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编 城乡建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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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888
颗粒名称: 第十编 城乡建设志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8
页码: 236
摘要: 第一章县城建设第一节县城沿革明正德七年八月建县,初治长林,八年四月迁孝岗。明·嘉靖《东乡县志》载,此地原为“进贤北山樊氏祖坟地”,古名孝子岗;建县时编列长寿乡一都,辟为县城后,沿用城镇名称。民国23年拆城向外扩建,城区面积增大到0.3平方公里。建国初期为第一区的孝岗乡;1956年改乡为镇;1958年10月建立孝岗镇人民公社;1968年4月更名为红卫镇;1970年5月改称东乡镇;1980年12月复名孝岗镇。境域西北距省会南昌100公里,西南至抚州市42公里;东、南、北三面与长林乡互界,西邻红星垦殖场和邓家乡。总面积6.8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3.5平方公里,耕地2.2平方公里,岗地l平方公里。
关键词: 城乡建设 东乡县

内容

第一章县城建设第一节县城沿革明正德七年(1512年)八月建县,初治长林,八年四月迁孝岗。明·嘉靖《东乡县志》载,此地原为“进贤北山樊氏祖坟地”,古名孝子岗;建县时编列长寿乡一都,辟为县城后,沿用城镇名称。民国23年(1934年)拆城向外扩建,城区面积增大到0.3平方公里。建国初期为第一区的孝岗乡;1956年改乡为镇;1958年10月建立孝岗镇人民公社;1968年4月更名为红卫镇;1970年5月改称东乡镇;1980年12月复名孝岗镇。
  孝岗镇位于县境中部丘陵环绕的盆地之中,地势平缓,最高点海拔为45.3米,雄岚峰、庾岭、大富岗、乌岗岭远障于四境;北港环流于西北,水道不能通航,浙赣铁路横贯城南,公路网延伸四方。境域西北距省会南昌100公里,西南至抚州市42公里;东、南、北三面与长林乡互界,西邻红星垦殖场和邓家乡。总面积6.8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3.5平方公里,耕地2.2平方公里,岗地l平方公里。县城户口,据民国35年(1946年)《东乡统计》载,有1043户,4185人,其中男性2208人,女性1977人。《国民经济计划统计资料》载,1978年,县城有5199户,31500人,其中男性18841人,女性12659人;1985年,有6563户户,31898人,其中男性15160人,女性16738人。
  第二节城池街巷一、城池明正德九年(1514年),在孝岗动工兴筑土城,嘉靖二年(1523年)竣工。城墙高l丈6尺,基厚l丈6尺,周长6百60丈;城墙顶厚8尺,石板平覆,上设更铺22所;东、西、南、北各设拱型城门,上有城楼,东曰安仁门,南日广信门,西曰临川门,北日进贤门;城内有环城马道,阔l丈;城外四周有护城壕,宽2丈,深1丈。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削土城,夹筑石墙。
  万历九年(1581年),改建城楼,四门易名:东曰迎春门,南日迎薰门,西日广成门,北曰拱辰门。
  清康熙二年(1663年),南门门从儒学右移向儒学当中。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四门城垣增修,改东门为青阳门,改西门为西成门,改南门为萃秀门门,北门门仍称拱辰门。三十九年(1774年),于文庙之东复开一门,日文昌门,与萃秀门对峙。
  民国23年(1934年),加固城墙,挖深护城壕,东门城垣移建至迎春桥东;四门再次改名:东日朝阳门,西日西门,南曰南门,北日蔼晖门;同时,四门分别建筑碉堡。民国28年(1939年),日本侵略军飞机轰炸县城,城墙塌毁,护城壕淤塞,至民国38年(1949年)5月解放前夕,城池荡然无存,仅遗护城壕痕迹。
  二、街巷明嘉靖三年(1524年)县志载,县城有主街9条: 县前街,东西直抵城下;县后街,东直抵安仁门,西通临川门;县右街,南接县前街,北接县后街;县左街,南接县前街,北抵城下;府馆前街,,东通城下,西接县左街;进贤门街,自进贤门直入,南抵预备仓后街;南门直街,南出广信门,北接县前街;城隍庙前街;西门街。
  主巷18条:县右街北第一巷、第二巷、第三巷、第四巷;进贤门街东第一巷、第二巷、第三巷;西第一巷、第二巷、第三巷、第四巷;西门街南第一巷、第二巷;北第一巷、第二巷;县后北短巷二、仓左巷,县右街短巷一。初建时,街宽l丈8尺,巷宽1丈2尺,左右下水沟各1尺5寸。
  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县志载,县城有4街,6巷,即东街、南街、西街、北街;永丰巷、太平巷、兴贤巷、乐善巷、崇儒巷、仁义巷。
  同治八年(1869年)县志载,县城有10街3巷,即永丰街、太平街、东街、南街、西街、北街、乐善街、崇儒街、兴贤街、仁义街;仁美巷、北辰巷、杨家巷。
  民国35年(1946年),城区面积0.3平方公里,有13街、14巷,即府前街、十字东街、南街、西街、北街、横街、菜街、东门内街、朝阳街、土桥街、迎春桥街、谷积场、兴东街;翠隐巷、集贤巷、第伯坊、兴贤巷、何家巷、考棚东巷、考棚西巷、杨家巷、三眼井、白果井,南门外巷、张家巷、石灰巷、余家巷。
  建国后,50-70年代,县城向东发展,80年代向北发展。旧城区域为行政、文化、商业区,东为工业区,城区面积扩展到3.5平方公里。
