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752 |
| 颗粒名称: | 三、东乡县的劳动生产率 |
| 分类号: | F014.2 |
| 页数: | 1 |
| 页码: | 164 |
| 摘要: | 在50年代第一次工业发展中,全县工业逐步实现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生产。县属独立核算国营工业企业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57年的354元/人提高到1959年的1624元/人。70年代,通过第二次工业发展,伞县工业业业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牛产,劳动生产率稳定提高。1985年,中央直属驻县企业1个,全员劳动生产率3907元/人;省属驻县企业12个,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8249元/人;地属驻县企业1个,全员劳动生产率7308元/人;县属独立核算国营工业25个企业,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12431元/人。按轻重工业分,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轻工业为24745元/人,重工业为5515元/人。 |
| 关键词: | 东乡县 劳动生产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