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东乡县的工商信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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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783
颗粒名称: 2.东乡县的工商信贷
分类号: F830.5
页数: 1
页码: 187
摘要: 民国时期,私人钱庄为商人提供商业贷款,民国38年3月1日至15日,县城扶东钱庄贷款2046772元(金元券),贷谷742石4斗。民国26年,江西裕民银行东乡县办事处开办抵押形式的商业贷款;同年,江西省合作金库特约银行向县内87个民众合作社发放合作贷款11063128元(法币),收回6948803元。建国初,工商信贷主要对工商企业发放临时性、季节性流动资金贷款。1951~1957年,全县国营工商企业贷款总额635.5万元,年平均90.79万元,其中工业贷款16.5万元,商业贷款363.9万元,粮食商业贷款255.1万元。在工商贷款总额中,工业贷款6352.8万元,占28.93%。1983年,县工商银行成立信托分部,开始办理租赁、信托、委托、科技委托贷款业务,1985年,全县信托贷款余额75万元。
关键词: 东乡县 工商信贷

内容

民国时期,私人钱庄为商人提供商业贷款,民国38年(1949年)3月1日至15日,县城扶东钱庄贷款2046772元(金元券),贷谷742石4斗。
  民国26年(1937年),江西裕民银行东乡县办事处开办抵押形式的商业贷款;同年,江西省合作金库特约银行向县内87个民众合作社发放合作贷款11063128元(法币),收回6948803元。
  建国初,工商信贷主要对工商企业发放临时性、季节性流动资金贷款。
  1951~1957年,全县国营工商企业贷款总额635.5万元,年平均90.79万元,其中工业贷款16.5万元,商业贷款363.9万元,粮食商业贷款255.1万元。
  1958年以后,县内工业迅速发展,银行提供的工业贷款持续上升,1958-1979年,全县工商贷款总额21956.3万元,年平均998万元。在工商贷款总额中,工业贷款6352.8万元,占28.93%。
  1980年起,工商贷款范围扩大到设备、基建、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985年,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908万元,基本建设贷款53万元,乡镇企业贷款351万元,个体工商户贷款28.5万元。
  1983年,县工商银行成立信托分部,开始办理租赁、信托、委托、科技委托贷款业务,1985年,全县信托贷款余额75万元。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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