  1950年,以十字街为界,城区划分为4个街区: 解放街,地处县城西南部,包括府前街、南门外巷、十字南街(今银行巷)、三眼井等地域。
  生产街,位于县城东南部,今交通路东北侧,辖区内有土桥街、朝阳巷、谷积场、石灰巷。
  市场街,位于县城东北部,包括白果井、横街、张家巷等,辖区内有猪牛交易市场。
  胜利街,地处县城西北部,包括十字西街,牌坊下、考棚东巷、考棚西巷、关帝殿、揭家祠、余家巷等地域。
  1958年,按照城镇建设规划,拆移民宅店房450栋,修整加宽4条街道,1959年竣工。
  1983年2月,四条主要街道重新命名: 交通路纵贯县城中部,东南起火车站,接东(乡一鹰(潭)公路,西北至石油公司,接东(乡一临(川)公路,中通迎春路、府前路,长1.58公里,宽10米。1972年铺设水泥路面,1985年,百货公司桥头至石油公司路段改铺沥青路面。自东南向西北,街道两旁驻粮食局、城郊粮管所第二粮店、土产公司、工商银行第二储蓄所、生产资料公司、百货公司、商业局、五交化公司、东乡县第二中学、运输公司、县供销社、食品公司、医药公司、东乡饭店一部、经济委员会、第二轻工业局、影剧院、电影院、邮电局、总工会、副食品公司、烟草专卖局、木器厂、新华书店、五金厂、竹器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印刷厂、孝岗镇第二小学、公共汽车公司、汽车站、孝岗饭店、农机管理站、税务所、文化馆、煤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交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石油公司等单位。
  1985年,根据城镇规划,发展新街区,交通路自石油公司向西延伸至东乡师范门口,接南张公路,全长3.5公里,宽32米。新街两旁,自北门新桥起建有舒同书法院、气象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城郊粮管所第三粮店、公路段、孝岗镇人民政府、民政局、环保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税务局、孝岗镇敬老院、县中医院等单位。
  迎春路横贯县城中部,东起东乡糖厂,西至县保险公司,中段与交通路成“十”字交叉,长1.7公里,宽8米。1972年,城区路段铺设水泥路面。1985年全程改铺沥青路面。自东向西南,街道两旁驻外贸公司、孝岗镇公安派出所、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孝岗镇工商行政管理所、服装厂、皮革厂、孝岗镇卫生院、工商银行第一储蓄所、农业银行城郊营业所、农业银行东乡县支行、农业银行长林营业所等单位。
  府前路位于县城南部,东起邮电局,接交通路,西至东乡制药厂,接解放街,长620米,宽8米。1972年铺设水泥路面,1985年改铺沥青路面。自东向西,街道两旁驻水利电力局、城乡建设局、林业局、东乡饭店二部、城郊粮管所第一粮店、妇幼保健站、人民武装部、建设银行、孝岗镇第一小学、计量局、教育局、县委机关、县人民政府、招待所、财政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
  解放街位于县城西部,南起东乡制药厂,通府前路,北至孝岗饭店,接交通路,中连迎春路,长440米,宽8米。1983年铺设水泥路面。自南向北,街道两旁驻长林乡农机厂、长林乡人民政府、农业局、红壤开发局、保险公司、糖果厂、农药厂等单位。
  1985年,县城主要巷道有张家巷、朝阳街、横街、土桥街、三眼井、银行巷(原十字南街),南门直巷(原南门外)、白果井、乐家巷、集贤巷、兴贤巷、考棚巷、第伯坊、何家巷、颜家巷、西门巷等,其中西门巷、三眼井、银行巷铺设水泥路面。
  第三节房屋设施一、房屋公用房屋建筑明正德八年(1513年),县署建于县城广信门,内设正厅、穿堂、广积库、内宅、露台、甬道、戒石亭、仪门、衙神房、谯楼、典史厅等;县署外建有儒学、外委汛防、上渝亭、演武厅、监狱、阴阳学、医学、僧纲纪司、育婴堂、善济院、射圃等。
  民国时期,县公署(后改县政府)沿清旧址。民国31年(1942年),日本侵略军入侵东乡,撤离县城时,纵火焚烧县政府及城区民房、商店共442栋,占全城房屋总数的50%。
  民国34年(1945年)在原址重建县政府,大院东、西、北三面筑有土墙,进门左侧是监狱,古樟后面建有砖木结构的礼堂、办公室、宿舍;后院有会议室、县长室2层楼房。
  1949年5月东乡解放后,县人民政府驻原县政府办公。1953年,在今交通路邮电局对面新建县委机关办公平房。1958年8月,在县人民政府大院西端动工新建砖木结构的2层县委大楼,面积1800平方米,1959年10月竣工。
  1968年始,县人民政府分期拆除民国时期县政府房屋,先后新建了6排砖木结构的办公平房。1981年,在县委大楼前院动工兴建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的5层办公大楼,总面积4325.58平方米,1983年5月竣工,内驻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机关。
  1958年始,县城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陆续新建了办公、营业用房、工业厂房、文化教育设施等公用建筑,房屋结构由砖木结构的平房、两层楼房,发展到70年代、80年代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的3层、4层楼房。1958-1962年, 县城公用房屋建筑(不含住宅和中央、省、地属驻县单位公用房屋,下同)竣工面积70252平方米;到1970年,累计为91929平方米;1980年,累计为168716平方米;1985年,累计为206664平方米。
