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东乡县的生产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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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7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东乡县的生产设施
分类号: TB49
页数: 2
页码: 158
摘要: 民间土法煎红糖,冬季糖师临时置碓设灶建茅草场,就地加工;清末至民国时期,铸造业、陶瓷业、纺织业、印刷业、粮食加工业的生产,厂家自建简易厂房。其他行业无专业厂房,以住宅或租房做工场作坊。城镇有店房者,一般是前店后坊。1954年,县粮食局米厂兴建厂房340平方米。到1962年止,县属国营企业厂房累计建筑面积19572平方米,总投资594万元。1963~1979年,县属国营厂矿累计新增建筑面积47198平方米,总投资1027.48万元。设备民国以前,县内工业沿用简易工具进行手工生产。乡镇工业拥有各种动力设备121台,发电机组2台套,金工设备41台,锻压设备2台,砂轮机11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12台,其他机械19台,年末固定资产原值637.7万元。
关键词: 东乡县 生产设施

内容

厂房古代手工业生产,多为作坊。民间土法煎红糖,冬季糖师临时置碓设灶建茅草场,就地加工;清末至民国时期,铸造业、陶瓷业、纺织业、印刷业、粮食加工业的生产,厂家自建简易厂房。其他行业无专业厂房,以住宅或租房做工场作坊。城镇有店房者,一般是前店后坊。
  1954年,县粮食局米厂兴建厂房340平方米。到1962年止,县属国营企业厂房累计建筑面积19572平方米,总投资594万元。
  1963~1979年,县属国营厂矿累计新增建筑面积47198平方米,总投资1027.48万元。
  1985年,县内国营工业厂房施工总面积13631平方米,其中中央驻县企业518平方米,省属驻县企业2120平方米,地属驻县企业669平方米,县属企业10324平方米。
  设备民国以前,县内工业沿用简易工具进行手工生产。民国35年(1946年)后,开办私营加工米厂、染织厂和印刷所、始逐步购置煤气机、机米斗、脚踏抛梭织布机、手摇石印机、脚踏圆盘印刷机等设备。
  50年代后期,在全县第一次工业发展中,开始购进机器设备。1958年,县属国营厂矿拥有各种动力设备24台,金工设备7台,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1.97万元。60年代,机器设备逐步增添,1970年,县属国营厂矿拥有各种动力设备613台,金工设备75台,砂轮机和抛光机11台,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374万元。
  70年代初期,在全县第二次工业发展中,机器设备已较齐全。
  1981年,二轻工业企业拥有各种动力设备46台,金工设备72台,锻压设备14台,砂轮机和抛光机12台,年末固定资产原值90.3万元。乡镇工业拥有各种动力设备121台,发电机组2台套,金工设备41台,锻压设备2台,砂轮机11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12台,其他机械19台,年末固定资产原值637.7万元。1984年,县属国营厂矿机器设备拥有量900多台件,其中工业锅炉13台,电机设备483台,发电机组14台套,金工设备91台,锻压设备14台,热处理设备5台,铸造设备5台,机械、化肥、农药、造纸、水泥、食品等行业生产线基本上都有配套设备。年末,县属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970.15万元,其中机器设备资产1148.5万元;中央、省、地属驻县国营工业企业(不包括红星垦殖场工业)固定资产原值7020.56万元,其中机器设备资产2264.43万元。
  1985年,县属国营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2607.8万元,其中机器设备资产1564.1万元;中央、省、地属驻县国营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8502.8万元,其中机器设备资产3072.5万元;集体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含二轻、乡镇企业)固定资产原值662.8万元,其中生产性固定资产517.2万元。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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