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950 |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东乡县的计量 |
| 分类号: | TB9 |
| 页数: | 2 |
| 页码: | 271 |
| 摘要: | 有史以来,县境民间流行的度器有木匠的鲁班尺、裁缝的裁尺、布商的老尺等。其每尺长短不一,鲁班尺1尺合市制1.2尺;裁尺1尺合市制1.13尺;老尺1尺合市制1.16尺。衡器有司码秤、 鬼子秤、麻索秤等,其传统标准有12两、16两、20两分别为1斤等。民国35年,民间较普遍使用16两1斤的木杆秤。建国初,县内沿用民国时期10进位的市尺和16两1斤的市秤。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全国计量制度的命令》,从1963年3月1日起,将16两1斤的秤改为10进位市秤。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确定国际单位制为全国法定计量单位。 |
| 关键词: | 东乡县 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