  住宅建设公产宿舍,50年代,县城机关干部和企业职工宿舍,多利用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公产房。60-70年代中期,单位自筹资金开始新建砖木结构的平房单间宿舍,少数为两层宿舍楼。到1978年,单位投资自建宿舍竣工面积共41510平方米(不含中央、省、地属驻县单位,下同)。70年代末至80年代,出现了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的三层、四层宿舍楼,多数有平台、阳台、二室一厅或三室一厅套间,内设厨房、浴洗室、卫生间。到1985年,县城公产宿舍总面积累计138324平方米,其中单位集资兴建的131324平方米,县房产公司集资兴建的7000平方米。
  私人住宅建设,1978年前,县城居民私有房屋,以修缮为主,新建住宅者较少。1979年后,逐步兴起私人住宅建设,有的拆旧翻新,有的择地新建,房屋占地以东门、南门居多,房屋造型改变了单一的砖木结构平房及古老三间一字房的形式,出现了钢筋混凝士混合结构的两层、三层楼房。到1982年,县城私人住宅建筑面积累计为40095平方米。
  1984年,根据县人民政府建设新城区的规划,北门大富岗辟为新居民区。1985年,开工兴建两座钢筋混凝土北门桥,使交通路跨越北港与大富岗相连,岗上出现了一幢幢两层楼的私人住宅。
  一、设施水电设施自古以来,县城居民饮用井水。1960年后,用水量较大的铜矿、磷肥厂、制药厂、化肥厂、糖厂等企业,有的开挖深井,引用地下水;有的安装地下管道,引用水库水,通过自建的自来水塔解决本单位生产、生活用水。1980年,县自来水厂开工筹建,1981年7月建成投产,设计能力为日供水5000吨。到1982年,城区共装主管网道7500米,内管道2万米;厂内建有过滤池、清水池、水泵房、仪表室、化验室。1985年,在府前路(县武装部驻地)建成容量300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自来水塔,每年可向县城居民供水83万吨。
  城区居民照明。明、清时期沿用灯草、青油灯盏;民国时期,开始有煤油灯,但使用不普遍;1950年8月,县城照明开始用电,初期由私营新东电厂供电,装机容量25千瓦,装电灯泡170余个,主要供县直属机关照明。1952年,新东电厂改为国营企业,换装75千瓦柴油发电机组,装灯泡增至700余个,用户扩展到街道商店。1960年,东乡磷肥厂 1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投产后,架设6千伏输电线路向县城供电。1967年4月,国家电网开始供电,县城生活用电量1964年0.8万度,1970年5万度,1980年18万度,1985年173.5万度。
  1952年,府前路设置照明路灯,装配100-200瓦电灯泡,亮度微弱,且易损坏。1960年后,城区主要街巷普遍装置路灯;1970年,交通路、府前路、迎春路的路灯换装长臂式高压水银灯,亮度强,且稳定。
  排水设施 1972年以前,县城街道原有排水设施淤塞,雨季街巷渍水淌流。1973年始,交通路、府前路、迎春路、解放街在铺设水泥路面的同时,全面进行了排水工程设计施工,到1983年,共建下水道6851米,结构形式为乱石或砖块砌成暗沟,沟宽30~50公分,深60-100公分,上设钢筋混凝土盖板,地面渍水渗入暗沟,就地注入附近水溪。
  卫生设施公共厕所,1953年以前,城区遍布私人茅坑粪窖。1954年,四个街区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先后填毁茅坑粪窖,新建简易砖木结构的集体厕所。1963年,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首建城区公共厕所4处;到1985年,全城公共厕所增至62处,原有集体厕所全部填毁。
  垃圾坑,1954年,县卫生防疫站划定城区垃圾堆放点,由清洁工定期运送郊外。1963年,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统一规划,全城设置街巷垃圾坑60个,1985年增至72个;清洁工由1963年的14人增加到1985年的30人,设备有人力板车12辆,机动小型翻斗车4辆,洒水汽车l辆。街巷地面垃圾由清洁工划段包干清扫,入坑垃圾由机动车装运郊外处理。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清除垃圾管理面积,1963年为l万平方米,1985年增至4.7万平方米。
  三、公房管理建国初,设房地产管理委员会,隶属县民政局;1979年,改为房产公司,隶属县财政局,1985年转隶城乡建设局。
  50年代初,县房地产管理委员会接管民国时期县城公用房屋95栋,约2万平方米。到60年代前期,这些公产房大部分转卖给机关、企业所有,或拆旧翻新。
  1964~1983年,县房产管理部门自筹资金37万元,先后新建了公产房23栋(含改建),总面积4641.9平方米,其中有店房、厂房、平房住宅和二室一厅或三室一厅宿舍楼,分别租给142户居民使用,按月分类计租,平房每平方米收费0.06~0.07元;店房每平方米收费0.28元;分套楼房每平方米收费O.10元。按照“以租养房”原则,房屋渗漏,墙壁破损等,由房产管理部门有计划地统一维修。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兴建的房产,由所属单位管理和维修,产权转移亦由所属单位处理。
  第四节城区绿化 1958年前,县城街道路面狭窄,不利城区绿化,孝岗镇人民政府一度号召居民在主要街区植树,年复一年,成活率都很低。
  1959年,修整加宽街道后,采取街道两旁单位、商店包干绿化,包植树,包成活,当年未活来年补栽,持之以恒,效果良好。80年代,交通路、府前路、迎春路、解放街已绿树成荫,生机盎然。
