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东乡县的所有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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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70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东乡县的所有制形式
分类号: F014.1
页数: 5
页码: 145
摘要: 东乡工业从家庭手工业逐步发展到独立的私营手工业作坊,民国35年(1946年)开始兴办小规模使用简单机器生产的私营工厂。建国后,经过50年代和70年代两次工业发展,到1985年底,先后建成了采掘、电力、化工、机械、建材、食品等工业部门120个企业。这些企业共有职工10298人(不含乡村工业职工),其中国营企业职工9468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1773.4万元,其中中央、省、地属驻县14个国营企业占72.2%,县属25个国营企业占22.1%,集体81个企业(含城镇街道、乡镇工业)占5.7%。全年工业总产值13785.4万元,其中轻工业占58.47%,重工业占41.53%;中央、省、地属驻县企业占53.83%,县属国营企业占29.31%,集体企业占9.28%,村及村以下(含城镇个体工业)占7.58%。全年工业产品销售税利总额1803万元,其中中央、省、地属驻县企业占52.68%,县属国营企业占31.44%,集体企业占8.43%,村及村以下工业占7.45%。
关键词: 东乡县 所有制形式

内容

东乡工业从家庭手工业逐步发展到独立的私营手工业作坊,民国35年(1946年)开始兴办小规模使用简单机器生产的私营工厂。建国后,经过50年代和70年代两次工业发展,到1985年底,先后建成了采掘、电力、化工、机械、建材、食品等工业部门120个企业。这些企业共有职工10298人(不含乡村工业职工),其中国营企业职工9468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1773.4万元,其中中央、省、地属驻县14个国营企业占72.2%,县属25个国营企业占22.1%,集体81个企业(含城镇街道、乡镇工业)占5.7%。全年工业总产值13785.4万元,其中轻工业占58.47%,重工业占41.53%;中央、省、地属驻县企业占53.83%,县属国营企业占29.31%,集体企业占9.28%,村及村以下(含城镇个体工业)占7.58%。全年工业产品销售税利总额1803万元,其中中央、省、地属驻县企业占52.68%,县属国营企业占31.44%,集体企业占8.43%,村及村以下工业占7.45%。
  第一节国营工业国营工业企业 1952年,东乡第一个地方国营工业企业——东乡电厂建立,有职工5人。
  1958年,兴建了县属钢铁厂、机械厂、水泥厂、石碴厂、刘家岭煤矿、重晶矿、印刷厂;省属驻县赣东北钢铁厂、第四制糖厂;地属驻县赣东北化工厂。国家用于本县工业的基本建设总投资达570多万元,等于1950-1957年投资总数的90多倍。
  1962年,省属驻县赣东北钢铁厂转产,先后改办省属驻县东乡铜矿和东乡磷肥厂。
  1963年,根据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办了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县属钢铁厂、水泥厂、刘家岭煤矿、重晶矿等4个企业。1964年,以机械厂为基础,建立柴油机厂。
  1969-1970年,提出建立“小而全”的县办工业体系,原停办的钢铁厂、水泥厂、刘家岭煤矿重新上马;新建了拖拉机制造厂、机床厂、汽车修配厂、水泥预制厂、制药厂、农药厂;原柴油机厂改名为动力配件厂;江西第四制糖厂下放县管,改名东乡糖厂。这一期间,国家用于县办工业基本建设总投资300万元,占全县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80%以上。
  1970年,上饶专署直属赣东北化工厂下放县管,改名为东乡化工厂。
  1973年,开始重新调整县属工矿企业设置,将水泥预制厂并入水泥厂;拖拉机制造厂、钢铁厂、机床厂`汽车修配厂合并为农机修造厂。1978年又将农机修造厂分为农机一厂、二厂。
  1975年,东乡化肥厂上收为抚州地区行署直属企业,改名为抚州地区东乡化肥厂。
  1979年,利用原下马企业一县钢铁厂部分厂房建立过磷酸钙厂;是年,农机一厂与动力配件厂合并为汽车配件厂,农机二厂改名农机修造厂。
  1981年8月,东乡糖厂分出糖果车间,建立县糖果厂。
