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东乡县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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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95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东乡县的计量
分类号: TB9
页数: 2
页码: 271
摘要: 有史以来,县境民间流行的度器有木匠的鲁班尺、裁缝的裁尺、布商的老尺等。其每尺长短不一,鲁班尺1尺合市制1.2尺;裁尺1尺合市制1.13尺;老尺1尺合市制1.16尺。衡器有司码秤、 鬼子秤、麻索秤等,其传统标准有12两、16两、20两分别为1斤等。民国35年,民间较普遍使用16两1斤的木杆秤。建国初,县内沿用民国时期10进位的市尺和16两1斤的市秤。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全国计量制度的命令》,从1963年3月1日起,将16两1斤的秤改为10进位市秤。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确定国际单位制为全国法定计量单位。
关键词: 东乡县 计量

内容

第一节度量衡演变有史以来,县境民间流行的度器有木匠的鲁班尺、裁缝的裁尺、布商的老尺等。其每尺长短不一,鲁班尺1尺合市制1.2尺;裁尺1尺合市制1.13尺;老尺1尺合市制1.16尺。量器有堆升、河斗、桥桶等。其大小也不一致,堆升l升合市制0.99升;河斗合市制11.2升;桥桶l担合市制l担1斗。衡器有司码秤、 鬼子秤、麻索秤等,其传统标准有12两、16两、20两分别为1斤等。民国35年(1946年),民间较普遍使用16两1斤的木杆秤。
  建国初,县内沿用民国时期10进位的市尺和16两1斤的市秤。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全国计量制度的命令》,从1963年3月1日起,将16两1斤的秤改为10进位市秤。1978年5月始,将中医用药的市制单位“钱”改为国际单位“克”。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确定国际单位制为全国法定计量单位。1985年6月,江西省标准计量局在东乡进行关于“全面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进行市制改革”的试点。10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我县推广使用千克秤、米尺的通告》,规定:自1986年1月1日起,全县各交易经营单位、个体商贩,一律使用千克秤、米尺;原市制秤、市尺停止使用。各种商品均按法定计量单位标价,新设计、制造、印刷的商标、装璜、广告、票证等,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到1985年底,县境使用的度、量、衡器的种类有竹木直尺、油酒提、量杯、砝码、坫钝、天平、木杆秤、台秤、案秤、地秤、轨道衡等11类。普遍使用的计量标准为四等砝码、七级等臂天平。1979年始,每年将标准砝码送地区计量管理所检定一次。
  第二节计量管理民国35年(1946年)前,县内计量管理无考。是年成立县度量衡检定所,以计量管理为名,控制县境几家米店及度量衡器的修造和销售。
  建国后,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以后,1963年3月,上饶专区计量管理所在东乡设立检定站,当年进行了第一次衡器改革工作,将衡器16进位旧制单位改为10进位市制单位,并检定、改制了木杆杆秤、台秤和案秤。
  1964年6月,正式成立县计量管理站,负责东乡、余江两县的度量衡器的检定工作。尔后,县计量管理机构几经变更,一直是县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的附属单位。到1984年8月,根据中共江两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县标准计量局,与计量管理所合署办公。从此,县计量管理机构成为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全县标准计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1979年始,县计量管理所对全县度量衡器实行一年一度的周期检定。在检定中,坚持采用了管理、检定、修理“三结合”的方法,全县检修计量器具:1979年为1977台(件),1981年3520台(件),1983年4312台(件),1985年5613台(件);七年累计检修费收入66950元。
  1981年1月,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强衡器管理的实施办法》,使全县计量监督管理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管理轨道。
  为了加强计量器具管理,根据国家标准计量局颁布的《杆秤检定新规程》,1982年11月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在全县各交易经营单位全面推行使用双力纽定量铊新杆秤,禁止衡器生产单位和个人制造、修理非定量铊杆秤;对新造杆秤要经过县计量管理所检定,加盖合格印证后,方可出售。
  1983年12月,县物价局、计量管理所发出《关于执行新标准杆秤价格(试行)的通知》,对杆秤的等级、技术质量要求及修理销售价格等作了统一规定,基本上扭转了粗制滥造杆秤、销售价格混乱的局面。
  1985年6月,县标准计量局颁发《东乡县秤工管理办法》。9、10月分两批对全县秤工进行了衡器修造技术考核,参加考核的秤工共48人;考核后,对及格的33名秤工发给了《江西省衡器修造技术考核合格证》。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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