  1980年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城区绿化有新进展,党政军民一致行动,在机关、厂矿院内,辟建园林花圃,美化环境。
  南门港街区花园,位于交通路、府前路交叉口,与东乡饭店二部一水相隔,1983年筹建,1985年竣工,面积200平方米。东、南两边用铁栅夹成等腰三角形,底边濒临南门港垒陂,顶角有一孔孔圆形大门,入门建有平顶楼台,园中有圆形塔式花坛,绕坛有条条花径,跨港建水中曲桥,直通饭店二部门首,桥中有麻石建成的八角亭。
  县委、县政府大院花圃,建于1984年,面积1500平方米。前院中央建有瓷砖嵌边的喷水池,四周排列花卉盆景,左右两边和后院辟建花圃栽种花木,配有专人管理。
  东乡铜矿区,辟建小花园4处,小公园1处,花坛、花池156个,假山喷水池9个,凉亭3座,大型雕塑2座,儿童乐园1所,培育各类花木364个品种,设置盆景4100盆。到1985年,全矿移植防护、风景树62.6万株,绿化总面积74·4万平方米,占可绿化面积的93.7%。
  火车站站前花坛,建于1983年,中间为圆形花坛,东西两侧为椭圆形花坛,内植花木。
  坐落城郊的糖厂、化肥厂、磷肥厂等厂区和东乡县第一中学、东乡师范学校院内,均辟建园林花圃。
  第二章乡村建设清咸丰六年至十一年(1856-1861年),太平军四战东乡,其中,咸丰七年,太平军与清军在大桥岗交战,许多村庄被毁。民国31年(1942年),日本侵略军盘踞县城,窜扰四境,纵火焚烧民房3689栋,损失惨重。其后,直至1949年5月东乡解放,处于政局动荡年代,地瘠民贫,乡村建设速度缓慢,被战祸毁去的村庄未得完全恢复。
  第一节集镇建设旧志载,明·嘉靖年间,县境农村集镇有长林市、珀玕市、万石塘市、润陂市、坪塘市、黎坪市(今黎墟)、坑西市、水北市、沙岗市、愉怡市、斗门桥市。尔后几经兴废,到民国时期,有珀玕街、小璜街、愉怡街、杨桥殿、柴湖港、东岗积、詹家塘、马墟积、岗上积、将军岭、墟上桥、南辽桥、富贵岗、虎墟积、黎墟积、王家桥、瑶墟积等17个农村集市。建国后,柴湖港、东岗积、南辽桥、富贵岗先后废除集市;1971年,调整县际行政区划时,临川县太阳公社的董塘积划归马墟公社管辖。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农村集镇建设缺资料。
  50年代,据县房地产管理委员会对15个农村集镇的调查统计,旧有公房、民房总面积为104732平方米。1960年后,各集镇始兴土木,乡镇人民政府(公社)、供销、粮油、食品、银行营业所、税务、工商管理、邮电、卫生、学校等单位及乡镇企业,先后新建了办公、营业、教学、医疗用房,多数是砖木结构平房。1981年后,集镇建设有新发展,有的就地延伸、扩展集市街道,有的迁离原址,另择新地建设新街区。在整修街道后,乡(镇)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小城镇建设要求,统一规划,陆续新建了一批砖木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两层、三层楼房,有的专业户也到集镇开店设厂,走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新路。37年来,全县农村集镇建筑总面积309322平方米(不含县城和省属红星垦殖场驻地墟上桥镇)。
  小璜街位于县境北部,距县城14公里,原属临川县七十三都,建县后编为遵化乡十都,清代中叶辟为农村集市,民国时期是小璜区公所和乡公所驻地。
  建国后,小璜街仍为小璜区公所、乡人民政府(公社)所在地,是全乡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原有街道长35丈,宽6尺,有40多家店铺,街道外侧设粮食、猪牛交易市场。1957年始,集市逐步向旧街西端延伸扩展,到1985年,房屋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集镇人口265户,1415人。每月逢三、六、九(农历)为墟日,上市农副产品以米谷、生猪、耕牛、家禽、鲜蛋、红糖、果蔗为大宗,家庭手工业传统产品以蓑衣、棕绳、草鞋等著称。1980年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集市贸易的发展,每墟成交额平均达10万元左右。集镇附近的矿藏有石灰石、瓷土矿,乡镇企业正小规模开采。
  珀玕街位于余江、余干、东乡三县交界处,距县城20公里,紧依省道南(昌张(公庙)公路,是东乡通往赣东北的东大门。明洪武四年(1371年)设珀玕巡检司,辟为农村集市。原属临川县七十一都,建县后改编为遵化乡九都。民国时期珀玕乡公所驻此。1932年7月由邵式平、方志纯亲自指导和组织,在珀玕街附近的弄里艾家建立了县临时苏维埃政府,集镇南面建有革命烈士纪念亭。
  建国后,珀玕街是珀玕乡人民政府(公社)所在地。1972年始,按照集镇规划,乡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陆续向旧街南面迁移,新建筑群在紧接南张公路平岗上兴起,形成了珀玕新街区。1984年,集镇人口206户,1254人。每月逢二、五、八(农历)为墟日,每墟赶集交易人数4000人左右。
  杨桥殿位于县境北部,距县城20公里,东(乡) ——刘(家岭)公路纵贯集市中心,并有东通余干县社庚、西达进贤县钟陵的支线。原属进贤县十九都,建县后改编为崇信乡三十一都,清光绪三年(1877年)辟为农村集市。民国时期,杨桥区公所和乡公所均驻此地。杨桥殿以北3公里处罗家桥村,是南宋嘉定四年(1211年)进士罗必元的故里,村北有秀女洞,至今仅存遗址。
