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东乡县的粮油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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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82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东乡县的粮油销售
分类号: F713.3
页数: 2
页码: 208
摘要: 明、清及民国时期,官府对粮食只征不贷,只购不销,粮油自由交易,私人经营。民国20年,县城有米店5家;民国35年,全县较大粮行、厂商有惠东、群益、大丰、大顺、德昌等10多家,均为官吏与豪绅合伙经营,盗用国家粮赋为资本,既加工又销售,垄断整个粮食市场。建国初,城乡粮油交易,仍为自由买卖。1952年8月,撤销东乡粮店,由县粮食局承担粮油购销业务。统销 1953年11月对非农业人口实行计划供应,按工种,年龄分等核定每人每月定量标准,以户计算,凭证供应,节约归己。油脂统销非农业人口食油,以人定量,按月供应,节约归己。
关键词: 东乡县 粮油销售

内容

明、清及民国时期,官府对粮食只征不贷,只购不销,粮油自由交易,私人经营。民国20年(1931年),县城有米店5家;民国35年(1946年),全县较大粮行、厂商有惠东、群益、大丰、大顺、德昌等10多家,均为官吏与豪绅合伙经营,盗用国家粮赋为资本,既加工又销售,垄断整个粮食市场。
  建国初,城乡粮油交易,仍为自由买卖。1949年下半年,全县15个农村集市,每逢墟自平均粮食上市量有稻谷1125担,豆、麦、粟等杂粮278担;城镇粮油供应仍由私商经营。
  1951年7月,成立中国粮食公司上饶分公司东乡粮店,经营粮食购销业务,管理粮食市场,并对私营粮食厂商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使其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1952年8月,撤销东乡粮店,由县粮食局承担粮油购销业务。
  1953年起,实行粮食、油脂统购统销,按行政区划先后设立粮油管理所(站),到1985年,全县有粮油供应点23个。
  统销 1953年11月对非农业人口实行计划供应,按工种,年龄分等核定每人每月定量标准,以户计算,凭证供应,节约归己。县内城镇各类人口粮食(大米)定量标准是:特重体力劳动者分4等,等差2斤,平均每人49斤;一般重体力劳动者分4等,等差2斤,平均每人41斤;轻体力劳动者分4等,等差l~2斤,平均每人33斤;干部及其他脑力劳动者分2等,等差1斤,平均每人29.5斤;大学i中学学生分2等,等差1斤,平均每人33.5斤;一般居民和10周岁以上的儿童分4等,等差1斤,平均每人27.5斤;6。9周岁儿童,每周岁差距1斤,平均每人22.5斤;2~5周岁儿童,每周岁差距2斤,平均每人15斤;l周岁儿童每人为9斤;不满周岁儿童每人为6斤。
  1953~1985年,全县城市、集镇粮食统销量为37702万斤(贸易粮,下同),年平均销量1142.48万斤,最高年1985年销量为2174.2万斤,其中定量口粮供应1361万斤;最低年1953年销量为353.5万斤。
  定销对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的农业区、林业区、菜农、牧民、渔民,由国家核定全年粮食指标予以供应。
  借销农村青黄不接时期,对暂时有缺粮困难的非统销、定销户,国家把一部分粮食作价借销,到时收回粮食,付还价款。
  议销在统销之外,将议价收购的粮食,又以议价销售。1981年,县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共销售议价贸易粮863.89万斤;1984年,议销贸易粮1219.89万斤,其中一部分远销福建、广东、河北、贵州、陕西、新疆、黑龙江、吉林等省市。
  奖售 1961年开始,国家收购棉花、茶叶、木竹、生猪、甘蔗、中药材等主要农副产品,实行奖售粮食的政策(按统销价供应)。1961年,全县奖售粮(大米,下同)14万斤,1973年增至151.68万斤,1981年为508.5万斤,1985年为637万斤,其中生猪奖售粮均占当年奖售粮总数90%以上。
  行业用粮供应由用粮单位编制计划,粮食部门核准后,按计划定期供应。凡熟食品、复制品、糕点等行业使用统销粮,按标准收粮票,实行差额结算。1953年,全县供应行业用粮(大米,下同)85万斤,1974年为128.61万斤,1985年增至319万斤。
  补助粮供应包括会议、干部职工出差、夜班补助粮等。1961年,全县供应补助粮(大米,下同)5万斤,1968年增至33.07万斤,1975年下降到13.02万斤,1984年又降到10.01万斤。
  粮票发放有全国通用粮票和江西地方粮票两种。发放粮票时扣减其口粮供应数和一定数量的食油指标(发放地方粮票时,不扣食油指标)。1967年,发放全国通用粮票24.86万斤,回收5.82万斤;发放江西地方粮票104.07万斤,回收81.65万斤。1976年,发放全国通用粮票27.01万斤,回收0.29万斤;发放江西地方粮票178.61万斤,回收127.23万斤。1985年,发放全国通用粮票13.49万斤,回收6.90万斤;发放江西地方粮票700.95万斤,回收699.23万斤。
  油脂统销非农业人口食油,以人定量,按月供应,节约归己。县食油定量供应不分等级,1954年始,每人每月3两,1981年起,每人每月5两;工商行业用油,按核定计划,定期供应。1950~1985年,县城和集镇油脂统销量725.87万斤,年平均销量20.16万斤,最高年1985年销量为68万斤,最低年1950年销量为3.6万斤。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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