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东乡县的经济效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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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74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东乡县的经济效益
分类号: F014.35
页数: 3
页码: 162
摘要: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对私营工业实行“扶助、接管、改造”政策。1951年,私营工业产值8万元,手工业产值57.2万元,公私合营工业产值31.3万元。是年国营工业产值38.25万元,供销社营工业产值21.7万元,公私合营工业产值1.85万元,集体手工业社(组)产值109万元,个体手工业产值4.1万元。大跃进”以来筹建的工矿企业陆续投产。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矿企业停工停产“闹革命”。按轻重工业分,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轻工业为24745元/人,重工业为5515元/人。
关键词: 东乡县 经济效益

内容

一、产值 1949年,全县私营工业、手工业总产值51.5万元,其中铸造业6.16万元,陶瓷业1万元,纺织业2.7万元,缝纫业13.85万元,食品加工业18.19万元,其他手工业9.6万元。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对私营工业实行“扶助、接管、改造”政策。1951年,私营工业产值8万元,手工业产值57.2万元,公私合营工业产值31.3万元。到1956年底,县城大部分公私合营工业转为国营或供销社营工业。是年国营工业产值38.25万元,供销社营工业产值21.7万元,公私合营工业产值1.85万元,集体手工业社(组)产值109万元,个体手工业产值4.1万元。
  1958年。大跃进”以来筹建的工矿企业陆续投产。196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上升到624.5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产值297.6万元。
  1961年,由于原材料、燃源、资金紧缺,生产不正常,工业总产值下降到403.5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矿企业停工停产“闹革命”。196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东乡化肥厂收归省属,产值未计入)下降到127.01万元。
  1969年和1970年,新建了一批厂矿企业,工业总产值逐年增加,到1975年,上升到1745.51万元。县属独立核算企业每百元固定资产创造产值84.47元,但由于企业吃“大锅饭”,亏损也是空前的,每百元工业产值亏14.78元。
  1977年以后,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工业生产由复苏到振兴,逐步走上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发展轨道。1978年,县属工业总产值2301.96万元,百元固定资产创造产值110.72元。1980年,总产值3114.55万元,县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每百元固定资产创造产值152.22元。1984年,全县工业生产荣获江西省人民政府经济效益银杯奖。
  1985年,中央、省、地属驻县企业工业总产值7430.1万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创造产值87.37元;省属东乡磷肥厂被评为全省工业企业经济效益先进单位,荣获奖杯与证书。县属企业工业总产值6355.3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产值4045.4万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创造产值152.9元;集体工业产值12809万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创造产值19.32元;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1016万元;城镇个体工业产值13万元。
  东乡县属工业总产值年度对比表表6-3 注:工业总产值1949-1970年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1971-1980年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l981-1984年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1985年按当年价格计算。
  一、税利 1961年,县属国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8.9万元,每百元产值提供利润4.14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创造利润1.83元。省属驻县国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4.68万元;每百元产值提供利润1.21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创造利润0.85元。
  1973年,县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含集体)税利总额205.28万元,其中利润42.6万元;每百元产值提供税利12.9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创造税利12.3元。
  l980年,县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含集体)税利总额352.93万元,其中利润138.58万元;每百元产值提供税利14.96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创造税利22·21元。
  1985年,县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含集体)税利总额570.1万元,其中利润241.3万元;每百元产值提供税利14.52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创造税利17.43元。中央、省、地属驻县国营企业税利总额967.4万元,其中利润678.4万元;每百元产值提供税利13.02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创造税利11.37元。
  三、劳动生产率在50年代第一次工业发展中,全县工业逐步实现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生产。县属独立核算国营工业企业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57年的354元/人提高到1959年的1624元/人。
  70年代,通过第二次工业发展,伞县工业业业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牛产,劳动生产率稳定提高。1978年,县属独立核算国营工业33个企业,平均伞员劳动生产率7560元/人。
  1985年,中央直属驻县企业1个,全员劳动生产率3907元/人;省属驻县企业12个,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8249元/人;地属驻县企业1个,全员劳动生产率7308元/人;县属独立核算国营工业25个企业,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12431元/人。按轻重工业分,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轻工业为24745元/人,重工业为5515元/人。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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