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777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东乡县的存款 |
| 分类号: | F830.48 |
| 页数: | 3 |
| 页码: | 184 |
| 摘要: | 建国后,县内工商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办理经济往来。民国33年,开办乡镇公溢储蓄,全县派额744.45万元(法币),实储额472.21万元。民国38年,3月1日至15日,县城扶东钱庄存款额797596元(金元券),存谷额568石4斗9升。建国后,银行吸收储蓄存款,成为国家资金重要来源之一。1950~1951年,在市场金融物价不稳定的情况下,开办保本保值折实储蓄存款,市场折实牌价上升,按折实保值;折实牌价下跌,则按所储存的货币保本付息,1952年6月停办。 |
| 关键词: | 存款 东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