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755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东乡县的体制改革 |
| 分类号: | D033 |
| 页数: | 2 |
| 页码: | 165 |
| 摘要: | 1982年6月,县经济委员会、县1工业局对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双重领导。1984年,国国务院关进一步扩权的文件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体制改革的十条规定公布后,全县工业管理体制进行了“小配套”改革 。领导体制根据精减放权的需要,撤销县工业局,恢复县经济委员会管理国营工业的职能,并逐步由纵向管理转向横向管理,成为企业的服务性机构。实行厂长负责制根据松绑放权的要求,企业的厂长有对企业中层领导人员任免权和经营决策权。同时,进一步健全了职工代表大会和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地发挥了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
| 关键词: | 东乡县 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