为县政协第二届常委。
关键词: 东乡县 政策

内容

1983年,根据党的政策,在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为爱国民主人士、原工商界人士、起义投诚人员落实了政策。对“文化大革命”中下放农村的工商业者35人全部收回,安排了适当工作,并补发了原被扣除的工资13293元,被查抄的金银首饰和衣物,全部折价归还;把原划为工商业者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156人,从中区别出来;对错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102人,全部给予改正,其中重新安排工作的53人,补发了17人被停发的工资19885元。
  1985年,为原国民党41名起义人员和4名投诚人员分别颁发了起义投诚人员证书,补发了“文化大革命”中被停发、扣发的工资546元,被查抄的财物折价400元归还。
  1979~1985年,县委对台(湾)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为去台湾人员家属落实政策74件。其中平反昭雪23件,复工复职13件, 恢复商品粮6户31人,退还私房4户13间,“文化大革命”中22户台属被查抄的财物,补偿损失3963元,发给遗属6人补助款1800元,照顾台属招工、顶替、转正4人。
  对台工作 1973年,县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对县内解放前去台(湾)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汇编建卡。据1985年统计,全县有去台人员1367人。
  县委统战部和对台机构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党的对台政策的宣传。1984年,在县城举行了对台工作报告会3次,听众1600人次;座谈会25次,参加者2000余人次;加强了去台人员同亲属、朋友的通讯联系,多方帮助去台人员寻找大陆亲人、朋友。1979~1985年,去台人员与亲属、朋友自行通讯的占总人数的30%,通汇折合人民币278596元;组织对台空飘书信218封,先后组织台属境外会亲5批6人,接待去台人员回县探亲访友5批5人。1983年,艾炉㚢从台湾第一个回县定居,1984年当选为县政协第二届常委。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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