  建国后,杨桥殿为愉怡区公所、杨桥殿乡人民政府(公社)所在地,是全乡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73年,乡政府从老街区搬迁到东刘公路北端的平岗上。乡属企事业单位相继北迁,形成了杨桥殿新街区。1984年,铺设了一条长300多米、宽10米的水泥街面,建起了800多平方米的塑料瓦棚农贸市场。集镇人口105户,575人。每月逢二、五、八(农历)为墟日,来自当地和余干、进贤县邻话村庄的赶集村民,高峰期达万人左右。上市农副产品以谷米、大豆、鱼类、家禽、鲜蛋、皮蛋、花生、芝麻为大宗,尤以活鸡、鲜蛋、鲜鱼、花生著称,数量多,价格低。
  愉怡街位于县境北部,距县城17公里,因地处古余汗(今余干县)、临汝(今临川县)两县互界处,后汉时称“余临界”。原属临川县六十八都, 明正德七年(1512年)归属东乡县后,以其谐音改称“愉怡街”,并发展为农村集市,编人移风乡十二都。民国时期为愉怡乡公所驻地。
  建国后,愉怡乡人民政府(公社)仍设愉怡街。按照集镇统一规划。旧街逐步向平岗延伸扩展。到1984年止,集镇房屋建筑总面积15862平方米,其中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用房9092平方米,集体所有制单位建房6370平方米,居民私人建房400平方米。集镇人口115户。565人。每月逢一、四、七(农历)为墟日。当地及余干县附近村庄赶集村民,平均每墟3000人左右。
  墟上桥位于县城以西6公里平岗上,地当东乡——詹墟、寺前一—南辽公路交叉的十字路口。原属临川县五十六都,建县后改编为安宁乡十五都。清雍正年间,朱氏从贵溪县河口镇迁居于小石桥边,村名朱家,后发展为农村集市,改称墟上桥,民国时期归属南辽乡。1958年,省属国营红星综合垦殖场迁建此地,1985年4月建立墟上桥镇。集镇中心兴建了由两条宽30米组成的“丁”字形水泥路面街道,两旁驻红星垦殖场总场机关、商店、食品厂、机械厂、农机站、学校、医院、电影院等单位。到1985年,集镇人口11736人,其中垦殖场职工5973人,房屋建筑总面积79033平方米。集镇经济以农牧业和为农牧业服务的食品工业为主,形成了一个以农养牧,以牧促农,以工补农的优化产业结构。1985年红星垦殖场工农业总产值3010.4万元,相当于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10.58%。由于陆路交通发达,墟上桥已成为方圆二、三十里内仅次于县城的农贸中心,每月逢农历三、六、九日为墟日,每墟赶集人数4000人左右。
  詹家塘位于县境西部,距县城23公里,因早年有詹姓聚居于塘边而得名。原属临川县安宁乡五十九都,建县后改编为安宁乡十七都,清代辟为农村集市,称詹墟。民国时期詹墟乡公所驻此。
  建国后,詹墟区公所、詹墟乡人民政府(公社)仍驻詹家塘。按照集镇统一规划。旧街逐步朝相邻的平岗上延伸扩展。1985年铺设了一条长1000米、宽15米的柏油路面街道,东乡至幕塘公路横贯集市中心,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房屋建筑分别设置街道两旁。1984年集镇人口145户,887人。每月逢农历一、四、七为墟日,来自当地和进贤、临川县就近村庄赶集的村民每墟近5000人,集镇附近地下资源有石灰石和重晶石,乡办企业正小规模开采。
  马墟积位于县境西南部,距县城33公里,因老街地权属前、后马村而得名。原属临川县安宁乡五十八都,建县后改编为安宁乡二十六都。清咸丰十年(1860年)设马家积仓,辟为农村集市,称马墟积。民国时期,马墟乡公所驻此,集镇临近南,北港,是历史上水运木竹的集散地。
  建国后,马墟积为马墟区公所、乡人民政府(公社)所在地,是全乡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因老街地势较低,易受涝灾,1974年集市向老街东北方向l公里的平岗上迁移,辟建新街区,占地100亩,铺设了一条长150米、宽10米的水泥路面街道,两旁按规划新建了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房。集镇附近人口稠密,劳力资源丰富,从事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的较多,尤以花爆著称。7集市贸易繁荣,每月逢农历二、五、八为墟日,来自当地和临川县邻近村庄赶集村民,秋后旺季达万人左右,平均每集成交额10万余元。
  董塘位于县境西南,距县城38.5公里,与临川县唱凯、太阳乡相连,清乾隆以后辟为农村集市。民国37年(1948年),董塘归属临川县第二区。建国初改隶临川县第九区新溪乡。1969年拨入太阳公社。1971年,划归本县马墟公社管辖。1984年,董塘村民委员会驻此。东乡及临川两县公共汽车公司每天有直达客运班车。街区设有马墟供销社分店、信用社、食品收购点、医疗站、药店、饮食店、邮政代办所、学校等单位。集镇人口61户,334人。每月逢农历三、六、九为墟日,是县境西南边境农贸中心,花爆生产颇有名气。
  岗上积位于县境西南,距县城15公里。原属临川县七十五都,建县后编列延寿乡十八都。清初辟为农村集市,称麦园墟,因附近有大片麦地而得名;又因处于平岗之上,惯称岗上积。民国时期归南英乡管辖,为第二区署驻地。
  建国后,南英、东源乡(1984年改称岗上积乡)人民政府(公社)均驻岗上积,是全乡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52年马墟区公所迁驻于此。集镇市容通过不断改造,到1984年,建成了由两条长300米、宽10米、形成“十”字交叉的水泥路面街道,东乡——抚州公路纵贯东南,两侧驻乡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月逢农历四、七、十为墟日,来自当地和临川、金溪县邻近村庄赶集村民每墟8000人左右,上市农副产品以生猪、耕牛、杉木交易最盛。