  1985年,县属国营企业有汽车配件厂·农机修造厂、水泥厂、石渣厂、刘家岭煤矿、农药厂、过磷酸钙厂、糖厂、糖果厂、印刷厂;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江西铜业公司直属东乡铜矿、江西省化学工业公司直属东乡磷肥厂、江西省医药总公司东乡制药厂、抚州地区东乡化肥厂。
  农垦系统工业企业 1957年冬,干部上山下乡创办国营综合垦殖场,农垦工业逐步兴起。企业由垦殖场、农场直接管理,立足本地,就地取材,就地开发,多层次加工。省属红星垦殖场地处红壤丘陵,充分发挥大农业的优势,走“农、牧、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建立了一条“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围绕农牧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牧”的良性循环生产系统。
  1985年,县属垦殖场和省属红星垦殖场的工业企业有机械厂、砂轮厂、砖瓦厂、农具厂、综合厂、食品厂、乳品厂、淀粉厂、葡萄糖厂、巧克力食品厂、饲料厂、饮料厂、纸箱厂、印铁制罐厂、塑料彩印厂等。
  商业系统工业企业县商业局、供销社和粮食局办的国营工业企业,以日用消费品生产为主。1979年前,商业系统工业企业有副食品厂、酿酒厂、屠宰场、黄烟厂、煤球厂、砖瓦厂、肥料厂、印刷厂、制药厂、轧花厂、冰棒厂、农具厂、染织厂、粮油加工厂、榨油厂等。
  1985年,全县商业系统工业企业有食品厂、酱菜厂、屠宰场、煤球厂、粮油加工厂、饲料厂等。
  第二节集体工业二轻工业 1953年,开始动员个体手工业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是年,首建孝岗镇铁器、木器生产合作社,到1954年底,县城有铁器、木器、竹器、白铁、雕刻、钟表、皮革、雨伞等9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
  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城乡手工业按行业组成生产合作社34个,供销生产小组11个,社(组)员1253人,其中农村集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5个,供销生产小组两个,社(组)员774人。1957年,手工业社(组)产值109万元,占全县手工业总产值的97.38%。
  1958年,手工业合作社(组)开始扩社转厂,到1960年底,城乡共建手工业合作工厂235个,其中县城和农村集镇手工业合作工厂27个,职工1681人。
  1962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县城手工业合作工厂合并改组为五金、木器、竹器、服装、皮革、雨具6个厂,共有职工231人,属孝岗镇办集体企业。农村集镇手工业合作工厂,除农具修配厂改组为社办集体企业外,其他合作工厂按行业恢复了4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8个合作生产小组,归属公社管理,成为发展社办企业的基础。队办合作工厂从业人员,基本上回归生产队务农兼营手工业。
  1971年,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调整县城集体工业管理体制。从1971年起到1974年,县手工业管理局接管孝岗镇办集体工业企业,改建为机械厂、五金厂、皮革厂、木器厂、竹器厂、服装厂、鞭炮雨具厂等7个县属集体企业,职工319人,固定资产原值37.39万元。
  1981年,五金厂分出电扇车间,建立电扇厂,1983年底,自行关闭。利用电扇厂厂房和设备,又开办电镀厂、电器厂、开关厂。1984年,开办毛纺织厂、矿粉厂。1985年元月,县二轻局与浙江省红峰塑料厂联合开办塑料针织厂。年底,县二轻工业系统有五金厂、机械厂、服装厂、皮革厂、竹器厂、木器厂、鞭炮厂、毛纺厂、电器厂、开关厂、矿粉厂、塑料针织厂、化工原料厂等13个企业,职工总数457人。
  轻工业集体企业由县经济委员会管理。1981年,从城镇知识青年安置经费中拨款13万元,银行贷款24万元,建立油脂加工厂;1984年3月,石渣厂小集体弹簧厂转为轻工业大集体。1985年,这两个企业有职工100人,固定资产47万元。
  乡镇企业起步于70年代,前身是60年代经济调整后的农村集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和合作工厂。1977年10月成立县社队企业管理局,主管农村手工业联合社和社队企业。1984年,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社队企业管理局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
  1978年,全县社队企业有324个,职工5710人,固定资产545万元,其中社办企业141个,职工4164人,固定资产475万元;队办企业183个,职工1546人,固定资产70万元。
