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东乡县的商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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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79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东乡县的商品流通
分类号: F724
页数: 3
页码: 197
摘要: 民国以前,县内输入商品,以棉布、食盐、木竹为大宗;输出商品,以糖、油、粮为主。民国25年后,浙赣铁路全线通车,改善了东乡陆路交通条件,县内糖、油、米谷等大宗输出商品,改由铁路运输,运销南昌、武汉、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 输入商品中,外国商品日益增多。在发展国营商业的同时,积极组织和发展供销合作社商业。商品基本上按行政区域流转;以行政命令下达指令性任务,强调计划调节,忽视市场调节。
关键词: 东乡县 商品流通

内容

民国以前,县内输入商品,以棉布、食盐、木竹为大宗;输出商品,以糖、油、粮为主。清末乡土志载:“货物之外来者,如木竹多贩自金溪之云林;纸张、花爆、洋药多贩自郡城(今抚州)及临川流坊,棉布多贩自临川之渡头;药材多贩自樟树镇。”“出境货物以糖、油为大宗,每岁不下三、四万圆(银洋),谷米次之。'¨“出产之运销外地者,陆运凡三处:一郡城(今抚州),如各路之油、糖及麦园墟之棉花、谷米多售于此;二金溪县,如润溪之鱼、近城之小麦及东南路之油、糖,多售于此;三浒湾镇,出售之物与金溪县同。舟运亦三一省垣(即南昌),如东路之姜、麻,由邓埠河以输往之;二饶州(今波阳)、景德镇及乐平平平等地,如东路之谷米,亦由邓家埠河以输往之;三广信(今上饶)之河口镇,仍以东路之米谷为多。” 孝岗镇是全县农副产品集结交换的中心。农村商业以马墟、岗上积、詹墟、小璜街、杨桥殿、瑶墟积、黎墟积7个集市较兴盛,每逢墟日,不但境内乡民赶集买卖,络绎不绝,而且临川、金溪、余江、余干、进贤等接壤县乡民和行商肩贩接踵而来。黄石茶叶、源里靛蓝、汉源草席、山区皮张等,大都为外地赶集客商收购。
   民国25年(1936年)后,浙赣铁路全线通车,改善了东乡陆路交通条件,县内糖、油、米谷等大宗输出商品,改由铁路运输,运销南昌、武汉、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 输入商品中,外国商品日益增多。
   建国初,根据中央“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国营商业和首先控制批发商业”的方针,1950年7月设立了县国营商业经营机构,开展以批发业务为主的购销活动。在发展国营商业的同时,积极组织和发展供销合作社商业。
   1954年,按城乡分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分别为城镇和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从1953年起,国家先后对粮食、油脂油料、棉布、棉花、麻类、烤烟、毛竹、茶叶、家禽、鲜蛋、畜产品等重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和派购,人民政府指定国营商业部门统一调配和经营。到1955年,全县批发业务完全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营。工业品和残牛、生猪、家禽、鲜蛋四大食品及粮食、油脂、油料由国营商业统购包销,在完成国家任务后有部分进入自由市场;棉花、茶叶、畜产品、食杂品、干鲜果、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等,由供销合作社统购包销,在完成计划后,也只有少量进入市场。商品基本上按行政区域流转;以行政命令下达指令性任务,强调计划调节,忽视市场调节。
   城乡合作商店(小组)和个体商贩,是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的补充,也起着商品流通作用。
   1952年以来,县商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全县国营、集体商业零售单位和个体商贩,在县城召开了六次物资交流会,扩大商品流通渠道,累计成交额504万元。小璜、黎墟、杨桥殿、詹墟、马墟、岗上积等农村集市也多次利用传统庙会举行地区性物资交流会。有的商业零售单位和个体商贩还参加毗邻地区抚州、鹰潭、邓家埠、双塘岗的物资交流会。
   1966年,进入“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时期,全县商业遭受严重的破坏。1968年,县商业局、供销社、粮食局、物资局撤并到生产生活资料管理处;同时撤并了各专业公司,农村供销社改组为国营商店。城乡小商贩和个体服务人员被赶出市场,集市贸易萧条,形成了国营商业单一渠道、独家经营的封闭式商品流通体制。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商业部门清理了“左”的思想影响,逐步调整管理体制,积极恢复和扩大商品流通渠道,由原来国营商业(包括供销社)独家经营,变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除专门从事商品流通的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集体、个体商业和村办代购代销店外,还有工业、物资、外贸、农工商联合公司,街道、乡镇办商业,以及各部门知青店和长途贩运的农民经商等。商品流通由封闭转为开放,改变了国营商业单纯靠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层层分配商品的做法,除少数计划分配的商品外,允许基层零售商店、基层供销社选点进货,允许自由采购,允许厂店直接挂钩,批发与零售都可向外地进货,从而扩大了花色品种,活跃了商品流通。到1985年,国务院商业部归口计划管理的商品比1979年以前减少了50%以上,小商品基本上实行了自由购销。
   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逐步推行了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1984年开始试点,根据零售企业不同经营情况,采取不同的承包形式:一是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定额上交,自负盈亏;二是转制经营,即由国营转为集体经营;三是租赁承包,定额上交,自负盈亏。国营商业实行经营承包制后,1985年l~6月完成纯购进693.09万元,纯销售1163万元,实现利润42.41万元,比未实行经营承包制的1984年同期分别增长39.17%、73.76%、41.36%。1985年,全县商业、饮食、服务从业人员达2327人(不含个体户),比1978年增长58.9%;商业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89.8%降为1985年的76.9%。
   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供销社改官办为民办。1983年进行了恢复供销社民主性、群众性、灵活性,和扩大社员股金的试点,然后由点到面逐步铺开。1984年全县供销社完成了初步改革,入股农户占总农户的72%,收集股金93.82万元,占基层供销社自有资金总额的39.6%。
   到1985年底,通过商业改革,全县初步形成了以国营商业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的商品流通体制,实行了开放式的商品流通,从而减少了流通环节,城乡市场空前活跃。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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