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东乡县的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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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91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东乡县的环境保护
分类号: X2
页数: 3
页码: 251
摘要: 第一节机构设置 1977年,县计划委员会兼管环境保护工作。1981年,县人民政府设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干部2人。排污量较大的企业有东乡铜矿、磷肥厂、化肥厂、糖厂、红星食品厂等。为全省水平的2.81倍;全国水平的4.96倍。东乡境内唯一的一条小河——北港已被县城郊10多家厂矿企业排放的废水污染,水质遭到严重破坏。牧业危害主要是东乡磷肥厂排放的氟污染牧草,使牧草含氟量增高,耕牛食后造成拐脚、缩腹,食量减退,逐渐消瘦而死亡。水体污染破坏了渔业生产,据调查,污染严重的北港每年损失鱼类产量3~4万斤。
关键词: 东乡县 环境保护

内容

第一节机构设置 1977年,县计划委员会兼管环境保护工作。
  1981年,县人民政府设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干部2人。
  1984年,环境保护办公室与基本建设局合并,成立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同年8月,恢复县环境保护办公室,编制9人;12月,设环境监测站,隶属环境保护办公室;乡镇设兼职环保监督员1人。
  1985年4月,环境监测大楼动工兴建,总面积1277平方米。环境监测大型仪器有:原子分光光度计、721型分光光度计、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计、离子活度计、马沸炉、烘干箱、电冰箱、大气采样器、声级计、环境监测专用车等。
  工矿企业环保机构:1981年东乡铜矿设环境保护科,配干部6人,下设环境监测员7人;东乡磷肥厂、化肥厂分别设安全环保科,各配技术干部7人和2人。1984年,县属厂矿普遍配备专职环保技术人员1名,负责所在厂矿的环境监督。
  第二节环境质量东乡境内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工矿企业排放的“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排污量较大的企业有东乡铜矿、磷肥厂、化肥厂、糖厂、红星食品厂等。根据1985年环保办公室对县境厂矿工业污染源的调查资料,全县工业废水年排放量为1324.08万吨,每万元产值的工业废水排放量1425.6吨,为全省水平的1.97倍,全国水平的3.3。全县废气年排放量为103010.612万标立方米,万元产值的工业废气排放量12.24万标立方米,废气中有害物质总量为12909.14吨,万元产值的废气有害物质量1.53吨,为全省水平的1.99倍,全国水平的2.05倍。全县废渣年产出量为30.05万吨,万元产值的工业废渣产出量35.7吨。为全省水平的2.81倍;全国水平的4.96倍。
  噪声污染,根据1985年县环保办公室的调查资料,在测定的52个噪声源中,有9个声源强度在85分贝(A)以下,其余的声源强度均超过85分贝(A),最高的为116分贝(A),厂矿外的声源强度也在56.6-98.5分贝(A)之间。
  东乡境内唯一的一条小河——北港已被县城郊10多家厂矿企业排放的废水污染,水质遭到严重破坏。1985年,县环保办公室在河水中检出COD、铜、锌、铁、氨氮、氟化物等,其含量分别为1752毫克/升、1.1毫克/升、7.55毫克/升、288.9毫克/升、427毫克/升、5.1毫克/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渔业用水标准。北港的污染使沿港居民的生活饮用水也受到污染。1985年,县环保办公室在离县城6公里的墟上桥镇南辽村取两口水井中的水进行化验,其COD含量分别为4010毫克/升和3440毫克/升,氟化物含量分别为3.689毫克/升和3.57毫克/升,硫化物含量分别为0.69毫克/升和0.184毫克/升,均超过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数倍至数十倍,COD的含量已超过废水排放标准的十几倍。
  第三节污染治理一、污染危害环境污染对农作物的危害主要是水稻,根据1985年统计,全县受废水、废气污染而造成损失的农田面积为8000余亩,其中造成明显损失、每年赔产的农田面积3400余亩,计损失稻谷40多万斤,70-80年代初,各厂矿累计赔偿金额达150余万元。1985年全县赔偿农业损失9.7万元。