  1984年,全县乡镇企业有281个,职工5763人,固定资产909万元,其中乡镇办企业149个,职工3833人,固定资产765万元;村办企业132个,职工1930人,固定资产144万元。
  乡镇企业经营项目有采矿、机械、五金、雕刻、电器维修、铸造、纺织、陶器、造纸、鞭炮、草编、建筑、建材、木竹加工、粮油加工、食品加工、饲料加工等。
  第三节私营工业一、个体手工业清末《东乡县乡土志》载:“邑中工无专家。攻木攻石只可备本境所需,而缝衣、织布及市肆诸杂技。仍多来自邻境。”清代以前,犁、耙、锅等主要从进贤县下埠集、余江县邓家埠金溪县浒湾购进。
  民国时期,县城个体手工业经营的行业有铁、木、篾、圆木、裁缝、刨烟、制革、制鞋、打铜、打锡、拷白铁、打土车、钉秤、制伞、铸锅、漂染、首饰、油漆、雕刻、印刷、理发、五金修理、各种修补等30多种,行业中以设店经营为主,木匠、篾匠、漂染、裁缝等行业多为串村走户经营。
  农村个体手工业者一般是务农兼营手工业,生产有很大的间歇性。主要行业有铁、木、篾、石、圆木、锯板、打砻、开磨、采石、砖瓦、陶器、鞭炮、编织、修补、酿酒、农副产品加工等。享有盛名的传统手工业产品有县城会龙岗和东路高坪村(今珀开乡于仙基)的条红石、南路井山村(今属黎墟乡)和东南路王家桥的麻石,汉源和分水岭(今属邓家乡)的草蓆,长林河山的麻绳、草绳,小璜东岗的棕绳、蓑衣;马墟、董塘、港下、河城等地的鞭炮,瑶墟河渡的瓮甏、缸瓦;马墟、詹墟等地的挂面、米粉;长林上市、下市、加湖等地的豆腐、油豆腐。马墟地区串村走户的补锅、补套鞋、修伞、磨剪刀等服务行业在城乡颇有名气。
  1952年底,全县个体手工业主要行业有21个,从业人员1338户,1689人,年产值65万元。
  1956年,县城和农村集镇个体手工业按行业建立了生产合作社(组)。此后,个体手工业只有分散在农村生产队务农兼营的铁匠、木匠、篾匠、裁缝、理发和修理等行业。
  1980年以后,在坚持以全民所有制经济为主导地位的前提下,鼓励和扶助个体手工业的发展,到1985年底,全县有925户个体手工业和修理业摆摊设点,直接为消费者服务。
  一、手工业作坊冶炼据《抚州府志》载,宋·乾道年间(1165~1173年),郡城东120里东山产铁,置东山铁场,有炼铁炉4个。
  采矿据旧志载,南宋始,东路箔竹(今小璜镇余家)产瓷土,民间开窖采,用碓舂细,淘净制成白坯,运销景德镇。东路七宝岭、西路纱帽山、北路周姚闵、竹山峡俱产煤,明末,乡民挖窑采煤。民国35年(1946年),私营上海华园公司在何坊建立采石队,开采石渣,供应修复浙赣铁路作路基石。
  铸造清初,在孝岗、齐源建立2家私营铸锅坊;清末,瑶墟集股增开2家。民国37年(1948年),余江县铸造商在县城开办同生锅炉厂,有工人8名;1950年,增设永生、杨同益2家锅炉厂。
  陶瓷业县境河渡一带盛产陶土,清乾隆年间,贵溪县籍包氏在河渡畈侧红壤岗建窑设场,烧制瓮甏及缸瓦等器皿。
  制糖业始于元朝中叶,兴盛于明朝。甘蔗收获季节,糖师设场就地煎制红糖。1954年,以加工棉白糖和冰糖为主的私营联益加工坊开业,有工人4人。
  纺织业民国36年(1947年),长林绅士乐炎助在县城开办群益染织厂,有脚踏抛梭织布机10台,工人13名。
  粮食加工业民国35年(1946年),有官绅5人合股在县城开办惠东加工米厂;民国36年(1947年),增开6家加工米厂,分别设在孝岗、洞泉、瑶墟、王桥、珀开等地。1949年5月解放初,惠东加工米厂改名为建东米厂,有工人13名。
  电业 1950年初,上海籍唐祖康与建东米厂集资合股,开办私营新东电厂,8月投产发电。
  其它行业民国时期,县城有前店后坊的印刷业3家、制伞业2家、制革业3家、刨烟(黄烟)坊5家、糕点坊10家、酿酒坊7家。
  1955年前后,县内私营工业,有的转变为供销社营和国营企业,有的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组成公私合营企业。到1958年,县内私营工业已不存在。
  1980年以后,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个体工业在农村中出现,1985年全县有采矿、建材、运输、加工、鞭炮等家庭工业1100多户。
  第四节公私合营工业 1951年,私营建东米厂由县供销合作联社接管,改组为公私合营企业,有职工23人,其中工人16人,固定资产9万元。1952年转为地方国营企业。
  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利用东乡解放初关闭的私营印刷所人员和设备组建公私合营印刷厂,有职工8人,其中工人2人,由县贸易公司主管。1958年并人国营东乡县印刷厂。从此,县内不存在公私合营工业企业。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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