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乡县的农村信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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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782
颗粒名称: 1.东乡县的农村信贷
分类号: F830.5
页数: 1
页码: 187
摘要: 民国32年,中国农民银行东乡县办事处向遭受日本侵略军蹂躏的农民发放生产贷款,利率2分;民国36年向古源等19个村的蔗糖社发放蔗种、肥料、水利贷款8950万元(法币),利率5分;向长林等48个村的棉花社发放棉种贷款19630万元(法币),利率5分。1950~1952年,农村信贷主要扶助有困难的个体农民,其间,共发放生产、生活贷款121万元,年平均4.03万元。1980年开始,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银行提供农业生产贷款、社队集体贷款、社队农机贷款、小水电贷款、国营农场贷款、社员生产生活贷款,数额迅速增长,使用效益不断提高。1981~1985年,全县农贷金额累计为7705.8万元,年平均1541.16万元。
关键词: 东乡县 农村信贷

内容

民国32年(1943年),中国农民银行东乡县办事处向遭受日本侵略军蹂躏的农民发放生产贷款,利率2分;民国36年(1947年)向古源等19个村的蔗糖社发放蔗种、肥料、水利贷款8950万元(法币),利率5分;向长林等48个村的棉花社发放棉种贷款19630万元(法币),利率5分。
  建国后,农村信贷贯彻支持农业生产,搞活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方针,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和“有借有还,到期归还”、“钱物结合”等信贷原则。1950~1952年,农村信贷主要扶助有困难的个体农民,其间,共发放生产、生活贷款121万元,年平均4.03万元。
  1953~1958年,农村贷款以互助组和农业合作社为重点,6年中共发放水利、肥料、耕牛、农具、口粮、贫农合作基金等项贷款249.2万元,年平均41.53万元。
  60-70年代,农业贷款项目增加,主要有社队农、林、牧、渔业生产费用和生产设备、多种经营、小水电贷款,社队农业机械及灾区社员口粮无息贷款等,1960~1979年,全县农贷累计3052.3万元,年平均152.62万元。
  1980年开始,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银行提供农业生产贷款、社队集体贷款、社队农机贷款、小水电贷款、国营农场贷款、社员生产生活贷款,数额迅速增长,使用效益不断提高。1981~1985年,全县农贷金额累计为7705.8万元,年平均1541.16万元。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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