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东乡县的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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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94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东乡县的市场管理
分类号: F713.56
页数: 2
页码: 267
摘要: 划行归市建县以来,孝岗镇一直是县境最大的集市,街区按行业划分谷积场、猪牛场、木竹场、柴场、菜街、草鞋街、石灰巷、靛积口8个专业市场,其中谷积场、猪牛场实行“牙行”管理制。长林乐姓以其家族势力从清末开始,粮食上市一定要经过长林“牙纪人”从中抽取佣钱后,才能成交。民国26年起,猪场“牙行”由县经征处主持招标包场,投标承包者按佣金5%上交“牙行”管理费。农村各集市也划有粮食、猪牛市场及商品摆摊地段,并设有地保或集市主,参与解决市场交易纠纷,收取外地商贩赶集的地保费(即地租)。从1982年起,在查处违章案件的同时,对集市贸易经营作风先后进行了三次整顿。
关键词: 东乡县 市场管理

内容

划行归市建县以来,孝岗镇一直是县境最大的集市,街区按行业划分谷积场、猪牛场、木竹场、柴场、菜街、草鞋街、石灰巷、靛积口8个专业市场,其中谷积场、猪牛场实行“牙行”管理制。长林乐姓以其家族势力从清末开始,粮食上市一定要经过长林“牙纪人”从中抽取佣钱后,才能成交。民国26年(1937年)起,猪场“牙行”由县经征处主持招标包场,投标承包者按佣金5%上交“牙行”管理费。农村各集市也划有粮食、猪牛市场及商品摆摊地段,并设有地保或集市主,参与解决市场交易纠纷,收取外地商贩赶集的地保费(即地租)。
  建国后,县内集市贸易相沿定期墟日和划行归市的传统。随着城乡商业的发展,经营行业逐步增多。1980年后,县城划行归市先后进行了三次调整,到1985年,按赶集摆设摊点的品种,划分为21个专业交易地段;农村集市也先后进行了多次市场整顿。
  市场建设 1982年始,县内各级工商行政部门为发展商品生产和活跃城乡人民物质生活服务,有计划地进行了市场建设。1982-1984年,全县新建珀玕、军岭两个牲畜交易市场;扩建岗上积、小璜、瑶墟三个木材市场;增建棚顶市场466平方米,室内市场335平方米;设售货亭100个;铺设摆摊水泥街面500多平方米;岗上积农贸市场铺建水泥地面1000平方米。1985年,县城新建北门牲畜、木竹交易市场,总面积3.2万平方米,可容纳交易人员3000多人;新建东门农贸市场,总面积5083平方米,全部铺设了水泥地面,其中塑料瓦棚盖面积3000平方米;迎春路步行街设个体工商户售货亭200个,棚盖面积1248平方米。在农村,杨桥殿新建了棚顶及露天相兼的农贸市场,总面积3200平方米;黎墟农贸市场增设了猪肉交易棚盖肉砧15个,面积90平方米。
  农民贩运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了农民贩运活动的引导和管理。1984年,签发农副产品贩运证420人次,贩运金额2226万元。1985年,签发农副产品贩运证735人次,贩运金额3367万元。运出的商品有大米、生猪、耕牛、鲜禽、鲜鱼、仔猪、蛋类、生姜、瓜果等,其中毛猪一项,农民贩运量31234头,比国营多18%;运进的商品有:桂圆、香菇、木耳、杉木、毛竹、耕牛等。
  违章案件处理凡违背国家各个时期集市贸易管理政策的投机、违章经营者,均依法予以取缔和惩罚。1973~1984年,全县累计查处违章案件6497起(包括投机集团、内外勾结、地下工厂、转手倒卖、哄抬物价、贩卖金银、倒卖票证等类型的案件)罚没总金额27.76万元。1985年,国家放宽经济政策,取消了对上市产品的种种限制,但违章案件还时有发生。这一年,共查处违章案件504起(其中投机倒把案件5起),罚没总金额7348元。
  从1982年起,在查处违章案件的同时,对集市贸易经营作风先后进行了三次整顿。全县共查处违犯市场管理规定者1472人,没收了不合格的木杆秤984把;对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有关人员,多数给予批评教育,少数情节严重的进行了罚款处理。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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