  虎墟积位于县境南部平岗上的高坊,又名老屋下高家,距县城11公里,原属临川县六十三都,建县后编列长寿乡五都,并逐步发展为农村集市,称虎墟积。明代进士徐良傅、清代进士高廷瑛, 均高坊人。
  建国后,虎墟积(高坊)为虎墟乡人民政府(公社)驻地,墈头铺——黎墟公路穿越集市中心,乡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设于公路两侧,集镇人口129户,740人。每月逢农历三、六、九为墟日,是县境较小的农贸市场之一。
  将军岭位于县境西部偏北,距县城14公里,北靠南张公路,西邻进贤县衙前乡境,原属临川县五十五都,建县后改编为安宁乡十四都。明天顺年间,乐氏由县境濂溪乐家迁居将军岭下,村因山得名(将军岭,山上早年建有将军庙,故名)。随后,吴、刘、周、冯等姓相继迁入,由于人丁兴旺,交往频繁,逐步发展为集市。建国初隶属军岭区军岭乡,1963年归并邓家乡,军岭村民委员会驻地。集镇人口88户,487人。每月逢农历一、四、七为墟日,是县境较小的农贸市场之一。
  黎墟积位于县境南部,距县城27公里,县城——爝头铺——黎墟——虎形山——王桥——县城循环公路贯穿集市中心,是南乡较大农村集镇。原属临川县七十八都,建县后编列为延寿乡二十一都。明初辟为集市,称黎坪市,后人惯称黎墟积。民国时期,荆公乡公所驻此。
  建国后,黎墟积为黎墟区公所、黎墟乡人民政府(公社)所在地。70年代始,旧街两端逐步向循环公路延伸,乡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夹道建房,扩大了集市范围。集镇人口410户,1726人。每月逢农历一、四、七为墟日,当地和金溪县邻近村庄赶集的村民,平均每集三四千人,每逢农历九月十七日传统庙会,与会群众近万人。
  王桥又名王家桥,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15公里,地处东乡——鹰潭、王桥——金溪公路交接的三岔路口。原属临川县六十一都,建县后编列为长寿乡一都,逐步发展为农村集市。民国时期,第四区署和王桥乡公所均驻此。
  建国初,1949年王桥区公所驻此,翌年迁至王家桥东南1.5公里的小溪村;1958年,王桥公社(乡人民政府)驻王家桥。1968年始,集市逐步向旧街以西的东(乡)金(溪)公路迁移,夹道建设新街区。到1985年,乡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房总面积11820平方米,新建筑群对称形成梯形街道。集镇人口76户,370人。每月逢农历一、四、七为墟日,来自当地和余江县邻近村庄的赶集村民每墟有二三千人。
  瑶墟街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22.3公里,地当金(溪)、东(乡)、余(江)三县交界处,濒临瑶河北岸,东靠东乡——红光公路。原属金溪县四十都,建县后编列延福乡二十五都。其时,周氏从本地南源徙居此地,村名周家;清初,村西1公里的后源窑下积移至此地,借用原集市之名,改称窑下积,后谐音雅化为瑶墟街。民国时期,瑶墟乡公所驻此。
  建国后,瑶墟街仍为瑶墟乡人民政府(公社)所在地。集市中心有一条长150米的石板街道,70年代始,逐步向两端延伸扩展,驻有乡政府机关和乡企事业单位。70年代中,在瑶墟街东南的瑶河之上,兴建了长125.8米5孔双曲拱乱石公路桥梁,并在大桥北端建成装机3台、容量210千瓦的水力发电站。1984年集镇人口发展到202户,622人。每月逢农历二、五、八为墟日,来自当地和余江、金溪县邻近村庄赶集的村民每墟有二三千人。
  第二节农民住宅建设县内农民住宅建筑的传统结构形式,主要有砖木、土木两种。砖木结构,以乱石奠基,青砖砌墙,左、右、后墙不开窗,梁柱、桁条、门窗、板壁用杉木制作;富豪之家的住宅造型美观,上嵌天花板,下铺地面砖。
  土木结构,以乱石奠基,用粘土筑墙,墙外不开窗,梁、柱、桁条,门壁用木料制作。
  房屋造型,常见的是三间一息屋:左、右j后三面砌墙,内竖四排木柱子,纵分三格,中间为厅堂;左右两边各分两间,前称正间,后叫后间,正中前开大门,后为小门。富豪之家在三间一字屋的规模上,正间前方各增建一间,称为厢间,中为天井,下为倒厅(大门内),倒厅左右两边各有一房间;正间和厢间,间隔一条楼巷,楼巷两端有耳门。
  50年代,农民住宅以维修为主,新建较少。50年代末至60年代,受“左”倾路线“一平二调”的影响,农民新建住宅者更少。较普遍的是公社下属的大队、生产队新建了一批办公室、仓库、加工房、牛猪舍等集体所有制房屋。
  从70年代末开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兴起,农民致力脱贫致富,私人建房者逐渐多起来。据城乡建设局对县内15个乡镇(不含孝岗镇、墟上桥镇)的调查统计,1985年农民住宅总面积为416.6万平方米,每人平均住房面积17.1平方米(含厨房及其他用房)。新建住房面积占住房总面积的36.9%,计154.1万平方米,其中60%左右的农民新房是1979~1985年的7年中建造的;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可以看到一幢幢别墅式的两层楼房。
  农村的祠堂、庙宇、戏台等古建筑,多拆除改建,尚有虎形山乡上池王氏宗祠、红光垦殖场新田吴氏宗祠等少数地方保留;庙宇、戏台濒于绝迹。
  第三章建筑队伍第一节县建筑公司 1954年前,县内无建筑企业,房屋建设由泥(石)、木匠工头承建。