  牧业危害主要是东乡磷肥厂排放的氟污染牧草,使牧草含氟量增高,耕牛食后造成拐脚、缩腹,食量减退,逐渐消瘦而死亡。据统计,1967~1985年,因东乡磷肥厂排放氟中毒死亡的耕牛381头,赔偿总金额21.2万元。赔偿死亡的耕牛骨中含氟量均在200毫克/100克以上,比正常情况耕牛骨中含氟量高1倍以上。
  水体污染破坏了渔业生产,据调查,污染严重的北港每年损失鱼类产量3~4万斤。1985年,红星食品厂排放的酵母废水,造成鱼类大批死亡,一次赔偿农民损失6000元。
  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据1985年调查,墟上桥镇南辽村因常年用被污染的北港水,使60%的居民患有皮肤骚痒症,还有一些人出现皮肤溃疡。1984年县卫生防疫站对以东乡磷肥厂为中心2.5公里以内的7个村民委员会居民3814人做了氟斑牙症调查,其结果,这些地方的居民氟斑牙症平均发病率为48.53%,其中距离磷肥厂最近的青井、王源村分别为68.87%和75.45%,而距离磷肥厂较远的大坪村则为26.57%。由于环境致癌物的污染,县境癌症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1981~1985年,在县人民医院就诊而病亡的各种癌症患者458人,平均每年91人,比1978~1980年平均每年死于县医院的癌症患者70人,上升30%。
  环境污染使县内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乱砍滥伐森林和不合理的开山造田,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据1984年统计,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仍有36.68万亩。森林的破坏,食物链的污染,许多野生动物逐渐失去生存条件,一些珍稀动物如虎、豹等已绝迹,猫头鹰、穿山甲等亦濒临灭绝。
  二、治理措施东乡工业的发展起步较早,分布在县城郊区的中央、省、地、县属主要工矿企业多为50年代末至60年代前期所建,设备较陈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对环境污染也严重。
  1982年7月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对重点排污单位征收了排污费,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污染治理。同时,对县内工矿企业基本建设工程,坚持实行“三同时”制度,即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与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东乡糖厂纸板车间的扩建和东乡制药厂大输液车间的改造,都向县环保办公室提出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把环境保护设施列入工程建设项目之一,取得明显效果,防止了新污染的产生。1981-1985年,县环保办公室共拨给工矿企业治理污染经费29.6万元。
  废气治理县内多数厂矿的工业锅炉和炉窑进行了技术改造,增设除尘系统,烟尘污染有所减轻。东乡磷肥厂的钙镁磷生产,在球磨机上安装脉冲装置,从粉尘中每天回收50~70公斤成品肥;同时改进了磷矿石的烧结方法,使用白云石炉内脱氟新工艺,氟化物污染有所降低。县水泥厂原材料处理改地面粉碎为地下粉碎,减轻了地面粉尘的污染。
  废水治理 1980年始,各厂矿逐步推行工业废水的循环利用,到1985年,循环利用率达30%,减少了工业废水外排量,部分有害物浓度也有所下降。东乡铜矿采取清、污水分流,以铁置换工艺回收酸性废水中的铜,杜绝尾砂外排;1982年,相继建成日处理3000吨酸性废水的处理站,运转情况良好。
  废渣治理各厂矿的工业废渣基本上进行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东乡磷肥厂主要有煤灰和煤渣,年产5000吨左右,两项比例各半,煤灰供附近居民和职工家属用于生活燃料;煤渣用于生产煤渣砖。东乡糖厂,1968年开始利用废糖蜜、蔗渣、煤渣,开发了纸板、酒精、煤渣砖等产品,综合利用常年产值达407.58万元。
  迄至1985年止,县内环境污染程度仍属全省较严重的地区之一,急待抓紧老污染源的治理,控制新污染源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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