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702 |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东乡县的所有制形式 |
| 分类号: | F014.1 |
| 页数: | 5 |
| 页码: | 145 |
| 摘要: | 东乡工业从家庭手工业逐步发展到独立的私营手工业作坊,民国35年(1946年)开始兴办小规模使用简单机器生产的私营工厂。建国后,经过50年代和70年代两次工业发展,到1985年底,先后建成了采掘、电力、化工、机械、建材、食品等工业部门120个企业。这些企业共有职工10298人(不含乡村工业职工),其中国营企业职工9468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1773.4万元,其中中央、省、地属驻县14个国营企业占72.2%,县属25个国营企业占22.1%,集体81个企业(含城镇街道、乡镇工业)占5.7%。全年工业总产值13785.4万元,其中轻工业占58.47%,重工业占41.53%;中央、省、地属驻县企业占53.83%,县属国营企业占29.31%,集体企业占9.28%,村及村以下(含城镇个体工业)占7.58%。全年工业产品销售税利总额1803万元,其中中央、省、地属驻县企业占52.68%,县属国营企业占31.44%,集体企业占8.43%,村及村以下工业占7.45%。 |
| 关键词: | 东乡县 所有制形式 |