  县建筑公司,集体建筑企业,隶属县城乡建设局。195年孝岗镇泥木生产合作社转为集体建筑队,隶属县手工业管理局,有工人60人;同年11月,改为县建筑公司,由集体转为地方国营企业;1961年,调整手工业管理体制,又由地方国营改回集体建筑队;1975年,恢复建筑公司建制,隶属城乡建设局。到1985年,全公司有职工154人,固定资产原值20.69万元,流动资金2.75万元。施工设备有车床、刨床、台钳、砂轮机、减速器、打眼机、刨料机、锯板机、摇臂钻、电焊机、电动卷扬机、手板葫芦、振动器、龙门架、拉丝机、搅拌机等。工程承建形式,50年代前期,县建筑公司多为城区机关点工维修旧房,少数房屋紧缺单位,如县委、粮食、商业部门有小规模的基建项目。1958年始,公用房屋建筑工程逐步增多。当初,工程承建形式为包工不包料,即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建筑定额标准,结算工资,建筑材料由建房单位提供。1979年后,改由建房单位与建筑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根据设计图纸,由建筑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施工定额标准包工包料。
  县建筑公司承建房屋竣工面积,1965年为9741平方米,收入62万元;1977~1981年累计67363平方米,总收入453万元。
  东乡县建筑公司承建主要工程一览表表10-1 第二节其他建筑单位乡镇建筑队 1958年始,为适应农村建设需要,各乡镇就地选拔泥、木工匠及建筑技术人员,陆续组建建筑企业,到1985年,全县有孝岗、长林、小璜、马墟、邓家、愉怡、店前、杨桥殿、詹墟、岗上积、珀玕等11个乡镇集体建筑队,共有工人733人;有红星、红光、红旗垦殖场及水稻良种场4个全民所有制建筑队,共有工人136人。经县城乡建设局审查,正式核准四级建筑企业2个(不包括县建筑公司),准四级建筑企业3个,五级建筑企业7个。在乡镇建筑企业中,马圩建筑队规模较大,共招聘工人300余人。
  外来建筑队伍 1980年后,县城房建工程浩繁,毗邻县市的建筑企业参与了县城部分房建工程的设计施工,主要有抚州市建筑公司工程队、临川县华溪建筑队、罗湖建筑队、余江县石港建筑队、梅岭建筑队、平定建筑队、万年县城关镇建筑队、福建省平潭县民营建筑队等。这些外来建筑企业,流动性较大,工程结束即行撤离。
  附:主要房屋建筑工程简介一、嘉会堂民国35年(1946年)建,是县城第一幢采用机制标准砖砌墙的新式3层私有楼房,双开玻璃窗,木质楼板,面积200平方米,建筑施工为县内民间土木建筑工人。
  二、人民银行办公楼 1952年建,是县城公房建筑中率先革除旧式斗砖砌墙的两层楼房,砖木结构,三开玻璃窗,木质楼板,面积400平方米,此房营建质量高,到1985年完整无损。设计施工为县内民间泥木工人。
  三、政府办公大楼 1981年4月开工,1983年5月验收启用,是县城迄至1985年规模最大的办公大楼,总面积4325.58平方米;砖石、钢筋混凝土结构,五层平顶,四开高大玻璃钢窗,水磨石图案花纹地面。设计单位为东乡磷肥厂设计室,施工单位为马墟公社基建队。
  四、政府招待所麻石楼 1984年3月动工,1985年6月建成,是建国以来县城率先利用本地王桥天然资源——麻石砌墙营建的高层大楼,总面积2200平方米;四层平顶,房高16米,木质三开窗,每层楼前设平台走廊,水磨石地面,拼条天花板,室内设卫生套间,总造价26万元,比同期用青砖砌墙造价约低2~3%,并具有坚固、冬暖夏凉之优点。设计施工单位为福建省平潭县民营建筑队。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一节机构设置 1977年,县计划委员会兼管环境保护工作。
  1981年,县人民政府设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干部2人。
  1984年,环境保护办公室与基本建设局合并,成立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同年8月,恢复县环境保护办公室,编制9人;12月,设环境监测站,隶属环境保护办公室;乡镇设兼职环保监督员1人。
  1985年4月,环境监测大楼动工兴建,总面积1277平方米。环境监测大型仪器有:原子分光光度计、721型分光光度计、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计、离子活度计、马沸炉、烘干箱、电冰箱、大气采样器、声级计、环境监测专用车等。
  工矿企业环保机构:1981年东乡铜矿设环境保护科,配干部6人,下设环境监测员7人;东乡磷肥厂、化肥厂分别设安全环保科,各配技术干部7人和2人。1984年,县属厂矿普遍配备专职环保技术人员1名,负责所在厂矿的环境监督。
  第二节环境质量东乡境内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工矿企业排放的“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排污量较大的企业有东乡铜矿、磷肥厂、化肥厂、糖厂、红星食品厂等。根据1985年环保办公室对县境厂矿工业污染源的调查资料,全县工业废水年排放量为1324.08万吨,每万元产值的工业废水排放量1425.6吨,为全省水平的1.97倍,全国水平的3.3。全县废气年排放量为103010.612万标立方米,万元产值的工业废气排放量12.24万标立方米,废气中有害物质总量为12909.14吨,万元产值的废气有害物质量1.53吨,为全省水平的1.99倍,全国水平的2.05倍。全县废渣年产出量为30.05万吨,万元产值的工业废渣产出量35.7吨。为全省水平的2.81倍;全国水平的4.96倍。
  噪声污染,根据1985年县环保办公室的调查资料,在测定的52个噪声源中,有9个声源强度在85分贝(A)以下,其余的声源强度均超过85分贝(A),最高的为116分贝(A),厂矿外的声源强度也在56.6-98.5分贝(A)之间。
