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东乡县的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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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786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东乡县的保险
分类号: F84
页数: 3
页码: 189
摘要: 机构设置1953年,中国人民银行东乡县支行设保险业务股;1958年,停办保险业务,机构相应撤销。1980年11月,恢复保险业务,由人民银行信贷股兼理;1981年1月,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东乡县人民银行代理处,仍由县支行信贷股经办,保险收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统一管理。1983年1月,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东乡县支公司,16个乡镇农业银行的营业所、信用社设保险业务代办所。
关键词: 东乡县 保险

内容

机构设置1953年,中国人民银行东乡县支行设保险业务股;1958年,停办保险业务,机构相应撤销。1980年11月,恢复保险业务,由人民银行信贷股兼理;1981年1月,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东乡县人民银行代理处,仍由县支行信贷股经办,保险收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统一管理。1983年1月,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东乡县支公司,16个乡镇农业银行的营业所、信用社设保险业务代办所。
  保险种类1953-1957年,有工商企业财产保险、棉花、耕牛保险。1981年,县内恢复保险业务,开办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汽车保险、耕牛保险4个险种。1985年,增加货运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包括汽车、拖拉机)、农业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易人身保险等。
  保额保费50年代和1981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分别由上饶、抚州地区保险中心支公司直接管理,县内未掌握数据。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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