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920 |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东乡县的计划 |
| 分类号: | F2 |
| 页数: | 5 |
| 页码: | 257 |
| 摘要: | 民国时期,县内计划管理无考。1955年,成立县计划委员会,到1980年止,先后编制了全县发展国民经济的五个五年计划。改变了过去计划集中过多、管得过死、片面强调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等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做法,适当缩小了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运输方面,对全县公路汽车货运量实行指导性计划。物资分配计划县计划委员会对钢材、煤炭、石油、汽车、废钢铁、有色金属等国家统配物资,实行计划分配。商业外贸计划县人民政府对人民生活必需的重要商品的收购和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对社会商品零售额,实行指导性计划;对饮食业、服务业和小商品生产等方面不列入计划,实行市场调节。 |
| 关键词: | 东乡县 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