  东乡境内唯一的一条小河——北港已被县城郊10多家厂矿企业排放的废水污染,水质遭到严重破坏。1985年,县环保办公室在河水中检出COD、铜、锌、铁、氨氮、氟化物等,其含量分别为1752毫克/升、1.1毫克/升、7.55毫克/升、288.9毫克/升、427毫克/升、5.1毫克/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渔业用水标准。北港的污染使沿港居民的生活饮用水也受到污染。1985年,县环保办公室在离县城6公里的墟上桥镇南辽村取两口水井中的水进行化验,其COD含量分别为4010毫克/升和3440毫克/升,氟化物含量分别为3.689毫克/升和3.57毫克/升,硫化物含量分别为0.69毫克/升和0.184毫克/升,均超过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数倍至数十倍,COD的含量已超过废水排放标准的十几倍。
  第三节污染治理一、污染危害环境污染对农作物的危害主要是水稻,根据1985年统计,全县受废水、废气污染而造成损失的农田面积为8000余亩,其中造成明显损失、每年赔产的农田面积3400余亩,计损失稻谷40多万斤,70-80年代初,各厂矿累计赔偿金额达150余万元。1985年全县赔偿农业损失9.7万元。
  牧业危害主要是东乡磷肥厂排放的氟污染牧草,使牧草含氟量增高,耕牛食后造成拐脚、缩腹,食量减退,逐渐消瘦而死亡。据统计,1967~1985年,因东乡磷肥厂排放氟中毒死亡的耕牛381头,赔偿总金额21.2万元。赔偿死亡的耕牛骨中含氟量均在200毫克/100克以上,比正常情况耕牛骨中含氟量高1倍以上。
  水体污染破坏了渔业生产,据调查,污染严重的北港每年损失鱼类产量3~4万斤。1985年,红星食品厂排放的酵母废水,造成鱼类大批死亡,一次赔偿农民损失6000元。
  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据1985年调查,墟上桥镇南辽村因常年用被污染的北港水,使60%的居民患有皮肤骚痒症,还有一些人出现皮肤溃疡。1984年县卫生防疫站对以东乡磷肥厂为中心2.5公里以内的7个村民委员会居民3814人做了氟斑牙症调查,其结果,这些地方的居民氟斑牙症平均发病率为48.53%,其中距离磷肥厂最近的青井、王源村分别为68.87%和75.45%,而距离磷肥厂较远的大坪村则为26.57%。由于环境致癌物的污染,县境癌症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1981~1985年,在县人民医院就诊而病亡的各种癌症患者458人,平均每年91人,比1978~1980年平均每年死于县医院的癌症患者70人,上升30%。
  环境污染使县内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乱砍滥伐森林和不合理的开山造田,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据1984年统计,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仍有36.68万亩。森林的破坏,食物链的污染,许多野生动物逐渐失去生存条件,一些珍稀动物如虎、豹等已绝迹,猫头鹰、穿山甲等亦濒临灭绝。
  二、治理措施东乡工业的发展起步较早,分布在县城郊区的中央、省、地、县属主要工矿企业多为50年代末至60年代前期所建,设备较陈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对环境污染也严重。
  1982年7月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对重点排污单位征收了排污费,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污染治理。同时,对县内工矿企业基本建设工程,坚持实行“三同时”制度,即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与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东乡糖厂纸板车间的扩建和东乡制药厂大输液车间的改造,都向县环保办公室提出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把环境保护设施列入工程建设项目之一,取得明显效果,防止了新污染的产生。1981-1985年,县环保办公室共拨给工矿企业治理污染经费29.6万元。
  废气治理县内多数厂矿的工业锅炉和炉窑进行了技术改造,增设除尘系统,烟尘污染有所减轻。东乡磷肥厂的钙镁磷生产,在球磨机上安装脉冲装置,从粉尘中每天回收50~70公斤成品肥;同时改进了磷矿石的烧结方法,使用白云石炉内脱氟新工艺,氟化物污染有所降低。县水泥厂原材料处理改地面粉碎为地下粉碎,减轻了地面粉尘的污染。
  废水治理 1980年始,各厂矿逐步推行工业废水的循环利用,到1985年,循环利用率达30%,减少了工业废水外排量,部分有害物浓度也有所下降。东乡铜矿采取清、污水分流,以铁置换工艺回收酸性废水中的铜,杜绝尾砂外排;1982年,相继建成日处理3000吨酸性废水的处理站,运转情况良好。
  废渣治理各厂矿的工业废渣基本上进行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东乡磷肥厂主要有煤灰和煤渣,年产5000吨左右,两项比例各半,煤灰供附近居民和职工家属用于生活燃料;煤渣用于生产煤渣砖。东乡糖厂,1968年开始利用废糖蜜、蔗渣、煤渣,开发了纸板、酒精、煤渣砖等产品,综合利用常年产值达407.58万元。
  迄至1985年止,县内环境污染程度仍属全省较严重的地区之一,急待抓紧老污染源的治理,控制新污染源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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