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东乡县的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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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76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东乡县的监督
分类号: F81
页数: 1
页码: 174
摘要: 明、清及民国时期,县内财政监督缺资料。建国后,县财政局通过强化财政、税务规章制度,下达指令性计划,经常组织力量进行财务、税收检查。对此分别作出了检查处理,挽回了一部分国家损失,增加了财政收入。1985年,县审计局对粮食局粮油贸易公司等19个基层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出有问题的资金和违纪金额1684298元,其中应追回补缴国库款770821元。又对东乡制药厂1984年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审计,查出违纪金额750054元,其中应追回补缴国库款190670元。
关键词: 东乡县 监督

内容

明、清及民国时期,县内财政监督缺资料。
  建国后,县财政局通过强化财政、税务规章制度,下达指令性计划,经常组织力量进行财务、税收检查。发挥了对县属及基层单位执行收支计划的监督职能,使县内各项预算收入得以及时解缴入库,纠正了某些违章征收、任意减免、截留国家收入及违章开支的行为,促进了行政、企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少花钱,多办事,保证实现本单位的经济事业计划。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中,财经纪律松弛,各种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十分严重。1981年以来,县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三次财务大检查,仅1981年,就查出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548644元;乱挤乱摊成本的金额247754元;材料盘盈未冲减成本的金额492359元;产品红字,其他收入未作营业外收入的金额65814元;多提各种奖金的开支90368元;少转固定资产的金额274858元。对此分别作出了检查处理,挽回了一部分国家损失,增加了财政收入。
  1984年6月,县审计局成立,对全县行政、财政金融、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和财务活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年底对县水利电力局1983年以来的农田基本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试审,查出违反财经纪律金额450979.72元,其中应追回补缴国库款13万元。
  1985年,县审计局对粮食局粮油贸易公司等19个基层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出有问题的资金和违纪金额1684298元,其中应追回补缴国库款770821元。又对东乡制药厂1984年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审计,查出违纪金额750054元,其中应追回补缴国库款190670元。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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