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936 |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东乡县的物价 |
| 分类号: | F714.1 |
| 页数: | 5 |
| 页码: | 262 |
| 摘要: | 明、清时期,县内市场物价无考。民国初,市场价格随行就市,上下浮动幅度不大。民国26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战争前期受政治经济局势影响,市场动荡不定,物价开始上涨。民国34年冬,市场通货膨胀,法币贬值,物价一日数涨,以至有价无市。民国26年与37年相比,县内6种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平均上涨22倍。1952年始,县内商品价格已进入基本稳定阶段。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央贸易部规定了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粮、油收购价格提高后,县粮食部门出现购销倒挂,其经营亏损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1973年始,对农村生产队完成征购任务后的粮食、油脂、油料实行加价收购,称之“超购”,超购价格高于统购价30%。 |
| 关键词: | 东乡县 物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