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910 |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东乡县的环境保护 |
| 分类号: | X2 |
| 页数: | 3 |
| 页码: | 251 |
| 摘要: | 第一节机构设置 1977年,县计划委员会兼管环境保护工作。1981年,县人民政府设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干部2人。排污量较大的企业有东乡铜矿、磷肥厂、化肥厂、糖厂、红星食品厂等。为全省水平的2.81倍;全国水平的4.96倍。东乡境内唯一的一条小河——北港已被县城郊10多家厂矿企业排放的废水污染,水质遭到严重破坏。牧业危害主要是东乡磷肥厂排放的氟污染牧草,使牧草含氟量增高,耕牛食后造成拐脚、缩腹,食量减退,逐渐消瘦而死亡。水体污染破坏了渔业生产,据调查,污染严重的北港每年损失鱼类产量3~4万斤。 |
| 关键词: | 东乡县 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