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944 |
| 颗粒名称: | 4.东乡县的市场违章案件处理 |
| 分类号: | F713.5 |
| 页数: | 2 |
| 页码: | 267 |
| 摘要: | 凡违背国家各个时期集市贸易管理政策的投机、违章经营者,均依法予以取缔和惩罚。1973~1984年,全县累计查处违章案件6497起罚没总金额27.76万元。1985年,国家放宽经济政策,取消了对上市产品的种种限制,但违章案件还时有发生。这一年,共查处违章案件504起,罚没总金额7348元。从1982年起,在查处违章案件的同时,对集市贸易经营作风先后进行了三次整顿。全县共查处违犯市场管理规定者1472人,没收了不合格的木杆秤984把;对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有关人员,多数给予批评教育,少数情节严重的进行了罚款处理。 |
| 关键词: | 东乡县 违章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